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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小女人的大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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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人的大作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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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10-20 10:1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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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的老虎 于 2010-10-20 10:18 编辑

我虽美其名曰人民教师,可平时的工作嘛,人家不好意思深入地说,往浅里说吧,也就是给托儿所的娃娃们擦擦屁股。人家可是很谦虚的哦,跟我熟的人都知道,比如,赶场君,老王笔下的赶乃武。他曾经跟我勾着小手指头,赌咒发誓“老天爷呀!我欲与妹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乃敢与妹绝。”当时人家好感动好感动哦!我的乃武,是天上的大鹏,水里的月亮,喜玛拉雅顶上的雪莲,人间无双,地狱难寻的,可他,他,他,竟然喜欢我!!


你们不要小瞧擦屁股的工作哦!那些娃娃们,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屁股,坐着祖国的基础和希望。所以,当校长郑重其事地把他们的屁股托付给我时,我庄严地举起拳头,对着校徽起誓:誓将擦屁股这项革命事业进行到底,生命不息,擦擦不止!校长感动地拍拍我柔嫩的肩,拍得人家心都麻麻的,我把那双饱经屎尿,哦,错了,是饱经革命洗礼的手搓了好几遍,又在裤子上擦了又擦,才热烈地从肩头上抓过校长的手,左三圈右三圈,摇了又摇。校长被我的热情感动了,急忙挣脱,热泪盈眶地对大家说:“平凡的工作,也能做出成绩来,榜样啊!”


我出名了,所有人见了我都侧目,我那天兴奋地又要跟校长握手时,他斜了一眼,远远的溜着墙角就走了。妈的,难道我就象太阳,光芒竟然不能直视?


看,本职工作人家做得好吧?不要表扬啦啦,人家会害羞的!!


你们如果认为我是一个只知道工作不懂生活的女人,那就傻透透的啦!这点,乃武君最有发言权。去年10月,我送了一篇情书给他,祝他生日快乐,写得情深深雨蒙蒙,把红袖论坛的男人们都震精了,女人们都震傻了。老王同学还热情洋溢地呕歌一首《赶乃武与小白菜》,歌词是“小白菜呀,叶儿黄呀,三两岁上,才有了娘啊”,这是对我工作和感情生活的双重肯定,人家好兴奋的啦啦!


红袖袖论坛的乔老爷,跟我们校长水平差不多。他特别欣赏我写的诗,比如“那年那月,我跟你,两只鸭子交颈嬉戏,相亲相悦。”他激动的老泪纵横,拉着我的手说:“论坛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拜托,拜托啊!啥也别说了,先给你个管理员当当。”人家一介小女子,想不到会被这么有名的人垂青,真是幸福死啦啦!我于是再一次对着袖徽发誓,“誓将红袖论坛的凡荣娼盛当做自家的事儿,生命不息,管理不止!”从那以后,我在给乃武君写情书的同时,常常抽出大量的时间来到各版块转转。昨儿个,就做了件好事,无故封了百晓生个帖子――他竟然敢写跟我相同题目的情书!还没事找事地发了发飙,狠骂了一个叫坏菜的,因为有人说他是流氓,人家这么漂亮,他肯定是想调戏人家啦啦!然后,然后,人家就封了他们的IP啦啦!


石彩哥哥,你不要惹我哦!人家不是阮大铖,可人家手头也有一本《蝗蝻录》哦,你的名字,可是排在第五行呢,人家可是要看你的表现哦!


罢了罢了,乃武哥哥,那些“安内攘外,举贤任能,治平绩著,覆载量弘”一类的美誉,就要不送给我了好不好,好不好嘛!人家很谦虚,真的。实在想送,就把他们歌颂先师魏忠贤的那副对子裱一裱吧,然后,鸡母哥哥擎着“至圣至神,中乾坤而立极”的一联走在我左侧,乃武哥哥呢,就举着那副“乃文乃武,同日月以长明”的一联走在我右侧,我们一同来扫平世界,还红袖一个朗朗乾坤,可好?


什么康雍乾,什么明史狱,南山集狱,字贯案,统统洗洗睡吧。换我去搞,定教天地换颜色!!这才是小女人的大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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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10-21 21:30 |只看该作者
捋捋看看,看看捋捋,人物密度,可用每平方厘米可计算,突然想起东京那狗日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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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10-21 21:17 |只看该作者
我就不去熟悉人物关系了 太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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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10-21 16:04 |只看该作者
红袖红袖,可是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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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10-21 14:39 |只看该作者
红袖的乱,让我很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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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10-21 14:39 |只看该作者
文字很有气魄。安内攘外,举贤任能,治平绩著,覆载量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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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10-21 14:37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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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10-21 14:35 |只看该作者
以后就叫你“玉白菜儿”吧,跟“赶乃武”搭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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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10-20 22:24 |只看该作者
玲珑很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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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10-20 17:59 |只看该作者
不太熟悉里面的人物,顶一下玲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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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10-20 15:52 |只看该作者
好像看过祝你生日快乐,但也没你们说的这么样吧,干嘛啊,我看你们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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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10-20 15:42 |只看该作者
简直一个乱伦贴,串串蔓蔓的,星罗棋布的关系
蔫怪 发表于 2010-10-20 15:30



