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题记
(一)
此生,我注定只能成为一名刺客,因为我早已死去,当红叶用她那幽怨的目光望向我的时候,我的心便已死去。我知道红叶远嫁他乡是被迫的,她不会喜欢一个素未谋面的商贾,尽管这商贾很富有,而我却只是一个孤儿,一个没有任何财富的穷小子,我没有能力娶到自己心爱的姑娘,那么,我的心只有死去。
抬走了红叶的花轿把我的灵魂也悄悄地带走了,迎亲的队伍早已走得不知踪影,寂寞长巷的尽头只剩下孤独的我在瑟瑟秋风中发呆。我几乎忘了自己在这里站了多长时间,失去了灵魂的身体在秋风中没有任何知觉,心没有了,躯体里空得慌,没有了红叶我就没有了世界,唯一能给我籍慰的只有手中的长剑,因为它从没背叛过我。风吹过,一张火红的树叶随风飘落,轻轻坠在我的身旁,我俯身拾起它,犹如拾起自己一直铭刻的诺言,或者,犹如拾起我刚刚碎裂的心,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红叶揣进自己冰冷的胸膛。
该走了,这里已没有了我的留恋,可是,哪里又能找到我的留恋呢?我没有思考,因为思绪早已麻木,我只是紧了紧自己的衣带,再审视一下自己手中的长剑,然后,毅然向着红尘走去,一任脚步带着我去漂泊,我的每一步都积攒着我浑身的力量,我知道,这一走,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渺渺红尘在我踏出这一步的时候,已经吞噬了我,我想在这里刻下点什么,秋风撕扯着我每一步所腾起的沙尘时,在我的身后留下了长长的一缕轻烟,瞬间,那些起落的尘烟便把我雕刻在红尘中的脚印一一掩埋,消失殆尽。
没有人认识我,因为在我一路走来的时候,没有人问过我的名字,我也几乎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了,这样也好,就当这世上没有我,就当我是一页枯黄的树叶在尘世起伏。当我穿过那些拥挤的城镇时,擦肩而过的人们不会注意到这个落拓的青年,当我行走在无人的荒漠里,无情的风沙更不会怜惜这个寂寞的行者,那么,我便有了足够的条件去做一名刺客了,当然,我还得有一柄锋利的长剑,幸亏,剑还在!
(二)
路过那座城镇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它与别的城镇有什么不同,苍老的土城墙略显斑驳,垛口的夹缝里努力地生长着些许枯干的荒草,城楼上斜挑着一面破旧的大旗,旗上的字迹早已模糊,秋风中,那大旗猎猎着响。大旗下是城楼略显破败的青瓦,几只在秋风中发抖的鸟雀在裸露的椽子上声声哀鸣,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生存?我不得而知。
但是,这座城镇还是与别的地方有着很明显的区别,因为,当时最著名的剑客之一盖聂就居住在这座城镇,所以,这座城镇便因为有了盖聂而闻名天下。我并不是刻意要到这里来的,但我也不会刻意地回避这里,不知道为了什么,我的脚步就把我麻木的躯体带到了这座城镇。我很仰慕盖聂如日中天的声名,但我不想与他发生任何的冲突,我只想远远地看他一眼,最好是能远远地见到他的剑术,那样,我就不虚此行了。
遇见盖聂只是一种巧合,我没有去打听他的相貌与住所,因为我满身的风尘,任谁也不屑搭理我。当时,我就在一个小酒馆的角落里独自饮酒,我不嗜酒,但我冰冷的身体需要那浓烈的酒汁去烘烤,不过,就算我在喝酒的时候,我的手也会紧紧地拽着我的剑,甚至,当我熟睡的时候,剑也从不离身。
盖聂和他的朋友们是在我喝下第五杯酒的时候走进这家小酒馆的,我并不认识盖聂,但,当盖聂的脚步一踏入这家酒馆,我便知道,他就是盖聂。我在行走的时候,遇见过无数个陌生人,什么样的职业都有,其中不乏各种剑客,从没感受到过如此巨大的压力,我的剑在鞘中轻轻地颤动了一下,发出一声柔弱而清脆的声响,盖聂没有听见这一声响动,因为,他一走进这家酒馆,酒馆里所有的人都恭恭敬敬地站起来和他打招呼,微微鞠一个躬,说:“盖大师好!”我趁着他们打招呼的时候瞥了他一眼,觉得他与我想象中的盖聂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想象中,他应该是英俊神武,相貌堂堂,可是,今日一见,稍觉失望,他不高,比我还要矮半个头,略胖,一张圆脸看起来油光发亮,像很脏似的,眉毛倒是很粗,眼睛不是很大,却有神,可笑的是,他居然长着一个酒糟鼻,在这深秋寒冷的天气里,鼻尖上却挤满了汗珠。
盖聂很习惯人们对他的尊敬,或许,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得到相同的尊敬,他“哈哈”笑了几声,说:“诸位,客气客气,叫我盖聂就行了。”听他的声音也不怎么洪亮,有点尖锐,倒像一个阉人的声音。
众人纷纷落座的时候,盖聂发现了我,虽然我坐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但整个酒馆只有我一个人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所以,他还是很轻易地发现了我,对于我的不礼貌,他似乎很生气,他的目光剑一般地刺向我,我习惯性地迎向他的目光,犹如两柄锋利的长剑在空中相遇,我仿佛听到一阵金铁交鸣的铿锵声,然后,他的目光突然地散了开来,我便知道,他不是我的对手,我再次觉得有点失望,低下头,喝干了我的第六杯酒。
盖聂的尸体是第二天被发现的,当然是我杀了他,我只出了一剑,便刺穿了他的心脏。其实,我并不想杀他,是他逼着我拔剑的。我从那个小酒馆里出来,他便一直跟在我的后面,我对他已经失去了好奇,路过这个城镇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我想,还是离开这里吧,去找一个自己愿意停留的地方吧。可是,当我走到城外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时,他叫住了我。
“你是谁?”
