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谈论休谟的难题,首先要准确地提出来。百度会有很多材料,但我想用自己的话来说。如果理解有误,懂的人可以提出来。
人类过去对科学知识的认识,是从经验开始的。所谓的科学知识,其实就是规律性,规律性,其实就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性。
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这句话,可能理解起来会产生偏差,所以需要做一个深入的说明。其实,用逻辑的语言来表达,会更规范一些,但没仔细学习逻辑的人也搞不清楚,所以,最简单的方式,是用例子来说明。
比如一个人喝醉了,是一个结果,其原因,肯定得先喝酒。但是,喝酒并不一定会喝醉。
所以,喝酒和酒醉,存在因果的关系,但,这个因,并不会导致必然的酒醉的状态。因此,这个因果关系没有必然性,但这两者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
那么,规律,说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性,意味着,当因A出现的时候,B必出现。还是拿喝酒来说,如何让喝酒和酒醉的因果关系实现必然性呢?需要增加条件:酒量只有三两的人,他每次喝够三两,他必定会酒醉。这就是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然后,人们观察这个人,一万次,这个人喝三两都是醉的。人们就会把这个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称作规律性。
这种规律性,就是科学实验想要寻找的因果关系的必然性。人们一旦发现这种规律性,就会声称发现了科学原理。
休谟的难题是什么?休谟指出:人们发现的所谓的科学原理,即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只不过是人们经验的积累和归纳,人们并不能真的说明,这种规律是必然的。
没学过哲学的人,看到这里肯定都蒙了。这休谟说的是什么呀?这不是没事找事,显得蛋疼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吗?
然而,这只是休谟提出的两个难题之一,而且是真正的哲学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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