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6-23 05:31 编辑
长长记忆里那些永恒的故事(22)
1.
在公社所在地的镇子上的中学住宿,我们只住了一个学期,就因为受不了食堂的那个做饭的老头的种种行为,而断然选择了走读。
走读谈何容易,这可是一去十五里一回十五里,每天三十里路啊。尽管有点长路漫漫的意思,但是,在我们看来,这也比住宿的时候吃住的种种恶劣要好的多。
世界上的事情也许就是这样,你一旦换一个角度和思维,或许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走路确实很辛苦,可是,你如果一路看着风景也不错。北方农村的四季,有着不同的景色。
偶尔运气好,也会遇到同方向的马车,车老板如果人好,基本就能默许你搭个顺风车。这样的事情也经常有,我有一次那会儿还住宿的时候,周末回家,搭了一个马车,我清晰的记得,书包里还有我在镇子上的合作社里,给我侄女买的一方纸包的饼干,车到了我们家方向的那个岭岔口,人家的方向和我不一样,我也没告诉赶车人,自己向下跳,车有点快,又是下坡,路面是砂石路面,我脚下一滑,人就摔出去了,砂石直接把胳膊腿擦的血肉模糊,这没啥,最让我气恼的是,给侄女带的那纸包饼干,直接摔成了渣。
那会儿每天走那么远的路,也没感觉到如何之累,放了学同方向的同学一起走,一路上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倒也不觉得距离如何远。
有一个同学,他是一个下放户,简单的说,就是文革期间,老子或许有点什么“问题”,于是被一鞭子赶到了广阔天地,多说一句,我们同学之中,这种类型的不乏其人。他们兄弟二人都是我们的同学,只不过他和我走的比较近。当然,他家更远,算起来足有近四十里,所以,上学的时候他骑了一辆飞鸽自行车,如果没有什么事情,基本他会放学载着我。
后来参加工作,回城之后,我一直试图在找他,也一直没找到,果然人海茫茫,唯有祝福留在这里:
兄弟,当年你载过我,我记得,你好运。
进入中学之后,其实在学业方面并没有太多的提升,无非是难易程度略有所变化而已。但是,我不能不承认,在中学的那段日子里,有几个老师给我留下了终生不灭的印象。很多时候,每一次回去,和当年的同学聚会的时候,谈起那些老师,谈起给他们做学生的日子,真的是会有太多的人生感慨。
对于每一个走过成长之路的人们来说,师恩难忘也许是最深刻的情感。尽管有太多不幸,我们遇到了那样一个动乱不堪的年代,一个知识贬值的岁月,但是,那些默默执拗的耕耘者,注定要成为我们的导师和启蒙,就算在那样一个贫瘠的时代,他们依然笃守着教育人的那份执着的信念,尽最大可能把知识传递给我们。因此,在我内心深处,有一个殿堂,里面写着那些在我看来熠熠生辉的名字,就此不朽。
2.
我们的班主任最初的时候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他姓彭。是一个黑瘦甚至有枯槁的中年男子,戴着一副有深度的近视眼镜。他的夫人也是我们的老师。夫妇都是正规的师范学校的毕业生。至于是如何来到大山深处安家的,那都是历史的东西,不是很清楚。
彭老师是一个有才华的人,是一个讲课很有激情的人,也是一个幽默的人,还是一个宽厚的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我们的班主任,我觉得很幸运。老师的家离学校很近,基本就是几趟房子的距离,偶尔我们也会去老师家玩。
老师的夫人姓谷,也是一个非常和蔼,很少动怒的人,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意。
那不是一个知识受尊重的时代,但是,在仅有的教学教材上,老师们还是很尽力的。
我们的数学老师,是一个很有名气的老教师,他的数学课深入浅出,也是因为文革而下放。后期落实政策回城之后,在一所著名的中学教数学,口碑一流。
几十年过去,有一些老师已经走远,再也回不来。也有一些老师进入暮年,但无论如何他们在那年代为知识的付出是令人尊重的。
在农村的学校里,农业课是必须有的一门课。是有教材的,而且是必须正儿八经去上的。
一个头发花白,教了一辈子语文的老师,被指定教农业课。老头十二万分的不情愿。
我甚至清楚地记着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看来果然有些知识学了就不会忘啊,要不怎么说后来我那么向往当一个农民呢。
老头是带着情绪上农业课的,所以,基本就是照本宣科。同学之中,总有调皮的,在谈到我们人工胰岛素伟大成就的时候,我记得是我们首次用人工合成了牛的胰岛素。其实,这东西我们都听不大明白,就是听听而已。偏偏有捣蛋鬼在课堂上大声问:老师啊,你说这人工胰岛素是咋回事儿你没讲明白嘛。
这话把老头惹火了,农业课教材摔到讲台上:
不明白吗?我告诉你,就是他妈的人弄出牛了。
顿时课堂笑炸了,老头自己也笑了。
这个“典故”在我们上学期间流传了很长一段时间:你他妈是不知道啊,人弄出牛了。
不过据说从那个笑话之后,老头坚决不教农业课了,那会儿他已经临近退休,学校也奈何不了他。农业课,在那个年代,是必修课,是不能含糊的。当然,更厉害的不是在课堂,而是在农业实践之中。
3.
