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松鸣 于 2021-4-16 18:28 编辑
一九七九年我参加了高考,考入了省内的一所中医学院,学的是中医专业。那时国家虽百废待兴,却显得特别朝气蓬勃,人们对未来都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对我们这些新生来说,大学生活是特别令人觉得美好和期待的,学校良好的环境、功能齐全的生活和教学设施,对我这个长期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来说无疑是很舒心的。当然,那时还是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生活上也有清苦的一面。记得刚入学时,买的饭菜票是不分饭票和菜票的,每张票都是固定的饭菜,伙食很简陋单调,即使有钱也不能在学校食堂买到好吃的。寝室里夏天就像火炉,连电风扇也没有;冬天也没有取暖的设备,冻得我们只能靠搓手和跺脚来取暖。尽管如此,同学们对生活和学习的热情却丝毫不减,整个校园都充满了蓬勃向上的气氛。以至于几十年后,当年的很多人和事仍然会清晰地浮现于脑海,生动而鲜活,宛如昨日。
(一)
与清贫的生活相应的是娱乐活动的缺乏,身在省城,也就是看电影方便一点,不过好看的电影那时还是不多的。同学们除了打打牌,下下棋,就是唱唱歌了。 从小学到中学,学校里只教革命歌曲和样板戏。我性格羞怯,而且举止笨拙,所以很少参加音乐表演。音乐在当时又过于作为宣传的工具,西方音乐基本上被禁止,新创的乐曲艺术水平普遍不高,所以很长时间里我并不觉得音乐有什么特别大的魅力。不过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人们越来越注重音乐的审美和娱乐作用,那会儿录放机还是奢侈品,学生中几乎没人拥有,偶尔几首动听的国内和港台流行歌曲传入校园,人人争相传唱兴奋异常,不少班级经常聚在一起搞合唱,歌声响彻学生宿舍区,声势颇为惊人。
我们班一位常姓的女同学唱歌唱得特别好,嗓音婉转清亮,音色优美,显然是经过了某种程度的声乐训练的。她常被老师和同学们请上台表演,有时也教大家唱唱歌,颇有些歌星的风范。她也擅长演唱戏曲,一次我们听她唱越剧《红楼梦》中的选段,其演唱的美妙和地道让在场的同学们震惊不已。
还有一位很有歌唱家潜质的是一位董姓长得很帅气的男同学,嗓音醇美,刚柔相济,富有磁性,显然也是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的。他对音乐的爱好似乎超过了对专业的喜爱,每与人交谈,三句话不离李双江。那时候我对声乐的理解还很浅薄,颇有些奇怪他那种对声乐艺术的痴迷。很多年后当我自己也深深沉迷于歌剧艺术并为之神魂颠倒时,才开始理解了这位同学当年对声乐艺术的那份迷恋和执着。他后来成为了一位成功的企业家,而且在我省的声乐界颇有名气,还被一所著名的大学聘请为音乐系的客座教授。
一位程姓的男同学的二胡拉得相当好,经常晚上坐在学生宿舍的过道上拉二胡,他拉的《二泉映月》就跟电台里播出来的那样动听,后来听说他还成了演奏萨克斯的高手,音乐上的天分真是不同寻常!有趣的是他看上去却大大咧咧,显得很粗犷,我曾亲眼看到他一大口一大口地舀着白花花的猪油吃,简直与我们心目中的艺术家的形象一点也挂不上钩。 还有一位葛姓的男同学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错,也颇有艺术气质,这在当时很让同学们艳羡。后来听他说大学毕业后有几年心情比较苦闷,就是成天靠拉小提琴才熬过来的。
为了丰富学生们的音乐生活,学校也请了专业人士举办了器乐学习班。同宿舍里的一位姚姓同学心血来潮,也买了一把小提琴,报了名,在大伙的调侃声中学了起来。这位一开始被我们视为噪音制造者的“瘟神”却不为嘲笑所动,坚持学了一年后,竟也拉得相当不错了,还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乐队。后来大家似乎也受到传染病的感染一样,没事也拿着他那把小提琴拨弄两下,结果到毕业时,同宿舍的好几位同学全都能拉得有模有样了。
