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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正方二辩】 剩男剩女现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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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二辩】 剩男剩女现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春山百花第次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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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9-4 02:4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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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秋江潮水 于 2010-9-4 03:19 编辑

主持人,评委,反方辩手,大家好:

看了双方一辩关于剩男剩女的辩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强调的目的,是为了让反方能清楚的了解我方立场和观点。同时有针对性的清理一下对方辩友及拉拉队的混乱思维,把他们拉出狭隘的,难以自拔的思路泥潭,顺便保证下整个辩论大赛的质量。

我方认为:我的青春我做主。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在人类理念的进步和社会对此的逐步认同。剩男剩女的产生到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如我方一辩所言,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剩男剩女们或许经历了自身的矛盾和挣扎,徘徊和彷徨,但最后做出了选择。而社会环境和舆论,对此的反应也从惊诧,困惑,到宽容,理解。正是自身的抉择与社会的理解,使得剩男剩女成为一种现实存在,并且得到大家的关注,乃至成为我们的辩题。在这个过程中,于个人,体现出思想的解放和自身追求的统一,体现在可以把握自己的婚姻和生活。于社会,体现出多元化多种生活方式的并存,体现在提供给个体的更广泛的自由空间。这个过程,是人类理念的进步过程。也是社会一个逐步认同的过程。

反方一辩小伊同学啰里啰嗦的勾画了反方心中剩男剩女的生活状态。什么挑剔啊,洁癖啊,恐惧婚姻啊心理压力啊等等不适合婚姻生活的一些人。我方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但我方要指出的是,这些问题不仅现在有,过去也有。在没有产生剩男剩女的现象的时候,这些问题依然存在。只不过那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压制着这些人无法去拒绝一份不合脚的婚姻。难道不是悲剧吗?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这里本二辩认为,反方一辩不辞辛劳的为我方提供了我方论点正确的证据。对此,仅代表CCTV,六星TVMTV,UCWC等合作伙伴对小伊同学表示感谢:高,你滴放空枪本领实在高。

这里我方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支持做剩男剩女的选择,也支持那些步入围城,过上婚姻生活的人。我方支持人权解放人性自由,也支持保守的循规蹈矩的传统生活方式。一个进步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社会。我们认为剩男剩女的现象是社会发展,是文明进步,并非就是完全赞成这种选择的结果,而是赞赏这种结果的存在。这种权利的使用得到尊重和支持,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可以不赞成某些人做剩男剩女。但正如伏尔泰所说:我反对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些不赞成剩男剩女的人也应该对剩男剩女们大声疾呼:我反对你,但我捍卫你选择的权利。

选择的权利是双向的。在过去,一些脑残之人,社会渣滓,垃圾勒瑟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获得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人也逐渐被摒弃成为剩男剩女的一小部分。而让不配拥有婚姻的人,永远的下去,不也是文明的进步吗?或许有人要问,这类人的权利在哪里?我方对此深刻指出,人性解放和个性自由张扬,是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这恰恰也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其实他主张凡是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这种理性是事物的本质。这种本质被接受之后才成为现实。这个接受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时间的理解认同过程。当然,我们还可以听到其他的声音。尼采也说过:人的伟大在于他们是一座桥梁。沟通和交流是这个桥梁的终极两端。对那些前所未有的事物进行思考和思辨,让人们不断修改建立新的观念和理念。这便构成了人类文明发展长河中的朵朵浪花。浪花自由的跳跃,随长河奔流着,编织出一个个时代的图画。大浪淘沙,也似乎在演绎那首歌:我们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别忘了寂寞的山谷里,野百合也拥有自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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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0-9-8 09:43 |只看该作者
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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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应用黑色黑体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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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9-6 20:00 |只看该作者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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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9-5 23:12 |只看该作者
只不过那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压制着这些人无法去拒绝一份不合脚的婚姻。难道不是悲剧吗?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

