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买了件灯芯绒的夹棉外套。
到货后第一时间就想退。
货不对板。
线上图的粉红色到了线下,就是比茶渍略浅的颜色。因为是灯芯绒,还特别显旧。
上了身不知道有多丑。
我单方面归咎于衣服版型不好。
除了厚实之外,没有其他优点。
忍了。
本来是冲着外套的粉嫩粉嫩颜色下单的。
到头来却是因为它厚实保暖留下了。
真是应了那句,拐角遇到爱。
没毛病。
以前买衣服,挑颜色,除了黑白,就是牛仔蓝。爱好单一,锁的死死的。
也不能完全说是爱好单一。主要是没有色彩搭配的天赋。嗯。颜色搭配我只停留在书面知识,实际操作,堪称废物点心。
吾儿深得他老母亲的真传。国画课上带回来的作业,一塌糊涂,墨团之外还是墨团。为了开解,我曾将蒙克的埃克莱的冬景和他的一棵枯树图硬生生地附会到了一起。
蒙克如若泉下有知,大约又要发出尖利地叫声。
但近来,不知为何,开始转性。特别中意粉嫩粉嫩的颜色。粉红色这样婶儿的,很难抗拒的住。
真是不由自主。
是老夫的少女心终于觉醒了吗?
现在装嫩,是不是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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