我停下了脚步,却没有转过身来,也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于是,他拔出了腰间的长剑指着我,我只好缓缓地转身,望着他手中的剑。那是一柄薄而锋利的剑,装饰得很华丽,护手是用黄金打造的,上面居然还镶有两颗闪亮的宝石,剑刃闪着刺目的寒光,那只握剑的手干燥而稳定,凭着这把剑和这双手,盖聂果然不愧是天下闻名的剑客,然而,剑不是拿来欣赏的,再华丽的剑,杀不了人也不是好剑,盖聂的剑当然是好剑,死在这把剑下的人不在少数,我几乎能看到这把剑上隐现的血光,也几乎能感受到从这把剑上散发出逼人的杀气,但,这把剑杀不了我。
“你是谁?”他再次发问。
“我只是个路过的人。”我的回答不卑不亢。
“拔出你的剑。”他咄咄逼人。
“为什么?”
“因为我是盖聂。”
“我不想杀你。”
“谁杀谁还不一定?”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嘴里发出了一声冷笑。
“你为什么非要逼我拔剑?”我的回答依然冷漠。
“因为你是剑客。”
“你不后悔?”
“少废话。”
“你出手吧。”
“你为什么不拔剑?”
“我的剑出必杀。”
“年轻人,太狂妄了,这个世界上没人敢这样跟我说话。”
“我不想杀你,你走吧。”
说完,我转身朝北走去,他却再次叫住了我,说:
“你不拔剑就别后悔。”
“你出手吧。”我重复了一句,然后,我就听见一声尖锐的破空声,我知道他出手了,那声音很悦耳,是锋利的剑尖与空气的摩擦而发出的,那是我喜欢听的声音,而我的剑突然在剑鞘里不停颤动,它仿佛在催促着我该拔剑了,我不想死在他的剑下,于是,我拔出了我的剑,回身刺穿了盖聂的心脏。
盖聂肯定不会相信这是事实,他慢慢地低下头,茫然的看着这柄穿胸而过的剑,说:
“你到底是谁?”
“荆轲。”说完,我拔出了刺在他胸口的剑,鲜血如涌泉般喷洒在饥渴的黄土上,瞬间便被大地吞噬了,风吹过,杀气顿消,我长吁一口气,望着盖聂死灰色的脸说:“我不想杀你的,可这天气却非常适合杀人。”
(三)
秋更深了,本该到了庄稼丰收的季节,而原野上却一片荒芜,是战争让人们抛弃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把日子放在马背上去挣扎,今天还能呼吸的,便尽情地呼吸着这珍贵而焦躁的空气,明天是否还可以见到阳光,谁也不能保证,那么,他们活着还能有希望么?他们的生命如同他们跨下的马匹一样,只能为了他人无休止的欲望而盲目地奔波。
我不能如他们一样,我以为我生下来便应该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当战争的硝烟在荒野上燃起的时候,我便站在远远的山冈上看着,那些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的场景对我来说早已麻木,我抬起头,仰望着湛蓝的天空,那里一片宁静,南飞的候鸟没有被杀伐声惊乱,它们依然悠闲地、有条不紊地向着它们的宿命迁徙,而我却一路向北,我在寻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梦想。
相比之下,鲁句践居住的城市要比盖聂居住的城市大得多,鲁句践同样也比盖聂要稳重得多,我在入冬的黄昏时走进了这座城市。北方的雪来得很早,刚刚入冬便飘起了鹅毛大雪,北方也没有大山,雪花很容易便把平坦的荒野完整地覆盖,那些萋萋荒草以及沟沟豁豁仿佛在一瞬间被清扫得一干二净,再铺上一层厚厚的鹅绒,还了大地一个广袤的宁静。
我的衣衫早已褴褛,但我的肌肤却被冻得发烫,如火烧般疼痛。雪花没有让这座城市变得寒冷,千里之外的战火也还没有燃烧到这里,所以,这里依然洋溢着温馨的气息,大街上人来人往,有撑着伞的,也有戴着斗笠的,还有什么都没有戴,在飘飞的雪花里怡然漫步的,街边嬉笑着玩雪的孩子们更是给人一种融融的暖意,街面上烤白薯的、卖馄饨的、炸油条的小商贩正忙碌地收拾着自己的摊子,他们要迫不及待地赶回家去享受自己一整天辛劳的报酬,他们的妻子定会在家里烧好了一大盆的炭火,晚餐也定会做得很丰盛,桌子上也定会有一壶烫得不温不火的老酒,想到这些,他们的脸上自然地泛出一丝欣慰的笑容,这就是他们的幸福,能这样宁静地厮守着这份日子、厮守着这个温暖的家,他们别无所求。而我的幸福呢?刺客的幸福难道就应该充满血腥味么?我自以为与那些小商贩所祈求的不一样,我自以为我的幸福应该是一种苍凉悲壮的人生,然而,我却很向往一种宁静,或许,是我寂寞的旅程让我不堪与他们为伍吧?
