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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燕集南亭 小说《荒草》完整易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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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荒草》完整易读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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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4-11-28 10: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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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2 编辑

                          写在前面的话


  距离荒草行文,约略十数年光景。那时候文字稚嫩,心却热腾,也有大把的闲余时光,用来作文。那曾是网络最好的年代,因为干净、慢、且大家有相同的志趣。现在想来,仿佛南柯。
  文字我就不作修改了。
  每天添一节,放在这里,大家看看玩吧。
  里面的人物,有我及我身边亲朋的影子。也许我们每个人为文的初衷,都只是在时光里留痕。
  谢谢阅读的每一个ID。
                                              碎红如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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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28 10:5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3 编辑

                                  荒草  
                                       文/碎红如绣
                                  ——每一个人,都有着平平淡淡,但波澜跌宕的人生。
  
  一出生

  我是在柳镇南门口的垃圾箱旁被发现的。据说那夜电闪雷鸣,当时享誉盛名的破烂王夏老头拖着一板车破烂满载而归。经过南门口的垃圾箱时,我突然放声大嚎。夏老头急步走了一段路,然后调转身子来抱我。
  “你这龟儿子,早不哭晚不哭,偏在我经过的时候哭。老子心一烦,就把你领回家来了。也是个不成器候的东西。”
  夏老头的话具有绝对的权威性。除他之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对我当时的形象做出如此具体的描绘。那是一个尚在襁褓的婴孩,瘦得像没有二两肉。却有一双贼眉鼠眼,夏老头抱起我时,哭声骤止,这个破烂小娃直盯着他笑。一直笑到他心里发毛。
  “老子捡了一辈子破烂,最大宗最吃亏的就是养了你这个龟儿子。”他如此总结。
  至于那一夜,究竟是否真的电闪雷鸣,亦无从考证。反正我就这样找到了生命的依附,凭借我啼哭的功夫。而在夏老头的印象里,那一夜显然是他无上荣光的时刻,他做了一个了不起的伟大决定,带我回家。虽然这个决定此后常困扰着他,也成为他最为后悔的决定。——他在喝酒后,没有一次不眯着眼睛对我说:
  “所以,你的命是老子捡回来的。你懂么?要没有我,你早就被狗叼去吃了。没有我,就没有你夏雨。老子养你,是防老的。养儿防老你懂不懂?就是往后你得供我吃供我穿供我睡,一直供到我归西为止。”
  我从听得懂话,就开始接受夏老头的防老教育。同时诚惶诚恐,感恩戴德,生怕他一不高兴,把我重新丢回垃圾堆里喂狗。狗也成为一种可怕的凶猛的动物,专门刨开小孩的肚皮,啃食他们的内脏。这种想法一直跟随着我,以至每次看到有狗在垃圾堆旁转悠,我都会认为它们是在寻找弃婴。
  夏老头给我取个名字叫夏雨。确切地说,是那一夜他臆想中的形象闪闪发光的直接成果。他必然地把闪电和大雨联系到了一块,从而更坚决地认为那一夜他是多么努力地想做个好人,并且,做成了一个好人。
  这无疑使他的形象更为光辉高大起来。夏老头最为开心的时刻,就是指着我的鼻子训斥的那一瞬。
  “龟儿子,做人要知道图报。懂不懂?百善孝为先,懂不懂?老子冒着大雨把你捡回来,你也要知道有多不容易。”
  客观事实地说,夏老头的确算是个孝子,除掉他四十岁仍未婚娶之外,其他方面,都比较尽职。每个周末,他会收拾停当,去探望他那个七十多岁的老娘。然后在那里骗取两顿餐饭。收留了我之后变作三餐。他去的时候带上两斤毛豆或一斤砂糖,回来时往往提回一桶油或一袋大米。他的老娘,我的干祖母,对她儿子的到来欢迎备至,桌上的菜肴从来荤素俱全。我回忆童年时光时,周末占据了极大的位置。那天的我,不仅口福尽享,还能得到夏老头无微不至的关爱。他在饭后不是照常地叫我龟儿子,而是很亲昵地抚摸着我的头,说:
  “夏雨,你要争气。”
  我的祖母,对她优秀的儿子,表现出甚为崇拜的神气来。夏老头至今未婚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归咎于她。她觉得正是她拖累了儿子,使那些目高于顶的姑娘避而远之。我的出现,无疑给她日渐干涸的生命添加快乐,夏家不用传宗也能接代了。这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把对儿子的愧疚统统弥补在我身上。时常颤颤巍巍地从饼干箱里拿出几颗融化了的糖果塞给我。她瘪着嘴说:
  “小雨啊,你要听你爸的话。他太不容易了。是我害他到现在都没有老婆。要不是我拦着他啊,当年那个王姑娘就成了我儿媳妇啦。”
  她的话嘟嘟囔囔,含混不清。幼年的我只对糖果感兴趣,听她念叨,无异于听诵经。很感不耐,偏又不能露出不烦的表情,只好垂头俯首,听她念完。有时运气好,夏老头会粗了喉咙打断他老娘的话。
  “又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作啥?你不嫌烦,我还听得慌。”
  儿子的话就是命令。我的祖母立马不吱声,只用一种悲哀的怜惜的目光瞅着她的儿子。我连忙趁机开溜。
  祖母家有一个后院。里面堆满杂物,也稀稀拉拉地种了几盆花。这个几尺见方的地方,几乎囊括我全部快乐的回忆。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趴在地上,看一队队的蚂蚁搬运食物。它们触角抵碰传递信息,像无声的交谈。有一天我异想天开,想看看它们触角内究竟装着怎样的机关。就抓起一只来研究,结果一用劲,把它摁死了。地上排队的蚂蚁忽然断掉环节,显得慌乱不堪。我顿感兴味盎然,以后总玩着这不变的游戏。奇怪的是有几次我看到死去的蚂蚁尸体,被它的同伴们抬回洞穴。之后就再也没出来。我想象它们像对待勇士那样,给同伴颁发勋章,然后就地安葬。有一次我拿了根断树枝去捅蚂蚁的巢穴,结果大批大批的蚂蚁蜂拥而出,我也没看到勇士的棺材。后来我不得不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它们,牺牲掉的蚂蚁,被同伙当作美味佳肴吃掉了。
  这个事实令我非常沮丧。还没等我沮丧完毕,夏老头的粗嗓门就适时响起,我的屁股上挨上重重的一巴掌:
  “没出息的东西,倒腾什么?看我不揍你。”他接着转换语调,用异常温柔的声音接着说:
  “走了。小雨。”
  我起初不明白他的态度因何转变得如此之快。等我抬头,看到倚着门的祖母,才恍然大悟。但我对他这种强装的亲热,畏惧更甚于他的粗暴。一旦走出祖母的视野,夏老头就会无缘无故地拧我的耳朵,骂
  “龟儿子,你开心了?老子偏偏不叫你得意。”
  年少的我皇然不知自己何处得意了。但夏老头的脾气,从来都发得没有道理。早习惯逆来顺受,也就由他谩骂。对我来说,拧耳朵简直是太轻的刑罚,稍重一点的,拳打脚踢,最为厉害的,就是他威胁要把我丢回垃圾堆。这个威胁自然而然地和那些野狗联系到了一起,使我不寒而栗。
  我时常做奇怪的梦,总和垃圾堆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有一次,我梦见自己坐在垃圾堆上号啕大哭,边上围着一群狗,都朝我吐火红的舌头。我吓得哭了起来。夏老头毫无犹豫地给了我一巴掌,怒气冲天:
  “龟儿子,半夜三更鬼哭啥?老子明天还要起早。你存心要和老子过不去是不是?”他又踹我一脚,当他发现床单被我尿湿的时候,一只拖鞋向我迎面扑来。夏老头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拎到厨房,自己锁上房门睡觉。半夜他上厕所,发现我穿着内衣站在厨房簌簌发抖,又是当面一脚。
  “老子说你死哪去了。原来在这里装孙子。”他完全忘记掉是他把我拎到厨房的了。
  那晚我没有睡。担心睡着了再闯出什么纰漏。银色的月光像水一样漫进窗户,夏老头鼾声四起,我第一次感到悲凉。在寂静的夜里,一个无助的孩子,圆睁着眼睛,数绵羊一直数到天亮。
  我还养成一个习惯,睡觉前无论无何也不喝水。生怕又一次尿湿床单。
  第二天,我像往常那样跟着夏老头去拾破烂。走到南门口的垃圾箱时,我居然想跳进去美美地睡上一觉。夏老头的耳光扇在后脑勺上,让我清醒地意识到:我是垃圾的产物,而由眼前这个男人收养。他是我唯一的亲人。
  “龟儿子发个屁呆,干活不干,我白养着你还是怎么地。”
  我立刻手忙脚乱地行动起来。大塑料瓶,小塑料瓶,花花绿绿的纸袋,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几张毛票。夏老头只有这个时候是最高兴的。
  “运气不错。一会儿买糖给你吃。”
  当然,他的承诺从来都没有兑现过。后来我也失掉了起初的那份盼望,再拾到毛票时,会偷偷扣留一角二角。也能自己安慰自己,当作是夏老头给我的奖励。
  我的童年,和垃圾不离不弃。天亮睁眼是垃圾,天黑闭眼还是垃圾。白天是拾,晚上是整理。夏老头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他将之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到一定时候拿去收购站卖。这一天可以睡得迟些,吃了早餐再去卖垃圾。夏老头躬了背,在前面拖车,我在后面推。倘若卖得好价钱,我还能破例得到一个肉包子的奖赏。故此,我每次都希望推车时花费的力气,越多越好。这也就意味着,我将可能吃到美味的肉包子。而这无疑是非常鼓动人心的。
  
