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应该是在1980年左右的时候,这个西北应该是陕西或者甘肃,父亲给我讲的,没说具体的地方,但是应该跑不出这两个省,甘肃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有夫妻两个开了一家旅店。
西北人烟稀少,大家穷啊。旅店经常是没人,有人往往也就是一两个,夫妻二人还没小孩,日子过得也比较艰难。饥寒起盗心,温饱思淫欲。夫妻两个就生了杀人越货的心,那个时代不要说电话,在西北偏僻的地方就是邮局都不普及,所以人去了哪里要是被害真的会鸟无音讯。
夫妻两个第一次杀人,是女人在前面分散对方注意力,丈夫拿着长把的大锤猛击对方头部。杀人处理尸体,抢钱。可惜那时候的人身上钱少,去西北的更穷,多的几十块,少的十几块,几块。所以呢,也不够什么,不过聊胜于无。
不知道这夫妻两个是吃荤的太少,还是想追求刺激,有一次忽然动了吃人肉的念头,结果后来就吃上瘾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人肉的原因,夫妻都变得精力充沛,性欲旺盛。后来他们再害人,基本是女人色诱,男人背后下黑手。后来据男人交代,他后来杀人基本都是一锤子搞定。就这样,他们至少杀了二三十个人。
这一对亡命鸳鸯落网原因没人想得到,是因为这个男人被妻子举报了。为什么呢?有一天来了个小伙子,长得挺英俊,让那个女人看上了,不想让丈夫杀了他。可是丈夫呢?明显的吃醋了,还是当着女人的面把小伙子杀了。女人疯狂起来确实可怕,做事根本不计后果。
夫妻两个残害这么多人肯定是死刑。后来审判的时候警察问那个男的,杀人你不怕吗?男人说:“开始怕,后来杀多了就不怕了。”警察又问他:“你不怕失手吗?”男人说:“怎么会失手?杀人比杀猪杀狗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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