朔风卷雪,剑气如虹,不知道是风激起飞雪还是剑舞动风声,鲁句践矫健的身影在风雪的中央飞舞,他的门人弟子围成一个大圈为他喝彩,我挤进人群,怀着敬仰的心去品读他的剑术。平心而论,他的剑术比我的要精美耐看,让人赏心悦目,给人一种华美的享受,能把杀机暗藏在剑舞之中,鲁句践便已不是一个平凡的剑客。
所有围观人的目光皆对他充满了敬畏和赞赏,只有我的目光依然冷静,我看出了他剑术里的破绽,并为他的浮华而稍稍惋惜,于是,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准备离开,可是,我这小小的举动没有逃过鲁句践锐利的目光,他停下剑舞,注视着我手中的剑,说:
“你懂剑?”
“懂一点。”我不想让他在他的门人面前太难堪,轻声回答。
“你是谁?”
“荆轲。”
“你对我的剑术不屑一顾?”
“你的剑舞很好看,我不会。”
“那你为何要离开?”
“剑是用来杀人的。”
“你认为我的剑杀不了人?”
“杀不了真正的剑客。”
“你是真正的剑客?”
“不敢。”
“你为何不来试试?”
“不必。”说完,我转身便走。
“你是不敢试吧?胆小鬼!”
我没有受他的激,他的剑术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容易,我实在不愿意杀一个这么努力的人,只是,他还不懂剑的真谛,也不懂做人的真谛,我真希望他以后别再舞剑,别再说自己是个剑客,否则,他定会死在别人的剑下。
“你若是真正的剑客就来尝尝我的剑术,否则,就滚出这座城市!”他依然不依不挠地说,他的门人弟子也跟着起哄:
“就你那乞丐样,敢与鲁大师论剑?怕是给大师倒马桶也不配!”
“这种胆小鬼,一辈子也别想做大事!”
“……”
我没有再理睬他们,我把他们说的话就当是冬鸦的恬噪。我慢慢地向着城外的荒野走去,就在我快要走出鲁句践的视线时,一条恶犬仗着人势,向我扑来,我的剑不是杀犬的,但我很想提醒提醒鲁句践,于是,我拔出了剑,我相信没有人能看清我是怎么出手的,他们甚至连我是否拔剑也不会看见,包括鲁句践也不例外,但他一定能看出我已经出手了。我的剑太快,我的剑也太薄,那条恶犬根本来不及倒下,它一直跑出了十几米才突然扑地死去,他们一定不知道那犬是怎么死的,鲁大师能知道么?我想,他一定知道,因为他的弟子们欲追上我理论时被他拦住了,他的目光瞬间变得暗淡而萧索,痴痴地望着我远去的背影,口中喃喃念叨:“他是谁?荆轲是谁?”
(四)
冬的跋涉是艰辛的,走在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我常常会被那惨白的色道刺得双目流泪,每当这时,我便会想起红叶,我惊奇自己居然还有思念,这是个不好的兆头,刺客怎能有感情的牵绊?但我依然不能阻止自己的思念,我知道这样很危险,或许,有一天,我会死在这种思念之下,管他呢,没有红叶的日子,生与死又有何分别呢?
走进蓟城的时候我很茫然,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因为蓟城很平坦,隆冬刚过,漫天的沙尘便铺天盖地,我觉得自己与那些细小的沙粒没有任何区别,我们一起在狂风中跌宕起伏,我们的命运在这个战火纷飞的时代里由不得自己主宰,所以,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处,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寻找什么,或者,让这个时代忘了还有荆轲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吧,如一朵山野间的蒲公英,在飘荡中活着、在飘荡中死去。
冬天虽已过去,蓟城的春日却依然寒冷,枯干的枝桠上依然没有丝毫的绿意,荒凉的草场上依然是白雪皑皑,但我知道,生命正在孕育,它们正在冲击着寒冷的冬衣,追寻着一春的绽放,有了新生命的参与,一切都该充满着希望,而我的生命还能有希望么?是否我也在等待着一生中的瞬间绽放呢?我回头望了望来时的路,再看了看自己满身的尘土,然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沙尘还在风中飞舞,街面上几乎没有行人,就算偶尔有路过的,也是行色匆匆,惟有我依然用不变的速度、不变的频率在尘世间雕刻着自己的足迹。此时,忽然有一阵清越的筑音穿透厚重绵密的风沙钻入我的耳中,我猛然停下自己的脚步,闭上眼睛去仔细聆听那仿佛来自天籁的琴音。
其实我并不懂音律,什么宫、商、角、徵、羽,什么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等等更是一窍不通,然而,筑音悠悠,声声入耳,似在为我而奏、似在为这个离乱的世界而奏,琴音中,我似乎迷失了自己的人生,又似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刚开始,筑音曲式较缓,彷如天地开阔,一片辽原,有大气,又略带沧桑,曲中浩然正气一览无余,荡气回肠的开篇之后,琴音稍高,仍极缓慢,似有高山大谷的空灵,也有小桥流水的清脆,更有两情相悦的恩爱缠绵,稍后,但闻琴音渐渐爬高,走向激越,在最高处时,忽又突坠谷底,曲式越来越快,隐隐有风雷杀伐之声,此时,调式突转,只听得烽烟四起、战鼓嘹亮、金戈铁马、热血沸腾,天地间忽然便充满了杀戮的戾气,呐喊声中,琴音越走越低、越走越慢,最后停在一个厚重的低音处,悠长不绝,本以为此曲就此而终,正欲长舒一口气,突兀中,一个悠颤的声音在绕梁的余音中,轻轻奏响,曲式似比刚开始时更慢,娓娓道来,让人悲从中来,孤单寂寞、忧郁悲伤、生离死别,尽在曲中演绎得淋漓尽致,在我婆娑的泪中,筑音渐渐遥远低沉,最后,似乎一个沧桑的背影正静静离去,那脚步声,一步一步,渐行渐远,终不可闻。