  二两个姑娘

  我六岁那年,遭遇了对我影响重大的两个姑娘。
  第一个是娟子。
  我是在一次卖废品的时候认识娟子的。这个当时只有五岁的小女孩,头发黄得像枯焦的草,她的脸比头发更黄,看上去就是一根蔫菜的黄瓜。她背着厚重的一捆纸板,身体弯曲成一只油爆虾的模样。当她卸下重荷,仿佛弹簧一样突然跳高起来。我听见收购站的胡老板亲切地叫她:
  “娟子,今天一个人啊?”
  “俺叔病了。今天就俺。大伯你合着秤点儿。”娟子的声音很奇特,轻微急促,但语调很高。她说话间不停喘气。让我想到拉了一天磨的驴子。
  胡老板满脸横肉,像个弥勒佛似地笑口常开。他一牵扯嘴角,脸颊的两块肉就高高鼓出,埋没了本来就小的眼睛。有几次我疑惑他是不是肉吃得太多,全长到脸上去了。我说这话的根据,是我经常看到他午餐的饭盒里,盛放了油腻腻的红烧肉。而他的身上,却比较均匀。这使得他看来头重脚轻。
  胡老板的笑容,常令我联想到咧着嘴巴的狼,坐着,等别人跳进他的肚子。过完秤,他拉开抽屉,取出几张一元的钞票,塞进娟子手中。
  “小姑娘怪可怜儿的。来,赶紧回去,替我向你叔问好。”
  可怜的姑娘,捏着那几张钞票,小心翼翼地问:
  “大伯,就这么些?”
  “那还要多少。”胡老板收起他招牌式的笑,“我还多给称了些。嫌少,要不,你把钱退我,把东西拉回去。”
  娟子咬了咬唇,转身就走。这个才五岁的女孩子,有着不合时宜的忍辱负重。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挺直了脊背。我甚至没有看到她掉眼泪。这是我俩的第一次见面,我看着娟子像一头驴那样走进收购站,却像一个将军一样走出去。
  我第二次看见娟子,是在柳镇东门的垃圾箱旁。当时我沿途淘宝淘到那里。娟子正费力地从垃圾堆里拖出一块大的泡沫。我跑过去帮着拽了一把,结果重心不稳,两个人一起摔倒在地上。娟子敏捷地爬起,她盯着我半晌,说:
  “俺见过你。在胡老板那里。”
  我笑起来。她注意到我,这个事实让渺小的我得意不已。
  “胡老板,真不是人。”
  我与娟子的友谊,在对胡老板的同仇敌忾中迅速建立起来。娟子笑得很好看,眼睛乌溜溜的像玻璃钢珠。她说她也是孤儿,父母和弟弟都在前年的大火中被烧死了,就跟着同村的叔叔出来闯荡。她说起她家庭的时候,没有什么感情,我于是断定娟子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好茬。我不知道对于一个年仅三岁的孩子来说,记忆住这一些东西,实在并非易事。娟子谈起那一场让她痛失亲人的大火,反而显现出异常的兴奋来。
  “烧得好大噢。”她用手虚无地抡了一个圆,“那么高。好像放电影一样。噼哩啪啦地响,俺是被俺叔抢出来的。俺们全村的人都跑来救火。那火一直要烧到天庭去了。”
  “天庭是啥地方?”
  “俺听人说。那是神仙住的地方。神仙你懂么?就是人死了,穿上白衣,往地下一埋,魂魄就飘到天上去了。像俺爹俺娘那样。”
  娟子的荒诞的解说,在我幼小的心灵种植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使得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认为死亡是走上天庭的捷径。做神仙不愁吃穿,还不用捡垃圾。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让我憧憬万分。
  那天我几乎忘记时间。要不是娟子叔叔喊她回去的话。
  娟子叔叔是个健硕的男人。古铜色的肌肤把衣服绷成一截一截。他站在夕阳的余光中,像一尊门神那样面无表情。娟子与我道别,怯怯迎向她的叔叔。那男人一巴掌甩在她的肩上,他俩一前一后远去。娟子回过头来朝我灿烂一笑,这一笑,令我终身不忘。
  夏老头确定我不再捡错东西后,让我和他分头拾荒。我把这一利好消息告诉娟子。此后我和娟子都在一起快乐劳作,劳动成果一家一半。夏老头再偶尔给我买肉包子时,我提议要用一个大肉包子的钱换作两只小肉包。夏老头颇为惊讶的看了我一眼,照做了。既然两者在金钱上划等号,答应我也没有关系。我用油纸把两只包子包裹严实,第二天和娟子分享。
  我们并排坐在水泥管上。娟子吃肉包子十分精心。她先仔细地嗅着味道,然后用细小的牙齿一点点地抿,往往我狼吞虎咽完毕,她只吃掉三分之一。娟子瞟一眼我,把余下的包子递给我。我咽了咽口水,跳下水泥管,四处晃荡。拂晓的薄雾像浓稠的牛奶泛着光亮。不远处的河流安静地睡着。
  有一天娟子指着河流对我说:
  “夏雨,俺叔说,那底下住着水妖。手臂有三个小孩子那么粗。它专门趁人不注意,把小孩子掳下去腌了吃。”
  我瞪圆眼睛,望那条平静的河流。怎么也没有看出水妖的迹象。娟子又说:
  “前一阵,有个小孩就被它攫去了。都没有捞上来。”
  从此河流里的水妖,像垃圾场的野狗一样,成为我最为恐惧的东西。我不敢靠近水源,生怕一不留意,水妖就拖我下水。
  我和娟子的幸福没有维系多长时间。三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垃圾堆旁又只剩下我孤独的身影。这个面如菜色的小女孩,在带给我短暂的愉快之后,和她的叔叔,漂泊到另一个异乡。
  娟子起初走的那一阵,我失魂落魄,宛如失掉了什么宝贝。夏老头骂我:
  “龟儿子,小小年纪就想女人。快给我回过神来。NND不知道哪个教你的,下流胚子。”
  正如我的幸福一样,我的失落也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宁可走进了我的生活。
  宁可出现的那天,记忆被美化。漫天的红霞,微风里,她像一个天使一样跑来寻找她的娃娃。在离垃圾堆几步远的地方,她站住了。她的头发微卷,头顶上扎着一只粉红的蝴蝶结。她眼泪汪汪地盯着一脸油污的我。
  “你,干嘛?”我傻乎乎地问她。
  “小哥哥,你能帮我找一下娃娃么?这么大。”她比划一下,“我妈妈说不要她了。把它丢进垃圾堆了。”
  我很不费事地就从刚拾得的垃圾中拿出她要的东西。拍了拍还给她。宁可搂着娃娃,眼泪刷一下冲出。她呜呜咽咽地向我道谢:
  “谢谢你,小哥哥。”
  这是第一次,有人叫我哥哥。我的虚荣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正得意地咧嘴一笑,这时候,宁可的妈妈赶来了。
  我对女人的认知,还停留在祖母的银发和缺牙上面。我从来不清楚,原来女性还可以这样完美。宁可长得极像她母亲,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塑出来的。而她看上去,就像庙堂里供奉的观音娘娘那么漂亮。她弯下腰,很柔软地对宁可说:
  “小可。我们回家了,好吗?”
  “妈妈你不要把娃娃扔掉了。它会害怕的。”
  “好。我们把她带回家,还和小可一起住,好吧。”她又看我一眼:“和小哥哥再见吧。”
  她的温柔,给我留下奇怪的幻想。觉得天下间的母亲,都一样具有这独特的气质。那夜我梦见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站在河流对岸向我挥手。我很快地跑向她,却在河中央,被一双无形的手死死拉住。
  我问夏老头:
  “爸,我妈是什么样子的?”
  夏老头的答案是啪一记耳光。
  “有娘生没娘教的龟儿子,谁知道你是哪个贱货生出来扔掉的。老子把你捡来当宝一样供着。问出这等没良心的话来。怎么,还想找她去?”
  我马上意识到,我不应该问他。
  和娟子不同,宁可对我的感情,更带有依赖性。她喜欢听我说那些娟子教给我的故事。什么王母娘娘啦,许仙白蛇啦,虽然最后往往被我编改得面目全非,宁可还是托着腮帮子听得津津有味。她也给我讲一些童话,均是很美好的: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在我听来简直匪夷所思。
  宁可家境很好。时时会带些点心给我吃。她看我吃得喷香,咯咯地笑了。她的笑声很清脆,像在树上唱歌的百灵。
  宁可的父亲是一位军官。有着浑然天成的威严气概。我只见过他一回,是在五一长假的前夕。他拿着漂亮的玩具四处寻找宁可。宁可兴高采烈地跳到他的身上,军官很和蔼地邀请我到他们家去。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宽大的破旧衣裤,飞似地逃走了。
  也就是这次,我感觉到我和宁可之间,有着多么大的差距。我的自卑心和好强心隐隐交斗,最后前者占据上风。我有意地逃避宁可,最后一次她来垃圾场找我,我远远瞥见,猫进了附近一间废弃的房子里。宁可呆呆地伫在风中,她一遍遍地喊我:
  “小哥哥,你出来,你到哪里去了?小哥哥——”
  那是一种混杂了失落和茫然的叫喊,我隔着窗子看到娇小的宁可,一边叫唤一边用手背抹着眼泪。我的心揪在了一块,第一次也落下泪来。然而,我始终没有回应她,直到她的母亲再次把她领走。
  我不知道,就在这天,宁可举家南迁。她与我的告别,成了一个人表演的独角戏。当我从房子里钻出来的时候,宁可已经随着她母亲,去往另一个城镇。
  地上放着一只漂亮的娃娃,正是当初我交还给她的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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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1 编辑

