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11 08:27 编辑
施总早年从文联下海,专门组织歌星走穴,搞演唱会赚钱,那时,演唱会是要警察搞保卫的,因此,我们认识了。后来,他又搞图书发行、房地产、电视剧、清洁公司,再后来去了香港,便没了音信。前年,听说他与那位没有生育的太太离婚了,又娶了个美术学院的美女,终于生了个儿子。
昨天,一个朋友带着他来找我,说是遇到麻烦事了:他在2000年的时候,在汉口成立开发公司,开发了一处商住两用楼盘,自己留了一套,其余两万多平方都卖了,现在,他和老婆孩子都住在此处。不久前,突然有个业主派了两个手下来找他,说是房子买亏了,只有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要求补偿,他没答应,结果,被人把车库门用电焊机焊死了,半夜三更的总有人来敲家里的房门。报警后,警察来了,告诉他说这是经济纠纷,对方以前是放高利贷的,据说现在还吸毒,一共买的是六套房子,一千一百多平方,现在拿去抵押贷款,银行说是五十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子贷不了多少,所以才来讨说法的。
“ 我们是老朋友了,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我六十六岁了才有了个儿子,我不想出什么事!”施总满脸愁容。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哈哈,你变成香港人、生秋葫芦都不请我喝喜酒,现在才想起来老朋友啊?不过呢,我们还真是老相识了,记得还是88年李谷一、李双江他们来唱演唱会的时候,我们认识的吧?”
“是的、是的。我为什么想起你来了呢?因为这个买房子的人叫刘伟,以前在武昌这一带放高利贷,惹过不少事,你肯定认识。”
“刘伟?嗯,认识。听说最近几年沾上了毒品,没怎么露头了啊。你们这事,不应该是纠纷,应该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当地警方的定性是不准确的。你应该再去当地派出所报警。”
“我怕惹恼了他,会影响到老婆孩子的安宁。有没有其它办法?”
我想了想,说:“这样吧,你把相关资料拿来,我先替你写份说明,你让左红递给他,左红和他是朋友,也是你的朋友。如果他明白了,罢手了,就算了。如果继续恐吓,你只能报警解决了。”
关于XX大厦建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说明
针对部分业主近期提出的关于XX大厦土地使用年限低于七十年,并要求赔偿的问题,结合当年的开发和出售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一、 政府划拨或出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的,在地块规划用途上,限定为工业、商住综合和住宅三种,每种用途的土地批租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三十年、商住两用的综合用地五十年、纯住宅用地七十年。XX大厦当初以出让方式向政府取得的XX区XX街128—13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就是“综合楼用地”,因此,其土地使用年限,只能是五十年,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划拨批准文件号为WC—98—007,土地使用权证号为WC—98—011,这在土地规划部门均有档可查。据此,XX大厦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这是政府的规划和土地部门在出让土地、规划土地用途时就限定了的,并非开发商所规定的。
二、 我记得当初政府土地批租费收的不高,大约是110万元,XX大厦整个建筑面积大约是28000平方米,平均到每平方米的土地批租费仅38元,10000平方50年的批租费也只要38万元,如果能批70年,公司不会不争取,更不会把50年的土地使用权当70年卖,来骗取每户100多平方20年的2万元左右的批租费。这都是有凭据可查的。
三、 XX大厦的房屋购销合同是市建委和市工商局监制的制式合同,在第一条里就载明了土地取得方式、规划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在第一条、第三款写明了“地块用途为综合楼,土地使用年限自1998年2月6日至2048年2月6日止”。也就是说,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这一点,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已明文告知,业主也已签字认可(附购房合同及买方签字)。据此,开发商并未对购房方有所欺瞒,建的是综合楼,土地使用权是五十年,都在合同上明文告知了,不存在隐瞒或欺骗。
三、 售房合同上载明,开发方XX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刘新,开发、销售是公司行为,并非个人行为。退一万步讲,就算出售的房屋确实在土地使用年限或房屋质量等问题上有瑕疵、纠纷存在,我老施作为XX公司的股东之一,也不可能来独立承担责任,而应依法由全体股东按股份比例承担。
四、 综上所述,XX大厦的土地使用权为五十年,房屋性质为商住综合楼,是政府规划和土地等相关部门在批准用地时就限定了的,XX公司在出售房屋时,已经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在第一条里就明文向购买方告知了的,而且,售价也是随行就市的,建的是五十年的房,卖的也是五十年房的价,买卖双方平等自愿,签订合同成交,并非高价强售,因此,XX公司不存在欺诈、隐瞒等问题,也无力帮各位去改变政府部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同时,售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说明》里,建委和工商部门规定了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如果不明白为什么此处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五十年而非七十年,也只能是找上述两部门来解释,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没有解释权。
以上说明,希望各位予以理解,如果各位另有门路能改变土地使用年限,需要XX公司提供资料的,我愿全力帮助、配合;若仍不理解,可以找建委或工商解释,甚至通过诉讼途径,起诉XX公司,不要只是找我解释,以免由我独立面对此事。我个人恳请各位看在我们共同朋友的面上,协商解决此事,并立即解除对我车库的封闭。
特此说明
邻居:施开源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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