循着琴音,我见到了那个击筑之人,一个坦然自信、镇静稳重的清秀男子,我们目光交汇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杀机,也没有感到压力,他的眼里只有温暖、只有关爱,我把我的目光化为一把利剑,与他交锋,可无论我怎样辗转腾挪,皆刺不破他淡然随意的笑容,我的利剑反而被他温厚的笑意逼得节节后退,在一个居中的临界点,我们僵持了许久,我觉得我就是一壁冰冷的厚墙,他则是一团温和的棉球,我们之间是分不出胜负的。
“好曲,天籁之声。”我没有提到剑术,从他的眼中,我也看出他并不想我提剑这个字。
“这世上,天籁之声有很多,只是你没有注意,世上许多人都没有注意。”他淡淡地笑着说。
“是吗?我不懂音律。”
“世上不是只有音律才是天籁之声,何况,音律也是从自然中的许多美妙的声音演变出来的。”
“不懂。”我很实诚地说,他的话我是真的没听懂。
“你听过流水声么?听过松涛声么?还有鸡鸣声、狗吠声、儿啼声,还有劈柴声、烧火声、烹菜声以及读书声、写字声等等,无一不是美妙绝伦的声音。”
“是。”我猛然觉得,这些再平常不过的声音,回想起来,原来皆是天籁。
“如果有心了,还能听到雪落窗台的声音、春暖花开的声音、四季流转的声音……”
我终于明白,他为何能奏出如此美妙的琴曲了,原来他是在用心弹奏,他把世间万物那些微妙的美丽都融入他的琴曲之中,连花开的声音都能听到的人,他的筑曲中,自然能听到花开的美妙,我喃喃地说: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后来我知道他叫高渐离,蓟城名士、燕国名士、天下名士,他演奏的筑天下不作第二人想,而能亲耳听到他演奏的人却很少,知道他会剑术的人更少,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否会剑术,只是在目光交汇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他不但会剑术,而且,我毫无把握战胜他,如果说天下间,还有一个能与我一战的高手,那个人一定是他,高渐离!
(五)
自从红叶离我而去之后,与高渐离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短暂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高渐离让我明白了这世界不仅只有爱情,还有一种情感也能给人无穷的温暖,那就是友情。
田光先生,一位让人尊敬的老先生,他是高渐离的忘年交,也是燕国最好的剑士。虽然田老先生已是白发苍苍,但他依然满脸红润、神情矍铄,无论何时,他总是笑容满面,当他看见我手中长剑的时候,便说我是当世最好的剑客,他仔细地抚摸着我的剑,眼中的光芒越来越炙热,他说:
“这把剑不适合我,也不适合任何人。”
“你是说这剑不行?”我诧异地说。
“是,你的剑不行,不是一把好剑。”他固执地说。
“可我觉得这是最好的剑。”我也固执地说。
“你的剑虽不是好剑,可当它握在你手中的时候,它便成了这世界最锋利的剑。”他笑着说。
“为什么?”我不懂。
“因为这把剑已经有了生命,它的蒯缑、剑柄、护手,无一不与你的手掌严丝合缝,它仿佛早已与你合为一体了,这样的剑,是谁也不能抵挡的。”
于是,田光老先生便成了我的知音,我很佩服他的见识,也许他不是我的对手,但,他仿佛在我的心中点燃了一盏明灯,让我看清了自己走过的那些茫然的道路,也让我看清了自己往后要去的方向。
子车莫言虽起名莫言却善言,据说是从秦国迁徙而来,不崇文、不尚武、无家室、无居所,可以说乏善可陈,然而,他同样也是高渐离的莫逆之交。
子车莫言刚到蓟城的时候,穷困潦倒,与我一样也遇到高渐离击筑,莫言击节相和,高渐离请同席饮酒,莫言婉拒,掉头而去,求职于市,有人请屠狗宰羊,莫言从之,得数钱,与高渐离豪饮大醉,从此获高渐离及街人尊重。
我在以后与子车莫言交往的日子中,了解到他虽是一个无能的人,却也是一个很自重的人。莫言从不受人恩惠,为了生存,什么卑贱的工作都做,他的穿着肮脏破旧,做的是最苦最累的工作,可从没有一个人看不起他,他虽贫穷,却时常可以见到他用不多的银钱去接济穷困,我在他平凡的外表中,见到有一道神圣的光环围绕着他,让他看起来无比的高大、伟岸!
我很尊敬高渐离的这些朋友,他们同样也很尊敬我,为了这些朋友,我试着放下手中的剑,去做回一个普通的人。高渐离告诉我:并不是无情才能做一个好的剑客,一个真正的剑客应该有博大的胸襟、宽阔的心怀,应该救万民于水火,这样的人,才配谈剑,才配青史留名,所以,一个好的剑客,应该把自己融入社会,去遍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去体会人世间的悲欢离合,用尘世的艰辛去磨炼你手中的长剑,那样,你的剑才会无坚不摧!