    三、赵老师的短暂情谊



  我的名字是夏老头取的。但这绝非意味他就如此叫我。名字是一个人的符号,也仅仅是符号而已。我的符号就有若干种,包括:龟儿子,下流胚,小杂种以及其他。凡是最时兴的骂人话,都会在我身上体现夏老头与时俱进的光荣精神。
  夏老头的殴打,和谩骂一样无须理由。我已经安之若素。年幼的我,喜欢仰头看白花花的太阳,在里面寻求热烈的安慰。我唯一一次敢于和夏老头对抗,是他发现了我私藏的毛票。
  当时的情景,是他暴跳如雷。随手抽了根碗口大的柴棒追打我。
  “小杂种,老子啥缺了你的,竟敢偷起老子的钱来了。看老子怎么处理你,不打断你的腿,老子就不姓夏!”
  我很是诧异。我明明把钱都藏在一只鞋里,上面覆盖了鞋垫,竟也被他发现。我一手捧着鞋,撒开脚丫跑得飞快。
  我们俩,像一头发怒的熊在追赶一只惊慌的小鹿,在狭长的巷子里笨拙演练。
  赵老师是在我被气喘吁吁的夏老头抓住,手起棒落的危急瞬间,用他的手臂格开柴棒的。我至今都想不明白,他是如何从地下像个幽灵似地冒出来。横在我和夏老头之中。
  “有话好好说。”这个斯文人,竟然有胆量指责不可一世的夏老头。“孩子是要教育的,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嘛。”
  “滚开,老子的家事,你管个屁。”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不讲道理,我今天就管定这桩闲事了。”
  “你是狗拿耗子,还是回家管好自己的婆娘吧。”
  我对这个从天而降的救星,产生了莫名的情绪。他的文明和夏老头的粗鲁对峙,完全不落下风。我躲在他的身后,就像躲在一座大山的身后一样觉得安全可靠。
  气氛怪异的肃杀,我觉得有阵阴风从颈间呼呼吹过。夏老头怒不可遏地瞪住眼前的程咬金,后者撼然不动。他突然扔掉柴棒,大笑:
  “就是他妈的娘娘腔。这小混球不学好,你要会教,你拿去教。老子打累了,回去睡觉。真他妈的没意思。”
  他哼着小调,转身向家中走去。
  赵老师蹲下身子,这使得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眉目。长方脸,白净肤色,戴了一副细边的银框眼镜。他掏出大方格子手帕,替我擦掉额头上的汗。
  “你没事吧。”
  我望着救命恩人,一个劲地嘿嘿傻笑。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前面那个是你父亲?你母亲呢?”
  “我爸叫我夏雨。更多时候,他叫我龟儿子。我爸说我妈是贱货。”我如实回答。
  赵老师听我这么说,也笑起来。那个下午,阳光很灿烂,把他的脸裱了一层金。后来我再回忆的时候,觉得他就是被阿波罗派下来拯救我的。他扶正自行车,把我抱到后座上,推着送我回家。一段不算短的路程,我却觉得只有几秒种。等我知道那是一个孩子出于对亲情的渴望而在心里希望把时间无限延长时,赵老师已经带着对我深切的惋惜离开了。
  赵老师是个极为细心的男人。他把我送到家中,捎一眼我们的住处,就能全部明了我的处境。他首先摇醒正在梦中的夏老头:
  “你个龟儿子,还晓得死回来。”夏老头张嘴就骂。
  赵老师蹙着眉头,这一动作从此成为我模仿的典范,之后若干个日子,我都对着镜子练习如何把眉头皱得那么好看。
  “你先起来。”
  “你来干嘛?老子不欢迎你。”
  “你起来,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打小雨,我就走。”
  “哎哟,你是他亲爹啊。老子凭什么听你的。笑话。”
  “你要是不保证。”赵老师一字一顿地说,“我就去派出所告你虐待儿童。轻者罚款,重者刑拘,你自己看着办。”
  夏老头被唬住了。他考虑到轻重,拿了纸笔写保证书。
  “我包正(保证)以后不在(再)打儿子。为反(违反)鬼丁(规定)者,由赵劳(老)师负责句抱(举报)。”
  这一份保证书我一直保存完好。透过它,我便能嗅到赵老师的味道。那是一种慈爱的味道。
  虽然夏老头立字为据,但打骂我已成他的家常便饭。我在这场事件中获得的最有价值的线索,是知道赵老师名叫赵德阳,就住在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小区。在学校教音乐。
  赵老师前些年离异了,一直过单身汉的生活。勤勉节俭,偶尔他会请我去听他弹奏风琴。我盘腿坐在水泥地上,往嘴里塞着切成片的水果,听那些对我来说不着边际的音乐。事实上,六岁的我对于水果的需求,远比对理解音乐要来得重要。可是他不明白。我也不奢求他明白。
  一天我看到桌上玻璃板下压着的相片,一个拥有大辫子的女人,笑得如花灿烂。我点着相片说赵叔叔这是你婆娘么?他很勉强地笑着说是,然后把目光投到窗外,不再作声。
  赵老师的风琴弹得很好,只是让我想起田野上盛开的大片大片的野菊花。我不懂那叫浅淡的悲伤。我对悲伤的理解,就是夏老头罚我不准吃饭的时刻。
  “小雨。假如我儿子还在,现在也和你一般大了。”他时常会发出这样的感慨。
  我傻呵呵地笑着。有两回对夏老头说起,他哈哈大笑:
  “龟儿子,他不是想儿子想疯了,想把你收去做干儿子吧。”
  我很厌恶夏老头发笑的声音,但丝毫不反对他的看法。我甚至觉得赵老师迟早会让我当他的干儿子。可他始终没有提及。他抚着我的头,轻轻叹息着说:
  “小雨,在逆境中成长是比较艰难的。你要学习做一朵浊世清莲。”
  我郑重其事地点头。虽然我更希望他说:小雨,你做我的孩子吧。
  像开始一样猝然,我和赵老师的情谊,结束得也很猝然。
  有一次我在东门的垃圾场闲逛,捡到一本彩色的书刊。上面涂画着花花绿绿的男人女人。都光着身子。我想是不是天气太热所以大家都得凉快,连书上的大人也不例外。我这么一想,就觉得太阳特别毒辣,我拿着这本书当扇子。这时候赵老师来了。
  赵老师是来找我去看他新买的冰箱的,并且说给我准备了冰棍。我兴奋地跳起来,把书呈递给赵老师:
  “叔叔你看。大伙都脱了衣服,都嫌热咧。”
  赵老师又皱起眉头。他的脸上红云一现,像触电一样缩回手。书落在地上。
  “小雨,你还太小,是不能够看这样的书的。”
  我根本不知道这样的书意指何为。我对于赵老师的举止满心不解。
  “叔叔,我为什么看不得啊?”
  他没有解释,只是牵了我的手疾疾走,到他家里才长吁了口气。然而他终究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不能看那样的书刊。这在我稚嫩的心灵,留下一道难以逾越的魔障。我追问过几次,赵老师都正色说:小雨,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这事就不了了之。长大后的我想来,当时他是觉得对一个孩子解说性,羞于启齿。但他不知道,这是非常必要的。
  我最后一次和赵老师接触,也是在巷口。我捡到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乳白色,能套进一个手指,形状像路口王大卖的汽球。我毫无犹豫地吹大了它,并欣喜地看着它像汽球那样膨胀。最后我找了根细线,把口子扎紧了。很得意地擎着它四处走。在巷口正遇到下班回来的赵老师,他脸刷一下红到耳根,跳下单车,夺过我的宝贝,一脚踩破。那样子,像是我害他颜面尽失。我在忽愣了几秒之后冲着他大叫道:
  “我的汽球!叔叔你还我的汽球!”
  “小雨,那不是汽球。”
  “不是汽球是什么?”
  赵老师哑口无言。我于是更加确定那是一只汽球,扯着他的衣袖不停地嚷嚷:
  “还我汽球!叔叔你还我汽球!”
  “叔叔带你去买真正的汽球。”
  我的犟脾气不知怎么窜上来了,特别是他说真正的几个字,像针一样扎痛我。夏老头从来不在我身上花费多余的一分一毫,我通常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玩具。蜷着的自尊心一下子舒展开来。
  “我不要,我就要这只。你陪我汽球!”
  我嗓门大,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赵老师急得直搓手,他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变青,终于大吼一声:
  “孺子不可教也。”拂袖离去。
  我满怀委曲,看着他走开。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犯错。这一回赵老师的责怪,比夏老头的抽打更叫我伤心。如同为了验证那句老话:在何处开始,就要在何处终结。我和赵老师的感情,在巷口划上句号。之后还有几次见面,他骑着车,我低着头,彼此擦肩而过。我看不到他眼里的愧欠,也没有勇气,再亲热地叫他一声:
  “赵叔叔。”
  这一年的十一月,金秋飘香,赵德阳被调离原来的学校。从此,我没有再看见过他。


