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3-2 10:10 编辑
不要AC之间的那张脸了
近日数部网播热剧涉嫌剽窃原作,在原作的愤怒声讨声中,并没有阻挡这些文抄公们的“大作”的收视率。
联想文艺界种种此类品行,一声叹息:果然是山草驴和蚂蚱,不是至亲也有血缘。
剽人之作,能做到面不改色,前有郭小四,于正,后面的后生乌泱更可畏。
郭小四当年剽了人家庄羽的《圈里圈外》,法院已判决庄羽胜诉,故事主干情节、人物设置几乎照搬。郭当时赔了点钱——相对于他的获利,那点钱根本就是九牛一毛,哦对了,他还拒绝道歉。在易立竞的访谈节目中,郭敬明对有关抄袭的提问草草回复,并要求主持人提“下一个问题”,以缓解自身的气短。
他说:“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能把自己的无耻行径圆滑的如此文艺,我也是真的醉了。
当然,这种无耻也不是郭小四的“专利”,国内另外一个“著名编剧”于正先生,更是被海峡那头的琼瑶阿婆怒告其侵权,《宫锁连城》抄袭琼瑶《梅花烙》,也是败诉赔钱。但坚决不道歉。把琼瑶阿婆气得半死。
死不道歉,这叫“文人操守”,这狗屁操守,让人无奈之中想起一句稍微有点绕的话,这就是传说中的不要AC之间的那张脸了。
抄人作品,本身就缺德了,要命的是,绝不道歉。可以陪钱,道歉不行,那损了郭小四们伟岸的身材了,损了于正们的高大上金牌编剧名头了。问题是,那东西原本就不是你的,你用下三滥的剽窃成了自己的,还面无愧色,郭小四还敢奢谈那是“自己的辛苦创作”,怎么听着要多无耻就多无耻呢?
这真的是一个充满着悖论的世界,一方面高扬着“知识产权”的法典,一方面剽窃者可以如此大言不惭,而收视率就此滚出了无数雪花银,这时候,原创连可怜巴巴的声讨,居然都有了几分英雄气短,穷途末路的感觉,这世界,到底是哪里出了错?
当然,这也不是文艺界的“专利”,学术界剽窃更为“风行”。
问题在于,这种文抄公的生意如此之好,被人抓了现行还能毫无愧色,这就不是“一般战士”了,所以,五短身材的郭小四,心脏挺强悍。同样,胖大的于正们更是依旧滋润。无论如何他们都得感谢这个扭曲的时代,让无耻者有一个从容不迫的无耻下去的舞台。
这真的应了那句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再加一句,更是一个最妖孽的时代。
仅此而已。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