高渐离的一席话让我觉得眼前一亮,是的,我该停下我漂泊的步伐了,原来所有的希望并不是藏在高山大川里,也不会藏在莽莽荒野里,孤独寂寞地攀爬只会让自己更冷漠,只会把自己孤立在在一个苍凉浩大的囹圄里从终点走到起点,再从起点走到终点,周而复始、无穷无尽,而当我死去的时候,在这个寂寞的轮回里甚至没有留下一丝与我有关的痕迹,那么,我的漂泊还有意义吗?或许,点燃我绽放的生命的导火索正是高渐离的这一席话,那么,我得为那一刻的绚烂做好充分的准备。
(六)
那段开心的日子也是我能量堆积的日子,我很仔细地过着每一天、每一个时辰、每一分每一秒,我把沙漏的每一粒细沙都数得很清楚,因为滴过的细沙留在我的身后,筑成了一道道坚实的墙壁,让时光的脚步回不到昨天的日落和前天的春雨,而我在日子的台阶上,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向着那看不见的最高处走去……
我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高渐离开的酒馆里打杂,我用自己的笑脸去迎接每一个人,我卑微地承受着每一个酒客的挑剔,我让每一位来到这个酒馆的客人都满意而归,当他们含笑离去的时候,我知道我的韧性便多了几分。当然,闲暇的日子我总忘不了那些值得尊敬的朋友,有时我会去田光老先生家帮忙挑水劈柴;有时我也会帮子车莫言去屠狗宰羊、清扫垃圾,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虽忙碌、辛苦,却也有无穷的乐趣。
有风而无雨的黄昏,子车莫言总会拿一副狗内脏或羊杂碎踢开高家的柴扉,大声喊道:
“荆卿、荆卿,去把田老先生请过来喝酒。”
高渐离定会接过子车手里的物品,交到厨房,吩咐厨师做一锅香辣的火锅,再温一坛自酿的高粱曲酒。我自然应声到城东田家把田光老先生强拽了过来,田老先生每次必说:“老朽老朽兮,不胜酒力。”我们定会回他一句:“朽则朽兮,喝一顿少一顿,管他明日晴与雨。”然后,众人哈哈大笑,豪爽自然。
每日酒宴的话题自是高雅粗俗皆有、天南地北并存,酒半酣时,高渐离定会被我们逼着击筑助兴,在他优雅的琴音中,我们定会用五音不全的燕歌相和,此时我们撕开防备、放浪形骸,此时我们如同坦诚的赤子,忘了风雨、忘了江湖;忘了刀马、忘了战争,我们敞开胸襟,豪歌狂饮,直到杯盘狼藉、直到更深露重!
日子便是这样在忙碌充实中流淌着,而无论我怎样放纵自己的思绪,揣在胸口的那张红叶依然鲜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把那张被我的体温捂得温热柔软的红叶小心翼翼地掏出来,犹如掏空了我的心脏,让我阵阵地刺痛,我捧着那张红叶,仿佛捧着你娇艳的脸庞,每当这时候,我的目光便会柔和起来,我的眼中便会有泪光隐现,如豆的油灯此时跳跃着你身着嫁衣的影像,你红袖飘飞、泪眼婆娑,迎着我缓缓走来,我愿时光永久地驻足在这一刻,让我把所有的思念全部放在这油灯里燃烧,然而,灯花一闪,油尽灯枯,一切都不复存在,远处隐约传来了一声雄鸡的啼声……
(七)
战争的消息是姬丹带回来的,作为燕国的太子,姬丹从小便在别国做人质。刚开始是在赵国,那时候,姬丹还只是个幼童,与同样在赵国做人质的赵政比邻而居、关系密切,他们一起在赵国度过了天真无邪的童年,可说是两小无猜。然而,随着时光的推移、年龄的增长,赵政日渐聪慧英武,姬丹却愚笨羸弱,于是,赵政对姬丹渐渐疏远冷淡。
那年秦王宾天,赵政回到秦国继位为王,姬丹也随赵政到秦国做人质,他满以为赵政会看在俩人自小的情分而善待自己,却不曾想赵政有着远大的胸怀,根本就不屑用正眼看他。数年之后,赵政清除了内乱,便开始发动战争,他想建立一个大一统的王朝,他想把纷争的各国皆踏在自己的脚下,想让所有人都听从他的命令、使用他设计的钱币、乘坐他建造的车鸾。那么,燕国迟早也逃不出赵政的铁蹄。姬丹得不到赵政的善待,觉得太子的尊严受到了侮辱,再加上赵政野心勃勃,对列国垂涎之心昭然若揭,姬丹很清楚的知道,燕国已危在旦夕,于是,他开始策划逃回燕国的计谋。
姬丹出逃的时候正值仲夏,是他最要好的朋友、秦国的大将樊於期助他逃出咸阳城的,姬丹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便从赵政的监视下逃回了燕国,他甚至觉得自己简直是聪明绝顶,其实,在他刚刚逃出咸阳城的时候,赵政便接到了大将军蒙恬的报告,蒙恬问赵政要不要派快马把姬丹追回,赵政说:“此人乃一匹夫,不足为虑,朕要取其性命犹如探囊取物,且由他去。”所以,姬丹便仓皇地回到了蓟城。然而,令赵政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次蔑视,险而让他遗恨终生。