  四、狗蛋和二毛


  在我童年屈指可数的伙伴里,狗蛋和二毛占据了一席之地。
  狗蛋独自流浪到柳镇。他像一条落魄的土狗,走到哪里都受尽歧视。狗蛋用他的方式保护自己,他常常对我和二毛说:
  “做人要强硬。否则别人就会骑到你脖子上来。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
  他的至理名言受到我和二毛的一致推崇。
  狗蛋比我和二毛都大一些。他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多少岁数。对狗蛋而言,年龄的问题,就和天边漂着的云一样无所谓。狗蛋让我们叫他老大,原因是他拥有结实的体格和拳头。这个正在迅速成长发育的男孩有着宽厚的肩,塌平的鼻子和两片厚厚的嘴唇。他浪迹多年,风霜遮盖住容颜,眼睛里闪耀着像豹子一样凌厉的光芒。
  狗蛋和我们说起他的光辉历史,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学会扒窃,第一次就失手被抓。狗蛋极其怀念那段被关押的日子:
  “有饭吃,有地方睡。真他妈的舒服。不比现在,风餐露宿,找个地儿睡觉还得和畜牲抢床位。”
  于是我和二毛随着狗蛋目光的幽远一同见证那一段美好。
  狗蛋极为坚决。他的坚决表现在认定的事,说一不二非得去做上面。有一天傍晚我们决定用弹弓去攻击李家婶子的玻璃窗。狗蛋想出这主意振振有词,李家婶子是柳镇我们所认识的最凶恶的女人。有一天他路过她家后院,那女人居然放出狗来追咬他,害他的裤子破了一个大洞。狗蛋接着转过身让我们欣赏他裤子上的补丁。狗蛋的脸从胯下倒转过来,问我们是不是看到。我和二毛连连称是。事实上那条裤子已经满是补丁,破烂不堪。
  三个毛孩子,雄纠纠气昂昂地准备进行一场革命。根据二毛事先侦察,那个最凶恶的女人已经离开家去医院看望她病怏怏的丈夫。但当我们踏进她家后院的那一霎那,拴着的大狼狗狂吠起来。紧跟着房里的灯啪嗒一声亮了。
  狗蛋的镇定在这时候发挥威力,他从容不迫地在千钧一发之间,用弹弓将小石子“嗖”一声射发出去,石子带着呼啸的劲风,直奔窗户,很争气地在李家婶子出来之间将之击碎。狗蛋把手里的弹弓迅速塞到二毛手中,笑嘻嘻地看着怒发冲冠的李家婶子。
  “是谁干的?”李家婶子狠狠地盯住二毛手中的弹弓。
  “不,不是,是,我。我。”二毛害怕得连话也讲不清楚了。他把无辜的目光转向我
  打碎别人家的窗户,可是罪恶滔天的事情。那一刻我很卑鄙地只想到夏老头的巴掌,我盯着脚下的泥土。
  “不是你还有谁?你个小兔崽子,胆大包天了,敢打破我家玻璃?你爸妈是谁,去把他们叫来!”
  二毛簌簌发抖,他吓得忘记为自己申辩。
  狗蛋自告奋勇:
  “我知道他家。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的样子像是在做一件光荣的事情。走之前他甚至对李家婶子说:“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又对二毛说:
  “等我来救你。”
  说完狗蛋昂首阔步地离开。我战战兢兢地跟在他身后。闷着气,不说话。我对他这种不讲义气的举动很是失望。
  狗蛋向前走了一段,停下来等我。他牵我的手,我愤怒地甩开了。
  “明明是你打破人家窗户。你怎么可以赖到二毛头上?”
  “我知道你怨我没有站出来承认。但是我只有一条命,拿什么来赔给她?我不比你和二毛,好歹你们还有个家。”狗蛋突然哽咽了声音,“要是我也有爸爸妈妈,我一定站出来承认。就算她把我往死里揍,我也认了。”
  我沉默不语。尽管狗蛋的做法破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但千真万确地,我和二毛都有个家。他没有。
  我们找到二毛家的时候,二毛的父母,两个五大三粗的拾荒者,正在一件一件地展示他们今天的劳动成果。狗蛋很夸张地叫了句阿姨出事了。吓得二毛妈妈手中的汽水罐滑落到地上。
  狗蛋说:
  “二毛闯祸啦。他打破了李家婶子的窗户。现在正在那里等你们拿钱去救赎呢。”
  他把经过篡改成二毛追一只麻雀,麻雀跳到李家婶子的房檐上,二毛一不小心,就打破了窗户。他讲得绘声绘色,连我几乎也怀疑起那到底是不是真实的过程。
  报信的使命完成了。狗蛋也就慢慢悠悠地回到他休憩的破庙去。听说二毛的父母赔了整整十五块钱才算了事。而二毛谎报军情付出的代价,就是屁股被揍得又红又肿,半个月都没有再出门。
  狗蛋再次和二毛见面的时候,我和二毛正在乐此不疲地堆着沙丘。狗蛋一脸笑容地走来,二毛翻着白眼,不理他。他也不恼,从口袋里掏出三粒话梅,递给我们。说。
  “我请你们吃话梅。二毛你也有份。上次是我不对,但反正打也打了,就算了吧。再说二毛那次要不是你说她不在家,我们会去吗?不会吧。不会去,会打破人家窗户吗?也不会吧。窗户不破你爸妈会打你吗?不会吧。所以,”他得出一个结论:“我打破和你打破,性质是一样的。”
  狗蛋的奇谈怪论,加之话梅的诱惑,使二毛很快忘记屁股上的疼痛。他们握手言和了。
  凭良心说,狗蛋做事,也就这一次不够仗义。平素我和二毛若是被人欺负,叫他撞见,定然会拔刀相助。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他则拉了我们就跑,之后再想办法报复。窗户事件过后,有一次二毛被四五个孩子围攻,狗蛋冲上去护着二毛,被揍得鼻青脸肿。而二毛在他的庇护下,奇迹般地毫发无伤。
  二毛是我们仨之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他的头发稀疏,长得就像漫画书里的三毛,却比三毛还要羸弱,成天穿一件褪色的黄色衬衫,灰色短裤。拖着两条长长的鼻涕。二毛从来不舍得把它们擦掉。每每鼻涕悬然欲坠,离嘴唇N厘米时,他就低下头颅,使命一抽,重新把它们召唤回去。
  二毛的父母是这一带有名的拾荒者。他们的拾龄就和他们的暴躁脾气一样出名。我经常看到二毛的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那是他父母兴之所致的结果。但比之我和狗蛋,二毛显然要幸福得多。他偶尔还能得到一件新衣服的犒劳,得意洋洋地穿来炫耀。这时候我和狗蛋只有啧啧赞叹的份。我的衣服,都是夏老头穿剩下的,狗蛋的,则是他在垃圾堆里寻觅到的。
  后来我常想如果没有那一天,我,狗蛋,还有二毛,一定会快活地生活下去。
  然而那一天,把一切都改变了。
  那一阵子,狗蛋忙得不见踪影。偶尔见面,还能请我和二毛去馆子吃饭。我对突如其来的奢侈愕然不已,狗蛋一面为我和二毛夹菜,一面说:
  “我发财了。”
  “狗蛋你做什么事了?”
  狗蛋手指着外面的街道,压低嗓子,神秘兮兮地对我和二毛说:
  “看见那个窖井盖没有?就拿那个卖钱。一个能卖好多钱呢。比得上我在垃圾场拾一星期的垃圾。不过做那活,得手疾眼快,当心被人逮着。”
  我清晰地记得当时二毛的眼睛放出光亮来。
  “我也要去。”他信誓旦旦地说,“我爸妈也卖那个。每次卖了我都能吃到猪头肉。”
  我们三个兴味盎然,讨论着将来的计划。狗蛋说:
  “我他妈的要盖一座大房子。娶一个漂亮婆娘。叫她为我生一窝娃。”他那时已经对异性有了相当的重视。走在路上都会去猜测姑娘内裤的颜色。
  “我要天天吃猪头肉。”二毛的雄心大志和吃脱不了关系。
  我说:“我要找一个人做我的妈妈。”我对宁可的妈妈念念不忘。一直希冀有那样一个美好的母亲。
  太阳一点点地西沉,在半山腰露了个贼兮兮的脑壳,闲着无聊,我提议要玩“躲猫猫”的游戏。我的提议得到全票通过。
  我们猜拳。输的人找另外两个。我被蒙上了眼睛。狗蛋把我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过后,撒腿就跑。他在远远地叫我:
  “可以了。来找吧。”
  我循着他的声音奔去,花费了近二十分钟才在一个小土洞找到狗蛋。他笑着爬出来,按照规则,被找到的人要代替寻找的人,重新开始游戏。我们叫唤二毛出来。但过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他的踪影。
  狗蛋说:
  “他妈的藏哪里去了。快出来,不然我们回去了。”
  四周寂寂地,没有回音。
  一丝不祥掠过我的心尖,我说:
  “会不会出事了。”
  “不会吧。”狗蛋也吓一跳,“我们分头找找看。你朝那条路,我朝这条路。”
  “但愿能快点找到二毛。”
  我的但愿,没过几分钟后就被实现。然而若事先预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实现它。
  二毛静静地躺在我的脚下。一个缺了盖的窘井里。他的眼大睁着,脸上还凝聚着来不及收敛的笑意。可是——
  他死了。
  我声嘶力竭地叫着狗蛋的名字。那一刻我是如此害怕,害怕厄运在骤然光顾二毛之后转移到我的头上。我跌跌撞撞地向回跑着,眼泪纷飞,我看不清楚前面的路,直到我撞到狗蛋的胸口。
  狗蛋的惊恐不亚于我。他的脸上除了惶惑,还有厚重的悲哀和不可置信。我们合力把二毛的尸体拖了上来,狗蛋喃喃念着: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我早上才拿去卖的,晚上它就淹死了二毛?”
  我恍然大悟。是这个窖井吞噬了二毛,而始作俑者却是二毛和我最好的伙伴,狗蛋。我怒吼着向狗蛋冲去,踢他,打他,咬他。狗蛋像被定住似的一动不动,只是反复地,喃喃地念叨着那句话:
  “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我早上才拿去卖的,晚上它就淹死了二毛?”
  二毛确实是死了。无论我怎样对狗蛋拳打脚踢,也无论狗蛋怎样后悔不迭,二毛都没有再笑着爬起来。他的的确确地,死了。
  我想起二毛晶亮的目光,想起他的话,不寒而栗。就在不久前,这个活生生的二毛,还说要加入致富行列,还对未来充满了期许,说天天要吃猪头肉。此刻,他却躺在我的脚旁,永远也不会说话了。
  我又想起娟子的话。她说:
  “水里都住着水妖。水妖最喜欢攫小孩子腌了吃。”
  我在恍惚的迷离里,对娟子惊叹不已,她是如此先知灼见。她没有见过二毛,可是她对二毛的命运,似乎把握得一清二楚。
  二毛的父母很快就闻风赶来。在医生确定二毛早已死亡的诊断同时,他的母亲,一屁股瘫痪在地,她抱着二毛的瘦小的躯体,号啕大哭。边哭边念念有词:
  “我的儿呀,是谁把你害成这样?我苦命的儿子,你叫妈怎么活呀?二毛,你说要去儿童公园玩的,你说想吃炸鸡的,你现在就起来,妈带你去玩,带你去吃!二毛,你起来,你起来!”
  这个粗壮的女人,被儿子猝死的消息攻击得晕头转向。竟然一次次地将二毛竖立起来。可她的儿子,这一次没能再听她的话。二毛是去了,一劳永逸地去了。
  二毛的父亲,强抑悲痛,额上青筋绽出,他咬着牙看看我又看看狗蛋。
  “是谁要玩这个游戏的?”
  “是我。”狗蛋抢先回答。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狗蛋。
  这个答案明显不是男人想要的。狗蛋和身份大家都知底,既然儿子不在了,就应该在经济上再作打算。他的目光落在我面上。
  “是我提议要玩这个游戏的。”狗蛋再次急急地强调,“和夏雨没有关系。”
  “并且,”他忽然加上一句:“这个窖井盖,是我偷的。”
  我惊诧地望着狗蛋,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包揽全部责任,还如此供认不讳地承认窖井盖是他偷的。这无吝于给自己判决谋杀罪名成立,然而狗蛋很冷静地朝我微微一笑,重申道:
  “是我偷了窖井盖,害二毛淹死了。是我,和夏雨完全没有关系。”
  后来我在回忆这一节时,总觉得狗蛋的沉着之中包含了一种凄凉。我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主动站出来接受惩罚,他是用一种形式,去结束另一种形式的惩诫。他为了减轻良心的自我谴责,选择了蹲班房,那是他从前那么向往的地方。他终于用他的行动,表明了他并非一个不敢承担责任的懦夫。
  “天堂是人死了以后,魂魄游荡的地方。”娟子曾这么告诉我。
  二毛的魂灵,是不是也在上面流浪?他有没有天天都吃到梦寐以求的猪头肉?我不知道。
  可是我知道,如果二毛在天有灵,他一定不会要狗蛋这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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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2 编辑