    靠。我的帖子,你是从来不说句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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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10-20 15:41 |只看该作者
谢马版和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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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10-20 15:30 |只看该作者
简直一个乱伦贴,串串蔓蔓的,星罗棋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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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10-20 14:26 |只看该作者
犀利兄妹。。。。。

佩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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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0-20 14:19 |只看该作者
余波绕到六星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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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0-20 14: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新解玉玲珑 于 2010-10-20 14:19 编辑

主要原因是,一年前的十月十八日,该女给某男写过一个生日祝福帖,小虎同学看了后,正好符合他人道主义救济标准,就写了上述的砖贴表扬了一下。当时闹得不可开交。今年的十月十八日,红袖百晓生就调侃的写了个相同题目的生日帖子,结果被该女给封了。就是上面的链接。坏菜和小绿等人看不过眼,上去声援,结果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坏菜的IP还给封了。 石彩是红袖杂谈的版主之一,对该女乱封删帖子的行为看不惯,写过帖子质疑。那个鸡母哥哥和赶场哥哥,是红袖有名的右右,小虎的死对头。咱就是就出手声援一下。下面把那个生日帖再链接到下面,供大家学习,同时对比一下老王和我的原帖。加深一下印象。http://bbs.hongxiu.com/view.asp? ... A%C8%D5%BF%EC%C0%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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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0-20 13: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猫曈 于 2010-10-20 13:50 编辑

去看了,但幽咽之声不绝于耳,并且ID全不认得。对与我这样涉红袖未深的人来说。实在有破译密码般的难度~~
难不成,要在杂谈上演一出《风声》么?
http://bbs.hongxiu.com/view.asp?ztables=main&tables=C&BID=12&pagenum=1&id=4520718&bname=%B6%C1%CA%E9%D4%D3%CC%B8&TITLE=%D7%DC%D3%D0%D2%BB%D0%A9%BF%ED%BA%F1%C8%C3%C8%CB%CE%A2%D0%A6%A1%AA%A1%AA%B0%D9%CF%FE%C9%FA%A3%AC%C7%EB%A1%AD%A1%AD还看着这么个幽怨的表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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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0-20 13:32 |只看该作者
相关帖子都链接吧~~这样有助于了解前情提要。
方便收看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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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0-20 12:09 |只看该作者
比较复杂人际关系和背景关系,还是先看第一楼主帖吧,
阿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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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0-20 11:0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新解玉玲珑


    太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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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0-20 10:45 |只看该作者
我再给个链接,你们就明白了。还有,另一个坏菜的帖子呢,被删了,无从链接。
http://bbs.hongxiu.com/view.asp? ... A%C8%D5%BF%EC%C0%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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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0-20 10: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的老虎 于 2010-10-20 14:53 编辑
涉案人员太多,处于混乱状态,容我好好捋捋。
猪小虫 发表于 2010-10-20 10:38



  可以去红袖参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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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0-20 10:38 |只看该作者
涉案人员太多,处于混乱状态,容我好好捋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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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0-20 10:34 |只看该作者
小虎的砖帖,为了看起来方便,贴在这儿。委屈了小虎了,呵呵。

               丑类的挑情障眼法  分类: 砖头 2009-11-24 15:12

     必须承认,红袖总是能给我以观“丑”的惊喜。比如前几日杂谈就上演了出“青楼挑情”。一对年齿加起来几乎破百的男女,捧着只硕大寿桃,在假惺惺地扭“友谊地久天长”的秧歌。徐娘柔情似水地呻咛一声,伸出支被洗衣粉泡白的玉手对男寿星说:“赶场君,你的生日又到了。认识你,仿佛已是一辈子。变老的是苍穹,流转的是星斗,情意却永葆青春,未曾有丝毫褪色。……我们不妨再相约十年,可好?伸伸小手指,勾一勾,不许反悔哦”,先不论文字极嗲极孺得很没有水平,但女主角那番做作,很容易让我联想起一个怀春的少女,空闺的少妇,正苦等着雨露的滋润。寿星男主角也算应景,收起了平素“逼逼鸡鸡妈妈”的那套,摇身一变化为了儒雅的梅兰芳,兰花手一张,接过老妪递来的香帕洒下了片很“真挚友谊”的泪水。说句实话,本来对这种“伟大情谊”包装下的挑情金瓶梅,老夫照例是要准备一只痰盂以便呕吐的,但一同观淫的布衣这时却突然执住我的手,恳请道“先生看到这种活春宫,难道就不准备写点什么了吗?”,鉴于群众们对老夫慧眼识丑的期望,我就只能当仁不让地端坐下来研个墨,写篇醒世的恒言启发众智吧。免得大家总把这种丑类的挑情障眼法,去当做感天动地的伟大友谊。

