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5-12-13 19:12 编辑
就这个话题来说,我的观点,是介于闲散和柳二之间的。
国人对尸体忌讳,这个毋庸置疑。故而乡帮弟兄出力,就不需要再出份子钱,主家还会封红包给他们。多少是个心意,看主家经济能力和本土本乡的习惯吧。我记得我师兄家的奶奶喜丧,我出车帮忙接送宾客师兄封了240块钱给我。
说以上的话题,是为了佐证柳二的观点,要点辛苦和冲晦气钱,原也无可厚非的。只是所举事例的价位实在过头了。在我看来,如果打捞顺利的话,只需要两三人协作,要价8千实在说不过去。所以,柳二贴出来的新闻记者采访,好像很委屈说他们一个人才分几百,恰好印证了我的想法,打捞一具浮尸需要几个人参与?五千多块钱到底是几个人在分?
法律所不能抵达的领域很多,打捞浮尸便是其中之一。类似这种只能靠行业内约束,连同各自的良心说话。法无明文规定,警方也好,政府也罢,都无能为力,只能以协调为主。如果以此骂人掮客有失公允,也实在是冤枉了人家。民间很多纠纷问题,不都是如此解决的吗?
其实就我所知,我们乡下也有帮人打捞的,若救了活人主家必是请客吃饭千恩万谢,若打捞起来已经亡故则主家定会封红包的。大家伙儿换位思考很多话题就简单了。只是从原来的主动给变成了索要,有点让人难以转过弯,而且索要过高,也确实令人无法接受。否则也不会引发争论。
我要说的还有,既然事情已经摆在眼前,如果不尽快定下规则约束,恐怕还有更恶劣的事情发生。如果不是自杀而是刑事案件呢?挟尸要价就会贻误最佳破案时间。何况定下规则,也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按照劳动取酬原也说得过去。只是到底该怎么规定,由谁来规定,这些便不是我能操心的了。
最后一句:中国人到底怎么了?很多不是问题的也成了问题,真真是匪夷所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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