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明曾经被问,人到底越活越自由,还是越不自由。他当时没答上来,只是傻嘿嘿一笑。后来他明白了,人应该越活越自由,理由很简单¬——人越活越有经验,眼界越宽,能拿得起以前拿不起的东西,同时也更有胆量放下以前被珍视的东西。
想到这个理由的时候,李先明的另一篇短小说刚开头。
李先明习惯在下午三点钟开始写小说,两个小时后,太阳开始西沉,他一天中最美好的傍晚时光就来了,他会奋笔疾书,再过两个小时,状态高峰期刚过,停笔。吃过简单的晚饭,如果老婆有兴趣,两个人到街上逛逛。看看广场上的群舞,听听街边的音乐,顺便买点第二天的吃食,回来看会电视,睡前翻几页闲书,美好的一天就过去了。
李先明看看字数,三千三百字,小说已经开头,状态已经来临,故事就在眼前。李先明喝了一口茶,鼓足了劲,放下杯子时,老婆进门,朝他说:
“我忘了买吊炉饼,你去买,我炖排骨。”见李先明愣着,她瞪着眼睛说,“去晚了就没了,你又不是不知道,甜的一会就卖完。”
李先明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保存文档,退回桌面,休眠,站起来看看老婆,又看看电脑,拿上手机出了门。
外面的空气开始凉爽。
没办法的事,老婆是一家之主,凡事说了算,倒不是因为自己挣得少,而是从一开始就给老婆养成了这个毛病。他不管家务事,也懒得管,省下这份心,更能专注小说了。
菜市场旁边在修路,他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修的了,一直修修停停,就像他以前写的长篇,总被各种各样的事中断。这样也好,他想,长篇急不得。走在路上,吹着晚风,思绪开始延展,他想到了那个故事最精彩的部分,脸上乐开了花,惹得路人回了几次头。
卖吊炉饼的是个中年胖女人,一脸菩萨相,只是笑起来两只大门牙很招风。李先明不想看那对大门牙,就是忍不住。李先明走到摊子前,大门牙一抬头:
哟,你怎么来了,你媳妇呢?
她忙,四个甜的。
刚卖完,等两分钟,两分钟就好。
那快点,家里炖排骨呢。
好菜啊,别慌,两分钟就好。
李先明往四处看了看,都是卖菜的,新近又多了两家卖南京吊炉烤鸭的,十八块钱一只,味道还成。手机响了,老婆又来电话催,这女人就这点不好,凡事都催,催催催。
仔细一看,是老马。
“先明在哪儿呀?”
“菜市场买点饼。”
“又买饼!正好,过来喝酒,往前看,看到没有,正宗河南羊杂碎,来来来,喝一杯。”
“不了不了,家里等着呢。”
“老夫老妻的,大热的天,叫她多等会,来来来,方总也在,不给我面子,方总面子得给吧……都看到你了。”
李先明往前一看,大红招牌下坐着四个人,老马的上衣搭在肩上,正向他招手。
方总是出版社的一个经理。
李先明坐下,老马给大家介绍,“这是大作家李先明,”桌上另一位叫小郭的开始给他倒酒。李先明虽然不太喜欢场面上的事,还是一口而尽。
“先明好酒量,最近有新作没?”方总说。
“没写长的,就几个短的,想凑个集子。”
“好!好想法,啊,好想法!”方总说。“这年月,长篇像盖楼似的,噼里啪啦一天一部,咱这市场哪里受得了;精彩的短篇倒像公鸡下蛋,难得!”方总说。
李先明笑呵呵地不知道说啥,脑子里在想刚开始的小说,还有吊炉饼和排骨。
老马话题多,一会从南海谈到上次的北国之行,一会又从《好人难寻》谈到老婆突然爱跑美容院。四十岁的老马是报社记者,虽没什么名气,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朋友众多。方总又敬了李先明一杯,微微的醉意,红红的脸,推也推不掉。这下玩了。他想找个机会逃走,如果老婆来电话,那就再好不过,可是偏偏不来。
