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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不妨设身处地一下:你能淡定挨几记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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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设身处地一下:你能淡定挨几记耳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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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4-9-2 08: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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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版友在讨论开路虎逆行女打人事件,找来视频看了下,也看到较可信的正规报道。


首先,并非如网传某些说法,此女有什么不得了的背景,其真实身份是一嫁到市区(后离婚)的郊区村民。至于是否结识有啥来头的靠山?理论上当然无法排除其可能性。


据报道,此女曾在市里开服装店,大概属于那种手里有俩钱儿就不知自己姓啥的主儿。视频中,该女不止狂妄到几次冲到对方车边(包括进入车内)打人,多次脚踹对方车子,自始至终,还满口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实非有良好教养女子无疑。


目前,该女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看上去似乎处罚偏轻,但这仅仅是治安处罚一项。


即使不能定性其寻衅滋事,至少还可能面临逆行违规、妨碍交通秩序等交管处罚。此外,被打男子已公开表示“不考虑和解,会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律维权。” 打人女几乎肯定将面临承担医药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显然,对此女劣行的谴责,不该有啥异议,而问题的焦点在于:被打男子的应对是否值得肯定?
在六星就有几种不同观点,包括指责他怂包之类的说法。


而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先设身处地自问另一个问题或许更可取:
假如你是事件中的男主,能淡定地挨几记耳光呢?


公某虽自认修为还行,却无法与该被打男子相比。
自己挨一记耳光,就会口头警告对方;至多能挨两个耳光而不动手。
所谓事不过三,挨了第三记耳光,肯定会有所保留地出手,令其无法继续撒野。


而事件中的被打者,在对方至少三次断续攻击中,甚至未见任何阻挡动作,坐在驾驶座上任凭那狂妄女扇了不下10个耳光!直至鼻子流出鲜血,打人女欲驾车离开时,他才下车试图与其理论。此时,视频拍摄者也提醒他不可动手,另有人将其从路虎车前拉开,直至打人女离开现场,始终未见他有任何过激反应。


无论此男子的应对是否足够“聪明”,至少其自制力和不失理性的淡定修为值得肯定。这种自我克制是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恶化,导致无法预料后果的一个可取途径。


这类突发事件场合,绝非当事人表现所谓“男子汉”气概或“英勇”品性的恰当场所。旁观者对这类并无过错,始终不还手的自我克制行为吹毛求疵,甚至指责,就有点过了。


这种遭遇突发攻击也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而自我克制的素养,正是一个浮躁社会所缺乏的良好修为和品行,堪称难能可贵。


说句涉嫌绝对的话,任何社会,具备此等修为者多了,时有耳闻的小冲突演变出大恶果的事件就必然大幅减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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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9-2 08:17 |只看该作者
这个男司机不值得提倡!事多的孬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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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9-2 08:21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9-2 08:17
这个男司机不值得提倡!事多的孬种一个!

你这个观点倒也挺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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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9-2 08:21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认为能忍耳光是什么修为。

对于被打的,最不济也可以关上车窗锁上车门。

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实在是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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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9-2 08: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说惩恶扬善,至少要自卫。提高作恶者的成本。否则下一步她不知道又去打谁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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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9-2 08:22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21
我不认为能忍耳光是什么修为。

对于被打的,最不济也可以关上车窗锁上车门。

他明显是故意的,并且特别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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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9-2 08:23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21
我不认为能忍耳光是什么修为。

对于被打的,最不济也可以关上车窗锁上车门。

值得从忍与不忍的不同后果方面多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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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9-2 08:24 |只看该作者
唉,一个也不行,此情此景,我一定要咬她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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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9-2 08:25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2 08:23
值得从忍与不忍的不同后果方面多考虑一下

他如果锁了车门,那女的打不到他,各方的损失都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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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9-2 08:26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9-2 08:22
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说惩恶扬善,至少要自卫。提高作恶者的成本。否则下一步她不知道又去打谁耳光。

呵呵,就目前的初步结局看,这位打人者的作恶成本已经不低。

相反,假如被打者不忍,打人者的成本恐怕反而不会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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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9-2 08:27 |只看该作者
火星十三州 发表于 2024-9-2 08:24
唉,一个也不行,此情此景,我一定要咬她手指

呵呵,那就会是一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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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9-2 08:3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25
他如果锁了车门,那女的打不到他,各方的损失都更小。

难说。正常一个女人,谁敢主动扇男人耳光?她是飞扬跋扈习惯了,你若关窗,她会不会开车撞?或者拿扳手砸玻璃?

