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大理寺 向管理组投诉知音滥用权力,
查看: 1061|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诉] 向管理组投诉知音滥用权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4-5-15 07: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六杂首版知音,于2023年10月10日在本版大理寺发帖《科普一下如何有效投诉》,并于当天被花若叶锁贴关闭。

但是,诡异的是,此贴昨晚23点51分被知音重新打开回复又锁上。

知音她不是大理寺版主,属于违规跨版版务操作。

跨版操作,竟然还跨到大理寺,谁给的特权?哪来的底气? 是因为花若叶也是六杂的版主么?

特别是,知音违规跨版版务操作之后,竟然@阿牧"看看这个链接,告诉你如何有效投诉",自己违规跨版操作,竟然还能如此自豪,明目张胆啊!

紧跟着,花若叶也回复知音了,充分说明花若叶看到了知音违规提供的链接帖子。因此同时,向管理组投诉花若叶涉嫌故意放任纵容,其已经不配大理寺版主,倒版花若叶。

我总是寄希望于规则,有人说这是弱者思维模式。但我就是一个普通版友,我没有任何权限,我就是弱者,我就是寄希望于规则!

我也寄希望于管理员和版主,约束一下权力。飞梅曾说:"目前六星的管理,在权力的自我约束上,都守住了底线"。

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别再给飞梅上眼药了!

在此,(1)向管理组投诉六杂首版知音滥用职权,违规跨版操作。(2)倒版花若叶。

证据:

1.知音跨版操作的帖子,就在本版首页,低一下头,就能看到。

2.小炸毛《倒版大理寺卿》截图。

(因大理寺版主花若叶与六杂知音有利益关联,请回避)。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4-5-15 07:52 |只看该作者
知音她不是大理寺版主,属于违规跨版版务操作。
------------------
顶帖在她权限范围内。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4-5-15 07:55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我以前质疑沈眉珊和大美丽,在加锁的帖子里回帖,

好像说过,管理员有特权,可以无需解锁,也可以回帖
——————
刚刚回复小炸的帖子

像大美丽,沈眉珊,还有知音,她们都属于超级版主吧?有这个特权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4-5-15 07:58 |只看该作者
特权,你要谅解。
你爱的那些犊子们,从村支书往上走到珠峰,都有特权。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5-15 07: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云自在 发表于 2024-5-15 07:52
知音她不是大理寺版主,属于违规跨版版务操作。
------------------
顶帖在她权限范围内。

她在大理寺帖子去年就已经被锁了,而现在她却又来到大理寺给打开回复了。

她有权力打开大理寺的锁贴么?有权力在大理寺锁贴么?

问题及严重,影响恶劣啊!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5-15 08: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7:55
我记得我以前质疑沈眉珊和大美丽,在加锁的帖子里回帖,

好像说过,管理员有特权,可以无需解锁,也可以 ...

哈!金盾来了!

上次大美丽,沈眉珊说是没有看到小锁头。

人家好像已经抱歉了吧?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5-15 08: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7:55
我记得我以前质疑沈眉珊和大美丽,在加锁的帖子里回帖,

好像说过,管理员有特权,可以无需解锁,也可以 ...

知音这次与大美丽,沈眉珊的性质不一样。

当初大美丽,沈眉珊回复那个锁贴,是刚发生的,没看到锁贴也属于正常。

知音这次跨版操作的是去年10月份的帖子。

性质不一样。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5-15 08:07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8:02
哈!金盾来了!

上次大美丽,沈眉珊说是没有看到小锁头。

第一,从规则上讲,她们作为超级版主,是有权利在锁过的帖子里回帖的,
你这个投诉,是无效投诉

第二,从人品上讲,知音大概率也可能是没看见小锁头,

大理寺的帖子,显示很奇怪,第一次刷新时,的确有可能看不见锁头,需要再刷新一次,才能显示

而有特殊权利的管理者,如果打开的是锁的帖子,的确是可以回帖,

无需解锁后,才能回帖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5-15 08:09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8:05
知音这次与大美丽,沈眉珊的性质不一样。

当初大美丽,沈眉珊回复那个锁贴,是刚发生的,没看到锁贴也 ...

