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红,喜气吉祥之色。也被视作俗气之色,大红即大俗。俗是所有人的底色。雅如葬花之黛玉也会拉屎放屁。词如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也免不了二婚嫁个渣男讨生活。文化有虚伪的一面,不知何时红成了俗气的代表。连农村男女结婚都弃红床单红被子红棉袄而改穿白纱,数九寒天一层薄纱视为雅,父老乡亲面前酥胸半露以为纯,挺着怀胎数月的大肚穿婚纱力证纯洁无瑕。
红袖者,小脚女人也。红袖之红,本是女装之色。红袖盛行之时是大红大俗流行之际。后红袖代指女色,因红袖添香一词而攀附研墨伴读之雅。所谓的雅人们鄙视红装之俗,却又爱红袖之雅。“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含义在此被成功反转。
论坛红袖之红,气质之彩。俗是底色,合小脚女人扭捏造作之态,聚江湖文人之戾气,覆以茶红小资之品位,成就孔乙己酸文人之风度。
小脚的精髓是扭捏造作。小资的精髓是装,穿用必品牌,喝必咖啡,空闲时间憋篇诗文附庸风雅,努力挣脱可能来自农村、市井的俗人背景。红袖砖客咬文嚼字,搬弄典故,扭捏作态,努力扮演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文化人。数者结合,成就红袖之“虚红“气质。癞蛤蟆装邻家少女,王二麻子学黛玉葬花,其拿腔捏调之势与挺着大肚穿婚纱例证纯洁无瑕的现代新娘好有一比。
既名红袖,已是至俗。即使攀附有研墨伴读之雅,也不过近墨之人,二半吊子文人。纵观红袖砖客,身穿长衫,脖挂书袋,肚子里二两墨水胸前插三支钢笔,百度为锹,十指作叉,深挖狠刨故纸堆,掘取前人典故以装脸面,抨击他人低俗以拔个人形象。实则文不能载道,典不能正理,半瓶醋耳。
吾爱中国红,革命之色,红旗漫卷,血色浪漫,荡尽人间阴霾。吾爱中国红,喜庆吉祥,热情奔放,大红大俗之下是和平时代的幸福生活。吾爱中国红,激情四射,斗志昂扬,威武而不屈,富贵而不淫,不装,不酸,刚勇大气,万山红遍层林染。
红袖之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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