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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和马姐夫还不曾结婚,去一个朋友家吃饭。
朋友的妈妈——老太太端出来6碟儿小菜,碟儿都一色的,不大,比巴掌大一圈儿;菜量也不多,盖住盘底后再往上摞二层就打住了。鱼籽一盘,腊鱼一盘,腊肉一盘,花生米一盘,另外二盘时令疏菜。菜炒得红是红白是白绿是绿,码得整整齐齐,一根不翘,一丝不溢,碟儿外面也是干干净净的。见菜知人,老太太通身上下清清爽爽,后面一发髻梳得整整齐齐,大布衫斜扣襟扣得严严实实,两手虽如枯藤,青筋绽露,指甲前端也剪得圆润,指甲缝白白的。
那样份量的菜分明是用来浅尝即止的,不许饕餮。味道极可口,吃一口余味绕齿三圈,你不能连连下箸,盘子会见底的。每人都能吃到,每人都有定量,够吃但吃不够,你真不敢把别人的份额也抢进嘴,坐在那样的人和菜面前,你会自觉的,那种氛围对人有莫名的约束力。
犹记得那盘一指甲一指甲大的腊鱼块,略咸,微甜,透着清冽的酒香,就是跟自家里腌制的有天壤之别。就问,怎样做的呢。老太太不紧不慢地说,冬至腌的草鱼,腌制半个月后,挂起来晒些日子,再剁开了晒些日子。收进坛里,坛底放一杯白酒,密封好。过一个月,让白酒在坛里慢慢挥发熏染,就成了。
后来依样学来,坛子里的鱼不是没晒干发了霉,就是肉味滞重咸涩,终不复前者婉约清爽。
多少年过去了,马姐夫犹记得老太太的吃品——
她伸出筷子,准确地挟起一粒鱼籽,之所以用准确这个词,筷子头既无偏移也不停留,落箸即起,一挟即中,挟起的数量精确到一粒,只一粒。然后慢慢放入嘴中,咀嚼,微笑,仿佛食物的美味带给她无限的愉悦并且使之心存无限的感激。
之所以用吃品不用吃相这个词,是觉得用吃相这个词玷污了老太太的风度,吃品与吃相也有质地区别的,类似于蓝花瓷与粗钵盂之别。
每每吃席,看到谁谁的筷子在盘子里翻来搅去,看到汤满钵满沿途淋漓的的大鱼大肉,看到吃撑了的肚腩和吃得满嘴滴油喷渣的嘴,食物粗犷,餐盘野蛮,吃相汹涌……那就是吃相了。
老太太,应该算是优雅中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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