姬丹的父亲燕王姬喜是一位昏庸的君主,他听到姬丹带回来的消息说秦国大军已快攻到赵国的邯郸,不日便会打到易水河畔,吓得六神无主,忙向儿子求计,然而,这样一对笨蛋父子,又能有什么好的计策呢?无奈之下,只好请来姬丹的老师、燕国名士鞠武商议对策。
鞠武是个有见地的人,他给姬丹详细地分析了当时的局势:“秦国正大举进攻赵国,秦将樊於期又在屯留起兵反秦,正是燕国自救的大好时机,吾王当北联匈奴单于、西并魏赵、南合齐楚,是为燕国之屏障,厉兵秣马,共同抗秦,令秦军首尾不能相顾,或能自保。”
姬丹对战争是恐惧的,对于鞠武的计策更是不置可否,他只想偏安一隅,日后做一位太平君主。于是,他整天幻想着秦王赵政突然暴毙,秦军不攻自破,这个梦姬丹做了很久,直到有一天樊於期的到来,这梦才彻底破灭。
(八)
我一直认为樊於期是位可以称为英雄的人物。当初他担着莫大的干系,把燕太子姬丹送出咸阳,使得赵政对他耿耿于怀,欲除之而后快,只是樊於期对秦王忠心不二,令秦王赵政始终不得机缘,整日闷闷不乐。
秦将王翦与樊於期同殿为臣,二人屡立战功,不分轩轾,王翦获知秦王欲除樊於期,正合其意,便献策于王:“可令樊於期带老弱兵卒攻赵,若胜,吾王幸也,若败,灭其宗族。”赵政闻言大喜,依计行事。
我之所以认为樊将军是英雄,有几点原因,首先冒险相救姬丹,其次便是这次出战赵国。樊将军带领数万老弱兵士,择日启程,杀往赵国,居然所向披靡,一举攻破赵国的平阳、武城,斩杀赵将扈辄,再迂回向北,攻占赤丽、宜安,直逼赵国都城邯郸,赵王赢迁闻讯大惊,忙调镇守北边的赵将李牧回师相救。
李牧,赵国名将,声动四野,廉颇、蔺相如、赵奢等人常向李牧求教战策,李牧豁然大度,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造就了廉颇等大将闻名天下、留名青史,而李牧更是每战必胜。
肥下一战,李牧果然不负赵王所托,大败秦军,樊於期寡不敌众,率残兵败将退至屯留,秦王闻奏,大怒,诛樊家合族数十人众,直杀得行刑者手软、观刑者心悸;直杀得积血没踝、风哭雨泣;直杀得日月无光、天地昏黄。消息传到屯留,樊将军怒目戟张、悲恸欲绝,便在屯留竖起反旗、招兵买马,誓与赵政不共戴天。
秦王赵政自然不会把樊於期和他的数千叛军放在眼里,令大将王翦率领十万大军将屯留团团围住,数日之间,便把叛军杀得片甲不留,惟有樊将军一人在贴身死士的保卫下,杀出一条血路,逃出重围。赵政闻讯,发下檄文:获樊於期人头者,赏黄金万两、封万户侯。
天下之大,烽烟四起,樊於期带着疲惫的身体以及疲惫的心灵匆忙在奔走的途中,他觉得这世界似乎已没了自己的栖身之处,秦王的巨额悬赏诱惑实大,谁又能抵挡呢?自己单枪匹马,何处是归路?血海深仇,又如何能得报?这时候,他想到了姬丹,或许,燕国还能让自己一避锋芒。至于秦将王翦,在剿灭了叛军之后,回马直攻邯郸,樊於期知道,秦军兵强马壮,破李牧、破邯郸、破赵国当是指日间的事。
姬丹见樊於期的到来,大喜若狂,不顾老师鞠武和群臣的极力反对,毅然拜樊於期为大将军,任其出入燕国朝堂,只为报答当初相救之情。但从樊於期口中得到的秦军强悍的消息,又令姬丹昼夜难安,郁郁寡欢,看来战争终难幸免,此时,一个愚笨却永垂青史的计策在姬丹的脑海里逐渐清晰……
(九)
又是一年秋风起,蓟城四周的山野上,树叶一片一片的被夕阳染得鲜红,我常独自一人在黄昏时面对着满山红叶,静静思念着身着血红嫁衣的红叶,而今她在哪里?而今她还好么?
是子车莫言带着田光老先生在郊外找到我的,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否则,他们不会找到这里来。
“荆卿,老朽有事相求。”田老先生嗫嚅地说。
“老先生不必客气,但说无妨。”我把自己的遐思悄悄藏起,恭敬地回答。
“今日太子姬丹召见了我,是我的好友鞠武引荐的。”田光说。
“所为何事?”我问。
“姬丹和鞠武谋划了一件很机密的大事,想请我帮忙完成,但我的年纪大了,恐怕不能胜任。”
“什么事能让田老先生为难?”
“樊於期带来消息说秦国已经攻到邯郸了,不日便将踏入燕国境内,北渡易水了,太子想请我去咸阳刺杀赵政,赵政死,则秦军不攻自破。从前我是燕国最好的剑客,可是,而今我已年老力衰,命不长久矣,如果一旦失手,让秦王有了防备,便前功尽弃,反而会加快秦国攻燕的步伐,我左思右想,觉得惟有荆卿能胜此任,所以,急急来求。”田光鼓足勇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荆轲乃一介草民,军国大事不愿与闻,但我定会保守秘密。”我犹豫再三,答道。
田光闻言,匍匐在地,泣然曰:
“请荆卿为燕国百姓着想、为天下百姓着想,战火一起,百姓流离失所、妻离子散、田园荒芜,皆只为暴君无尽的欲望,从此天下永无宁日,卿三思啊!”