我们的班主任彭老师是一个很有教书天分的教书匠,为人很热情。而他的夫人谷师也是为人和蔼,很少见发脾气的那种。所以,一直以来我对传统师范院校的老牌毕业生们是很佩服的。就是在那样一个年代,该备课照样备课,课讲的一丝不苟,这就是敬业了。
印象中,彭老师只当过我们一个学期的班主任,接替他的是我们学校的体育老师,和我同姓,不知道几辈子算是本家。
这个班主任嗓门大,脾气暴躁,人也耿直。我记得一次体育课,他传一个篮球,那力道砸的我连连倒退,险些跌倒。他批评起人来,粗声大气,暴风骤雨。但是,却从不记恨他的学生。
夏天到了,学校都有午睡时间,这期间是不准学生们外出的,尤其防止学生们跑到学校不远处的那条蛤蜊河里洗澡玩水。其实那河也就是个别地方稍微深一点,多数的地方也就是能没过膝盖。这条河发源于大山深处,河水清澈沁凉,是一个夏天玩水的好地方,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趁着午睡时间,偷偷溜到河边,一个猛子下去,那叫一个痛快。
现在那条河已经成为一个漂流的好去处,想一想当年那河水真的是很舒服的。
那会儿午睡的时候,学校是有值周的,一般都是学生来做这事儿,想去戏水,首先要买通值周的同学,只要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事情就比较好办。他们打个时间差,故意给我们留个时间上的破绽,然后我们就溜之乎也。
当然,也有运气不好的时候,掐着点儿翻墙回学校,推开教室的门,班主任阴沉着一张脸就等着我们呢,这顿训斥。同伙之中还有装成大义凛然的,一个劲儿的辩解:老师我们没去下河。
听了这话老师更暴怒,一把薅过这个同学,用手指甲在他的胳膊上划了一下,一道清晰的白印子,我们都傻了眼,这招数你想不到。后来才知道,这山区的水质硬,碱性多一些,人下河之后,身上肯定会留下痕迹,只要指甲轻轻一划就是一道白色的痕迹。在事实面前,唯有低头。当然,那会儿最常见的检讨方式就是写检查,写了之后,还要当众读,这招也够狠,因为足以让人没面子。
不过这样的事情我做的不多,一般说来我是不太愿意去河里玩的,主要是那次呛水事件之后给我内心留下的阴影面积较大,以至于时至今日,我对水都没有亲近感,守着海居住,一年都没有一次去海里游泳。即便是在游泳馆偶尔有一两次,我内心都紧张兮兮的。
所以,偶尔老师抓了我,划一下胳膊居然没有指甲划出的白色,他很不解:你不是也去河了么?我说,我没下水,就是在岸边脱了鞋子,把腿伸到水里凉快了一下,老师狠狠的白了我一眼:那你去干啥?瞎起哄么?就这样,因为没有下水,也可以侥幸躲过批评和检查,当然这也不多见。我们班主任那叫一个:狠。你犯他手里,用他的话说:收拾出你屎来。所以,同学们都很忌惮:别招惹他,别犯他手里。
4.