    我在车坛的文友野风是个摘花淫女的好手。当年在下仰慕他的风流,跟在他的屁股后面也想学学免费炮妞,可惜生性老实,总不得其法。某天有个女粉丝请我出去会面,老夫没有经验,向野风取经“男女网友见面干什么?”,野风指点说除了上床还能干什么?我一脸纯真地说,可是人家MSN里分明说要谈文学啊。野风大笑,说文学女青年都这样,矜持得很。明明是开房,非要说是远足;明明是偷情,非要说是文学;明明是挑逗,非要说是祝寿。于是老夫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说原来如此啊。野风又神秘地一眨眼,说你以后等去了红袖论坛就知道了,男女这么拐弯抹角地挑情,其实也是一种高深莫测的文化。

    野风以为挑情也是一种文化,我这里倒也想再跟着谈上个几句。讯哥儿当年写过篇论挑逗的短文,说旧时的纨绔子弟常喜欢跟在妓女的香车后面,哼几个小调,背几首唐诗,显得自己多有文才似的。此言甚是。我看历史上的文人嫖妓时,大多也是要和妓女同志先搞点嘘头,比如文人会掏出一支毛笔,写几首18摸的小诗,给对面小桃红留点墨宝。而小桃红也会适时地捧个古筝出来,装摸做样地坐在文人的大腿上弹几首渔舟唱晚、十面埋伏啊,一时间闺房里春意暖暖,一片唐诗宋词古筝丁冬之声。碰到此类高深的障眼法,不识字的路人很容易以为里面是个文学院,而不是个丽春院哪。

    所以说中国人的毛病,或者说中国文人的毛病,就在于总要把一种猥琐的行为,用一个高尚的字眼来虚饰。比如西方人说的MAKE LOVE,到了我们这里居然就会变成了行房,变成了敦伦,变成了洗脚,变成了贺寿。当然,“贺寿”是赶场君的发明,先辈们倒是没有用过—我这里铁面无私地为赶场君正个名。非常奇怪的是,洋人去青楼消遣,恐怕只会扔出几张百元大钞,然后褪裤就上;最多也只会程序性地问一句:下面洗过了没有?可这要轮到我们的赶场君,胸怀大志吞天吐日的赶场君,那可就得忙坏了,不写个几畚箕的贺卡,谈个几箩筐的伟大友谊,他是不会轻易脱裤子的。文化中的流弊,就是如此毒害我们红袖的精壮中年男的----挑情不能叫挑情,必须改名叫“祝你生日快乐”。

    其实我也曾和几个网络的MM交往过。当年老夫特立独行、拍遍车坛的龙章凤质,也许还是颇有点异性吸引力的。有个开日本车的小妞偏要和我发展真挚的“友谊”,总想邀请我去她家地下室参观。我品读出了其中的暧昧,就挥剑斩情丝,与她拜拜了。老夫这么做,倒不是因为想学习柳下惠,而是觉得网络男女之间很难有纯粹的“友谊”。既然我不想真的逾越这条底线,自然也就不必借“友谊”之名去做那些苟且的事情。象赶场君和他的女朋友玩得精熟的那套意淫挑情,老夫还是不屑为之的。这种改头换面的挑情障眼法,未必能障得住众人的眼,却肯定能把赶场君们自己给障得痴呆了:比如徐娘写了几个娇滴滴的字,就发现自己是二八年华了;一大把年纪的神汉把许娘编的绣球拣起来嗅了嗅,居然也能觉得浑身充满了爱情的火花----终于在这片桃花盛开的网络上,赶场君们找到了一条卫生安全又过瘾的出轨渠道。

    网络的最大妙处,就在于它常能现“丑”。赶场君以前总爱把李敖顶在天灵盖上,在论坛上挥舞得呼呼生风地卖大力丸,还总不忘严肃地提醒旁人:你们看,我批驳时弊的样子是不是象煞了李敖啊?……我曾以为那就是人间的至“丑”,实际上我错了。今儿个看到赶君与它10年之交的女朋友在舞台上眉目传情地贺寿,4只手4只脚却在台底下缠得牢不可放,象两只求欢的章鱼。老夫才终于明白了:“天下第一丑”,分明却在这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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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0-20 10:30 |只看该作者
小虎,把你当年的砖文,找出来供大家再看一下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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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0-20 10:28 |只看该作者
赞叹下女中豪杰!看样子唯小女子不好得罪呀,有神通广大之权利!
蝶儿 发表于 2010-10-20 10:21



    我这是砖文,砸一个乱用公器的女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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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0-20 10:2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王小虎的老虎 于 2010-10-20 15:08 编辑

红袖有一对年龄加起来超过100岁的露水野鸳鸯,男的是配狗世家,女的据说是配狗世家的红粉知己。

是不是精神文明的知己,咱们不得其知,只知道这对农村男女每年只要一到固定的日子,就会发春爬上论坛嗷嗷叫。女的排除万难地给男友过生日,平素鸡鸡比比不离嘴的男友,这时候也会突然变得羞涩起来,会含情脉脉地抱住50岁的女友,于大庭广众间大跳贴面舞。

去年好玩,批评过这对极品的丑类。今年不大混红袖了,露水鸳鸯一看有机可乘,又开始招牌式地当众脱衣亲嘴了。这大概就引起众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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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0-20 10:21 |只看该作者
赞叹下女中豪杰!看样子唯小女子不好得罪呀,有神通广大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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