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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中牡丹 于 2010-6-21 21:07 编辑
自胡适考证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可能是为了学术的严密性,在红学界,什么是“自传”就说不清楚,道不明白了。我们且看一看专家学者的困惑:
在《红楼梦辨》出版两年后,俞平伯发表了《〈红楼梦辨〉的修正》,首先修正的是“《红楼梦》的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他说:“《红楼梦》系作者自叙平生,有感而作的,事本昭明不容疑虑。现在所应当仔细考虑的,是自叙平生分子在全书究有若干?换言之,《红楼梦》一书中,虚构和叙实的分子其分配比例若何?”
1952年,俞平伯把《红楼梦辨》改定成《红楼梦研究》,声称他进行修订的原因之一,即是“原来的编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的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未免体例太差。《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径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
胡适说:“《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胡适说:“我的研究,是要指出《红楼梦》描写的故事和人物,不完全是假的,许多是有事实作根据的,《红楼梦》是一本写实的小说,虽然也有许多虚构的成分,但实人实事总是最基本的主题。当然,我如果说《红楼梦》是一个自传性质的小说,不单单说是自传,也许就不会引起许多误会了。不过,我说的自传,那时从主要部分来说的。”
1949年,周汝昌《真本石头记之脂妍斋评》:“《石头记》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实写,那只是文学上手法技术的问题,而绝不是材料和立意上的虚伪。譬如大荒山下的顽石,宝玉梦中的警幻,秦钟临死时的鬼卒……等等,我虽至愚,也还不至于连这个真当历史看。但除了这一类之外,我觉得若说曹雪芹的小说虽非流水帐式的日记年表,确是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这话并无语病。”
这里涉及的概念有“自叙传”、“自叙生平/平生”、“叙实”、“自传性质的小说”、“自传”、“百分之百写实”、“生活实录”等。请注意,这些概念,定义的都是“生活的真实”,而不是指“艺术的真实”。那么,这里的纠缠在何处呢?
《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郁达夫说“作家所有的作品都是自传”。这是作家在什么意义上这么表述的?难道听不懂,说不明白吗?如果再说到钱钟书先生以“佯谬”写作技巧定义的“自传就是别传”,就更加让某些人不知所云了。而我们的红学家,费了多少口舌,浪费了多少时间,讨论的不过是一个文学常识的理解问题。真是“死在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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