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拍岸浪 于 2016-9-9 08: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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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年轻那会,爱过一个人。除了世俗的一张婚纸一场酒宴一个孩子,好长好长好长的岁月里,只爱着那个人睡着那张床。
恋爱之初,我有约法三章:一,就是在一起也得各自有空间。二,不许说谎,哪怕做错。三,缘来不拒,缘走不留。
所以,偶尔他和猪朋狗友聚会我不太爱跟,窝在沙发上看书或电视迷糊的睡去,待到早阳抚面鸟儿歌唱时,一转头看见他睡的像个孩子,幸福就是那么简单。
本想着可以携手今生,无奈躲过了七年之痒,逃不过十年一劫。当一个女孩走进他家的门说出怀孕了三个字那一刻起,二话没说我默默的收拾行李。实在看不下去他七窍按耐不住滋滋往外冒的歉意,如他所愿的关起门胖揍了他一顿。说到底,皮肉之苦的承受比起内心愧疚的放下,小巫见大巫。
睡一觉起床,精神抖擞的去找发小逛街。发小跟看到鬼一样:你,你,你这么快就痊愈了?你对他都好了那么久,为何不留一个华丽丽的背影转身就好?
好人,太累。我撒了怨气,他丢掉包袱。其实,于我于他,更好。人世间种种,难免会遇到伤害,原谅别人也是放过自己。
所以,常常看到大木瓜说人性,本巫不辩只笑。人性这东西,看透了是攻击的利器,通透了却只有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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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找出一本看了三十几年还没翻完的书,唯红楼无他。我娘在我四岁的时候异想天开培养出一个合格的淑女,但是本巫做不到呀!水浒,三国,西游看的津津有味,助眠时才会红楼。
昨晚我偶昨天说起【红楼梦】,一个头两个大,条件反射立马进入睡眠状态。画个圈圈咒本巫失眠,我偶功力还不到。
凶大的问题,起床看到,乐不可支。和明白人交谈,毫无压力。本着人性自私的角度而言,纵然本巫眼前人潮汹涌,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喜欢本巫的,本巫才喜欢,坏也坏的永以为好也!
吃瓜群众可以有,纵然没人宠无人惯,本巫的心里唯自己,才是,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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