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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国学堂 【赛事赞助】我的投票权准备这样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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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赞助】我的投票权准备这样行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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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1-1-5 15: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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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蜀道人生 于 2011-1-5 18:39 编辑

  我的投票权准备这样行使

       文/蜀道人生
  
  年关年初,我的家里人客不断,事情繁多,本没有精力参赛,更不用说竞争
双十二的任何角色。我只是作为还披着超级版主外衣的论坛管理人员,无法置之度外,所以以支持者的心态写了第一篇赞助和一篇海选帖子。
  
  进入复赛是我未曾想到的,既然进入复赛,名额更少,文章也会相对少一点,不写更说不过去,即使凑数也得写的!
  
  我文笔不好,可我喜欢写实,很少写杜撰的文字,即使曾经好高骛远地写过一两篇小说,也大多以现实中的真人真事写的。
  
  命题作文要在我的恋情里硬加上单车,害得我第一次将我的原本真实的恋情硬生生嫁接了一部永久和一部凤凰单车,确实别扭,所以造假不迭反而弄巧成拙。我非常自知之明,就存一颗支持赛事的心写了,不出线是我的心愿,也是必然。
  
  我从来没有拉过票,此次我第一次拉了票,我是为李易安和水之菡萏拉的(当然被我拉的人难免会投我一票我也直言不讳。)
  
  和水之菡萏于天府论坛认识快半年有余,是我拉菡萏来六星的,菡萏的文笔也令我佩服,菡萏对六星的付出也非常使我高兴,潜心写字,不和任何人争吵、理论是非(此次除外,觉得菡萏有权阐明自己的观点)。
  
  和李易安在天府论坛认识不到两月,是为她的文字和为人之品所倾倒和折服!
  
  易安工作十分繁忙,是我再三动员才来到六星参加赛事的,仅仅因为面生,那样好的文字竟然在海选落选,此次复赛的文字又遭冷落,我第一次这样做了!我是有点豁出去了。
  
  我没有多余的马甲,在哪里除了舞衣只有一个蜀道人生的马甲。我只有20票的投票权,我要全部使用:
  
  1、已经名列前茅,入选12金钗已经毫无悬念的,我就不再锦上添花了,希望没有得到我投票的朋友谅解。
  
  2、我绝不投自己,我要投李易安、水之菡萏一票。
  
  3、我要投青云直上一票,她是我亲妹子,是我把她从无聊的网络游戏里拉出来,把她拉来六星玩第一个论坛的,我看到我妹妹非常努力,在六星非常尽力,文字进步也非常神速。她的两篇文字所站的角度都非常独特,当姐姐的由衷高兴,这票是一定要支持和鼓励的,哪怕不出线!
  
  4、其余剩下的票权,我要投给票数少的朋友,是他们从天南海北,从各个论坛来到六星,支持六星,支持六星的大赛。虽然一票微不足道,这是如今还披着超级版主外衣的我,代表论坛的一个朋友对你们的感谢。
  
  5、我只有20票,很多投了我的票的朋友,我无法一一感谢,就在这里道声感谢,道声原谅。
  
  投票还有最后几个小时了,我希望还没有投票的朋友,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踊跃参加投票吧!投给你认为文章真正写得好的朋友,投给来支持六星,来参加大赛的朋友。


  专此说明,本人决不为自己拉票!请不要投票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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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1-1-6 11:30 |只看该作者
大姐向来就这么直爽,欣赏!
雪馨 发表于 2011-1-6 11:21



    我做不来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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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1-1-6 11:21 |只看该作者
大姐向来就这么直爽,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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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1-1-6 09:54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真地投了20票
雷老三 发表于 2011-1-6 07:36



    看到了,你也投我了。你对我的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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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1-6 07:36 |只看该作者
我也认真地投了2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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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1-1-5 20:22 |只看该作者
说得也是哈,其实认真交流和调侃交流一样效果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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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1-5 20:18 |只看该作者
杠子是需要抬的,不然就不平衡哈!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1-1-5 20:16



    你居然不生气呢,我还是不了吧。认真交流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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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1-5 20:16 |只看该作者
恩,我知道,我就是抬杠呢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1-5 19:58



    杠子是需要抬的,不然就不平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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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1-1-5 19:58 |只看该作者
一分为二!我们不那样想就是好事!热闹投票的,也热闹了论坛。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1-1-5 19:56



