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牧 于 2024-5-24 22:29 编辑
头几年看见抚琴,读书,画画,作诗,写文的妹纸很没有抵抗力,视优雅的高级美垂涎三尺,口水欲滴。充满文艺细菌的独钟几乎到了病态的盲目喜欢,直到遇见一个红楼梦学会的女子,让我对读书有了丝丝怀疑,对文艺细菌的气质摆脱了无脑的迷恋。
小情小怨长话短说,她要送你西瓜榴莲,花裤衩,花袜子,不能不要,见她还得穿。我是领过红头文件盖过戳的人,习惯迥然不等于把脑袋撇在了裤腰带上,一被发现就被整死吗?道理是一分都听不进去的,反正就得由着她的性子,否则一万个不高兴,要哄好那就遭老罪了。再举一个例子,扫酒店的充电宝,第二天忘记了,一退房,等到有空了又得吭呲瘪肚开几十公里去她那边,扫码完计费都是几天,几百块就打了水漂,就这都挨过两次冤枉,第三次她也坚决不用自己手机扫。
不好打交道就渐渐远离了,不过隔三差五还问我允诺过的龙泉葬花算不算数。我就想把自己揉个稀巴烂,给自己先葬了。一则对家的愧疚,二则避世,我本期待的美好却他么是这么个样子。
葬自己,也必须得拉着红楼梦陪葬,连带着那几条有米老鼠印章的花裤衩。
一部红楼梦被人研究了几百年,你研究完了他研究,还到处都是学会,成为了一门高深的学问。多少人付诸热情,呕心沥血,把曹雪芹自己都吓一跳,劳资虚构几个人物出来,你们却拿出手术刀解刨人家,看看里面长了什么样的心肝肺,把刚上来的袁隆平院士都臭骂一顿,给他们吃太饱了,闹呢?
当然我不反对作为对历史的研究参考,作为文学巨著对其文采的窥视这些都是有益的。不过,一块口香糖嚼一嚼深知其味也就行了。嚼几百年,混合口水,搞不好就能嚼出鸡屎味来,大相径庭了。
文学造神就跟造偶像没有区别,还刚好主人公都是小年轻,具备偶像要素。一则因为文采造诣自然就会吸引很多像令箭那样巴巴等着被滋养的干瘪文人,泛泛之辈去观摩吸收养分,然后习得几句精华就足够用来人前显摆自己的高深。二则年轻人还没成形,就会错把里面的扭捏作态当成一种为人的艺术,一颦一笑开始模仿起来,自我算是个性,作算是一种对品味的不将就,扭捏作态那才是最高级的美,以至于葬花,简直优雅到了极致,无以复加。
深埋其中,入了魂,自己就是薛宝钗,自己就是林妹妹。哪里还讲究小知识里面学大道理,成了体系,红楼梦比道理还要大,就戚戚又唉唉,整天在小情小怨里无法自拔。以后,但凡看见络腮胡子都不喜欢,要找她的宝哥哥,玉树临风,温润如玉,有钱多金还体贴。
阿牧和宝哥哥只有一个,哪来那么多呢?
男同志要是专研进了红楼梦,可以预想,女人堆里打滚,以后出门就是捏着兰花指往耳朵根捋头发的主。
大巨著,小情感,小到头发丝都起鸡皮疙瘩,小到一点社会人情都可以内心戏解刨三两年,小到了深入研读者的心里,再也大不起来,小到眼前一寸,自己内心就是整个世界,再也不能通情达理了。
红楼梦,还是像老梁那样放在书架上做个摆设吧,装点下门面即可。若真要读,也浅浅地望其表相就行了,切不可专研,它大概真与众不同,像个有魔力的深渊,很容易入了迷。
不单红楼梦,任何的无用之好都该如此,了解一些,学得一些,下棋一般,画画一般,唱歌一般,写文一般,我爱你,不多不少,只一般般。
不重目的,不求好坏,不比文采,道家说,以无所谓而为,重在经历,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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