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昊哥,我说说柳二事件
查看: 23413|回复: 8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昊哥,我说说柳二事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4-9-27 22: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我在电脑前,看帖子,痛并快乐着。
西施在我屁股后面,同一张椅子上。我伸手摸摸她的头,捋捋她的脊背,并不咋理我。

小熊在椅子下面。我用脚踩揉她——不管肚子还是后背,也不见啥大反应。

泡泡趴在我的床上。我转脸看她,她也盯着我——摇尾巴。

我说泡过来,来找爸爸。嗖地跳下床,双爪搭在椅子扶手上,舔我的脸。

西施嗖地跳下椅子,逃向电脑桌下的一角。

小熊也不闲着,从椅子下钻出来,双爪同样搭在椅子扶手上,舔我的脸,还有嘴。与泡泡争宠的节奏。

突然间就掐了起来。小熊咬住泡泡的脖颈子,鼻子不停“哼~哼~哼”着,很凶恶与狰狞。


猛拍小熊的脑门,厉声呵斥:不许咬~小熊,不许咬泡泡~不许咬妈妈!


泡泡和小熊是一对狗,一双母女,亲生的——泡泡曾是流浪的,小熊是在我家生的长的。


消停下来后,怕挨打的小熊郁闷,便叫小熊过来,揉几下抱几下亲几下。


再叫挨咬的泡泡过来,有点怕小熊,不敢过来


——恰逢此际,西施想逃离险境奔向客厅,这对刚才还掐的母女立马一起追出去,围堵西施了。


西施是一只猫——那个晚上色妞和我去津河边儿遛狗时,被泡泡、小熊追逼到了河边儿的石头上喵喵地叫。我和色妞把她抱回来,挠得我俩手上、臂上几条血印子。我的胸前还有两条,不知妞的咪上有没有——我没看。


小家伙当时巴掌大,没俩仨月居然是以前三个身长了。


有些事儿是很有意思的,想想就会傻傻地笑。而我的快乐与苦恼,就在这招猫逗狗中吧。



论坛也是如此,整天鸡吵鹅斗、招猫逗狗。这不,前两天马樱花禁言了柳二,而且是一个月。吃喝玩乐的家长昊哥不干了,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踢啦着拖鞋闯出来了,找六星管理组要正义;玲珑剔透岂能甘于人后?穿着比基尼戴着面纱找管理组讨说法;贝姐温柔地说着自己下一秒都搞不明白的话算是声援;公爵看着自己1000万英镑的手表掐最后时间。


这架势这阵势谁惹得起啊?管理组彻底麻爪了!苏力问,到底发生了啥?紫晶说,我看了半天也没明白;色妞挺挺0.0000002E罩杯的胸,很胸有成竹的样子:柳二禁言1周,麻花禁言1天;暮雪立马响应:好好,附议!


马樱花假装若无其事地泰然自若地给马姐夫做晚饭。油下锅热了,再撒点葱花,丫得意地自言自语:就一个月!就一个月!!一天都不能少!!!麻辣隔壁的柳二和我日娘,老娘买你猢狲的帐?耗子嘚瑟啥,老娘油煎了你。嘭——油锅着火了,溅了满脸一胸的油点子:凑你大爷,老娘波霸那是纯天然,要给老娘免费纹梅花咋地?


墓歌是最淡定的,一如这个夏天在家的日子都是赤身上网看帖,裸女舞于前而色不变。柳二事件该咋处理?墓歌不想和谁商量,也认为无大必要。只是扭头问问泡泡:泡你说爸爸咋得塄这帮货?泡只是一双忧伤的眼睛看着我。我说大傻比!转身问小熊,小熊你说爷爷咋收拾那些人?小熊瞪着三角眼,立起来舔我的脸。我说你丫有正事儿没?咋比你妈还2B啊?不想问西施了,丫已经蜷着身子在条桌上睡着了。




啥事儿还要靠自己的,我猛灌两杯酒,站起来拍拍光溜溜的屁股,再摸摸如蚕蛹一般的JJ,气冲霄汉心地对自己说:去他妈的,有啥了不起啊?爱咋咋地,逼事儿就他妈的用JB解决!


遗憾的是,JB这时候不会勃起,老子自玩论坛就开始渐渐ED,悲催!