啊,那就有点怪异了

不过,从规则上讲,人家依然有权利去回帖

除非,你投诉六星管理层,不应该设置这个特权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5-15 08: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24-5-15 07:58
特权,你要谅解。
你爱的那些犊子们,从村支书往上走到珠峰,都有特权。

这是大理寺。

你想截访?还是想扰乱法庭秩序?

都是一种"罪"。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5-15 08:11 |只看该作者
这是大理寺。

你想截访?还是想扰乱法庭秩序?

都是一种"罪"。
----------------------
有这罪哦。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5-15 08: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8:09
啊,那就有点怪异了

不过,从规则上讲,人家依然有权利去回帖

大理寺以外的版主,有权利在大理寺打开锁贴回帖,再关闭锁上?

从没听说过,孤陋寡闻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5-15 08:2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8:19
大理寺以外的版主,有权利在大理寺打开锁贴回帖,再关闭锁上?

从没听说过,孤陋寡闻啊!

连令箭都被花卿的情感征服了,还有什么规矩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4-5-15 08:2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8:19
大理寺以外的版主,有权利在大理寺打开锁贴回帖,再关闭锁上?

从没听说过,孤陋寡闻啊!

不是跟你讲了吗?

大美丽,沈眉珊,知音,都属于超级版主,她们有这个权力

可以不用解锁,直接回帖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4-5-15 08: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8:28
不是跟你讲了吗?

大美丽,沈眉珊,知音,都属于超级版主,她们有这个权力

哈!你确认?

应该是在其本版可以吧?跨版跨到大理寺来开帖锁贴,可能么?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4-5-15 08:52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8:45
哈!你确认?

应该是在其本版可以吧?跨版跨到大理寺来开帖锁贴,可能么?

当时大美丽,沈眉珊回帖

我质疑的时候,她们就是这样回复我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4-5-15 09: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8:52
当时大美丽,沈眉珊回帖

我质疑的时候,她们就是这样回复我的

你的意思是,可能是设置里有这么个权限?

那就给关到笼子里去!哈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4-5-15 09:1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4-5-15 09:12
你的意思是,可能是设置里有这么个权限?

那就给关到笼子里去!哈

把权力关到笼子里

关键是她们不愿意放弃这个特殊权限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4-5-15 09: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永远的金盾 发表于 2024-5-15 09:18
把权力关到笼子里

关键是她们不愿意放弃这个特殊权限

我也百思不得其解啊,看管理组如何解释这些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4-5-15 09: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一下吧:

1、手机版确实是没看见那个帖子是关闭的。
2、提我的那个贴是想告诉阿牧和大家投诉的正常方式,我是好心,听不听在于你们。
3、超版确实有这个权限,但是我没有滥用,就是需要是时候用。

是特权还是责任,要看你从什么角度,我是负责灭火的,消防员手里没有灭火器怎么灭火。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4-5-15 10:14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5 09:57
回复你一下吧:

1、手机版确实是没看见那个帖子是关闭的。

你也别闹了
我也不玩太过分了
柳二被沉贴后,还一而再,再而三又发了好几贴
属于你说的警告再犯,应该禁足的范畴
都退一步,静候管理组裁决吧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4-5-15 10: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5-15 09:57
回复你一下吧:

1、手机版确实是没看见那个帖子是关闭的。

第一,你没看到小锁头就说没看到啊。

第二,即使有权限,你帖子就那么两句话,你完全可以直接回复阿牧。没必要展现你的权限。

第三,灭火?你看结果是不但火没灭掉,还越烧越大,还烧到自己了!

所以你这三条放在一起解释,我看没啥说服力。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4-5-15 15:4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东方,我记得上次与你争执,知音是站理你的,请自省自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