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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言论自由、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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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爱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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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4 11: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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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们自己想的那样,其实是有法律进行规范的。

比如言论自由,不是想说什么都可以,规定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社会他人的合法权益。见宪法第51条。

爱国,在宪法第二章,规定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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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4 12:02 |只看该作者
在核心价值观和基本道德规范里,也有爱国的要求。

核心价值观第三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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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14 12: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谁告诉你,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都可以″?
托克维尔说,有些人看似热爱自由,其实是因为痛恨砖痣。
当你连自己的母语都没有使用的自由,踮着脚尖在敏感瓷上探戈,怎么好意思嫌别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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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5-14 12: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02
在核心价值观和基本道德规范里,也有爱国的要求。

核心价值观第三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朝廷每年都出那么多新口号,你可千万别把这些当作学问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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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4 12: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5-15 13:25 编辑

言论自由最彻底的是人大代表开会期间,有言论免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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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4 1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11
言论自由最彻底的是人大代表开会期间,说什么都可以,有言论豁免权。

按时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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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5-14 12: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5-14 12:13
按时吃药

制度这么规定。找错争的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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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5-14 12: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11
言论自由最彻底的是人大代表开会期间,说什么都可以,有言论豁免权。

幼稚。
那些提官员财产公开的代表,都是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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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5-14 12:17 |只看该作者
你的法律就是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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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5-14 12: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5-15 15:35 编辑

不仅有言论免责权,而且人大代表若有违法行为,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对待,需人大主席团或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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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5-14 12: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与我无关。制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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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5-14 12: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讨论的本就是某些制度的合理性。你认为都很好,理由是“制度如此″。
很好奇你是怎么拿到毕业证的,而且还是法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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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5-14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5-14 12:21
讨论的本就是某些制度的合理性。你认为都很好,理由是“制度如此″。
很好奇你是怎么拿到毕业证的,而且还 ...

我没有评价,只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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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5-14 12:29 |只看该作者
好好说不中啊?别吓到人家。
在这个开放论坛上,得允许人家表达观点,不能人家一表达观点就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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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5-14 12:3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套子里的人
浅浅
你知不知道重大案件,都有正付券的,正卷是看法律解释,副卷是看社会及正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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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5-14 12: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4-5-14 12:29
好好说不中啊?别吓到人家。
在这个开放论坛上,得允许人家表达观点,不能人家一表达观点就跳脚

没事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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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5-14 12:3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18
与我无关。制度如此。

你讲你法律专业毕业,估计你不是个律师,至少不是个称职律师,我的律师朋友,与民庭的庭长(刑辩是搞不到钱的,但有指标必须做几例),与检察官都是好朋友,喝酒唱歌一条龙,这才是好律师,让委托人放心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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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5-14 12: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浅珍珠蓝 于 2024-5-15 13:27 编辑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5-14 12:39
你讲你法律专业毕业,估计你不是个律师,至少不是个称职律师,我的律师朋友,与民庭的庭长(刑辩是搞不到 ...

我没有从事法律工作,所以没有什么法律实践。
倒是生活里没人敢随便欺负,所学仅停留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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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5-14 12:4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44
我没有从事法律工作,所以没有司法实践。
倒是生活里没人敢随便欺负,所学仅停留在保护自己。

你直接讲吧,你二舅家的小子与人打架进派出所,你舅找你帮忙,你第一个反应是让法律做主,还是看看派出所或是相关部门有没有熟人,去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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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5-14 12:5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平常人家平常心 发表于 2024-5-14 12:49
你直接讲吧,你二舅家的小子与人打架进派出所,你舅找你帮忙,你第一个反应是让法律做主,还是看看派出所 ...

我在外地工作,遇到类似事情,基本上捋起袖子当面争。摆事实,讲道理。该谁的责任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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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4-5-14 12: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到这一步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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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4-5-14 13:02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2:17
不仅有言论豁免权,而且人大代表若有违法行为,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对待,需人大主席团批准。。

有这样的制度规定?回头我查查资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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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4-5-14 13:0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5-14 13:02
有这样的制度规定?回头我查查资料看。。。

保护人大代表,免得因言论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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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4-5-14 13:15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3:03
保护人大代表,免得因言论受打击。

刚才翻到了,是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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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4-5-14 13: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兰亭流觞 于 2024-5-14 13:19 编辑

同时,宪法还规定,公民对所有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就是说,无论你是谁,是什么机关都要接受公民的监督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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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4-5-14 13:44 |只看该作者
兰亭流觞 发表于 2024-5-14 13:17
同时,宪法还规定,公民对所有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就是说,无论你是谁, ...

是的,这是公民的政治权之一。同时,权利和义务对等,在行使这个权利时,要履行相应义务: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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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4-5-14 13: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浅浅珍珠蓝 发表于 2024-5-14 13:44
是的,这是公民的政治权之一。同时,权利和义务对等,在行使这个权利时,要履行相应义务:不得捏造或歪曲 ...

“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是禁止条款,不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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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4-5-14 14:01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5-14 13:47
“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是禁止条款,不是义务。

履行义务,包括两部分:法律要求做的,法律禁止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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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4-5-14 14:04 |只看该作者
言不及义,不会聊天。
不是你的错,只能说你老师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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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4-5-14 14:06 |只看该作者
你竟然是学法律的?
宪法能不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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