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由于区划变革,原属郊区分局管辖的某城中村划归我区管辖,并面临拆迁改造。原来的派出所撤走了,我带了几个人接管了这里。这里大都是出租户,居住人员大多数都是没有正当职业的男男女女,治安情况十分复杂。但是我们处理的许多大小案件都没有遭到过投诉,唯有一起纠纷,居然被人投诉了。
那是一个深秋的下午,附近的二手车市场里有人报警称,车子油漆被划了。我带人到了现场,找人一问,原来是这么个情况:当天有很多车主开车到这来,上检测线检测车辆,办理年审,其中一个车主将车停在了保安站岗的岗位遮阳伞附近,由于风大,保安曾提醒他将车挪走,但他没挪,结果又起风后,伞倒了,把他左侧车门刮了一道七八公分长的划痕。他找保安赔偿,保安的老板是在这里租房开设别克四S店的上海人,很和善,当场表示可以用店里的电脑为这位现代车的车主调色做油漆。但是,这位车主不同意,一定要老板带钱与他一起去十二公里以外的现代车四S店补漆。老板认为黑色油漆不会有色差,不必去那么远补漆,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报了警。
我了解了情况后,认为这是一个民事纠纷,并非治安或刑事案件,而且,车门划伤是因车主进入别人的地盘,在别人尽到了提醒义务后,却不服从别人的管理所致,主要过错应在车主一方,遂向其说清了道理,劝其就在这里处理。不料车主竟暴跳如雷,说保安曾推搡过他,一定要我们把双方带着回去做笔录。我拨通了市场保安队曹队长的电话,想问一下当事保安是谁。电话接通,我刚问了一句“喂,小曹吗?”车主就一把扯住我道:“原来你们是熟人呀,刚才打我的保安就姓曹!”这时,四S店的老板赶紧解释说:“刚才那个保安是我们公司的小曹,他不是市场保安曹队长那边的人,我们是两个公司,不是一家的。再说,他也没有打过你呀,你们一争吵,我就让人把他拉走了的呀!”这时,曹队长也过来了,告诉我那个保安是四S店的,与他们没关系,而且,刚才他们都看到了,根本就没有打斗发生。这时,车主大喊:“我就知道你们是警匪一家,一伙的!我要去投诉你!”
我的火噌的一下上来了:“你愿意投诉尽管去!你这损失,也不该别人赔!没见过你这样的歪人!”说罢,我带人走了。
约摸一个小时之后,纪委、督察的电话都打来了,要我写出事情经过,并主动找当事人先赔礼道歉,最好先垫钱设法帮他把油漆补上。我一听就火了,凭什么要我这样做呀?我有什么错吗?你们调查了吗?要么你们调查后处分我,要么你们去赔偿道歉,反正我是不会去的,东西也不会写的!邪门了!
到了傍晚,督察队长给我打电话说:“幸亏你的运气好呀,这个车主的老板和我们纪委书记认识,只要赔钱就行了,我们已经给了他三百元,他不投诉了。”我说,你们怎么处理,那是你们的事,反正我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过了半个月,内勤要我交三百元,我以为又是捐款救灾什么的,就给他了,顺嘴问道:“这又是交的什么钱?”他告诉我:“这就是赔给上次那个车主的钱呀!” “什么?老子凭啥要赔钱?” 我把他摁住,把钱夺了回来:“谁爱赔,谁赔去!这个警察老子不当了,也不赔这钱!还有是非没有?”
此后,再没人向我提过赔钱的事。
现在,邪门的很,警察管事,管着管着,就成自己的倒霉事了!真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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