尊敬的秋江潮水: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剩男剩女”选择“剩下”而“不婚”,就会“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请问,如果“不吃饭”,就会避免“噎着”的“悲剧”;如果“不喝水”,就会避免“呛着”的“悲剧”,那“不吃饭”、“不喝水”避免了人类被“噎着”、“呛着”,岂不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再请问:假如“剩男剩女”选择“不剩下”而“婚”,就会发生“被包办”等一系列“不合脚的婚姻”的“悲剧”吗?时代在进步,现在哪有那么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以及“社会舆论种种因素”的“压制”?退一步说,即使有,“剩男剩女”难道不会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的“压制”,而自己去找寻、追求一份“合脚的婚姻”吗?怎么思想境界还比不上五十年代的“刘巧”和“赵柱儿”、四十年代的“小芹”和“小二黑”?为了避免“不合脚的婚姻”而心甘情愿地选择“剩下”,这到底是进步呢,还是倒退?这到底是“避免悲剧”了呢,还是“另一场悲剧正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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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9-5 22:17 |只看该作者
照你这么说剩下的不是“生理脑残”就是“心理脑残”喽?

根据你的这个假设,我问你:为什么人类文明进步了,“脑残”越来越多了呢?
知音 发表于 2010-9-4 10:52

脑残该剩,但不等于说剩下的都是脑残。整体包括部分,但部分不能代表整体,这个关系都没搞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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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9-5 22:04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  老六来了,辛苦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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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9-5 20:23 |只看该作者
先为那五兄喝彩一声,再去替你招呼下外面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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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9-5 09:42 |只看该作者
为楼上秋江同学的驳论继续喝彩。{:1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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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9-5 02:06 |只看该作者
秋江的意思是说一个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应该越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

但是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些剩男剩女只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出于无奈,而非是他们的本意。事实上他们也希望能花前月下,也希望卿卿我我。是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的余地。一个不能够给予每一个人合适的选择机会的社会,无疑是一个有缺失的社会。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正是证明了人类文明发展中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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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也提醒下独醒同学以及其他反方同学,我们谈文明的进步不是谈文明的极致。进步与否需要有一个比较的平台。你们所指出的种种社会现象,并非是剩男剩女出现带来的。而是一直客观存在的。同样面对这种社会状况,现在的剩,比较过去的不剩是一种更积极的结果。而且,有更多的人是由于喜欢这种生活方式而加入这个行列。过去迫于家庭社会的压力,让一些希望单身生活的人,不得不被迫选择婚姻。让一些没有找到真爱的人,不得不对付屈就。而剩女剩男这种生活方式的出现,让他们可以按着自己的意愿生活,至少是可以拒绝自己不希望的人生。这能解释成退步或原地踏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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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9-5 00:20 |只看该作者
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其实他主张凡是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这种理性是事物的本质。
现在有很多这些理性的人,不再在乎别人怎么说,而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方法。我自己也与这样的人交谈过,我觉得他们她们都是理性地,也可以说是坦然地面对这种情况,并不是什么痛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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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9-5 00:16 |只看该作者
我方认为:我的青春我做主。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在人类理念的进步和社会对此的逐步认同。
支持,说得太对了,我这老太太都支持这种进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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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9-4 23:32 |只看该作者
是地是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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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9-4 23:21 |只看该作者
秋江的意思是说一个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应该越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

但是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些剩男剩女只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出于无奈,而非是他们的本意。事实上他们也希望能花前月下,也希望卿卿我我。是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的余地。一个不能够给予每一个人合适的选择机会的社会,无疑是一个有缺失的社会。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正是证明了人类文明发展中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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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9-4 22:44 |只看该作者
那五已将程咬金三板斧,最后的一斧声嘶力竭的砍了出去,真是担忧时尚后继的辩手啊:lol
墨攻 发表于 2010-9-4 22:18