  
  五群殴


  二毛死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又恢复了茕茕孑立的孤身状态。二毛的死,严重干扰了我正常的思维。有一阵我甚至认为他只是躲到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等我们去发现。狗蛋的身份终于被查实清楚,和身份一起核对的还有他的年纪。十二岁,未足伏法年龄,他被护送到遥远的边疆,在那边开始了他新的生活。二毛的父母,见到窨井便会习惯性地颤栗,绕道而行。有一回我们路上相遇,我礼貌地微笑了一下,这对大人居然吓得落荒而逃。凡是和二毛相关的记忆和物证,都成了他们永远的痛。他们自然不再偷盗窖井盖,我疑心他们是不是害怕二毛的魂灵附在上面,时时在贩卖时跳出来恐吓他们。
  可二毛的悲剧反而引发了适得其反的效果。有更多的拾荒者开始注意到柳镇地上这些炙手可热的宝贝。他们趋之若鹜,纷至沓来。在二毛死后未足四个月,又有一个孩子因此而丧失了性命。不同的是,这个孩子是柳镇镇长的独苗,故此城管铁了心大力整顿,派专员不停歇地巡视街头巷尾,收效显著。他们捕获了三个正在偷窖井盖的毛贼,毛贼的肖像端端正正被印在报纸头版之上,并占据了整整一幅版面,目的在于杀鸡儆猴。
  夏老头闻听消息,很替同道惋惜:
  “失手了。真他妈的笨蛋。这不他妈的是伸出脖子去挨刀子嘛。龟儿子你记得,干咱这一行,千万不能和城管过不去。要看到他们动真格的,你小子要窜得比兔子还快。”
  他以一拳泰山压顶结束对我少有的谆谆教诲。
  自那次私藏毛票事件后,夏老头对我的信任度已降至最低。他不再让我和他分头拾掇,我们又恢复了最初亲密无间的合作。我除了必要的劳动外,附带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观察周围有没有城管的身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管上次的行动,令所有拾荒者草木皆兵。
  夏老头中午要沽一点酒喝。喝完后他会照常小睡一会儿。他躺在树荫下,敞开衣襟,头一歪,就打起呼噜。时而会发出啧啧的咂嘴声,唾沫顺着嘴角流淌到下颌上。这时候的我是自由的,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做想做的任何事情。有一次我顺着一朵云飘的方向一直走,在镇北口碰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他手里提了一个编织袋,挪几步就停下来擦拭汗水。我很自作聪明地跑过去问是否需要帮忙。他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瞥了我一眼,没有回答,侧身从我身边经过。我看着他削瘦的身形,几乎要全部趴到编织袋上,步履踉跄,但十分执着。不久夏老头呵斥的声音像高音喇叭一样响起,我赶紧跑回垃圾场。
  我对那个男孩子,产生了浓烈的好奇。曾尾随他走过一程,可没有坚持到底。夏老头的耳光一点也不含糊:
  “龟儿子你死哪去了?趁老子睡觉就偷懒,看老子不扒了你的皮!”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的心态,是亟需一个新的朋友来填补我对狗蛋和二毛的思念。一个孤单的孩子,对于友谊的渴望,超乎想象。我数次编织这样一个镜头,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我的建议,我们一同提着编织袋行走。云朵在天空里发着晶亮的光。
  我和夏老头说起那个孩子。他把牙磨得咯咯响:
  “那个娃呀,是四川帮的。和老子河水不犯井水。他妈的四川帮,差点把老子的饭碗都抢了。”
  柳镇的拾荒者分帮结派已不是什么秘密。夏老头不屑与人分享资源,站在四川帮和湖北帮的边界上,自鸣得意。他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们会被牵涉到两帮的械斗里去。
  镇上有一个工地,是半拉子工程。据说工头集卷了所有工程款遣逃了。只剩下一个看守工地的老头。前些日子那老头饮酒过量,突发脑溢血,驾鹤西游。工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钢筋水泥,虎视眈眈的拾荒者像饿得慌的虱子骤然看到鲜血一拥而上。夏老头当然不甘人后,又怕与人结仇,单枪匹马不敌众,就趁半夜拉我去赚些蝇头小利。
  这夜我睡得迷糊,被他一掌击醒,梦游似地开始了“夜半行动。”夏老头精神奕奕,越捡越是兴奋,他在盘算这笔财富的同时,不忘对我许诺要给我买块巧克力。我在巧克力香浓美味的驱使下,气力都大了不少。
  我不清楚那么多人是怎么从天而降的。我简直在莫名其妙的情绪里,就被人群淹没。为首的大个子,虬髯重重,说话像闷在锅里的石头:
  “说好了这会儿来的。怎么还不见人?”
  一个又尖又利的嗓子跟着说:
  “都吓得把头缩进裤裆了吧。”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大笑。
  夏老头朝我做个噤声的手势,我们悄悄地从人群边路向后撤退。就快成功脱逃时,有人发现了我们。
  “站住!你们俩,干啥的?”
  “我是夏小山,”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夏老头的名字,他像筛糠一样浑身抖个不停,“路过。不打扰大家做事。”
  “他娘的谁都不准走。”
  夏老头唯唯诺诺地回应着:“是,是。”
  后来我就看到工地的对面,亮起一片手电光来。大批的人,男女老少,像潮水一样涌到我们跟前。他们手里的武器不一而足,从酒瓶子到木棍到菜刀,包罗万象。一个男声阴阳怪气地喝问:
  “你们人都到齐了?”
  “他娘的少废话。”这是我方统帅的回答。
  双方的人流很快交织在一起。哭爹骂娘声响成一片。不断有人倒下,有人爬起。那些挥舞的木棍和酒瓶,在头顶上虎虎生风。我呆呆站着,惊恐使我寸步难移,夏老头忽然大发神威,提着我像鲇鱼一样在人群的缝隙里穿梭。最后逃到墙角的阴影下。我蹲坐着,感觉裤裆一阵湿热,臊气铺天盖地散溢出来。惊魂未定的夏老头随手甩过来一个嘴巴:
  “龟儿子,胆子他妈的比兔子还小。”
  那场械斗持续了近两个钟头。警察赶来的时候,双方都已经筋疲力尽。武器散落得满地都是。警察带走了为首的几个组织者。我看到那个男孩冲上去拉着警察,声嘶力竭地大嚷着什么,结果他也被带走了。剩余的人很快作鸟兽散。刚刚热血沸腾的工地,一下子清冷起来。
  夏老头确定其他人都走光以后,大摇大摆地重新回去捡他的宝物。
  我紧随其后。一弯腰,瞄见挂在天空的月亮。泛着血红的光。
  后来夏老头经多方打听,得知那夜的帮争,其实是由一根管材引起的。两派的人互不相让,结果四川帮人多势众,不仅抢到管材,还打了湖北帮的人一通。那个我所关注的孩子,也有眉目。他正是四川帮头脑的儿子。
  斗殴过了不久,有一天我又遇到他。他的左脸颊上多出一道疤痕,形状像一柄镰刀。这次他不是侧身从我身边走过,而是高傲地昂起头颅,对我“呸“地吐了口唾沫。我怀疑他是否看见我临阵脱逃,很想问个究竟。但他呸过以后,还是很快地走掉了。他的神情,让我产生了无以名状的羞愧。觉得自己堕落成为一个懦夫——从而更为自卑。这种念头一直到我成年后,还常常跳出来滋扰我。
  至此,我童年又一个美好的构想:和另一个男孩提着编织袋走在云朵下,破灭了。我有些后悔,或许我应该像个勇士那样参与到无谓之争里,搏取和他的友谊。可我终究是个孩子,照狗蛋的说法,我的做法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于是我更加怀念狗蛋。
  夏老头从这场是非中,得出一个结论。他以后努力地实践证明这个结论有多么地有力。
  “龟儿子,你记住了。做人还是顾着自己的好。这人呐,最怕就是多管闲事。自找苦吃。”
  我给狗蛋准备了一封长信。不会写字,就画了一幅幅的图,告诉他近来所发生的故事。然而我没有他的地址,这封信,就和我的想念一同被压在枕头底下。某一天它被夏老头搜索出来,他笑得下巴都要掉落:
  “NND还会写信。哈哈,也不瞅瞅自己啥样。”
  他刚喝完酒,把信当作纸巾顺势一抹嘴,团成一团,扔到窗外。
  我恼恨地盯着他。跑出去寻找我的信件。它躺在阴沟里,嘲弄着我的怜惜。我心灰意冷,后来,就再没有提笔给狗蛋写过信。