其实战争的荼毒我比田老先生更清楚,当初我离开家乡路过韩国的时候,秦军正攻打韩国。战火烧过,沿途十室九空,尸横遍野,秦军暴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到之处,寸草不留,空气中到处是血腥与硝烟混合着的怪味,那些战死沙场的军士无论胜败都与他们无关了,他们用他们的生命满足了一个人勃勃的野心、书写了一段段血泪的历史,所以,我痛恨战争,我愿意去阻止战争的发生,哪怕用我的鲜血、用我的生命去换取和平,我也无悔,只是因为姬丹的想法和计策过于大胆,让我觉得太不真实,这才拒绝了田光的请求。
“荆卿,请你转告太子,我定会用生命去保守这个秘密,你是一颗埋没在沙尘里的珍珠,迟早会发出光彩的,只是这次行动无论成败卿都将无法全身而退,但是,人生只要有瞬间的精彩,又有何憾?老朽会在黄泉路上为卿庆功!”说完,田光拔出暗藏的短剑刺进了自己的胸口。
这时,我才明白,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所等待的机会就快来了,我的生命仿佛正是为了完成这样一个使命而存在的,可是,我的醒悟似乎稍稍晚了一些,是田老先生用他的鲜血唤醒了我,我跪在田先生的面前没有流泪,喃喃地说:
“我会去的,我一定会去的!老先生,请您慢点走,一定要看着我把剑刺入秦王的心口。”
子车莫言在哭,他那粗犷豪放的哭泣声在燕国的天地间回荡,撕碎了山野的宁静,令人心酸、让人心痛!
“荆卿,此去任重而道远,秦王谨慎多疑,千万小心,这秘密不足为外人道,少一人知道这秘密,便多一分成功的希望,莫言也当用生命为卿保守秘密。”说完,子车莫言也拔出他的宰羊尖刀,刺入心脏。
莫言的鲜血和田光的鲜血流到了一起,因为他们都有着同样的愿望,他们希望我能用手中的利剑去寻找天下的太平,让天下的苍生能有一份简单而平和的幸福,这样的愿望我能拒绝吗?这难道不也正是我的愿望吗?我没有再迟疑,迎着夕阳,我向着那个目标铿锵而行!
(十)
这个秘密的计划在我和姬丹、鞠武的密谋下,逐渐趋于完美成熟。姬丹知道秦王赵政对燕国的督亢垂涎已久,那里一片富庶,是所有君王都想占有的地方,那么,燕国便可借口与秦国求和,愿意献出督亢这块肥美的土地作为礼物,来保证燕国能偏安一隅,然后,把短剑藏在督亢的地图卷轴中,待图穷时匕见,我便可借机刺出这惊天动地、流传千古的一剑,那时,我的生命定将灿烂如花!
只是,这个完美计划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瑕疵,那就是樊於期的存在,既然诚心求和便不该收留秦国叛将樊於期,赵政对樊於期欲杀之始甘心,便该把樊於期的人头作为礼物敬献给秦国方显诚意,我与鞠武皆持此观点。
从内心来讲,姬丹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樊於期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他拒绝了我与鞠武的建议,不忍心杀害自己的朋友,况且,樊於期对姬丹尚有救命之恩。为了计划的完美,我背着姬丹独自去见了樊於期,并毫无保留地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也把计划的缺陷向他作了剖析,樊於期听了之后,只说了一句话:“请荆卿一定完成任务,为吾报此血海深仇。”说完,自刎而死,走完了他在我心目中的英雄之旅。
所有的一切计划我都没有瞒着高渐离,这世界上除了红叶、田光和子车莫言之外,只剩高渐离还能倾听我的心声,红叶如今已嫁做他人妇、不知所踪,田光和莫言已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永远地闭住了自己的嘴,那么,我所有的压力也只能对高渐离倾诉了。
听完了我的叙述,高渐离沉默了,良久,才长舒一口气说:
“是该到了荆卿出手的时候了,只是,这一去便没有了归期。”
“我知道,可我并不害怕,我愿意为了燕国的平安、为了天下苍生不再颠沛流离而去完成这个使命,你不是曾经说过,救民于水火,才是一个真正的剑客吗?”
高渐离没有再说什么,返身从内室拿出一把尺余的短剑,郑重地递给我说:
“这把短剑名叫离剑,是赵国著名铸剑师徐夫人亲手铸造的,锋利无比,并且在剑刃上淬了剧毒,见血封喉,卿以此剑藏于图中,定能一举成功。”
我接过离剑,然后紧紧握住他的手,这一刻,我们不再需要更多的语言,哪怕是再说一句话、再说一个字,也是多余的,在目光的对视中,我们仿佛已交谈了千万年、仿佛已嘱咐了千万语!此生,得一知己足矣!但愿来生,我们还是朋友!