网传她打人用工具了,不知真假。如果使用工具,定性可能就要加重。

另外,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来表态,予以法律协助。说明此事已经升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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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9-2 08:3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9-2 08:32 编辑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25
他如果锁了车门,那女的打不到他,各方的损失都更小。
事后不急不忙地分析,这类事情会有多种聪明选项,你说的确实也是一种。而当事人情急中应该有自己的特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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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9-2 08: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2 08:26
呵呵,就目前的初步结局看,这位打人者的作恶成本已经不低。

相反,假如被打者不忍,打人者的成本恐怕 ...

是的。这个女人很难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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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9-2 08:3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平常人家平常心 于 2024-9-2 08:34 编辑

小乌虽自认修为还行,自知无法与该被打男子相比。
14年被抢了克里米亚,口头警告大俄违反国际法,除了西方制栽,大鹅无视;后来又被抢乌东两州,小乌也没还手。
所谓事不过三,大俄又突袭基辅,要司机命,后惊险逃脱,大俄再抢乌东两州后,乌接过西方的枪,毅然反击,令其无法继续撒野。
小乌你想想,看看我锅退伍军人的素质,十个耳光都承受下来,就是没还手,坐等警方处理。这才是处理国际争端的标准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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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9-2 08:32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9-2 08:30
难说。正常一个女人,谁敢主动扇男人耳光?她是飞扬跋扈习惯了,你若关窗,她会不会开车撞?或者拿扳手砸 ...

对我来说,人身安全永远比财物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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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9-2 08: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9-2 08:32
小乌虽自认修为还行,自知无法与该被打男子相比。
14年被抢了克里米亚,口头警告大俄违反国际法,除了西方 ...

猪哥,能不能别拉节奏啊?啥都往国际大事上扯,你是政治家还是五毛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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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9-2 08:3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2 08:26
呵呵,就目前的初步结局看,这位打人者的作恶成本已经不低。

相反,假如被打者不忍,打人者的成本恐怕 ...

大部分类似事件,没有在网上曝光,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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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9-2 08: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32
对我来说,人身安全永远比财物重要。

反正我做不到打不还手,哪怕打不过也要溅对方一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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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9-2 08:36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9-2 08:31
是的。这个女人很难混了。

被她打得流鼻血的男子虽然没动她一指头,她这辈子应该都不敢再扇人耳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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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9-2 08:3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大的新闻,都会变旧闻
也感谢智能手机与互联网,抖音等自媒体平台
科技倒逼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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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9-2 08:38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2 08:27
呵呵,那就会是一场互殴

感觉互殴也应该设个杠,用楼主话说事不过三,过了还手就算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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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9-2 08:39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4-9-2 08:36
反正我做不到打不还手,哪怕打不过也要溅对方一身血。

我觉得打不过会逃跑。打得过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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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9-2 08: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9-2 08:36
被她打得流鼻血的男子虽然没动她一指头,她这辈子应该都不敢再扇人耳光了

积习难改,尤其是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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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9-2 08:40 |只看该作者
这男的大概齐是被镇住了,没想到的事发生了有些懵,明白过来对方结束战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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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9-2 08:42 |只看该作者
再加上拍视频的告诉他不要还手,在不太清醒的时候就听了,结果给大家留下了冷静的良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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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9-2 08:42 |只看该作者
西北 发表于 2024-9-2 08:34
大部分类似事件,没有在网上曝光,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少,这就涉及另一个问题:被打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追责。懒得维权,特别是畏惧走法律程序,才是助长这类恶习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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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9-2 08: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9-2 08:42
再加上拍视频的告诉他不要还手,在不太清醒的时候就听了,结果给大家留下了冷静的良好印象

拍视频的很勇敢。奇怪那个女人怎么不去打他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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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9-2 08:45 |只看该作者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4-9-2 08:38
感觉互殴也应该设个杠,用楼主话说事不过三,过了还手就算自卫

这倒也是,适度出手就是自卫。只是打人者付出的成本反而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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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9-2 08: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香樟树下 于 2024-9-2 08:49 编辑

据说黑衣人被抖友扒出来了,是崂山xx支队的队长还是局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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