  六、求学

  我对于知识的渴求,最早来源于一个微小的细节。
  那天我收获颇丰,提早完成了拾荒任务。夏老头允许我有半小时自由活动的时间。我从镇东头闲逛到镇西口,正好遇着学校放学。穿着花花绿绿的小朋友鱼贯而出,他们背着硕大的书包,三五扎堆,嬉笑追逐,脖子上的红领巾随风飘荡。我杵在校门口,看呆了。直到传达室的老伯奇怪地问:
  “你在等谁?”
  “我,没有找谁。”我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地回答。
  “你多大啦?”
  “九岁。”
  “还没有上学吗?”
  我摇摇头,忽然对这样的问答,产生莫名的恐惧。我背过身去,缓缓拖着我的步子,它们沉重得像两块铁铬,我把大伯的疑问抛在背后,把学校高高的围墙抛在背后,把围墙里望得见的树木葱笼的绿色抛在背后——走回我的垃圾场去。一路上我的鼻子酸酸的,我死命地仰了头朝天上张望。我看到一只大鸟飞过,接着是第二只,第三只。我觉得我的希望就停驻在它们的翅膀上,飞得那么高,摸也摸不到。我无精打采地回到夏老头身边,他今天心情不错:
  “晚饭打二两猪耳朵来。老子今天高兴。”
  晚上我坐在灯下清理战果。我把报纸一张张地摊平,堆在膝盖上。我的脸紧紧贴着报纸,闻着淡淡的油墨气息,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变得郁郁寡欢,沉默不言。夏老头对我的变化丝毫不察,他依旧重复着他枯燥的劳作,每天中午沽了酒小眯一会儿。太阳白花花的一片,照在同样白花花的垃圾堆上。我手里握着人家丢弃的杂志,上下颠倒着抚摩。两个孩子打我身边经过,有一个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叫起来:
  “看啊,看啊。”他说:“他竟然连书都拿反了。”
  另一个很轻蔑地跟着说:“那有啥稀奇。他是个叫花子。”
  他的神态激怒了我。我窜上去,推了他一把。那个孩子跺着脚破口大骂,回身掐住我的脖子。我毫不示弱,手脚并用地进行反抗,我大声抗议:
  “我不是小叫花子。我要上学!”
  这时候另外那个孩子也凑进来帮忙。我们三个滚作一团。他抱住我的腰,把我死命往地上摔。他们两人合力,终于把我制服。我跪在地上,手被反剪在腰后,头也被强按着低下,只能看见一双洁白的球鞋,拥有这双球鞋的主人大声说:
  “说你是个小叫花子。”
  “我不是。”
  “你就是小叫花子。没爹没娘的叫花子。你爹是捡垃圾的,你也是捡垃圾的。”
  我无言可辩。
  然而他们不让我沉默,他们说:
  “你还是个畜牲。你娘不知和哪个男人睡过才生下你,又不要你了。”
  这句话像一颗定时炸弹,把我的理智全炸没了。我大叫一声,跳起来,朝他的肚子飞起一脚,又捡起地上的石头丢向他。他竟然敢侮辱我心目里最善良美好的母亲。这绝不能容忍。我像头暴怒的狮子,不顾一切地朝他撞去。那两个孩子显然被我的举动吓坏了。他们一面奔跑,一面回头说:
  “小叫花子,小叫花子!”
  他们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我这才感觉浑身疼痛,蹲下身子,一抹嘴角,有血迹粘在手背上。胳膊小腿,都像被抽打过一样。
  夏老头慢悠悠地醒来,看见我像一个花旦,十分生气:
  “龟儿子你又给老子惹祸了?你这个小贱种,看老子不好好收拾你。”
  我直直地看着夏老头,说:
  “我想读书。”
  “啥?你想读书?你脑子发热连自个儿姓啥都忘了吧。读书?捡一辈子破烂都是福气,还读书?先撒泡尿照照你的熊样!”
  “我想读书。”我固执地重申。
  “你他*的身上痒痒了是吧。”
  我说:“我想读书。”
  我当时只顾不停地念这句话。夏老头极不耐烦,操起一个塑料瓶就砸过来,“读书?我叫你读他*的书!”
  我说:“你不是我爹。我爹会送我读书。我娘也会。”
  我说完后就没有理会夏老头。我带着壮士断腕的悲情,向垃圾场的另一个方向行走。我的心里铺天盖地地茫然,其实我并不知道我究竟想要到哪里去,要做些什么。我唯一的思想,就是离开夏老头,去找回我的母亲。
  夏老头喝叱外加威胁:
  “龟儿子你给我站住!他*的你走,走了就别回来!”
  他的威胁更坚定了我出走的决心。我索性慢跑,眼泪像黄豆一样挂在脸颊上,随着我的步伐晃晃荡荡。
  那个午后,我不知自己走了多少路。穿过多少条大街小巷。我一路走,眼泪一路洒落。火红的太阳挂在天上,它却不能让我感觉到温暖。我在清水河边,呆呆注视着过往的船只,想到娟子,想到宁可,想到二毛和狗蛋。他们都离开了我,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而我还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
  最终我神思恍惚,不知怎么走到了祖母家。这个年届七十的老太太大吃一惊:
  “哎呀小雨,你怎么啦?来,到奶奶这里来。先去洗把脸,看你脏得,像只小花猫一样。”
  我一头扎进她的怀抱,呜呜地哭了起来。长期以来的忍气吞声,无奈和屈辱,统统得以发泄。我的祖母抱着我的肩,轻轻拍打着,说:
  “不哭小雨,小雨最乖了。”
  吃过晚饭,我和祖母说了自己希望念书的想法。又很愤慨地投诉夏老头的种种恶劣行径。祖母的眼圈红了。
  “其实你爸爸,还是很疼你的。”
  我表现出宁死不信的神气。
  “真的。你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半夜发高烧,你爸爸急坏了,背着你到处求医。那夜雨很大,结果他被淋出毛病了。我劝他回家休息,他也不肯,说要看你没事才放心。”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祖母。她叹口气,继续说:
  “别看你爸大老粗,他也就脾气暴躁,他这人生就了这副凶恶相,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那他为啥不让我念书?”
  “总有他的苦衷吧。”祖母替我掖好被角,“小雨乖,先睡,有啥事明天再作商量。”
  第二天一早,夏老头就拖着板车来接我了。他脸上挂着罕见的微笑,伸出双手来抱我。
  “小雨,我们今天不捡破烂。”
  我趴在他的宽阔的脊背上,感觉自己倏忽间从地狱来到天堂。我对他的转变还不习惯,拧一把自己的大腿,疼痛让我呲牙咧嘴。原来不是在梦里。
  “我们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了。”
  目的地竟然是儿童公园。我梦寐以求的地方,这天我玩得格外高兴。风也吹得特别轻柔。夏老头仿佛换了一个人,由始至终微笑着看我玩耍,连脏话也没有说过半句。这一幕,多年以后,还常常跳出来在眼前做重播。每当回忆到这天,我的心,就一点点地温热起来。夏老头以他少有的宽恕和包容,给我留下一个非常美好的片段。让我看见人性里温软和光辉的一面。
  我不再想念书的事了。我安心地拾我的破烂,也继续安心地领受夏老头的谩骂和殴打。有时经过学校附近的垃圾堆,我会不自觉地抬头去看从围墙里探出的那一点绿,墙里一个世界,墙外一个世界。我和他们,是分属不同世界的孩子。他们的世界,有喷香的面包,美丽的课本,我的世界,除了垃圾还是垃圾。尽管我很渴望和他们坐在一起认字读书,但命运铸造的形状是不同的。我就像流浪的野狗一样,而他们,是顿顿都有美味佳肴的宠物宝贝。
  九岁的我,对待命运已经有了模糊的归属感。我的泰然有时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将来是一条大道,两旁重重叠叠地筑着高高的垃圾城墙。我必须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
  然而美好的意外,抵达时猝不及防。正当我以为我的一辈子都将子承父钵之际,夏老头却以他独特的方式赠送给我一份大礼。
  他两手搭在我的肩上,笑嘻嘻地问我:
  “龟儿子,还想念书不?”
  我违心地摇头。
  “嘿嘿,你不要骗我。”他变戏法似地从口袋时掏出一张纸来,“这是子弟小学的入学通知书。老师说了,下学期一开学就让你插班,这学期来不及了。”
  我捧着那张入学通知,简直欣喜若狂。我不明白夏老头为何在断然拒绝我之后又想方设法地让我入学,后来我才知道,为了筹集这笔入学款,夏老头把他的积蓄全都捐献出来。我的祖母,在这次决策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以一个母亲的姿态,对夏老头反复嘀咕,她说:
  “儿啊,我们都吃够了没有读书的苦。别让小雨再和我们一样啦。想一想,你要是有学问,小王姑娘能和人跑啦?儿啊,你听妈的,难得小雨这孩子有心,你就咬咬牙,送他去念书吧。不准日后读个啥波士(博士)出来,那时候,你做爸爸的脸上也有光啊。”
  夏老头就这样把我送进学堂。
  离新学期开学尚有两个月,我几乎天天跑去看我的学校。时值酷暑,脚下的路软绵绵像团棉花。学校很小,两幢灰色的平房,一块巴掌大的操场,还有一口井。我爬到校门口的古槐树上,满心欢喜地对我的学校行注目礼。我觉得它也在默默地望着我。我们就这样彼此注视着,像两个老朋友那样,共同期待某一个神圣时刻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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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0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2 编辑