酒越喝越多,眼前的事越来越模糊。
手机终于响了。
老马抢过去对着手机说,“妹子,大作家不回去了,谈正事呐,晚了我送他回去。”
看着老马醉迷迷的样子,李先明毫无办法。当初要没有老马帮忙,他那部费时五年的长篇根本无法出版,是老马找了熟人,又请了几个有些头面的评论家写了评论,作了序;当下正红的文坛人物又在腰封上美言了几句,他的小说才得以拨云见日。还成,不管怎么说,小说还算扎实,市场反应虽然不咸不淡,也没给他太丢面子。
李先明知道吊炉饼是买不成了,可刚开始的故事还在脑袋里转悠,他不想因为几杯酒就把那么好的情节扔掉,他有时梦里有了灵感都要跳下床。
晚上八点四十分,几个人终于结束了杯中酒。
一直给方总和老马倒酒递烟的小郭提议,不如去KTV休息一会儿,凉快凉快,谈谈心;要么就去足疗店轻松轻松,给各位前辈捏捏脚,喝杯茶醒醒酒。方总当然愿意,老马最后也没意见,就是李先明不想去,老马拉着李先明说:
“先明,人生得意须……须尽酒嘛,写小说为嘛?还不是为……为了得意尽酒?走,没事,妹子那边有我,没……没事。”
李先明跟着上了越野车。
KTV包间里,老马首开先河,拿起麦克风先唱了一首刘美君的《最后一夜》,低沉浑浊、铿锵有力的公鸭嗓唱得李先明五脏翻腾。轮到方总的时候,他竟选了一首费玉清的《今夕何夕》,好家伙。
啊,今夕何夕……只有我和你……
啊,今夕何夕……
陷在沙发里的李先明替方总捏着嗓子,听到“只有我和你”的时候,他把头发抓得更紧了,小郭则举起手机出去了。
一曲罢了,几个人拍手叫好,一下子回到了中学时代。
他的手机死了一样。
两个人你来我往,一首接一首。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最终李先明也选了一首。他不太会用点歌面板,随手点了一下字母B,再一点,不知怎么就点到了汪峰的《北京,北京》。北京就北京,唱就唱。
他那部长篇刚出版上市的时候,老实说,他想过去北京发展。不管怎么讲,北京的机会总比这里多。那时他正做着一个伟大的作家梦,什么矛奖鲁奖,将来搞不好还要弄个布克奖……至少和其他无名作者相比,他的第一部小说不是自费出版,也没花钱请什么高人铺路,最后,多多少少还有一些版税收入。
可是现在,经过这两年创作的低潮,或者说他的笔更不知下在何处,世界越来越看不清的时候,他再唱这首歌,仿佛歌中忘情的北漂就是他,于是他用足了那份深藏的感情: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茫;
……
北京,北京……
“喂,先明,别离去,走,去泡脚,小郭都安排好了。”
李先明好像突然找到了原来的自己,他喜欢那种状态,那种恣意汪洋的状态。
越野车又在夜色里飞驰了一会。
……
后来的事,李先明想起来就觉得跟做梦一样,是啊,无法形容,就是做梦,而且是噩梦。
捏脚的时候,方总喝多了茶,吐了捏脚小姐一身。吐也就吐了,可能又出口伤了人,大堂经理出现的时候,事情还没变糟,当保安也都过来的时候,小郭一言不合……事情发展得太快,后来李先明完全记不清当时怎么回事了。
木盆碎了,大堂经理的脸上挂了彩,小郭衣服破了,老马眼镜飞了,一只眼也青了,最坏的是李先明好像断了一根食指……
天亮的时候,几位总算醒了酒。
李先明的老婆终于出现在派出所。
先明,电话十几个,为啥不接?
沉默。
先明,昨晚我叫你出来干啥的?
沉默。
想不起来了?
买——买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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