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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这个版块很黄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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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版块很黄很暴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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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3 10:5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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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竹林清逸 于 2010-4-13 13:11 编辑

本人来六星的时候不多,对这里其实也不怎么了解。被朋友拉进来的那会儿多是在诗歌那里转悠。那个版块里有不少特别干净的文字,因此就有些喜欢上了这个网。那天也不知自己怎么就一时兴起,看到杂谈两字,就一厢情愿地在这里发了两篇关于修道的小方块,本意是想凑个热闹,让一些朋友了解一下他们平时没接触过的层面信息;而且若能因此碰到一二同好交流,也未尝不是一件乐事。未料最后居然是一跟头跌进了一个坑洞。呵呵。
      本人个性有些随遇而安,既然都跌进来了,那么索性就观摩观摩学习取经也好。于是乎好些天一有空就来这里溜达几回。结果让我看到了几场很火爆激情的大片。这下总算是比较了解这块地儿了。
      一个杂谈板块,除了忧国忧民的少数朋友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的好文章着实令人钦佩外,好多人包括论坛执政官都参与了好似大街上两拨泼皮一言不合赤膊上阵的勾当,这撕破脸血淋淋赤裸裸性器满天飞的火爆场景自然是围观者众,整个版块乌烟瘴气一片狼藉。文字砌匠们挥舞平时耍得顺溜的字砖,忘乎所以地尽情表演,完全没有了一丝古往今来为文者应有的尊严。
      一个板块,能够弄成这样也是异数。
      本人不是玩码字的,也不知道这类人里是否有一些一贯是这样的习性,毕竟如今所谓的“作家诗人专家教授”这些词儿就如同“小姐”一词的变异一样,在老百姓眼里那是心照不宣的认知。
      我们身处一个商业社会,多数的人们讲求的是和气生财,平和理性最起码有助于交流,多结善缘。
      作为一个公众网所,请问执政的版块CEO,这里是否可以少些少儿不宜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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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4-14 18: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竹林清逸 于 2010-4-14 18:41 编辑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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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4-14 18:03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真的很黄。网友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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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4-14 16:29 |只看该作者
一个板块,能够弄成这样也是异数。
~~~~~~~~~~~~~~~~~~~~~~
呵呵,以为是自己目光太短浅太没见识。。。。
还真么见过这样的杂谈。不过,我倒是挺喜欢这儿,就俩字儿:“挺好玩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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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4-14 11:32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只是一味地如办公室文化那样打情骂俏,鸡毛蒜皮,掐架干仗,围观的恐怕会不少,回头倒胃口的会更多。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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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4-14 10:27 |只看该作者
34# 禾火

:lol :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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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4-14 10:25 |只看该作者
你不辞辛劳,到处扑火。也是不可多得的好版版。:lol
竹林清逸 发表于 2010-4-13 22:34


过奖啦过奖啦,我做的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广大关心杂谈的筒子多多监督多多指导,谢谢啊哦!: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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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4-14 00:00 |只看该作者
34楼的回复: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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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4-13 23:12 |只看该作者
这杂坛吧,太正经,就偏于咬文嚼字装文艺,太插科打诨吧又流于低俗。这个尺度挺难把握,所以,如那个亦鸿所说去粗取精。但六星杂谈没那么可怕,刚来这里的,都是享受跪迎待遇,遇到挑事的,有春江护短,有独醒客回掐;遇到挑逗的,喊知音,绝对能给你做主;想找平衡的,喊马樱花,她绝对能让你扬眉吐气。
新来的人吧,先别一眼定论,待几天熟悉下就会发现,人都不错,写得露骨的并不一定就是贱人,自称老子的其实是一娘们,说着糙话的理却不糙……作为看客,挑干的捞吧。前提是,别太见外就行。
                                                 ----------------------------我是几天前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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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4-13 22:34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个好斑竹:lol
知音 发表于 2010-4-13 18:52

你不辞辛劳,到处扑火。也是不可多得的好版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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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4-13 22:32 |只看该作者
对楼主的严谨作风赞一下。
不过既然是业余时间玩儿论坛,大家图个臭味相投。见到喜欢的就多顶几句,见到腻歪的就拂袖而去。成年人都有点判断标准了,尽量去粗取精吧。
亦泓 发表于 2010-4-13 19:42

美女这个背景图太有吸引力了。仰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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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4-13 22:28 |只看该作者
你滴,误会了

第一:我不是未成年人,我也没有们,我是一个人来滴,不信你瞧,我转个圈给你看我后头带人了没,可看见了,没有 们 吧
第二:你不是来得罪人滴,是不,你可别说你来这的目的是来得罪人滴。那么,你是来 ...
指间花开 发表于 2010-4-13 21:32

晕,我还真以为你是个小朋友。这里罗莉应该是有的,怪叔叔又特别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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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4-13 21:32 |只看该作者
谁是少儿?
站出来,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
指间花开 发表于 2010-4-13 13:55

俺不就是为了你们这些未成年人操的心吗?:lol 要不俺何至于来得罪人呢?