    恩,我知道,我就是抬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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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1-5 19:56 |只看该作者
热闹不一定是好事情,街道上肇事了,围观的人很多,但是不是什么好事情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1-5 18:48



    一分为二!我们不那样想就是好事!热闹投票的,也热闹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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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1-5 19:55 |只看该作者
我投了46票,投我的朋友我用妙韵怡然这号投了,算是礼尚往来。没投我的朋友,我基本用马甲投了。宁可人家欠 ...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1-1-5 18:55



    我没有马甲,所以欠了一些债务,也属确实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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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1-5 18:55 |只看该作者
我投了46票,投我的朋友我用妙韵怡然这号投了,算是礼尚往来。没投我的朋友,我基本用马甲投了。宁可人家欠我人情,我也不欠人家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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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1-5 18:48 |只看该作者
热闹是好事啊!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1-1-5 18:45



    热闹不一定是好事情,街道上肇事了,围观的人很多,但是不是什么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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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1-1-5 18:45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个投票,闹得可真够热闹的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1-5 18:05



    热闹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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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1-1-5 18:44 |只看该作者
投票行使自己的权利!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1-1-5 18:03



    嗯,自己行使!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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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1-5 18:43 |只看该作者
我一如既往的支持蜀道人生,你的那篇文字很感人!
青鸟依依 发表于 2011-1-5 17:50



    感觉青鸟有点迷信。我的文笔确实不好哈,绝不是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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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1-5 18:41 |只看该作者
这个说法我赞成,顶!

但说法归说法,事实归事实,大赛规则看的是票数而不是文章的好坏,写的再好 ...
青鸟依依 发表于 2011-1-5 17:50



    事实如青鸟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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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1-5 18:05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个投票,闹得可真够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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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1-5 18:03 |只看该作者
投票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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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1-5 17: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蜀道人生 于 2011-1-5 18:42 编辑
有道理!票数多的,并不一定最好,也并不一定最坏;票数少,同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投吧!
高处不胜寒 发表于 2011-1-5 17:22



    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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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1-5 17:50 |只看该作者
我一如既往的支持蜀道人生,你的那篇文字很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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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1-5 17:50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票数多的,并不一定最好,也并不一定最坏;票数少,同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投吧!
高处不胜寒 发表于 2011-1-5 17:22



这个说法我赞成,顶!

但说法归说法,事实归事实,大赛规则看的是票数而不是文章的好坏,写的再好,没人投票等于最差,这就是论坛规则,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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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1-5 17:29 |只看该作者
支持直爽豁达的人生姐姐!你的话好有共鸣!赞同你的观点!向你学习!
芳紫陌 发表于 2011-1-5 16:50



    希望你们自己做主。不要受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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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1-5 17:2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毛毛


    每个人都有20票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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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1-5 17:22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票数多的,并不一定最好,也并不一定最坏;票数少,同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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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5 16:50 |只看该作者
支持直爽豁达的人生姐姐!你的话好有共鸣!赞同你的观点!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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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5 16:18 |只看该作者
he嘿嘿,不平则鸣。六星好像提倡这样做,凤鸣没责怪楼主。
凤鸣在枝 发表于 2011-1-5 16:09



    我也没有责怪之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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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5 16:17 |只看该作者
对字生爱,每个人产生的缘由或不一样。但是最后的愿望都一样,希望读到越来越好的文字~~
通过正常的人际关 ...
海拔五千 发表于 2011-1-5 16:09



  说得很好,希望在六星读到更多好的写手的好文字!希望六星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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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5 16:09 |只看该作者
我是在投票最后,几乎不会影响大家的投票意愿以及投票结果的前提下如此这般地说。
说了,即使说错了 ...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1-1-5 15:59



   he嘿嘿,不平则鸣。六星好像提倡这样做,凤鸣没责怪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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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5 16:09 |只看该作者
对字生爱,每个人产生的缘由或不一样。但是最后的愿望都一样,希望读到越来越好的文字~~
通过正常的人际关系获得支持,是人之常情。对于投票,就像蜀道那样,应该守着自己的那份权利!
而所见的投票马甲中的李三三、李四四、李五五......,那是人是鬼就不清楚了,那当然也不属于常义上的人际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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