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自以为是滴认为自己是菩萨,救人危难普度众生,自作聪明以为天使仁爱满人间,化戾气为祥和,化悲为喜,喜大普奔呐。
没错,就是咱这样的作女,看热闹也就是了,好奇害死猫,还插一腿,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把自己zuo die进去。
失恋男借着酒疯嚎哭嚎叫撒泼耍无赖,堵在店门口,不让我离开。我开始觉得寒气往脊梁骨往上冒,轰着脑壳给炸了,吓得要死,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表象却还要装着镇定,寻找可以脱身的机会。
还好中山装男是好人一枚,一直劝说失恋男放我走,这么晚了,别为难人单身一小姑娘。
失恋男醉眼迷离,喷着酒气说:“行行行!那你得告诉、告诉哥联系方式,在哪儿上班?叫什么名字。”
“走你丫的——”我心里暗暗骂着,到底有醉没醉?思路清晰,说话头头是道。
我眼珠子一骨碌,就瞎编了一个假名:“我叫程晓燕,在附近的山一鞋厂上班。”山一鞋厂就在我公司旁边,每天上下班,我必须经过的地方。
报上姓名和工作地点,我以为失恋男肯放我走,他还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倔劲堵在店门口,我欲哭无泪,肠子都悔青悔黑好几段了。
他努努嘴,让中山装男把他们工作的酒店电话号码告诉了我,并非得让店家拿笔记下来给我,把人那店老板也弄得无可奈何哭笑不得。
做好这一切,他还是堵在门口,“我可以走了吧!”我来气了,冷不防冲上去撞他一下,他向后趔趄,一屁股坐在地。我赶紧趁着这个机会夺门而出,在无人的街道,往宿舍的方向狂奔,风呼呼地在我耳边响着。
在街道尽头转弯时,我回过头,看到失恋男踉踉跄跄起身追来,中山装男拉扯着他。
我又冲进了夜的黑暗里,凭着熟悉的线路,三拐两拐的,估计把人家甩了几条街了,捂着狂蹦乱跳的小心脏,喘着粗气,站在宿舍的铁门下,掏出了钥匙——
这样的夜太惊魂了,许多年后还记忆犹新,经验告诉我:要量力而行,不要多管闲事,一眼睁一眼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只是路过,来打打酱油滴!
本以为这事就过了,相忘于江湖。没想到,两天后的一个华灯初上,我和同宿舍的于娇上街买东西,在主街道上又碰到了这个瘟神。
于娇跟我一样不是本地人,她的姑妈嫁到当地,比我早些时间到这个经济刚刚发达外企崛起的市郊打工,对这地方比我熟悉得多。
我一眼就看到了失恋男和一伙跟他差不到大的年轻人站在街道旁,他穿着西装,比上次见他醉酒的时候,多了几分清爽干练,人模人样的,但还是少不了吊儿郎当的痞子味。他往我们这边瞧着,中山装男不在其中。
我内心是极为崩溃的,表面还得装B,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该来的还是要来,躲过初一也躲不了十五,还是要硬着头皮往前走。
经过这群家伙的面前,有人在吹口哨,有人在笑,典型的上个世纪90年代,男孩引女孩注意的桥段。
失恋男在对着我叫:“程晓燕,程晓燕——”
我压抑心里的千千万万个害怕得乱窜的细胞颗粒,屏住呼吸,一脸镇定,目不斜视,不为周遭所动地从这货面前而过。
背后还传来他“程晓燕,程晓燕的叫——”
走得老远,娇娇问我,“这个男的有病啊!怎么我觉得你在叫你啊!”
我说:“我也不知道啊!他是什么人啊?”
娇娇说:“刚这群人都是混混,像郑伊健陈小春那样的古惑仔。”
哎呀麻麻!吓死我了,这样的人哪敢惹啊!
日子在心惊胆战中那么的风平浪静过了几天。
一天下班,回宿舍,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路中间的车子呼啸而来呼啸而去。
知道墨菲定律不?说难听点就是,你怕见鬼,就偏偏遇上鬼。这次,失恋男居然堵在了我必经的路口。
逃也无处可逃,只能再次面对喽!我还是装着不认识他的样子,当他路人甲乙丙丁一样,镇定自若而过。
他冲着我叫“程晓燕”看我没有反应,直接堵在我的眼前,说:“你是不是程晓燕?”
我迷茫着,一脸懵逼地望着他,咕噜着一句:“神经病啊!你认错人了。”侧身而过。
他咬牙切齿在我背后说:“如果你骗我,我砍死你。”
我的心再一次崩溃,555555滴在苍茫暗无天日的大地中泪奔狂奔,再这样下去真的要狗带。
故事的结局是,幸亏他那次喝醉酒,没把我认清楚,也还好自己影帝级的演技,终于骗过了他,从此,再也没见他来骚扰。
跟中山装男有一次的电话联系,彼此寒暄着一些近况,和对他那次解围的感激。从此,再也不敢联系,谁知道再碰上这个无厘头,不按常理出牌撒泼耍狠的失恋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谓:泡帅需谨慎,搭讪有风险。
乌黑的长发,裙裾的洁白,谁的青春没有飞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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