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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场诗曰:今天木有似哦,来这闻臭味哦。
今年2月去新加坡,伴着漫天的臭气,俺被老婆和外甥女“绑架”到了那的榴莲一条街上,看着她们淑女风范尽失大快朵颐的样子,不禁好奇心大动,遂尝试之。真是不尝不知道,榴莲真奇妙…由此上了贼船,欲罢不能。
回国之后,定期与老婆“臭味相投”,但遗憾的是,国内的榴莲品种单一且品质稍逊,再也难寻新加坡吃的“猫山王”榴莲的香甜浓郁之感。
上月再赴新加坡,俺主动自投罗网,再亲“猫山王”芳泽,用北京话说,吃了它一个肚儿歪!但人啊,贪欲真是无止境的,吃完之后,俺意犹未尽,决定带一个回国。谁知就是这么一个决定,让俺费尽了周折。
回到酒店,刚进大厅就被服务生客气地拦住:“先生,您是不是带了榴莲?”不会吧?他的鼻子这么好使?为了不“骚扰”他人,我已经将榴莲肉密封在“乐扣乐扣”的饭盒中而且用透明胶带将封口处五花大绑又放进一个塑料袋中了。
“酒店不允许带榴莲进房间,如果您带了,我们可以为您保管”,服务生客气依旧。没辙,老老实实地交了出来。
预计到机场还会有麻烦,第二天去机场前,我又弄了三个塑料袋裹一层用胶带封一次,一共整了足足五层,然后使劲吸嗅,确认没有味道后将其“掩埋”在行李箱的中部,信心百倍地杀奔机场。
交运行李时,服务人员是个印度人,将行李箱送上传送带后似乎发现了什么:你带榴莲了?小样,难得你一身咖喱味,还闻得出榴莲臭。我冷静地一笑:NO。印度人狐疑地看了看我,挥手放行。为了避免一切给国人丢脸的机会,我赶紧调动出一句日本话:赛由那拉!
飞到厦门入住酒店,开窗关门,迫不及待地解封开吃,谁知刚吃了几口,就听见楼道内有北京话飘来:哎呦,这是谁吃榴莲了啊?当时几乎晕倒!
哎,本打算细水长流一路吃到天津的,没想到榴莲的“威力”如此之大。算了,咱别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了,一个大榴莲被狼吞虎咽地迅速消灭,撑的俺主动拒绝了当地朋友的欢迎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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