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一本书去旅行,人世渐渐消隐,变成模糊的远方图景。市井的喧哗也杳不可闻,只有书香蔓延一座城,静坐城中,只见静谧如雨落。城里的月光是书的扉页,时光的针脚走成书的厚度。这座书城将我与熟识的世界隔绝,只剩我与陌生。
我喜欢陌生。因为陌生意味着不被打扰。不被工作打扰,不被人情打扰,甚至不被爱打扰。远方的一缕草,天涯的一朵花都是惊喜,足迹落处都是初见。初见一弯水,水眸漾我一身诗情。初见一座山,山描我一襟画意。初见一个人,欣喜于无限的可能。“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是多么新鲜,如朝花带露,新月含羞。徜徉于初见的惊艳,潺潺的溪流注入灵渠,生命变得柔软而水灵。
带一本书去旅行。这书,可读可不读。我只是喜欢。因为,书能去俗。端起来就会沉醉,如饮清茶,心境亦豁然铺满月色。有书在手,就是把所有沉闷的时段都谱上诗情。且走且读,或躺或卧,回避了所有身畔的人声。不读的时候,有书相伴也不寂寞。仿佛有温度,熨帖的跳动在左心口。 我喜欢书籍乳白色的封面,我偏爱乳白的色彩。干净而优雅,能让人想到月光阳光。想到雪花和家。我喜欢精装书,那里文字被爱惜,被极致的呵护。将手洗得素净,将书页翻动,一片片的静谧漾一纸纸阳光,那些文字仿佛鲜活起来可以跳舞。
将书放于我的枕畔,最好压住几缕长发,我的脸莹白衬书的乳白。恬静的氛围瞬间就会把我包裹,那是一种极致的放松。将书放我身前,在目光所及,都是轻灵。书是我今世之友,我用目光与它畅叙幽情。它着我一袭书香,我还它一世爱惜,衣袂飘风之间,已是万水千山。
一起上路,清风吹我满眼蔚蓝,绿树守望夕阳缱绻,水云间,只有背影袅袅如烟。带一本书去旅行,我就喜欢这不存在感。我是过客,路过花路过草,路过流水村落。惊艳不过是沿途的刹那,我沉醉于这单纯的爱与喜欢。
轻着一袭明媚的书香,去向那诗情浓郁的远方。在沈从文的凤凰把桨,拜谒李白的月光,沐浴苏轼的一蓑烟雨,体贴易安居士的黄花凄凉。在壁立千仞处谈玄论道,在雪满天山时呼吸波涛,观沧海之魏武天骄,沉绮思于烟波浩渺。从大漠孤烟的塞北,到小桥流水的江南,从大海之畔到高山之巅。从春走到秋,从冬走到夏。衣袂不染俗尘,漂泊如一朵怒放的云。
带一本书去旅行,浪漫得像一道黎明。鸟鸣细密的缝满袖口,花香缭绕在飞扬的前程,空气如酒酿,氤氲一天地的深情,阳光如灯盏,为我一路照明。一个人旅行,缓步徐行。
累了的时候,就飞回家,投入温情的小城。静坐书房,把曾经的时光细数,把心底的沧桑晾晴。心窗打开,放飞一群好心情。
真好,带一本书去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