秋更深了,易水河更寒冷了,又到了适合杀人的季节,而这一次,必将是我最后一次启程了。太子姬丹派遣了燕国最著名的勇士秦武阳与我一同踏上了前去咸阳的征程,咸阳的秦王宫也将成为我和秦武阳宿命的终点,我很平静,这是长时间在高渐离的酒馆打杂而积攒下的坚韧与平和,仿佛此去咸阳,并非是为我的生命画上句号,而是去赴一个朋友的宴会,心情轻松而自然。
来送我的只有姬丹、鞠武和高渐离,他们都穿着白色的衣裤,戴着白色的帽子,秋风中,他们沉默肃穆的神色让这次分离显得异常的悲壮。易水河畔风萧萧,我和秦武阳登上渡船,朔流而上,此时此刻,我不敢回头,在我平静的面容下隐藏着涌动的离情,我害怕一回头泪水便会泉涌而下,淋湿我坚定地双手、阻断我稳健的步履。
“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前路迷茫兮多危难,击筑别君兮泪涟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长歌当哭兮声难辨,清音冲霄兮惊九天。”
筑音轻启,这段离歌我从没听高渐离唱过,或许是昨夜他匆匆写就,也或许是他触景生情、即兴而发,琴音高亢激昂、沉重忧伤,随着筑曲的跌宕,高渐离沧桑洪亮的嗓音把这首离歌演绎得气势磅礴、荡气回肠!
(尾声)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剑术,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失败,然而,我却真的失败了,秦王赵政注定要统一六国、成为千古一帝,我的出现改变不了历史,仅仅只是多了一个悲剧传说和一首千古绝唱供后世来人细细品尝。
我手中端着的是装有樊於期人头的木匣,秦武阳手中捧着的是藏有离剑的督亢地图,计划是我先向赵政献上樊於期的人头,让秦王高兴之余放松警戒,然后我再接过秦武阳手中的地图向赵政敬献,待图穷匕见时,我一剑刺入秦王的心脏,完成自己的使命。然而,计划再完美却永远也赶不上变化,秦武阳并不如我和所有人想象的那么勇敢,当我们一踏进咸阳的秦王宫殿,他便紧张得面无人色、浑身发抖,几乎不能成行,越接近秦王他越抖得厉害,在离赵政尚有五步之遥时,藏于图中的离剑便因为秦武阳的颤抖而掉到了秦宫的木质地板上,于是,所有的计策都来不及使用了,我扔掉了樊於期的人头,抄起离剑,飞身便向赵政的心口刺去。
其实,我的功败垂成并不是完全因为秦武阳的胆怯而造成的,在离秦王赵政五步之遥的距离,我完全有把握一剑刺中他的心脏而改变整个历史。但是,当我飞身刺向赵政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一个女人挺身挡在了赵政的身前,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了,只有离剑穿越了千山万水、穿越了春夏秋冬,缓缓地、轻轻地刺入了女人的心脏,这个女人不是别人,她正是我日思夜想的红叶。
我很奇怪会在秦王的宫殿里遇见红叶,我也很奇怪红叶为何会舍身相救秦王,我曾经以为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了,原来冥冥中早就为我做了安排,我千里迢迢的跋涉而来,并非是为了刺杀秦王赵政,而是为了与红叶相遇在这个当世最为宽敞奢华的宫殿里,一同死去。
红叶的眼中有泪,但她却满含笑意,用她的生命拥抱着我,我也笑了,但在我的笑声中却又泪流满面。我拔出沾满了红叶鲜血的离剑,反手刺入了我的心脏,于是,我们的血液融合在了一起,任谁也无法再把我们分开。在我即将闭上眼睛的时候,忽然想到,现在我与红叶算是相聚还是别离呢?我不能回答,或许,这世上也没人能回答。
秋风骤起,吹入了宽阔的秦宫,我和红叶相拥着慢慢倒下,而我怀里那张被捂得温热的红叶在此时悄然跌落,被秋风卷起,起起伏伏、跌跌荡荡向着宫殿之外飘去,如一只翩翩蝴蝶,越飞越远、越飞越高……
(后来)
后来,在我与红叶缱绻在黄泉路上的时候,红叶告诉我,当初她出嫁的时候,在半路上遇见盗贼,所有的随从皆被杀尽,而从赵国赶去秦国即位的赵政恰巧路过,救了红叶,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为了报答秦王的救命之恩,红叶嫁给了赵政,并在离剑即将刺入赵政心口的瞬间,又义无反顾地把生命还给了秦王,一身轻松地与我相拥而去。
后来,赵政踏平六国,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自命为皇帝,是为秦始皇。秦始皇完成了自己的雄才伟略,他让所有的人使用他制造的钱币、让所有的人书写他规定的文字、让所有的车辆行走在他开凿的车辙中,他修建了世界上最长的城墙,他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多民族中央集权帝制的封建王朝。对于红叶相救之情,秦始皇悲痛万分,为了纪念红叶,他为她修建了一座流传千古的宫殿——阿房宫。
后来,天下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于是,所有的人都认识了一个名叫荆轲的刺客,虽然荆轲没有完成他的使命,但他不再默默无闻。鲁句践也知道了这事,他折断了自己的宝剑,拜服在地,对着咸阳的方向,老泪纵横,疾呼:“荆卿,你才是一名真正的剑客,老朽此生,不敢再碰剑矣!”
后来,高渐离刺瞎双目,携带灌了铅的筑,混进秦宫,为始皇帝击筑取悦,趁其不备,用沉重的铅筑砸向秦始皇,终因双目不视,差了分毫,再一次的功败垂成。其实,我以为,高渐离才是一位真正的剑客,他用百般的勇气,刺瞎自己的眼睛,苟且偷生、忍辱负重,终于站在了秦始皇的面前,而且,当高渐离横渡易水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为他饯行,自然,也没有一个人为他击筑而歌那曲悲情离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