扔了根牙签而已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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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9-4 22: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恰恰忽略了一个事实,剩男剩女究竟有多少选择?哪个剩男剩女不是被动的接受被剩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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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反方一辩已经说得很多了。你先驳倒小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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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9-4 22:42 |只看该作者
知音姐姐,你还是让春妹自己上来得了。
上来先学习下本二辩的主贴。
然后自然就明白农贸市场的进步与否,跟买香瓜萝卜的关系。
然后就不提这种被我已经回答过多次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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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9-4 22:18 |只看该作者
那五已将程咬金三板斧,最后的一斧声嘶力竭的砍了出去,真是担忧时尚后继的辩手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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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9-4 21:24 |只看该作者
楼主恰恰忽略了一个事实,剩男剩女究竟有多少选择?哪个剩男剩女不是被动的接受被剩的结果呢?有几个不想最求幸福的婚姻生活呢?他们做剩男剩女这种权利只是被动的权利,他们的人性自由是一种无奈之下的自由,怎么能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呢?
打个比方说我们考大学,如果考不上一本,就选择不上,而不是选择二本三本,当然婚姻不同于考大学。但这只是一个生活态度认知发生了变化,跟社会文明进步根本不搭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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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9-4 20:02 |只看该作者
无可奉告 那五同学头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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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9-4 19:59 |只看该作者
没人辩论的话 我可泡妞去了哦~~~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17:29


杂谈总指挥春江潮水发来电报,请那五童鞋回答一下问题“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21
香瓜不想卖个萝卜价,可是眼瞧着又快罢园了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29
这是市场销售渠道出了问题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36
这个市场是好市场么?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9:44
香瓜分两种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9:48
一种是真香瓜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50:04
一种是自以为是香瓜的萝卜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50:31
明明卖不出去,为啥偏说这个农贸市场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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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9-4 18:29 |只看该作者
没人辩论的话 我可泡妞去了哦~~~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17:29


不许去,逃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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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9-4 18:28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二辨的观点。这一小部分的“剩”是为了人类文明的“胜”。
一般昭峰 发表于 2010-9-4 11:08


男女剩了,人类就剩不下了  “胜”了的文明也白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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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9-4 18:26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二辨的观点。这一小部分的“剩”是为了人类文明的“胜”。
一般昭峰 发表于 2010-9-4 11:08

谁啊,这么小就亲上了 肯定剩不下, 相当昭峰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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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9-4 18:24 |只看该作者
剩下的结果未必合理,但剩下的方式完全值得尊重。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10:33


既然方式产生的结果不合理,那么方式就不值得尊重和推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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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9-4 17:29 |只看该作者
没人辩论的话 我可泡妞去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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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9-4 11:10 |只看该作者
看看,我昭峰粉丝一针见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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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9-4 11:09 |只看该作者
在过去,一些脑残之人,社会渣滓,垃圾勒瑟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获得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人也逐渐被摒弃成为剩男剩女的一小部分。而让不配拥有婚姻的人,永远的“剩”下去,不也是文明的进步吗?
——————————————————————————————————
这些人因为社会的落后而获得婚姻甚而生产了诸多大街上经常可见的更加“脑残”的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文明进程的不尊重。我们在同情这些已无民事能力行力的人时,难道还希望他们自由组合,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不能自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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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9-4 11:08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二辨的观点。这一小部分的“剩”是为了人类文明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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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9-4 11:05 |只看该作者
照你这么说剩下的不是“生理脑残”就是“心理脑残”喽?

根据你的这个假设,我问你:为什么人类文明进步了,“脑残”越来越多了呢?
知音 发表于 2010-9-4 10:52

咱是辩论好不好,应该讲道理对不对?我主贴早就说过,剩男剩女中有一小部分不适合婚姻之人,他们在过去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不剩下。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剩下了,这难道不是文明进步吗?而你针对这段展开评述,觉得不应该剩下。那我就举例说现在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你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吧。你又不干。转头又歪曲我主贴的阐述,把剩女剩男和脑残等同,我想问下:需要我重复多少次主贴的话来提醒你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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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9-4 11:05 |只看该作者
在过去,一些脑残之人,社会渣滓,垃圾勒瑟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获得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人也逐渐被摒弃成为剩男剩女的一小部分。而让不配拥有婚姻的人,永远的“剩”下去,不也是文明的进步吗?
——————————————————————————————————
这些人因为社会的落后而获得婚姻甚而生产了诸多大街上经常可见的更加“脑残”的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文明进程的不尊重。我们在同情这些已无民事能力行力的人时,难道还希望他们自由组合,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不能自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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