 七、狮子头,马屁精
  我的老师姓姜,是位年过三旬的女人,生就了一副宽额头高颧骨,整张脸像倒过来的三角架,棱角分明。她负责教我们语文,数学,美术及音乐。我初时怀着无比的崇敬仰视她,觉得她无所不能。结果经打探,学校里师资紧缺,所有的教师都身兼数职。于是对她的崇拜立即化为乌有。姜老师的嗓音可归置到五音不全之流,可她一唱起歌来,能迅速沉醉,也不管学生有多昏昏欲睡。有一次我百无聊赖,坐在凳子上喝拍子,我喝拍子的方式是:她唱一句,我在下面吹一声口哨。全班同学都耷拉着脑袋,只有我情绪高涨。很快我就被叫起来,到走廊上去面壁思过。下课时姜老师意气风发地经过我身旁,哼了句:
  “小流氓。”
  她不喜欢我。我是班中年龄最大的男生,但还没有那些娃娃兵通晓人事。他们见到她,都会立定,毕恭毕敬地叫一声:姜老师好。我只会避而远之。真迎面碰上,也是硬着头皮不情不愿地嘟囔一声。期末我的成绩单总是十分壮观:大好河山一片红。姜老师点到我的名字时,眉一皱,头一点,大声说:
  “夏雨,除了美术,全不及格。”
  负责发放成绩单的,是我们的班长吕小燕。她父母是卖水果的,手里有俩小钱。她长得像她母亲,吊梢眉,眯缝眼,还时常换花布裙子。她的成绩数一数二,深得姜老师宠信。她把成绩单放到我桌上,她最得意的时刻,就是像现在这样讥诮别人:
  “夏雨,你的红灯笼真多噢。”
  我非常讨厌这个女生。曾和死党贾亮商议如何吓唬她。贾亮说她之所以如此飞扬跋扈,是因为她家隔三岔五会送一篮时鲜水果给姜老师。他说得有声有色,好像亲眼所见:草莓有乒乓球那么大,香蕉只只粗得像玉米棒。他边说边咽口水,惹得我也胃酸分泌,满口生津。我们于是更加嫉恨吕小燕,觉得她的好成绩,都是由香蕉苹果换来的。
  夏老头送我上学,一心指望我有出息。起先我也十分努力,但徒劳无功。又看不惯姜老师,便逐日懒散。我称成绩单发放那天开始为黑色周期,因为之后至少一个星期,我的屁股都肿得像个发酵的馒头。后来贾亮教了我一招:把数字改掉。例如15,可加个横杠变成75,或是打个半圆变成95。这办法我只用过一次,那次我用蓝墨水把52描摹成82,拿去给夏老头看。他笑得屁颠屁颠,比捡了钞票还高兴。到集中开家长会,老师宣布我的成绩是班中倒数第三时,(倒数第一是小个子王青,第二就是贾亮),夏老头还跑上去和她理论,他咋咋呼呼地说:
  “有没有搞错?我儿子考了八十多哩。”
  姜老师斜了夏老头一眼,提高音调说:
  “夏雨能考八十多?他要进步这么神速,母猪都会上树!”
  所有家长轰堂大笑。夏老头颜面尽失,回来后给我一顿好揍。事后我埋怨贾亮,他一副委曲的面孔:
  “我也挨揍了。我爸拿皮带抽我。”他挽起裤腿给我看,一大块瘀青,“疼哩。”
  我们同病相怜。无愧是难兄难弟,要怪,就怪那个该死的姜老师。
  班主任安排我和贾亮坐在一块,她大概是怕我们的不良风气带坏其他同学。所谓近墨者黑,两个半斤八两的坏学生呆在一起,再互相影响也无关大局。我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离讲台太远,既看不清也听不清。干脆自娱自乐。只要不影响其他同学,姜老师视我和贾亮为隐形人,并不来管束。
  吕小燕被安排坐在第一排,接受唾沫星子和粉笔灰的洗礼。她上课坐得笔直,念课文时抑扬顿挫,头小幅度地摇摆着。我很是鄙夷,和贾亮说:
  “狐假虎威。”
  贾亮则像只吃不到葡萄的狐狸,酸溜溜地:
  “狮子头就是偏心,吕小燕近水楼台,还能不考第一?”
  姜老师近来烫了个头发,蓬蓬得像一只鸟窝,贾亮灵机一动,给她取个代号叫狮子头。这个外号深得我心。
  我说:“狮子头越喜欢的,我越讨厌。吕小燕这个告状婆,总有一天要整整她。”
  贾亮连声附和:“就是。早看不惯她目中无人了。”
  机会在一次体育课降临。那天吕小燕正好排在我的前面,一只马尾辫在跟前晃悠来晃悠去。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掉她一根头发,她摸着头瞪我,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和贾亮说笑。等她调转脸,贾亮也拔了她一根头发。吕小燕痛得哇哇大哭起来,她愤怒地跺着脚,用手指着我和贾亮:
  “你们等着瞧!”
  等着瞧的结果是狮子头插手。在她杀死人的目光攻势下,贾亮率先坦白从宽:
  “是夏雨先拔的。”他临死不忘找垫背的,“我也就跟着拔了一根。”
  “你们两个,写检查,一千字,明天早上交到我办公室。”狮子头再加一句:“没有教养。”
  她安慰哭得伤心的吕小燕去了。
  一千字,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的作文从来不超过二百个字。贾亮苦着脸看我,这个叛徒,还没等敌人攻击就自动缴械投降,我不想搭理他。
  “夏雨,你写不写?”
  “写他妈个屁。”我恼怒地说,“要写你自己写去。”
  “我才不写呢。豁出去了。”他做出孤胆英雄的样子。
  贾亮的指天为誓并不诚心,第二天一早他就交了一份检查,俯首认罪。他的检查是这么凑足一千字的:
  “亲爱的敬爱的可爱的可亲的姜老师和吕小燕同学:
   我错了。我昨天不应该听夏雨同学的建议,去拔吕小燕同学的头发。要知道头发长出来是不容易的。如果小燕同学拔掉我的头发,我也会非常十分很生气,我错了,我没有团结同学。看到恶势力也没有站出来大声喝止,和它踊跃做斗争。我甚至参加了作恶团伙,犯下很大的错误。
  吕小燕同学是我们的班长,我们学习上的精神领袖。我应该服从她的领导,学习她刻苦钻研,不落人后的精神,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而不是恶作剧上。我应该热烈拥护吕小燕同学,应该迎头赶进,而不是妒忌她有漂亮的裙子和好看的成绩单。
  我要努力争取,做一个三好学生。学习好思想好身体好,我要遵守《小学生守则》的每一条款,痛改前非,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同学。我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下面是所有守则的条款)。
  我错了。我恳请吕小燕同学,大人不计小人过,也恳请姜老师原谅我。我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对党,对祖国,对人民都有益的人。
                                                                          贾亮
                                                                      XX年XX月XX日”
  我敢肯定这份检查狮子头没有好好读过。但它的的确确挽救了贾亮。他从办公室走出来的时候,得意洋洋地吹着口哨,看到我,他马上躲了起来。狮子头叫我去交检查,我两手空空,狮子头边批改作业边问我:
  “夏雨,检查呢?”
  我当时的豪言壮语,都飞到九霄云外。我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原来打算视死如归的,结果却挤出一句:
  “还没写好。”
  “还没写好?你什么时候能写完?”
  “下,下午吧。”
  “那好,下午班队课前交上来。”
  我那天中午绞尽脑汁,穷思竭虑,东拼西补,总算凑足字数。比贾亮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我不但引述了《小学生守册》,并且以雷锋精神为导向,深刻论述了自己犯下的弥天大罪。比如: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我写:
  “为什么应该对吕小燕同学像春天般地温暖?因为她是我们的同学,是同志,是班长,不是敌人。”
  班队课上,由贾亮和我上台念检查,全班同学笑得人仰马翻。贾亮也笑,被狮子头痛斥不够严肃,回家将《守则》罚抄十遍。轮到我时,我就使命扳着脸不敢笑出声来。
  贾亮罚抄手册,抄得手指都起了老茧。他对吕小燕恨之入骨,巴不得将其剥皮煮骨。我也十分愤慨,但孩子是容易患健忘症的,这一点在和我贾亮身上充分得以体现。
  事情是由我们的争执引发的。我和贾亮都认为自己的胆子最大。吵到后来,我们开始分析班中谁的胆子最小。贾亮说是吕小燕,我说是学习委员卢意。贾亮说:
  “吕小燕上次看到老鼠,吓得哭了。我看到的。”
  我不甘示弱:“我也看到卢意见了蜘蛛,吓得跑掉了。”
  我们各执一词,不肯相让。最后裁决由事实说话。我和贾亮分头抓了一条小四脚蛇,趁人不备,把它们放进吕小燕和卢意的书包里,看她们的反映如何。放学时吕小燕收拾书包,像只蚂蚱一样窜跳起来,呱呱大叫:
  “啊——蛇!”
  她果然吓得梨花带雨。再看卢意,早已经面色苍白,瘫坐在地。她沉默了两分钟,以惊天动地的架势放声大啼,直奔办公室。
  这一次不再以写检查了事。卢意由于过度惊吓,足足五六天没有来上学。夏老头和贾亮的父亲,都被请进学校。狮子头申明大义,狠狠地批判了我和贾亮,然后说:
  “这俩孩子我实在教不好。你们换班吧。”
  其实整个年级,就我们一个班。她这么说,等于让我退学。
  夏老头气火攻心,回家举起凳子就朝我扔过来:
  “你个龟儿子不学好,把老子的脸都丢尽了!上学,上你个球!”
  我主动跪在地上,眼泪汪汪:
  “我知道错了。我一定改正。不要让我退学。”
  “你懂个屁!”夏老头一脚踢中我,“他妈的老子捡多少垃圾才送你去读书。都打水漂了。”
  我抱着他的腿肚子:
  “我要读书,我不要退学!”
  我的样子很狼狈,头顶擦破了,满是鲜血。眼睛前面糊糊的一片。夏老头叹了口气,掰开我的手,去拿棉纱给我拭血。他说:
  “哭有个鸟用。给我起来,吃过饭捡垃圾去。老子他妈的上辈子欠了你的。”
  他从小匣子里取出几张钱,锁上,然后匆匆离去。再回来的时候,他的手上多了一条烟,一瓶大曲酒。
  “到底是文化人。啧啧。”他对狮子头赞不绝口,“龟儿子你不用退学了。你们姜老师说她今天说的都是气话,叫你照常上学去。诺,这些东西她都没收。赶明儿好好地谢谢老师。”
  我暗忖狮子头大发慈悲的原因,未果。不过我坚决不相信她不收受礼物,我认为她没有收下烟和酒,是因为她是女人,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如果像吕小燕家那样送些水果鲜花,她一定欢欢喜喜地笑纳。
  不管怎么说,我算是逃过一劫。当然贾亮也是。他第二天来上学,戴了副很大的墨镜。上课时被狮子头勒令摘下,我看到他的两只眼睛,青肿得像熊猫一样。
  卢意再来上学时,更加沉默。她看到我和贾亮,会不自觉地全身颤栗。她说话低声细气,连作业也不敢亲自来收,委托了小组长代收。那个小组长借此耀武扬威,收作业的时候把桌子拍得咚咚响,我和贾亮都对他这种小人得志的行径不屑一顾。私下商议如何对卢意弥补我们犯下的过失。毕竟这个女孩子,还是蛮讨人喜欢的。
  不过我们的弥补计划被迫搁浅,没过多久,卢意就转到另一个小学去了。我第一次,感觉自己伤害了别人,就像在树木上钉一颗钉子,伤痕永远都在。
  
