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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6-6-6 07:52 编辑
我总喜欢在描写故事的时候用我来做主人公,这种癖好足以体现了我的狂妄和骄傲无知。在很多公众场合中,我在表达的时候也会情不自禁的用我而不用我们或者我们大家,这种庸俗的自以为是总使我游历于群体之外,而成为众矢之的。
但我还是沉沦于我的习惯,并且如同我吃饭用右手拿筷子一样的不容改变。我感觉这样可以使我随心所欲,我不喜欢受到任何羁绊,这个社会到处充满了束缚,而我心飞扬。
在论坛里我结识到了好些真诚的朋友,他们温暖的语言让我偶尔感动,他们总以为我是一个记者,或者是个一个与文字与写作有关的人,实际上我的现实与他们的判断大相径庭,我更喜欢去做一个商人,或者是一个流浪者。但我是做过文学梦的,我相信每一个处于懵懂时期的青年都做过这种接近于暗恋缪斯一样的梦想,浪漫而不切实际。在文字上我最初的成功就是在《中国作家》上发表了一篇散文,写我的老屋,我美好而贫穷的童年,推土机的轰隆声中让它们一去不返。让我热泪盈眶,这是我少有的激情,我把它倾吐于笔端,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在焦灼的期待中盼来了回音。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成功,我把成功购成啤酒,和我的朋友我的初恋一同分享。侥幸的收获误导了我的决心,从此我的早晨从中午开始,开始建造一个长篇,写一个杀人犯的爱情,他在越狱后躲在偏僻的小山村里,在这里他遭遇了激情,在经历了一段痛苦而又奇异的心灵洗礼和肉体纠缠之后他投案自首,换来了大墙内外的相思。写完后我几乎虚脱,我在里边倾注了太多自己的东西,包括个性和灵魂,我幻想某一天将站在矛盾文学奖的领奖台上,喧哗和鲜花把我包围,身穿旗袍的美女为我送来了奖金和热吻。我把它寄了出去,随后就收到了退回的稿件和通知,梦想在这一刻被击的粉碎。后来一个书商抛来了橄榄,前提是先缴一定数量的币币,并且需要大量的修改。如果说前者只是打击的话,那么后者就是侮辱了。在一个冬天的夜里,我在失去初恋的同时把这沓厚厚的废纸点燃,我平静的看着火苗在挣扎中熄灭,同时熄灭的还有我的有关于缪斯的梦。我的文字的第二个成功就是我的老婆。这个至今仍旧无比纯真的小姑娘,在读完我的情书之后义无返顾的投入了我的怀抱。
毋庸置疑我们生活在一个少有激情的生活中,平淡浮躁的日子令我们心灵空虚,我喜欢制造寂寞,这成为我去酒吧喝酒的借口。我喜欢那里清幽的音乐和暧昧的灯光,我看到一个女孩正在玩弄一罐蓝带啤酒,我坐在她的对面,用一双饥渴的眼神注视着她的动作,她的睫毛在灯光中闪烁,透露着媚人的信息。
你希望发生点什么吗?我们之间。女孩说。
不是希望,而是无比渴望。
我喜欢帅哥的,凡是帅哥我都喜欢。
我自信我帅,但是不是你的标准也只能参考你的智商。
我喜欢和帅哥接吻,那种感觉很美妙。
是吗?如果需要,我乐此不疲。现在可以开始吗?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知道一见钟情的后来应该是一夜情
女孩在送上舌头的同时对我说,看见了吗?后边的那个男孩,是我的男朋友。以后他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你然后会象猎犬一样的吃了你。她的舌尖残留着啤酒的甜味。
我并不属于这座城市。
女孩吻的很陶醉。很投入,她的眼睛紧紧的闭着。我用眼角瞟了瞟那个蜷在墙角的那个可怜的男孩,我担心他会突然操起家伙砸我的脑袋。
男孩很快就不见了。
女孩说,游戏开始了,他去喊人了,我们还有5分钟的时间逃离。
我们坐上出租车的时候,酒吧外果然一片喧闹,我看见男孩带着一伙人赶了过来,他们的摩托把酒吧门口围的水泄不通。
你害怕吗?女孩对着车窗玻璃说。
有点
是吗?那我喊了。
别,我用嘴堵住了她的发音。然后对司机做了一个go的手势。
城市的夜晚是灯光的夜晚,每盏灯光下都会有个故事,我们就隐匿在某一个灯光下,发生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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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起床的时候我正在假寐。我看到她裸身穿好了衣服,然后从我的钱包里拿空了我所有的也是我故意留下来的钱,然后在纸上写字,她写字的样子无比生动。她无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漂亮的女孩举手投足都无比好看。
她轻盈的如一只鸟儿飞出了门外。我看见她在纸上写到,我想拿走我应得的,只是你也太吝啬了,所以我就全部带走了,游戏还在继续,如果你在10点的时候还没有逃离,猎犬们就会找上门来,因为我会告诉他,你在这里。看完后我忍不住好笑,拿就拿吧,还因为所以,搞什么因果关系。
我打开手机看时间,竟然 有20分钟的选择,我从容不迫的穿好衣服,洗脸刷牙,然后关好门,敲开了对面的房间蒙头大睡——这里住的是我的同伴。
可以想象接下来游戏的进程,但我现在需要睡觉。我睡觉的时候是不想任何事情的,寂静的如同死去。 (2006-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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