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蓉儿 于 2021-3-24 18:56 编辑
喜欢往往是在不知不觉间慢慢滋长的,就像小时候父亲在屋后种的南瓜,一点点一点点爬满了整个房顶。喜欢,会有神奇的力量。
江南人把喜欢说成欢喜,没毛病,因为欢乐,所以喜爱。我欢喜掐(吃)肉,因欢生喜,味觉牵引,就是这么自然。
笔有多种,最爱钢笔,刚柔相济,落纸无悔,盈盈一握,细水长流,滔滔不绝,欲仙欲幻,状态好的时候,偶尔会高潮迭起,心旷神怡,那种满足感,如同做爱。
喜欢笔,有我独特的原因。小时候口吃,严重到憋的脸红脖子粗,憋不出一个屁来,或者说如连环屁一样,完成不了复杂的表述。
中国人都比较直接,我的开口总会引得众人哄堂大笑,他们快乐,我心紧束。那时候小,我是没有娱乐精神的,常常会精神紧张,手足无措,严重的时候会迷茫错乱。
我不愿见人,不愿与人交流,这就是自闭吧?那时候还不流行这些高级玩意。我甚至不愿意上学,早上出门,书包藏在草垛里,一个人在麦地在稻田在白霜的旷野在雪地在汉江边溜达,一年四季就这么逃学。
因为逃学挨揍,有过,但在我无端挨过的揍里面,不算多。我不是炫技,我对疼痛的耐受力真的超乎常人,挨揍也要逃学。
好在大人们都在忙着农田那点事,没有人太在意我,这很好,看小人书,看大人书,还有那些爹爹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擦屁股的缺头少尾的书;再有就拿着笔随手写写画画,不一定是什么文句,就这么没头没序的涂鸦,我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喜欢上笔的,这种喜爱,大概有点两小无猜的意思。
小学三年级,我不出意外的留了一级,我在五年级又跳了一级,扯平了。这一切,归功于笔。
复读三年级的时候,班主任语文老师变了,从江海老师换成了福寿老师。我写的第一篇作文,被老师当堂念了,我有点惶惶然,那是我的作文,念完了,老师问这篇作文谁写的请站起来,我站起来了。
“这是你写的吗?”,我憋的满脸通红说不出一个字,同学们哄堂大笑。“你能上讲台把你写写这篇文章的经过说一说吗?”用现在时髦的话就是交流创作体会。
其实都是过去的一年在野外瞎逛,拿着笔信马由缰胡写八写的结果,真的是行万里路,写千字文。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紧张的说不出话,那一次,老师知道了我的毛病。
从那以后,我开始有点欢喜学习了,因为老师喜欢我,这点很重要,被人喜欢是一种很难得的财富,我那时很贫穷。
我在做战勤参谋的时候,大多是文字工作,月总结月计划各种汇报材料发言材料经验材料等等,甚至帮人代写过情书。
我的杨副参谋长,他有一支派克笔,黑的,挺壮的感觉,常爱不释手的状态,他喜欢练字,听说好几百,我那时一个月的工资都买不到,他喜欢笔会玩枪人品也不错,有一年大年初一我在北门替卫兵站岗,把手枪搬弄的上了膛卡住了,我给他打电话,他立马过去一分钟搞定,本来我要挨处分或最轻点名批评的事,后来谁也不晓得,其实我忘了说他有点英姿飒爽,是不是长得帅的人心地都善良,我反正挺善良的。
后来我做了营长,更多的日常事务,也许因为以前经常加班加点搞文字材料的缘故吧?不知不觉对笔淡漠了,就像一个纵欲过度的人,偃旗息鼓是必然的,临阵磨枪都不管用,干脆淡漠了,伟哥都无能为力,因为本能的厌倦了。
有一次去商业大厦,当时是驻地最奢豪的商场,逛文具柜的时候,看到了一只迷彩的派克钢笔,一眼就心潮澎湃,是想立刻拥为己有的那种澎湃。太贵了,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我在那里经过乌雀绕树一般的徘徊之后,下狠心把她据为己有了,还买了专用的墨水,好马配好鞍。
这段缘分只持续了八年,不见了十年,我依然对她如初恋。虽然我大概知道是一个油腻的转业人员大概是以戏谑的心态从我办公桌上把她掠走了,可我没有证据,我失魂落魄翻箱倒柜的寻找了好长时间,期盼和她再次偶遇,直到搬了家,我才彻底死了心。
这种寻找,可能就像初恋失败的懵懂少年,本能的去那些曾山水含情的地方,疏散自己忧伤悲凉的心情吧?明知无望,也不放弃。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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