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竹林吹箫 于 2010-2-27 15:55 编辑
平时喜欢写点文字.写得多了,就有一种想发出去的欲望.
这不,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市电视报上登有情感方面的文章,心想:自己写的也不差,为何不试试呢?于是,翻翻自己以前所写的文章,找到一篇<<一个女人的人生传奇>>.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去.
过了两天,该报的编辑回电了,她问道:这故事是真的吗?你能否再提供一些情节?我一听,有门啦!赶紧将我平时所听到的,看到的一些情景告诉她.在邮件里,我将自己的QQ号,手机号码,工作单位,一股脑儿都告诉她.并明确告知:愿意和她合作,虽然文章是我写的,但我愿意俩人分享.
为写这篇文章,我熬了两个晚上,以前的准备工作还不算.现在总算有了结果了.就像一个孕妇,怀胎九月,就等结果了.
幸好,我自己私订了该份报纸,每期出来,都细细地观看,生怕遗漏了什么?两个星期过去了,我照例去收发室拿报纸.突然,一篇文章跃入眼帘,<<陷入赌博,输了幸福>>.文章的内容,布局,结构怎么和我那篇文章一模一样,细看作者,却不是我.是和我交往的那个编辑.顿时有了一种被人做弄了的感觉.喉咙里像塞进一只苍蝇,好难受.
将此事和同事,网友一说,他们都很气愤.这明显是侵权,你得告她去.想想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剥夺了,难道还不能审辨么?思虑再三,觉得还是和那位编辑沟通一下,再作道理.
主意已定,立马上机,给A编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
A编辑:你好
首先,恭贺你的大作<<误入赌途,输了幸福>>在报上隆重发表.我只是一名业余文学爱好者,将自己熬夜撰写的文章<<一个女人的人生传奇>>邮寄给你,想不到却变成了你的大作.我连一个通讯员的边都粘不上.以前都说编辑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职业,看了你的所作所为,我心寒.
将你的文章和我的文章作了对比,我用第三人称,你改用第一人称.整个故事的结构,布局都一样,只是为了让人信服,你作了一点细节上的修改.但这也不能就说文章是你的了.将我挂个通讯员,不过份吧.
我准备将我的文章和你的文章,以及我们的e--mail往来,作为证据,发给报社社长,讨个说法.还准备到各大网站去评说此事.我的这篇文章,早在有关论坛里发表了.
我是贵报的一名忠实读者,还自费定了一份,每期文章都认真阅读,细细揣摸.若不然,你将此文刊出,我哪儿知道啊.
祝好.竹林吹箫
想不到,上午发出的邮件,下午她就给我回了.在邮件中,她写道:的确不好意思,作者名我也是写上去了的,后来老总不允许,因为此灯稿件一般是作者讲述,记者采写,历来没有挂通讯员的名字,(样稿上我把你的名字写上去了,不信可以你看看.)
你不发邮件来,我也会给告诉你的,只是因为前几天忙,所以今天才有空坐在电脑旁.我倒不是奢望这篇稿子暑我的名,真的,但领导的意志我无法违背,所以我也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文章的稿费让办公室邮给你.
再者,如果这篇稿子是你编造出来的,那我也真的很寒心了,因为每期讲述都是真人真事,除非是转载的稿件,所以这篇稿子出来后,领导问我文章的真实性,我告诉他是真的.但是有很多地方,他不相信,其一,那个女的应该犯有故意伤害罪,其二,重婚罪,所以他责怪我审稿不严.
情感类的稿子我一定是要别人亲口讲述才能采写,但对你的这篇稿子有点例处,因为通讯员写稿很辛苦,就像我给别的报纸写稿,也只是希望得到一点稿费,但不知道你是不是这样想的!
如果你评职称之类的需要文章,我尽量争取给你一次暑名的机会!如果你希望稿费,大概一个月后稿费会寄到学校.
我想,话既然说到这个份上,还让我说啥呢?想了一下,又给她一个回复.
A编辑:你好
谢谢你及时给我回复.
样报暑名否?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词,我哪儿知道啊.
情感类的文章,不暑通讯员名,我特意查了一下.这期有一篇是姬月写的<<一再的付出,她还是离我而去>>,通讯员是:陈XX,不信,你去查,我没说谎.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的姑表嫂身上,当然是真实的.她犯了罪,所以才逃跑,不然,也就不会有这样的故事发生.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破得了的,报道出来的,都是破了的案子.又有多少无头案没报道呢?主编有疑问,可以问我呀.
我已是高级教师,评职称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意义.我只是平时喜欢写点东西,投投稿,报社的ZZY,就是我的好朋友,我们还住在一起.我以前跟他在<<东楚晚报>>上,也合作了不少稿件,不信,你去问他.我们都住在铜草花园.
祝好!
作者:竹林吹箫
半个月以后,汇款单来了,一百一十元。心想:编辑能做到这点,已经不错了,我还能说啥呢,到此为止,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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