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为何总是要在惨剧发生后才被重视? 吴能恩
9日下午3时20分许,湖南邵阳县发生一起特大沉船事故,据官方报道的数字,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3人失踪。官媒发布消息称:事发后,“湖南省政府紧急电令全省迅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对渡口、码头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治理超载、非法营运,防止悲剧再次发生,确保交通安全。”
听听吧,又是全面检查!又是坚决治理!又是确保安全!又是千篇一律的说辞!
山西3.28透水事故在发生前就出现了种种征兆,但煤矿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最终造成38人死亡的特大事故!由于铁道部购入的设备存在问题和内部管理混乱,一个月前的“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近200人受伤的惨剧! 在山西煤矿发生特大事故后,国家安监局和当地政府也发出了在煤矿产业“立即全面检查、整改,确保安全”的通知;“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后,国家安监局和铁道部同样也发出了“立即全面检查、整改,确保安全”的通知;云南铬渣污污染染事故和康菲溢油污染事故后环境部门也发出了“立即全面检查、整改,确保安全”的通知; 而在此之前,这样马后炮的狗屁通知我们还听得少了吗?为何发出了这么多的整改监管通知后事故依然频发?为何这些检查和治理总是要发生在悲剧后?难道在事故发生前就不值得检查和治理? 如果山西3.28透水事故发生前相关责任人对出现的多种征兆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停工,或许最终也不会造成38人死亡的特大事故!如果铁道部在购买设备前严格把关设备质量并加强内部管理或许就不会有40个亡魂走向天堂;如果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认真的检查监督就不会有17万吨铬渣遍地堆放,当然也就不会有康菲的溢油污染1000平方公里的海域。可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所以,血淋淋的惨剧就一起接着一起发生! 作为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来说,真心的为人民工作,防患于未然,杜绝一切诱导事故发生的苗头当属必然——这是他们工作的核心任务!尽管有些问题不可能百分百的做到先知先觉,但是,把工作的重心用在认真的检查防范和监督实施上,至少也会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这诸多惨剧的发生,有几起不是因为人为的原因而造成? 每次惨剧发生后,相关的部门不是认真的深刻检讨反思,吸取血的教训,反而总是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来推脱淡化责任。因为没有严厉的问责制度严格实施,出了事故后谁也不会在乎,反正不是死的自己!所以,我们的上一级的主管部门除了要对辖区内的安全方面做好先期防范监督措施之外,对相关责任人严厉追责同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可以再像以往那样:每起惨剧发生后,总是找几个虾兵蟹将作为替死鬼息事宁人而没有对重要责任人进行处罚(似乎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潜规则)。如果继续如此,哪怕一年365天每天都出台治理整顿的通知,其结果还不是等于零! 惨剧已经又一次发生,整改治理的通知也又一次发出,公众也又一次质疑:我们的安全监管——为何总是要在惨剧发生后才被重视?
谁能给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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