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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就雷洋之死 说说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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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雷洋之死 说说我的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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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0: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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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4:07 编辑

       我觉得警方对整个过程的陈述是可信的,当然,这还需要后来的检方调查和尸检结论来印证。

      这里,我只是谈谈个人的判断:

       一、雷洋会不会去嫖娼?网上很多人认为雷洋不会是嫖客。理由是:他是北大硕士、人大一个学术机构的骨干工作人员、初为人父、马上要去机场接亲人·····,这些,都不是雷不会去嫖娼的必然条件。不要忽视了雷洋的妻子刚刚生完孩子不久这个事实,在妻子怀孕和生产期间,夫妻不能同房,丈夫出轨的可能性很大,这个是有大量前例的。警方将其作为嫖娼嫌疑人控制并带回审查,肯定他是有嫖娼嫌疑的,起码,他是从卖淫窝点里出来的。这个,我相信通过后来的讯问其他嫌疑人、提取现场物证等,都将会得到证实。

      二、雷洋为什么会剧烈反抗?网上很多人说是雷洋因为被错抓,所以才剧烈反抗。但不要忘了,他的剧烈反抗,还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嫖娼被抓,会被拘留或罚款,处罚决定按规定会告知家属或单位,这对雷洋来讲,就意味着身败名裂,情急之下,愚蠢地选择抗拒和逃跑,也是符合情理的。警察也好,协警也罢,在没有受到攻击或反抗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对嫖客采取过激行为的。嫖客有两种,一种是没有公职身份、没有什么名气的,一种是有公职身份、有一定名气的。前者被抓后,嬉皮笑脸,罚点款,关几天,无所谓;后者则因害怕失去公职和名气而十分紧张,大多是哀求宽恕或抵赖,也有反抗和企图逃跑的。因此,如果反抗或逃跑被警察强力制服、使用戒具,也是正常的。

     三、猝死,发生在体质强壮的运动员身上的也不鲜见,不能一有猝死就一定归结为警察使用了暴力所致。暴力致死会有痕迹可查的,一般通过尸表检查就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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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11 10:35 |只看该作者
各执一词。柳二的说辞,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目前为止,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警察那边还有蹊跷,还有些细节,你没分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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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11 10:41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35
各执一词。柳二的说辞,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目前为止,我个人倾向于认为警察那边还有蹊跷,还有些细节, ...

我对臆想出来的细节,不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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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5-11 10:44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0:41
我对臆想出来的细节,不屑分析。

你以为我是对臆想的细节质疑么?我也是注重证据和证据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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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11 10:4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44
你以为我是对臆想的细节质疑么?我也是注重证据和证据链的~~~~

那你就直接提出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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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11 10:52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0:48
那你就直接提出来嘛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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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11 10:56 |只看该作者
其次,之前激烈反抗、相互冲撞,都没提及犯病——已经说了,有肢体接触。为什么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还会发生心脏病猝死,一般来说,那个时候,应该是逐渐冷静下来,考虑怎么应对的时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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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11 10:57 |只看该作者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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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11 11:2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2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坐着说话不腰疼!设想一下:如果你是当事警察,抓到一个不明身份的陌生人,突遭反抗,制服后,发现其身体不适,送医。这时,你的第一反应是向上级报告还是先到处找其家属告知险情?再者,对嫌疑人要搜身、扣押随身物品,交专人登记保管,你知道当时雷的手机是处于被其他人保管了还是就在办案民警的手上呢?如果是交由他人保管,锁在库房的铁皮柜里了,没人接听,不也很正常吗?当时是晚上,值班警力不会多,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你说是送医急救重要,还是派人去查找并通知家属重要呢?再说,最后不也通知家属了吗?什么事情,都要结合实情去考虑,不要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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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11 11:24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7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如果立马通知家属,而非立马送医,你们又有话说了:为什么不立马送医?难道家属比医生更能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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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5-11 11: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1:31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6
其次,之前激烈反抗、相互冲撞,都没提及犯病——已经说了,有肢体接触。为什么警方已经控制住了,还会发生 ...

不知你对肾上腺有无了解?或听说过为什么狗急会跳墙吗?
   很多人,在肾上腺的作用下,于激烈对抗时,没事儿,甚至连疼痛感都没有了,但一旦松弛下来,就死了,这有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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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5-11 11:3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7
我倒不是说,警察一定有责任。我只是在设想任何一种可能性。就算真实犯病了,不该立马通知家属么?