不过在那时,除了清晨广播里播放的《蓝色的多瑙河》和《杜鹃圆舞曲》外,古典音乐简直就无迹可寻。突然有一天傍晚,从校园的高音喇叭里传来一曲曲美妙的小提琴声,并且很长时间里每天固定在晚餐时播出。那播放的是一张西方著名小提琴小品集唱片,其中有马斯内的《沉思》、圣桑的《天鹅》、舒伯特的《小夜曲》等等,那优美得臻于极致的琴声顿时攫住了我的心。那段时间里,我每天去食堂打好晚饭后,就蹲在一个僻静的地方边吃边听。直到整张唱片放完后,才心中有些怅然地回到宿舍。后来通过打听,才知道这张唱片的演奏者是美国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大师梅纽因,从此,梅纽因这个名字成了我心目中西方古典音乐的象征。
(二)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如果音乐只能算是调味品,那文学就是大众情人了,很多同学都有阅读诗歌、散文、小说的爱好,大家碰在一起不谈点文学好像就有点对不住人似的。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我也硬着头皮读了一些诗歌和小说,像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多夫》等大部头小说就是在大学期间啃下来的。我喜欢读歌德、拜伦、雪莱和普希金的诗,自己也买过一本湖南人民出版社的《外国戏剧选》,里面收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一剧,我反复地阅读,越读越喜欢,常常忍不住向同宿舍的同学大声地朗读其中的片段。尽管我认为美国文学批评大师、《西方正典》的作者哈罗德·布鲁姆对莎士比亚的推崇有些过分,至少我认为《红楼梦》在文学价值上能媲美莎士比亚戏剧,但我还是对这位英国人崇拜得五体投地。
同学中一位王姓同学那时很痴迷文学,还报名参加了市内一所夜大的文学专业学习,风雨无阻去听课。他最爱读小说《红楼梦》,里面的诗词曲赋背得滚瓜烂熟。我曾在本市的新华书店的古籍书店里买了一本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一大厚册精装本。当我兴冲冲地捧着这本书返回学校时,在学校大门口恰巧碰到这位酷爱红学的哥们。他看到这本书后就一把夺了过去,翻了几页,抬起头来,眼睛放射出贪婪的目光,然后兴奋地嚷道:“我就知道你是买了送给我的!”并对满头黑线的我一个熊抱,这事竟成了我多年的一个怨念。
一位刘姓同学有段时间发疯似地写起了小说,无论是上课还是晚自习的,都能在教室里看到他在一叠厚厚的白纸上奋笔疾书,也不在乎别人在旁围观。他的这一行为在当年颇有一些震撼力,搞得我们在他面前都有些战战兢兢的,现在想来倒更像是一场行为艺术的表演。不过这位老兄博览群书、多才多艺,绘画水平相当不错,后来成了医院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
彭姓同学的毛笔书法在我们年级堪称一绝,他也是位文学爱好者,喜欢读《儒林外史》,对文学作品时常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有趣的是他特别喜欢喝肉汤,每当形容某件事物是如何美好时,常用“就像喝肉汤那样美”来表达,令人为之粲然。他后来不但医术高明,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书法家。
不过当年为同学们公认最有文才的是一位刘姓的女同学,她风姿绰约,美丽而高雅,文章写得秀美而灵动,才气逼人。她后来成为了一位成功的商业人士,虽然大学毕业后她没有把精力放在文学上,但仍然真诚地热爱文学。令我感动的是,前不久她得知我一位网上认识的文友,因父亲病危缺钱治疗,特委托我转交了一千元钱给这位文友以表达她的关心,这样既才华横溢又美丽善良的同学确实让我感到颇为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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