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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8-26 14:28 编辑
他是民国时期著名的风流才子,被称为“中国的雪莱”。他是那个时代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浪漫多情,风度翩翩。在他匆忙的36年的生命里,他爱过一些女人,拥有不凡的才情与容貌的林徽因,小说家凌淑华,一代名媛陆小曼。他的名字叫徐志摩。
她是三十年代活跃在北平与上海滩的名媛,自幼生活在上流社会,受过良好教育。她有着姣好的容颜,优雅大方,能诗善画,是一个令人一眼难忘的女子。胡适曾说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她的名字叫陆小曼。
1925年,一次社交舞会,他遇到了她,陆小曼的倩影犹如康桥的柔波,缓缓的渗入到了徐志摩的心里。他给陆小曼的诗中写:“那时我凭借我的身轻/盈盈的,沾住了她的衣襟/贴近她柔波似的心胸/消溶,消溶,消溶/溶入了她柔波似的心胸!”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的视线便无法从她的身上移开。眼前的女子笑靥如花,在舞会中,每一个转身都优雅无比。他深深的为陆小曼的美丽所折服,一段在日后饱受争议的爱情悄然萌发。
那次见面以后,徐志摩便经常找机会接近陆小曼。
陆小曼虽然已为人妻,但是与丈夫王庚的感情并不好。一个寡言内向,一个习惯于活在万人瞩目之中,由于性情相差甚远,夫妻之间的感情很是淡漠。婚后三年,王庚被任命为哈尔滨警察局局长,调离北京,陆小曼以在哈尔滨住不惯为由,留在了娘家,二人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夫妻失和也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恰在此时,温柔浪漫的徐志摩闯进了陆小曼的生活。沉睡在心底的爱情,被徐志摩的款款深情唤醒。
那段日子,闲来无事时,两个人常常在一起外出游玩。他陪她出入舞会,写动人的情诗给她,他喜欢看她跳舞时陶醉的神情,眼神里满满的都是浓烈的爱意。她也喜欢身边有他的陪伴,看他微笑,听他诉说对自己的爱恋,她的心慢慢的融化在了这个多情才子的一片柔情里。她的爱,在他热烈的攻势下,一次又一次绽放。
他爱着她,爱在眼里,爱在心里,爱得炽热,爱得痴狂。
她对他亦是如此。
这一年年底,陆小曼不顾父母的反对,结束了同王庚3年多的婚姻,迫不及待的来到了徐志摩身边。
那个年代,女子离婚是要承受很大压力的,要做好被人骂的准备。然而,还是要去爱,能在一起,就是无悔。
离婚前夕,陆小曼还发现自己怀上了王庚的孩子,她没有丝毫犹豫,背着所有的人,悄悄地在一家德国人开的私人诊所把孩子做掉,留下了终身不孕的遗憾。她为了他,一头扎进了爱情的苦海之中,这一刻,她向世人证明——爱情就是奋不顾身。
1926年8月14日,农历七夕节那一天,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人们议论很久的仪式——才子徐志摩和名媛陆小曼的订婚典礼。
10月3日,结婚仪式。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在婚礼上,梁启超当众痛斥了这对新人的背叛婚姻的行为。
两个人为生活在一起,是那样的奋不顾身,像一个童话故事的开端,结局又会是如何呢?
结婚后,徐志摩的父母很不喜欢这个儿媳妇,认为常年活跃在社交场合的陆小曼是不洁之人。陆小曼从小被娇宠惯了,不做家务,不会看人眼色,更不知道如何讨公婆欢心。因此,陆小曼与公婆之间维持着客气且生疏的关系。
对此,陆小曼感到很委屈,又不能和长辈起冲突,于是恳求徐志摩搬到上海去生活。
到了上海的小曼,再也不用顾及公婆的脸色,在生活上感到轻松很多。她频繁的出入上海各大社交场所,在歌舞升平的百乐门舞场,她与上海当时的头牌交际花唐瑛齐名。
在这种纸醉金迷,挥金如土的生活中,她渐渐迷失了自己。很少与爱人交流,满心想的都是漂亮的衣服,好看的鞋子,跳舞,听戏,打麻将。徐志摩为了讨妻子欢心,一味的迁就他。在外租了一套豪华的公寓,10多个佣人进进出出服侍他,还要赚取小曼外出应酬的开销。不久以后,小曼又沾染上了鸦片。
徐志摩的经济并不宽裕,徐父由于对陆小曼极度不满,早就在经济上与他们夫妇一刀两断。为了应付数额庞大的开销,徐志摩不得不想尽办法去挣钱。他同时在三所学校代课,经常穿着有补丁的衣服出现在课堂上。实在维持不下去时,就硬着头皮去借朋友的钱,借了东家补西家。
沉重的经济负担压得徐志摩喘不过气来,在这种情况下,哪还有精力去写诗文。他被生计,圈住了昔日的梦想,圈住浪漫主义的个性。
然而,陆小曼依然过着奢华放纵的生活。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金钱浪掷在舞场上,宴会中,烟塌旁。她是一个需要活在光环下的女子。她只能陪着徐志摩风光,陪着他享受, 却不曾陪着他煎熬,陪着他过平淡如水的日子。
夫妻之间的感情日渐淡漠,两个人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常常是陆小曼半夜从舞场回来,整理完毕后,在已经睡熟的徐志摩身边躺下。
相爱是一回事,相处又是另外一回事。爱情是那样脆弱,如果不用心去呵护,哪段感情都不能够长久,在一起也不可能幸福。
1930年秋,徐志摩不堪忍受上海巨大的生活压力,应胡适之邀,任北京大学教授。陆小曼习惯了上海歌舞升平的生活,自然不愿意陪同徐志摩北上。为此,两人发生了口角,徐志摩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北京。
为了走到一起,两个人都曾为彼此付出了很多。那个时候的他们,都天真的以为,对方是自己的知己。可是,却没有料到,彼此想要的生活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是不是真的如凌淑华所说:“男女之间的爱一旦成熟为夫妇,就会慢慢的变成怨偶的,夫妻间没有真爱可言,倒是朋友的爱较能长久。”?
1931年,徐志摩乘飞机由上海飞往北平,不幸遇难,终年36岁。在整理他的遗物时,他随身携带的是陆小曼的一幅画作。噩耗传来时,陆小曼呆若木鸡。她来送别他,看她最后一眼,徐父把所有的悲伤与恨意都撒在了陆小曼身上,把她挡在门外。
这之后,陆小曼和一个叫翁瑞午的富商同居,直到翁瑞午去世。
“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没有人猜得中结局,就像童话故事从来不会写王子与公主在一起后的生活。
他们都曾因为爱而给对方承诺,他们也都曾因为琐碎而厌倦了生活,他们委屈自己只为实现相守的梦想,可是,最终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渐行渐远,放开了曾经紧紧相握的手,到底是什么让他们远离了对方?
难道过去的温存,只是梦一场,梦醒了,只剩下一片荒凉?
爱,依然需要生活来考验。 在一起,不仅仅是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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