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黄金时代 小徐教授“权和法”一帖妄议几句
查看: 1174|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徐教授“权和法”一帖妄议几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2-6-12 19: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晨牧 于 2022-6-12 19:56 编辑

防六杂和谐,此地备发一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2-6-12 19:5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十几年来,小徐教授经常能在啥都不甚了了或根本不懂的情况下,大嘴一咧,信口开河还自信满满的样子,早已司空见惯了。本帖无意改变小徐教授油盐不进的偏执,而且写这种文字最吃亏的就是速朽,论坛上互动时效一过,帖子也没什么存在的意义了----既无传媒上发表的理由,也无今后收入自己文集的价值。

  那为何还能有这篇小文?主要是写给李元霸这样为数不少的观众看的,希望别总是被小徐一而再、再而三地误导。另一个就是要对某些没有人血馒头活不下去的渣渣坚决回击,哪怕再次被封号。

  小徐那帖子,基本上通篇都是概念的混淆而不自知。她所说的“法与权的关系是:权无法不立,法无权不行”,其实讲的只是法律和公权力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逻辑关系:法是公权保障的目的,公权是法的实行工具,并不独立甚至凌驾于法的目的之外。而小徐却由此推论出任何国家都“不存在什么司法独立”这样结论,显然是极其荒谬和错误的。这是在混淆逻辑关系和分权制衡中两类完全不同的独立性。

  首先两者逻辑关系中的“权”只是工具意义上维系法的基本秩序的强制力,跟我们通常所说“权大于法”的长官意志,以及被私权被滥用了的公权,不是同一个概念。

  其次,小徐显然并不理解何谓三权分立中的司法独立。所谓司法独立指的就是法律并不听命于领导的个人意志或集体意志。同时司法权跟立法和行政权之间也不能相互渗透联手,从而形成某种统一独揽的权力超越于一切之上,致使法律成为摆设。而这跟“权无法不立,法无权不行”的工具理性,根本不是一回事。后者的权力是价值中立的,前者表达的则是司法独立于某种超越的统治意志。比如这里有人提到的八三严打。惩治刑事犯罪固然不错,但当时法律就是为了迎合上级意志,公权一旦失控,于是立马就跟当时俗称“刮台风”似地,在从重从快名义下,全国各地一下错杀、滥杀几万人。直到中央发现情况不对,胡总书记亲自发话,中央紧急颁布文件,各地才开始收敛。但权大于法的恶果已经酿成,人死不能复生。这就是法治意识缺乏,法制建设不健全的惨痛教训。

  然而一说到这些,月月之流马上就会疯狂扑上来洗地,后面紧跟着就会是海盗之流删帖、举报、禁足甚至销号等一系列所谓危及论坛生存的绑架。这些(>_<)心目中哪有一个个冤死的鲜活生命的位置?他们对人血馒头的嗜好,一点不亚于当年那些踩着无辜尸骨急于表功爬升的执法者前辈!难道这就是你小徐教授以为的每个国家都不缺的“权大于法”吗??

  接下来小徐自己跟帖举例的美国禁枪,常识性错误也是俯拾皆是。首先说美国的主流民意是"禁枪"就毫无根据,实际情况恰好相反,拥枪才是灭国基本民意。其次,美国民意在没有形成立法之前,还根本谈不上法。再次,美国议院通过的法案是也谈不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公权,而是本身就作为宪法赋予议会的立法权程序下的产物,因而仍然是法而不是什么法外公权。小徐自己主帖开篇不就在说权(工具意义上的)和法一体么?这时候怎么又逻辑混乱地割裂两者了呢?

  小徐帖子最后跟帖以辛普森案为例,一样混乱不堪得让人不知所措。难道徐教授不知在中国打官司一样要花钱?至于杀人这种刑事案件,在中国按司法程序被告可以免费享受法庭指定律师辩护,在美国如何我不清楚,但是按照小徐说的第二条,不也是有“州指定的律师”么?问题在于,你小徐凭什么大嘴一咧就是“如果付不起上千万的律师费,谋杀罪名铁定成立”?又凭什么认定花了钱后的“律师协会的影响力”,审判“结果肯定不一样”?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还是一如既往凭自己脑袋一拍的想当然。

  此外,陪审团投票表决是美国司法审判中一道程序机制,以充分彰显美国的司法民主。不光辛普森案如此,其他案件也是如此。因此这仍然是法内程序运行权力而不是你自以为的法外强权。