竹林清逸 发表于 2010-4-13 17:46


你滴,误会了

第一:我不是未成年人,我也没有们,我是一个人来滴,不信你瞧,我转个圈给你看我后头带人了没,可看见了,没有 们 吧
第二:你不是来得罪人滴,是不,你可别说你来这的目的是来得罪人滴。那么,你是来干嘛滴?这个很重要,我发誓我相信你是一颗红心来挽救那些这些可能即将马上已经很黄很暴力的人们,或者是嘴巴很黄很暴力或者是心灵很黄很暴力的成年人或未成年人。

那么,我立马响应你的号召,我一个人的力量是很薄弱的,这点我不得不承认。于是,我只能帮你弱弱的喊了一声:谁是少儿?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

PS;由于今天过多的接触到很黄很暴力这几个字,我突然觉得你发的这个:lol 也很黄很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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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4-13 21:23 |只看该作者
杂谈可以考虑十八岁以上准入制度。。。
独醒客 发表于 2010-4-13 21:18


老独,这样也不好,谁写的东西能保证不让十八岁以下的看到?再说,也不能因为只为了十八岁以下的人而写,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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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4-13 21:18 |只看该作者
杂谈可以考虑十八岁以上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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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4-13 20:35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个人觉得杂谈的气氛就挺好,记得读过王小波的一篇杂文里,有一对外国作家夫妇来中国,惊诧:你们的文字里为什么没有“性”呢?性是很重要也很美好的一件事啊。当时,在场的几个中国作家说,我们不需要,那样很恶心。

  但是,这言不由衷的话显然骗不了老外,难道,中国这么多人口,都是在捏着鼻子忍着恶心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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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4-13 19:42 |只看该作者
对楼主的严谨作风赞一下。
不过既然是业余时间玩儿论坛,大家图个臭味相投。见到喜欢的就多顶几句,见到腻歪的就拂袖而去。成年人都有点判断标准了,尽量去粗取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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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4-13 18:52 |只看该作者
看来楼主还有点纠结,我想主要还是初来乍到的缘故吧
这里的一伙流氓大多本来彼此熟悉,大家都是成年人,又在网络上,嬉闹一下而已,偶有出格的也一笑而过。呆久了就会习惯。
子曰 发表于 2010-4-13 18:15


真是个好斑竹: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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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4-13 18:51 |只看该作者
看来楼主还有点纠结,我想主要还是初来乍到的缘故吧
这里的一伙流氓大多本来彼此熟悉,大家都是成年人,又在网络上,嬉闹一下而已,偶有出格的也一笑而过。呆久了就会习惯。
子曰 发表于 2010-4-13 18:15

多谢版版好心提醒。:handshake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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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4-13 18:05 |只看该作者
这个HOT的帖子可以下顶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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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4-13 17:53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按楼主的想法去做,论坛必倒,求同存异,百花争鸣才是论坛的好现象,不包容别人的想法别人一样无法忍受你,论坛与现实社会一样,看开点,不喜欢的就别看,喜欢的就看多点。
西北风 发表于 2010-4-13 15:26

看来好多朋友在理解上与我原意有差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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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4-13 17:50 |只看该作者
未料最后居然是一跟头跌进了一个坑洞——佛说: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管他 发表于 2010-4-13 14:03

俺也是个好人。
这次居然又做了疙瘩事,被众人围观了。郁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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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4-13 17:46 |只看该作者
谁是少儿?
站出来,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
指间花开 发表于 2010-4-13 13:55

俺不就是为了你们这些未成年人操的心吗?:lol 要不俺何至于来得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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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4-13 17: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竹林清逸 于 2010-4-13 17:42 编辑
但俺同意俺们子曰版主的说法,海之博大,在于包容,杂谈亦如此。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4-13 13:35

:victory: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能够包容总是没错的,从俺的帖子里也看不出传播了极端思想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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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4-13 17:37 |只看该作者
呃,百家讲坛都面向大众了,这杂谈更应该柴米油盐兼容并蓄,正襟危坐满脸严肃的就整的太讲究了
大伙儿就有个地儿一块乐和乐和而已
子曰 发表于 2010-4-13 13:29

这个观点俺认同。俺只是觉得凡事有个度才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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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4-13 15:26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按楼主的想法去做,论坛必倒,求同存异,百花争鸣才是论坛的好现象,不包容别人的想法别人一样无法忍受你,论坛与现实社会一样,看开点,不喜欢的就别看,喜欢的就看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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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4-13 15:09 |只看该作者
谁是少儿?
站出来,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
指间花开 发表于 2010-4-13 13:55


花开,你杂能这么和竹林哥哥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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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4-13 14:03 |只看该作者
未料最后居然是一跟头跌进了一个坑洞——佛说: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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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4-13 14:00 |只看该作者
12# 指间花开

下午两点,中午饭时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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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4-13 13:55 |只看该作者
谁是少儿?
站出来,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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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4-13 13:35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人深省之语,有待于杂谈CEO们思量并警省。
但俺同意俺们子曰版主的说法,海之博大,在于包容,杂谈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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