其实,马花与我,和柳二到底有多大的毒儿呢?印象中,柳二刚来六星时,我推荐过他上版散文还是小说,后来是挂版了。昊哥因论坛纷争或对管理组失望而去红舞台论坛修行时,柳二还做了酒巷的首版。而马花,也曾推荐过柳二的文字上纸媒,并发表了。后来矛盾的产生,正如柳二自己所言,主要是因为柳二与武宫之间拍砖、调侃吧。我曾对柳二说过,“大秃”是你精神支柱咋地,离开“大秃”你能活不?马花也对柳二和武宫纠缠不清很是不爽,在野蛮删过柳二的一些帖子,致使积怨越来越深。“野汉”、“驯马汉子”、“骑马赶野牛“,这些都是柳二的马甲,被马樱花(野妞)删除了,柳二还讨要说法。说实在的,”法无禁止即可行“没错,但这样的ID是不是有针对性呢?我想版友会做自己的判断。


小熊和泡泡又来拱我了,该是要出去拉尿。我说去去去,等一会儿再出去。俩又去客厅里噼里啪啦地逗了。


积怨久了,难免爆发。这次砖文大赛,柳二发了好几篇,有些是为西湖争取权益的,有些是调侃酱油、我、麻花玩的,在我眼里这不算什么——即使西湖在恶骂几个人的时候,我半夜删帖后还不是采纳了柳二的建议吗?只是,有时话赶话,难免就会爆粗口了。虽然一些老知己的人都说柳二撩拨在先,但麻花的气焰、爆粗口都是不对的——包括我的情绪与语气。在此,我向六星所有版友道个歉吧——估计马樱花不会让我代表!


开始的禁言,只是在野蛮版块的。但第二天柳二4个版块发帖骂马花”你妈的大臭逼“,这很恶劣与低俗,也失了柳二一个文人加人民警察的身份。


最后还要善意地提醒柳二兄一次,作为警察,有时说话要多动脑子的,要克制的。比如说吧,被麻花删除的那个砖帖里,你回复雨灵为西湖辩护,说西湖是被管理组打压才向无辜人恶意站短,就像车战那帮刀砍无辜人的人——这种思维、这种说法很可怕的——麻花骂你一句二逼玩意儿之后删除了这个帖子,也许就因为这句话我和马花说柳二说话他妈的不走脑子啊,不是找倒霉吗?真二!


好了,狗着急了。我不会写字,大家担待着看看事件原委吧。


该如何处罚墓歌、麻花、柳二,大家都可以发表一下意见。


我真的要去遛狗了。


等大家拿出意见再说。以后企鹅的”禁委会“成立了,管理组也不插手这些纠纷了——只管论坛的方向、版块的撤并、首版的任免等。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4-9-27 22: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孤鸿野鹤 于 2014-9-27 22:44 编辑

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就因为都不是好鸟,才聚到一个林子里来嘛。

犯了就罚,罚完再犯,然后再罚,再犯。。。。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生生不息,这就是论坛的生态。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4-9-27 22: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写的好。逼事就要用j8解决。
谁装逼谁挨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4-9-27 22:49 |只看该作者
孤鸿野鹤 发表于 2014-9-27 22:43
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就因为都不是好鸟,才聚到一个林子里来嘛。

你说得倒英明~如此,论坛上那么多秦香莲可杂活?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9-27 22: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对吵还是群吵,都是不是大事大非的事,吵着吵着就上来情绪了,然后大家扒拉一下理由,坚决地站成两队。其实哪有那么多对立面。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9-27 22: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回头仔细想想,原本目标一致,走着走着步子乱了而已,这论坛就是个小社会,规矩还是要统一的,否则都有自己的主张,一千个人也许还有一千零一个论坛模式呢。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9-27 22: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管理组应该拿出个调调来,明确下来,就贯彻到底,步调就不乱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9-27 23: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至于这之前的事,一刀切。以后的事,就好办了。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9-27 23:10 |只看该作者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14-9-27 22:59
管理组应该拿出个调调来,明确下来,就贯彻到底,步调就不乱了。

幼稚,论坛就是个大菜场,你管得了人齐步走同声唱,你管还得了鸡鸭鹅鼠一个调调啊?
墓歌又不是仙姑他二爷。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9-27 23: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有了你和马丫这样不开窍的二货(不带逼字了,免得被人抓辫子),才有我们这些难缠的人。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9-27 23:15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1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有了你和马丫这样不开窍的二货(不带逼字了,免得被人抓辫子),才有我们这些难缠 ...

我话说到这里,你还货啊货的?
那您老就再说说
物以类聚绝对没错
不会聊骚阴损无赖就不会玩论坛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9-27 23:15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1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有了你和马丫这样不开窍的二货(不带逼字了,免得被人抓辫子),才有我们这些难缠 ...