那年我重回故地,这位班主任老师依然在,见面之后,他似乎已经记不起来这些往事。叹息声中我有着深深的理解,这一生他有过多少学生啊。 在中学这段时光,算是我学生时代最后的那些日子,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长大的日子。
不住宿之后,每天来来回回的日子说实话,也足够枯燥。后来我们决定不这么绕弯子走大路,而选择走山路,走山路的最大好处是少绕了一个大半圈,翻过山在走个三五里路就到学校了。但是,翻山越岭也有足够的辛苦。可是,为了走近路,我们几个同学还是喜欢走山路。
走山路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路的风景,爬到山顶,可以把周边尽收眼底。青春期的孩子,注定要有一些叛逆,我属于那种不很叛逆的人,尤其是经历了四川之行之后,我突然觉得人生其实无论怎样,你只需要一步步走就是了,想那么多没有用,空想不能改变现实。
其实去中学读书,我更在意混一张中学的毕业证书,这算是自己学生时代最该有的证明,而且,那会儿,能有一个高中学历也就不错了。正因为没有过多的奢望,所以,一切也就不那么复杂。
甚至可以说,那依然是一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
倒是父母忧心忡忡,他们在担心我的未来,甚至怀疑是不是该把我带到乡下。
而初升高的时候,医院的孩子也有直接不读了的,直接去了医院安排家属工的药厂,有的甚至去烧锅炉。
最关键的是,从1973年11月开始,医院陆续的回迁,我们属于留守坚持到最后的那一批,看到那么多同龄人重新回到了城市,内心怎么能平静下来,更充满着一种悲观和绝望。说句真心话,当个农民那么容易么?没有一副好的身板,农活能把你累垮。
正是有这种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我突然觉得应当把高中认真的读完,拿到一纸毕业证书,将来或许用得着。所以,我一直能那么坚持的天天三十里路的走来走去。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想努力就想着收获那是痴人说梦。
就父母而言,他们当然希望我把书读好,至于以后,谁也不知道,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就是了。他们五个孩子,天南海北,东北吉林大姐的一家,远在四川二哥的一家,二姐那会儿还插队,唯有大哥一家在城市里。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啊,多少次我看到母亲长叹之后偷偷的抹去眼角的泪水。
其实,从那一刻起,我就打定了主意,一定要留在他们身边,起码不能走的太远,因为上了年纪的他们,需要也该有孩子在身边。
5.
不知道走了多远的上学路,路上风霜雨雪都经历过。却没停下脚步,就那么一直走着,执拗的走着,怀揣着对未来迷惘的期许走着。
有一天我和前文提到的那个兄弟一起走,路过山垭口的时候,一个放羊的孩子喊住了我们:大哥你们过来看看啊,好大的蛇。
其实在乡下期间,我最打怵的只有两种东西,一个是野蜂,另外就是蛇。一次雨后上山采蘑菇,经过树丛的时候惊扰了一群小小的土蜂,被它们追的丢盔卸甲,最倒霉的是一个小兄弟,路上把筐子扣在脑袋上,结果被钻进去几只土蜂蛰的嗷嗷哭。
我和兄弟爬上小山坡,来到放羊娃指的那个地方,顿时吃了一惊:好的的一条蛇,可以说是从搬到乡下之后,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蛇。看到它的时候,它整个身子缠绕在一棵海碗口粗细的松树上,看不出来能有多长,只是看到蛇头高高杨在树干上,丝丝的吐着舌芯子。
我和那个兄弟对视了一眼,几乎不约而同的喊了一个字:打!
于是我们在放羊娃手里拿过镰刀,就地砍了两根尾部带着树疙瘩的青棡树棍子,相约而定,一边一个,不许逃跑。然后一面一个,抡起青棡棍子,朝着树上的蛇身就抽打起来。也不知道抽了多久。甚至都没敢睁眼看。倒是那放羊娃壮着胆子提示我们:被你们打死了啊。
这才睁眼看,蛇的身子有很大一部分被我们抽打烂了。这时候我们仔细看这条蛇。至少两米多,小孩子小胳膊粗细,我两人看了也瞠目,这么大的蛇被打死了。我们把死蛇用木棍挑了扛在肩头,几乎两头触地。
挑着这么一条死蛇,走在乡间的路上,也算拉风赚足了眼球。老乡们无不瞠目:这两小子疯了,这都敢打。为这事儿,我让母亲数落了很多天,母亲说:长那么大的长虫不容易,你怎么能去祸害它呢?你这孩子胆子怎么就这么大?没个轻重?
这条蛇被那兄弟挑到医院后,被一个贪吃的医生叔叔看到,坚决要走,大快朵颐去了。事后到处宣称这条蛇如何之美味,其实这事儿和我前文说过的失手打死黄鼬差不多,都让我一直以来自责不已。如果说失手打死黄鼬是手欠导致的意外,这次打死的蛇,完全是自己冲动而致。当然,这也与我对这种动物的内心极度反感有关。
翻山越岭的上学之路,也是充满着乐趣。那片我曾经那么熟悉的山山水水,早已经幻化成不朽的记忆,深深的烙印到了心底。
一天三十里,十天三百里,一百天……
延伸的不是简单的里程,而是我渐渐成长的印记。 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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