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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滥的姿态追求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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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晨牧 于 2022-2-17 18:02 编辑
表达愤怒并希望对不作为有所追责,目的不愿再看到这类现象重演。人家谈的是大局。你却揪着骂人这种小节大做文章,这种帖子发了有意思么?当然,你要想表现自己与众不同的存在感,我很理解。可是拿这种小节抬杠,真没意义,也显示不了你段教授高大上形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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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金牌打手骂是骂了,可也没像你歪曲夸大到十八代祖宗。小徐啊,你这分明是有点偷梁换柱了。
不过要不是这样,估计你也确实没多少话可说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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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一直发帖跟你们争论,人天然有通过骂人方式表达自己愤怒的权利。尤其童天一这个冬烘,十几年来一直就骂人的问题追着我纠缠。今天此事此情,我倒很想看看童天一还能说点什么?
至于金牌打手这一骂,并不是你想当然的“用这种方式追求自由与正义会有什么道德优越感”,打手不会浅薄到去跟渎职腐败比什么道德优越感,这一骂所有的意义仅仅在于表达情感并且需要这种表达的自由权利和途径。 如果你头脑足够清醒,自然会明白这两者根本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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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晨牧 于 2022-2-17 18:05 编辑
你要想刷与众不同的存在感,就多跟我学学(嘿嘿,先让我这个关天泥神卖瓜自夸一下),如何提升自己思维水平和认知能力,不是靠这类小节,而是大方向上逻辑自洽、言之有据地表达自己真知灼见,这样才能显出你段教授真正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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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9:03 又欠削了。话说削你还真是浪费时间。你要知道,大家伙都不是法律工作者,还真是这事件的路人瓜客,不以道德论事,以道德论人,还能咋地?道德跟政治和法律一样,都是人们最重要的社会生活内容,你还让人说话不?还要这舆论干什么用?你知道舆论的推动作用么?“学点儿法律意识”,到你这儿竟成了不让人说话的道德棍子了?至于司法上的事,自有相关人员和机构执行,社会分工不同懂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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