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与那个赞美诗,是两个级别,简单说,赞美诗是严肃小说级,遇见是通俗小说级,所以从难度系数讲,起评分来讲,赞美诗自带节奏要高一级。
怎么讲?赞美诗好比福克纳短篇(有点高是吧,姑且这么一比吧,严肃小说嘛,标杆无疑要高一些),遇见好比钱德勒或者希区柯克故事。
你们想想吧,鲁迅的小说与金庸的小说,其地位如何?金庸能入严肃小说殿堂吗?不行的。严肃小说家们打死也不会承认的。姜昆是不会与郭德纲同台的。
当然,我也比较喜欢读通俗小说,读金庸小说。但请注意是“比较”而非“特别”。
《遇见》写得好不好?写得不错。不错在创意、构思,也只能在形式上了。
类型小说大约也只能通过形式抵近天花板般的严肃小说了。但也只能抵近,不能达到。所谓心向往之,却不能至也。钱德勒当年也是这么努力的。
如果要谈到主题的深刻性,《遇见》也只能说一般般,你除了赞一赞它的形式上的有意思,思想上有什么可回味的呢?
女人、女儿、初恋男友、丈夫,对于爱情、婚姻、家庭,现在、过去与将来的一些体验与反思。作者只是给我们呈现了问题与矛盾,并没有尝试解决问题与矛盾。小女孩的设置也只能如《功夫》里黄圣依的那个捏着棒棒糖的天真少女一样,意象的味道止于此。
这类题材并不少,美国片《时空恋旅人》,港产片《大话西游》……实际上就是穿越,穿越小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类型小说。类型小说某种意义上略带贬意,受主流小说排斥。
这个小说并不好读。不过读一遍知道结尾倒过来读就好读了,不然,就会看似“烧脑”以至于读三四遍。但配得上读四遍以上小说的小说家,大约只有福克纳了。
前面说了,扫了三段就读不下去,盖因叙述出现了滞涩,有些词组之不和谐,如什么在喉如什么在背。比如“厚厚一沓”、“斜躺”、“斜倚”,遍地开花,作者真的“词穷”了?的地得的错误使用。小谢先生啊,谁说这些不影响阅读情绪呢?
叙事语言于一篇小说好重要哦,但此篇过于平庸,谈不上张力,更谈不上叙事艺术。
分不能打这么高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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