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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这事儿,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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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这事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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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12:4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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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儿,这事儿……

         昨晚午夜时分,随便翻看电视,看到四川卫视播放的一个节目,看后唏嘘不已。

        这是一个有关男女之间的故事,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好像都是四川科技大学的,女的29岁,大学已经毕业,在一家很不错的公司,好像是个白领。男孩子22岁,从时间上推算大概也毕业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这个女孩和比她小七岁的男孩之间开始了一场“姐弟恋”,好像是双方在恋爱的时候,男孩对女孩有一个承诺,大意就是:如果有一天我不爱你了,我会补偿给你十万块钱。事情很残酷,果然这个男孩最后要和这个比他大了七岁的女孩分手。而这个女孩则在第一时间来到了男孩的家,索要这十万块的“青春补偿”。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匪夷所思的故事,女孩坚持要男孩兑现承诺,而男孩和家人则置之不理,一度男孩的父母也说:最高只能给五千块钱。但是,五千块钱显然是不能被女孩所接受的,于是这个看起来很偏执的女孩,采取了更为极端的措施,她干脆搬着行李,来到了男孩父亲所在的乡政府,就睡在乡政府的楼道上,这一睡就是六十多天。其间,无论是女孩的亲人,朋友,还是男孩的父母单位,甚至女孩单位的领导都到场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都在女孩“十万块钱一分都不能少”的“原则”下仓皇退却。无论四川冬日如何比北方温暖些许,但是,在寒冷的走廊里坚持两个月,你甚至不能不佩服该女子的毅力。

    记者也做了跟踪调查,发现女孩的家实在是太穷了,以至于老房屋倒塌后都无法重新再建,母亲住到了亲戚家,父亲在外打工,妹妹曾经用打工的收入供她读完了大学。或许是贫穷刺激了她,或许是为了逼迫对方兑现承诺的信念支撑着她,以至于两个多月的时光,她就耗在男方父亲的办公地。

    这样极端的例子大概也很少见了,坚持的最后也算是女子获得了“胜利”,终于经过多方的调解,男方家一次性给了她九万块所谓的“补偿”。

    所以唏嘘这个故事,是觉得这个故事所透视出来的东西值得思索。一个白领的女子,在单位有着不错的口碑,为了十万块搞得天翻地覆,甚至差一点丢掉了工作,这样做值得么?电视的最后,当她如愿拿到了九万块的时候,她那个“男友”,面对记者的镜头愤怒的喊出“够了”。而在回去的路上,这个女子居然问记者“这样做是不是她曾经的男友会怨恨她?”这样匪夷所思的问题。

    女子坚持的就是男孩必须兑现他的承诺,尽管这承诺是口头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她那种破斧沉钟的索要面前,男孩的一家正常的生活早就乱了秩序,所以,最后男方家所以拿出九万块,与其说是补偿,还不如说是买清静。

    看了这档节目,突然就有几分紧张,看起来无论说话做事,千万不要轻易承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你承诺的对象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万一是牛皮糖,那真的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

    这事儿,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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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4-21 21:52 |只看该作者
要命多好!要钱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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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4-21 16:2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许她个天荒地老,却许个十万纸钞?
霜青 发表于 2010-4-21 16:03


那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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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4-21 16:03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许她个天荒地老,却许个十万纸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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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4-21 16:01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这事儿,我看了很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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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4-21 15:29 |只看该作者
做人要地道些好,不随便承诺是基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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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4-15 02:42 |只看该作者
真是匪夷所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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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4-14 22:40 |只看该作者
其实挺佩服那女孩的,真滴,换我,蔫头巴脑的吃个教训得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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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4-14 21:19 |只看该作者
这事儿也没啥大惊小怪的,这样的男人你不给他点厉害瞧瞧,他也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以后还不知道要害多少人呢。

这女孩呢,是为正义而呼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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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4-14 19:25 |只看该作者
女孩的勇气可嘉,但不值得效仿,获得的同时付出的代价也很惨痛,名誉甚至工作。遇人不淑时就要怪自己当初没有擦亮眼睛,买教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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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4-14 14:58 |只看该作者
她要的不是钱,而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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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4-14 14:55 |只看该作者
这四儿吧……
那女孩要的不是钱,是想教训教训那小子:做不到的事情不要随便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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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4-14 13:53 |只看该作者
哎。。。。。。。。
这事儿这事儿~~
~~~~~~~~~~~~~~~~~~~
在心理学上,这叫做“暂时性偏执”就是说,这阵子就觉着这一件事最重要~~
别的都在其后,至于是对是错,自己看问题的角度最重要。
别上马腿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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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4-14 13:22 |只看该作者
不要轻言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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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4-14 12:52 |只看该作者
                                                                                 
千万不要轻易承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你承诺的对象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万一是牛皮糖,那真的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0-4-14 12:42

看到这句话突然觉得这女孩很强悍,如果换了我,是绝对不敢这么索要承诺的,她能这样,对那些轻诺寡信的人算是种很好的警醒!


其实,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承诺一件事,不是看对方是否逼迫我们兑现,而是应该自己想想能否兑现、而且应该尽可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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