  本人也不是司法专业人士或学者,认知上错误肯定在所难免,为此我愿意接受任何指正批评。这一点我跟小徐不同,小徐是大教授,不能批评,也不可能有错误。小徐是母老虎,老虎屁股摸不得呀。本帖又臭又长,小徐你就掩住鼻子绕开,不让恶心到就是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2-6-12 20:02 |只看该作者
反枪支暴力组织Everytown报告:

每年至少410多万美国学生,包括100多万小学生,因枪击案和爆炸至少经历一次校园封锁。

平均每年有600多名美国女性被亲密伴侣枪杀;每年有近3000名儿童和青少年因枪支而死亡;

平均每年有986名嫌犯被警察射杀;

每年大约有10万美国人从枪击事件中幸存下来,其中四分之三—是由袭击造成的;

美国成年人中的4%——在他们的有生之年遭到过枪击和伤害;

报告称另有12%的美国成年人(估计超过3000万人)遇到过枪击事件,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

总的来说,四分之一的美国成年人说他们受到过枪支的威胁或恐吓——这就是美国的奇异奢华,无比香甜...

恶果严重,人全被严重侵犯——冥主了,投票了,就是好的?

这是以冥主的名义作恶!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2-6-12 20:07 |只看该作者
在美国耗材眼中,冥主可以作恶——只要以冥主的名义,可以烧杀抢掠,可以毒品合法化,可以容忍无数的大规模枪击案侵犯人全,可以降低犯罪的门槛,可以做一切恶~~~~~,耗材都能给出完美解释,都能容忍——多少罪恶假柿油之名~~~从来不做任何过高的道德要求,但是,中国不行。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2-6-12 20:36 |只看该作者
钟馗打鬼 发表于 2022-6-12 20:07
在美国耗材眼中,冥主可以作恶——只要以冥主的名义,可以烧杀抢掠,可以毒品合法化,可以容忍无数的大规模 ...

在美国耗材眼中,冥主可以作恶——只要以冥主的名义,可以烧杀抢掠,可以毒品合法化,可以容忍无数的大规模枪击案侵犯人全,可以降低犯罪的门槛,可以做一切恶~~~~~,耗材都能给出完美解释,都能容忍——多少罪恶假柿油之名~~~从来不做任何过高的道德要求,但是,中国不行


笑死我了
海盗太可爱了
不过在本质上确实这样
如果美国做的确实好
确实没有对其他主权国家和百姓犯下罪恶
倒是会支持民主
关键是犯了太多的罪
依然有人视而不见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2-6-12 20:41 |只看该作者
海盗这是拉不出屎赖民主,世间有特么这种奇葩仇恨民主的,也是没谁了

最近有个黑色会烧烤店打人案,你个逗比不会赖涩会主意吧?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2-6-12 20:4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钟馗打鬼 于 2022-6-12 20:49 编辑

拥枪可以反抗暴政——逻辑起点完美。可以引申出各种美好的含义。忽悠了无数人。当然,拥枪可以反抗暴政的逻辑是错的——都冥主了,都制衡了,新闻柿油了,三权分立了,军队国家化了,怎么还会出现暴政?如果出现了暴政,那不是说冥主也防止不了暴政么?真正的事实是,美国人敢拿着枪反暴政一定会被镇压。特朗普攻占国会,谁敢拿枪,被打死了好几个吧?事实是,拥枪不但不能反暴政,反而成了人民屠杀人民的最有利武器。

拥枪不但不能反暴政,还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这说明,即便是基于美好的愿望也未必能到好结果,何况还是涉及每年数百亿美元的军火集团的大生意?

柿油党智力太低。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2-6-12 20:45 |只看该作者
首席防忽悠顾问 发表于 2022-6-12 20:41
海盗这是拉不出屎赖民主,世间有特么这种奇葩仇恨民主的,也是没谁了

最近有个黑色会烧烤店打人案,你个逗 ...


烧烤店的案子,放在你国美国那还叫事情?那还叫事情?那还叫事情?你们这脑力也分不清什么叫轻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2-6-12 20:4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海盗我都懒得跟他辩论,除非对骂我还有兴趣。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2-6-12 20:49 |只看该作者
晨牧 发表于 2022-6-12 20:46
海盗我都懒得跟他辩论,除非对骂我还有兴趣。


就你那两下子还是多歇一会吧。最服你谈逻辑,压根特么也就是念念它们的冥主大话和文宣,一让你解释现实和事实,就特么狼奔豸突...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2-6-12 21: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晨牧 发表于 2022-6-12 20:46
海盗我都懒得跟他辩论,除非对骂我还有兴趣。

同感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2-6-12 21:11 |只看该作者


同感个屁。一群一到具体问题就拉胯的、最善非此即彼的二极管。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