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何以可能认识世界?这是康德要回答的问题,并且也已经做了回答,这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信奉这个结论就可以了:人是能够认识这个世界的。这是我们可以在各个领域展开研究和讨论的前提。
这样我们在讨论任何领域的学问,都可以在认识这个层面去展开。语言是一套规范的程序,要有逻辑性,有层次和结构,因而对任何科目的对话,都是不能胡说的。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佛法的整套语言系统,都需要在逻辑规范的层面展开。这样说,不是说整个佛教经典的全部细节的论说都是严谨正确的,可能也会存在局部差错的地方。只是大体来说,它要符合逻辑规范。
这样,就是把认识对象进行理论化的前提,人们可以通过理论去了解某个领域的内容。语言、文字、文字解,就是这样产生的,佛法可以言说,就在这个层面去理解。这有点像通过文字,去了解游泳技术一样,或者通过文字,去了解药理一样。
千百年来流传的谬误的说法,说佛法不可思议,是不能言说,这是明确的错误的理解,所谓不可思议的真实含义,是认识不能替代实践的意思。好比一个人无论怎么通晓游泳技术,他没下过水,他是不会游泳的,又如一个医生,无论怎么懂病理和药理,他生病了,不吃药,没有真正的实践,他也是好不了的。佛陀举过一个很简单的例子,说一个人没尝过甜味,吃过甜味的人是无法通过语言让他知道什么是甜味的。
佛陀一直强调他主要是教人实践他体验过的境界,而不是停留在和人辩论之上。他反对形而上的辩论,以至于有些哲学家找他辩论,他就是不开口。他是要教人去做,而不只是教人去理论。但是佛陀说了不少,说了几十年,只是因为言说只是一个工具,就像足球教练教人踢球,除了做示范,也需要很多语言的交流。这其实和足球世界一样,没有人用嘴能说赢一场比赛,说,只是为了踢球服务。佛陀把自己的言说当成是指月之手,渡河的木筏,这些言辞论说,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实践,就是干。
由此可见,佛法存在两个大的范畴,一个是在认识论的范畴,一个是在实践论的范畴。认识论的范畴,是一种表达和严谨规范的本身的要求,当然,这是语言的,而实践论的范畴,要去做,但是出于指导的目的,也要说,所以,也是存在语言交流的。好比足球教练让球员下底传中,球员没有下底传中,教练就有一万种的表达方式表达他的要求,可以是暴跳如雷的咆哮,可以是肢体语言的的指手画脚,这种方式的交流就不局限于语言。
认识论里面的语言和道理,很多时候,都是相对性的,因为那是一种解释和比喻性的说明,在佛法中,常常表现为相对真理。则为了讲明白一个道理,很多时候需要相对地说法,把这个道理讲清楚,这是俗义谛部分。而实践论,很多事情就是绝对的要求了,非这样不可的意思,这是圣义谛的部分。
阅读佛经,就要把认识论的范畴和实践论的范畴搞清楚。大多数人,都会混为一谈,鸡和鸭讲,这是讲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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