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赞成这个姓碰的说法的。 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他自己,与他碰到的人是有关系的,就如陈独秀在北京被捕若不是包括胡适在内的安徽老乡营救,那他后来也可能没有机会去上海,也就不会碰到共产国际的人去创立共产党组织了,那么历史又可能要重写了,而徐志摩当初出国留学是抱着经济致用的目的去的,没想到他读了罗素的政治哲学后就改弦易辙,放弃美国的学业跑到了英国去追随他的精神导师,而就是在英国他碰到了林长民和林徽因,从此改写了他的人生,胡适之所以成为大家胡适,先生胡适,与小脚江冬秀的付出也是有关系的,如果与韦莲司或者陈衡哲真成眷属的话,那胡适也许就是另一个胡适了。 所以我觉得胡适碰到江冬秀也是他后来成为一代开山宗师的胡适的必然因素。 从这一点来说两人都是幸运的。 胡适在哲学、史学、文学研究方面的成就不是泛泛地读两本书就能深入了解的,那么多胡学的追随者研究了几十年,也未必就能得其精髓,即使唐德刚的那两本书也只能说是比较权威,也不能说是百分之百的真实胡适,而且里面也掺杂了他自己的判断和历史观文学观,其中对胡适的肯定与否定也不一定就十分正确。 我读胡适,最喜欢的就是他的民主自由的思想,温和宽容的态度,严谨治学的方法,言行合一的君子作风。 十年前,陈丹青谈到鲁迅,说了两点,一点是好看,一点是好玩。好看是说他的长相好看,好玩的意思就很深刻了。他说一个人的长相是有宿命的,宿命是会刻在脸上的。可是几年前他谈到了胡适,虽然他并没有读过胡适写的书,而只是读了一本别人写的《胡适晚年谈话录》,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回忆性的文章,他就开始喜欢胡适了,他说胡适是一脸君子相,学者相。 有人问他,假如年轻的时候你既能读到鲁迅,也能读到胡适,那么你会更喜欢谁呢? 陈丹青沉吟片刻,说,我想我可能更喜欢鲁迅。 而我,也许还是更喜欢胡适。鲁迅更像一个斗士,而胡适则是一个君子,一个学者。 胡适不信教,虽然早年留美的时候差一点就皈依了基督教,他也不信佛,他最喜欢骂和尚撒谎,虽然这样不影响他研究和尚,他的人生观就是易卜生提出的个人主义,他的宗教是社会不朽说。 易卜生说“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过于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胡适认为这是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 胡适的这种健全的个人主义即使在今天也有其深刻的现实意义。 当今有很多女子,尤其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以嫁个有钱人做 全职太太为理想职业,有的嫁给姓钱的,有的嫁给姓官的,还有的情愿以妾身自居,这样的价值观在今天并不少见,然而在一百年前,胡适就大力地批评这种现象,不论是女性为了家庭牺牲自己的事业,还是为了青年学生救国牺牲自己的学业,他都极力地不赞成。 他提倡个性的独立和自由,胡适说“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了解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与胡适有情感纠葛的几个女子都是独立有知识的女性,而且她们都极具才华和个性。 胡适一直倡导个人的自由和独立,他反对以暴制暴,他认为凡是用暴力推翻的,结果还是暴力。他一生信封杜威的实验主义:社会的进步本质上是“零售生意”,而不是“批发买卖”,社会的发展本是个极其缓慢的过程,毫无捷径可走。他认为任何改革都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无论是个人的解放,制度的改造,还是思想的改造:都是一点一滴的进行的。 胡适的和平改良的思想在上个世纪上半叶似乎是到处碰壁,本来作为新文学运动的第一人,他早已获得青年导师的大名,然而他一再地失去青年,获得骂名,他倡导的那些自由也好,民主也好,在那个军阀割据外敌侵略内战不断的时代似乎不是一剂良药,即使这样,胡适依然一如既往地推行他的科学救国,民主自由。每一次五四运动纪念活动上的讲话他都奉劝莘莘学子: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而我要对你们说的是,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 胡适的思想在那个时代是生不逢时,因此没能成为救国的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