昊哥最近怎么了?有点上火。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4-9-27 23:16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1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有了你和马丫这样不开窍的二货(不带逼字了,免得被人抓辫子),才有我们这些难缠 ...

难缠的人我不是早让你列出来了吗?
让大家看看到底都有谁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4-9-27 23:16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4-9-27 23:15
昊哥最近怎么了?有点上火。

争面子、搬家的节奏呗
早想到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4-9-27 23: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4-9-27 23:10
幼稚,论坛就是个大菜场,你管得了人齐步走同声唱,你管还得了鸡鸭鹅鼠一个调调啊?
墓歌又不是仙姑他二 ...

大家都是来开心的,相信没有人天生喜欢找别扭。规矩定下来了,就不用费口舌。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4-9-27 23:18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1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正因为有了你和马丫这样不开窍的二货(不带逼字了,免得被人抓辫子),才有我们这些难缠 ...

正是有了你和柳二这样的傻笔(此笔非昊哥那逼的逼),才让墓歌感觉狗比傻笔更通人性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4-9-27 23:22 |只看该作者
梧桐花开 发表于 2014-9-27 23:18
大家都是来开心的,相信没有人天生喜欢找别扭。规矩定下来了,就不用费口舌。

开啥玩笑,法律定了还有人犯法咧,况区区一坛规,岂锁得住鼠辈蛀洞?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4-9-27 23: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柳二刚打电话投诉说,你们办展销会,诚邀八方客商,他积极响应,还特意带来家乡特产葫芦瓢推销,你们又怪他的葫芦瓢不好吃,不但掀了他的摊子,还出口辱骂,他回骂几句就被关押起来。
谁给你们这个权利呀?拘留超过24小时是违法的,柳二以前可是警官呀!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4-9-27 23:24 |只看该作者
墓歌又不是仙姑他二爷。
-------
不知为何看到麻花写这句话我噗呲笑了。

我明天要早早外出,三天后回来。现在要下线睡觉了,表个态:代表我自己:我看色妞的建议挺好,不过我没啥好建议,听昊哥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4-9-27 23:2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9-27 23:22
开啥玩笑,法律定了还有人犯法咧,况区区一坛规,岂锁得住鼠辈蛀洞?

那不是还有法律制约嘛。禁得了危险禁不了阴险,那才是要担心的,得,安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受到警告 21
发表于 2014-9-27 2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野妞 发表于 2014-9-27 23:18
正是有了你和柳二这样的傻笔(此笔非昊哥那逼的逼),才让墓歌感觉狗比傻笔更通人性

别激动,别嚣张,养一群狗逼来服务,不错!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4-9-27 23: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4-9-27 23:22
开啥玩笑,法律定了还有人犯法咧,况区区一坛规,岂锁得住鼠辈蛀洞?

马丫说的忒对了!反正老耗子就不太遵守。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4-9-27 23: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4-9-27 23:18
正是有了你和柳二这样的傻笔(此笔非昊哥那逼的逼),才让墓歌感觉狗比傻笔更通人性

急疯了?那可不好,对身体健康有害啊!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4-9-27 2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27
马丫说的忒对了!反正老耗子就不太遵守。


昊哥啊,别在这里费口舌啦,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走吧,兄弟摆好了酒,庆贺一下。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4-9-27 23: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墓歌 发表于 2014-9-27 23:15
我话说到这里,你还货啊货的?
那您老就再说说
物以类聚绝对没错

跟您学的,才发现自己词汇量太少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4-9-27 23:31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27
马丫说的忒对了!反正老耗子就不太遵守。

俺还是一步一回头地,昊哥,好好说话吧,今天一天,气也撒够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4-9-27 23: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绿头苍蝇 发表于 2014-9-27 23:31
昊哥啊,别在这里费口舌啦,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走吧,兄弟摆好了酒,庆贺一下。

你谁呀?我是觉得这有意思才和他们磨牙呢。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4-9-27 23:34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4-9-27 23:24
柳二刚打电话投诉说,你们办展销会,诚邀八方客商,他积极响应,还特意带来家乡特产葫芦瓢推销,你们又怪他 ...

柳二是警官为啥说暴恐分子车站刀砍无辜就像西湖被管理组压制?
昊哥做过媒体的,请解释一下!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4-9-27 23: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14-9-27 23:31
俺还是一步一回头地,昊哥,好好说话吧,今天一天,气也撒够了。

你不觉得好玩吗?

六星人大会?政协会?

商量坛内大事,这方式好!我拥护。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4-9-27 23: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梧桐花开 于 2014-9-27 23:59 编辑

{:soso_e134:}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