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特务四次言及欲刺杀宋子文,预付金从1万洋元提升至3万洋元 “国史馆”所藏“蒋中正总统文物”中,另存有一封戴笠于1937年10月8日自上海发送给给蒋介石的报告,对此事作了更为完整的描述。 报告中,戴笠写道: “有无锡人谈汉荣者,素经营日本无线电买卖。经二日人之介绍,为楠本之代表森武一(电报原文,当为“森政一”,下文误写者不再更正)运动上海别动队,为敌内应,及谋刺宋部长、杜月笙等事宜。谈汉荣自八月廿日左右活动以来,当由潘由农(原在陆京士别动队任大队长)与陆京士协议,由潘化名陈天行,伪称上海别动队副司令兼参谋长,与楠本大佐及日人森武一陆续接洽,敌方第一次已发谈汉荣活动费五百元,旋又发潘由农别动队运动费现款一万元,正金银行支票四万元(支票未领),表示积极进行。生自五日由京返沪,适潘由农等取得敌方运动费一万元之后,交由市政府新闻检查所长陈克成转送宋部长处请示办法。经由宋部长交由生处理,并据潘由农、谈汉荣、吴文邦、乐克明等报称……”③ 由“转送宋部长处请示办法”一句,似可推测:戴笠已将日特务机关这一刺杀阴谋,告知了宋子文。陆京士与杜月笙关系密切,陆既知刺杀之事,按常理杜月笙也应已知晓。
图:戴笠致蒋介石密函,概述事情始末 细读戴笠这份报告,可知:针对宋子文、杜月笙等人的刺杀计划,系日方于1937年9月26日首次提出: “九月廿六日森武一又以电话告谈汉荣,请以最妥当法子,谋刺宋子文、杜月笙、王晓籁等,可先缴活动费一万元,事成后,另致重酬。经商议后,由谈转告森武一,谓刺王、杜可设法,刺宋较难,须详细筹划,始能进行。以后敌方未曾提起,殆因军事失利,策划目标有所变更。”④ 此后,日方与谈汉荣就此事还有过至少三次商谈。其愿意提供的酬金总量是15万洋元,预付金部分,则从1万洋元提升至3万洋元。 10月5日下午,森政一密约谈汉荣。除商量别动队的倒戈之外,再次提及刺杀宋子文等人一事: “森又称刺宋事,我们已准备好三个白俄二个高丽人,完全请你负责进行。谈即答复:此事贵方既要我负完全责任,则此种下手的人,应由我自找,较为稳妥。森当表示,向楠本请示后再答复。继森武一又称,在宋、杜、王三人中如能完全办到最好,否则应刺宋,事成后酬洋十五万元,现在先付二万元。在行刺那天,我们准派汽车在外白渡桥等候你们,行刺后可逃至该处避入虹口,再护送至日本,以保安全。谈即表示此时至少须先付五万元。森以请示楠本大佐后,明日再一同答复。”⑤ 10月6日,森政一与谈汉荣再次密会,继续致力于策反“别动队”,亦再次提到刺杀宋子文等人之事: “森又询及刺宋杜王事。谈:王是没有道理的人,我想宋、杜才是抗日的有力份子。但刺宋,你们可以酬我多少钱?刺杜,可以酬我多少钱?森:决定刺宋我们酬你十五万元,但是先付只能两万元。谈:俄国人与高丽人专门做情报或杀贩子,两面拿钱,必定不可靠。森:好!我决定请你自己去派人。这件事决定和别动队同日举行。并请你一定要办妥。谈:我们中国没有好手枪。刺宋时使用的手枪我想请你送我几枝。森:好。我决定和楠本大佐商量。请他送你两枝最好的白即林。谈:好的。”⑥ 10月7日,森政一与谈汉荣密会,森告诉谈: “刺宋事决定要做。我现在可以先付三万元。至于手枪,因为我们有记号,准备买两枝外国手枪给你。红绿弹准付款之日,一齐送来。”⑦ 10月8日,戴笠将上述情报,详细写成报告,汇报给了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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