你遇到一个犯病的陌生人,是如何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的?你天生就知道他的家属是谁呀?查寻不需要时间呀?你若有这本事,特招你到打拐办来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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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5-11 12: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24
如果立马通知家属,而非立马送医,你们又有话说了:为什么不立马送医?难道家属比医生更能救人 ...

送医的同时,通知家属,你觉得没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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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5-11 12: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25
不知你对肾上腺有无了解?或听说过为什么狗急会跳墙吗?
   很多人,在肾上腺的作用下,于激烈 ...

留着,听最后结论吧。我记得目前不是说“肾上腺”,而是“心脏”,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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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5-11 12: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1:33
你遇到一个犯病的陌生人,是如何第一时间通知其家属的?你天生就知道他的家属是谁呀?查寻不需 ...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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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5-11 13:13 |只看该作者
大多是file:///C:\PROGRA~1\Baidu\BAIDUP~1\332~1.110\dict\Default\6F1252~1.PNG哀求宽恕或抵赖,也有反抗和企图逃跑的。因此,如果反抗或逃跑被警察强力制服、使用戒具,也是正常的。
----------------------------------
还有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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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5-11 13:5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36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不是陌生人?警察此前与他认识吗?他的手机没设开机密码吗?查寻不要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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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5-11 14:0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28
留着,听最后结论吧。我记得目前不是说“肾上腺”,而是“心脏”,是不是?

我说肾上腺,意思是当遇到紧急情况时,人的肾上腺会使之有超常的发挥。谁确定了死因是心脏?心脏离头部、胳膊处的软组织挫伤还很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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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5-11 14: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4:21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2:36
请注意,这不是“陌生人”。手机啥的,警察叔叔不是拿在手里的么?要找到机主身份,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晚上九点多,我给你一部设了开机密码的手机,你能查出机主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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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5-11 14: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梨园小生 于 2016-5-11 18:35 编辑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0:52
比如发现“身体不适,送医”。是不是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而不是让手机失联~~~

注意,手机一直是通着的,只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怎么能叫“让手机失联”呢?手机当时到底在哪里?里面的某些信息为什么会被删掉?恐怕不能只怀疑警察吧?雷某害怕家人知晓自己的位置不在去往机场的地方,而在卖淫窝点附近,自己删掉位置或藏匿手机的可能性也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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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5-11 14:49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4:09
注意,手机一直是通着的,只是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这怎么能叫“让手机失联”呢?手机当时到底在 ...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理性删除信息的可能性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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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5-11 14:50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11 13:59
不是陌生人?警察此前与他认识吗?他的手机没设开机密码吗?查寻不要时间吗?

嗯啦,这个倒还真可以算一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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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5-11 15: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警方通报雷洋案
有这么一段:“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

都脑补一下那个场景,雷某是如何做到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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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5-11 15: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估计,后座的都是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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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5-11 15: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50
嗯啦,这个倒还真可以算一个障碍~~~

不是所有人都手机设密码的。
王文军案民工们的手机最后不都被删除了?
设了密码,也不是障碍。手机可是后来才给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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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5-11 15: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让失足女上镜说案,侵犯妇女权力。不见妇联出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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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5-11 16:20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11 14:49
在惊慌失措挣扎逃跑又被捉住控制,然后发病送医直至死亡,你觉得这个过程中,他自己脱出身来、分出心来 ...

从雷洋居住的小区,到龙锦三街龙锦苑东五区,如果走大路,步行大概需要八分钟的时间,直线距离只有800米左右。而如果直接穿过雷洋居住小区对面的龙锦苑东四区,则只需要2分钟到3分钟就可以到了。雷洋附近的霍营地铁站并不在附近,而大概2公里到3公里左右的距离。


有谁能证明当天雷某在家玩手机时,不是在删除或清理手机内容呢?警方有删除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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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5-11 16:21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5-11 15:37
让失足女上镜说案,侵犯妇女权力。不见妇联出面呢?

打了马赛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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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5-11 16:31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5:31
不是所有人都手机设密码的。
王文军案民工们的手机最后不都被删除了?
设了密码,也不是障碍。手机可是 ...

你以为雷洋不知道手机会暴露身份呀?他逃跑时扔掉手机的可能性有没有?谁敢肯定他的手机当时就在身上或警察手里?难道就不会开着振动被扔到了附近草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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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5-11 16:36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6-5-11 15:24
警方通报雷洋案
有这么一段:“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 ...

这个得看是什么车,坐了几个人,都在什么位置。如果是轿车或面包车,前排只有驾驶员,而后排坐着雷和另一个警方看守人员的话,雷在没有被戒具约束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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