  八我的死党
  贾亮是我小学时代最要好的哥们,也和我一同被排斥在狮子头的法眼之外。相对于歪瓜裂枣(夏老头语)的我来说,他的相貌可谓是虎头虎脑,一看就透着股机灵劲。他有一双完美的大眼睛,扑闪着长睫毛,安静的时候,倒惹人怜爱。但这家伙成天像猴子一个窜上跳下,这双迷人的眼睛就算是暴殄天物了。
  贾亮原来成长在幸福之家。他的父亲贾红军在火葬场工作,穿着灰色袍子,握着长柄大铲,和死人打交道。他母亲是弹棉花的,成日戴着白色口罩,站在棕丝床边用手指演奏。家中共计五口,除了贾亮,尚有一弟一妹,日子清贫却充实。后来他母亲弹棉花弹着弹着,就把自己给弹到外省去,杳如黄鹤。那会儿,弟弟妹妹都还满地乱爬。贾红军一人背负起养育子女的重担,脾气越发暴躁。贾亮的美好生活结束了,宣告一个新时代的伊始。贾亮说:
  “我爸打我,不准我哭。他在火葬场训斥的人,都不会说话。乖乖躺着由他处置。”
  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出一幅画面:穿着灰袍子灰着脸的贾红军,像一个幽浮似地对即将化为灰烬的尸体大声喝斥,这种联想让我浑身泛起鸡皮疙瘩。
  贾亮总是很快活。尽管他一家全挤在二十平米的泥房里,尽管他要牺牲掉周末的时光去照料弟弟妹妹。他的弟弟贾明长着张鲫鱼嘴,暴露出一口黄牙,跟在贾亮后面像条尾巴。他的妹妹贾婷,鼻涕挂在嘴角,整天粘着人讨东西吃,稍不如意就放声大啼。贾红军在她哭声的第一时间出现,不由分说拎起她就揍。然后轮到我可怜的朋友吃拳头。他的逻辑是这样的:
  “他妈的没一个省油的灯。都和那个贱货一样。”
  我周末去找贾亮,他往往抱歉地冲我耸耸肩,示意正在侍奉左右随从。有时我也和他一起陪同贾明贾婷,甘作劳力。贾亮会很激动地向我许诺:
  “等我长大有很多钱,我就分你一半。”
  我觉得很多的概念,就是一张印有伟人们头像的百元大钞。我于是很期待我的朋友能飞黄腾达。
  贾亮十分憎恨他的母亲。是她抛弃了他们,让好好的家不复存在。我们彼此羡慕,我谈到理想中的母亲时,贾亮一脸鄙夷:
  “得了吧。夏雨,我告诉你,妈妈就是把你生下来,然后远走高飞的人。”
  “我妈妈一定不是的。”我强烈抗议。
  “你妈妈不是,那她为什么生下你,就把你扔到垃圾堆?”
  我无言以对。这个问题,像暗伤一样缠绕着我。越思索越是觉得贾亮的话才是事实。可我仍不愿意接受。我扭过头去,不知道生我朋友还是生我母亲的气,谈话中止。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奇妙。你朝朝暮暮想见的人,就是见不到。不想见的,反而出奇不意地跳出来。贾亮最憎恶的人,在一个黄昏,守候在教室门口。斜晖洒落在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温婉细致味道。
  我的朋友看到他的母亲,面色大变,他气势汹汹地走过去,瞪住她问:
  “你来干嘛?”
  “亮亮,妈妈来看你。”
  “我用不着你看!你走吧。”
  “亮亮,”女人伸出手想摸贾亮的头,被一把推开了。她无奈地笑笑:“妈妈这次来,不仅是看你,还要带你走。我们可以过好日子。”
  “我现在就过的好日子。”贾亮说,“我和爸爸,明明还有婷婷都过的好日子。你走开,我们没有你这样的妈妈。”
  他回头招呼我:“夏雨,我们回家。”
  我牵着我朋友的手,瞟了他的母亲一眼。她茫然地靠住墙壁,看着儿子的背影。我看到她掏出纸巾,揩了一下脸庞。我赶快向贾亮汇报。
  “你妈妈好像哭了。”
  “关我屁事。”我的朋友简短地回答。
  第二天,贾亮明显心事重重。上课时他居然没有说话,而是低了头认真地看课本。他把书本折起,遮盖掉半边脸。课间休息我拉他到操场上玩,也被拒绝。我说:
  “你怎么啦?是不是你妈妈又来了?”
  贾亮愤慨地放下书:
  “那个女人真阴险。跑到我家里拿了张纸给我爸爸看,说什么抚养权归她。现在她就要带我走。”
  我猛然想起早上狮子头也找过贾亮,惊啧道:
  “啊,你要到哪里去?”
  “我怎么知道。我和我爸说了,打死我也不要和那个女人走。”贾亮的眼圈红红的,“可我爸说法院的判决就是这样的。”
  “那你就是个富人了。”我想起他母亲的衣着,断定她现在过得确实不赖。
  “我宁愿和爸爸过。”贾亮几乎要哭出来,“反正我不会和她走。大不了——”他用了一个很惊悚的词:“鱼死网破。”
  我的朋友说到做到。在他N次的强调抗议无效后,某一个周末,他爬到自家的屋顶,懒洋洋地躺在上面。贾红军暴跳如雷,又无可奈何。他的母亲苦苦哀求:
  “亮亮,你下来。有什么话,我们好好商量。”
  “商量个屁。”贾亮声音宏亮地嚷,“我就不和你走。你从小就不要我们,现在又回来做啥?”
  贾亮家的屋顶,是老式的那种。斜坡,有五十度的角。我也替他捏了把汗,我说:
  “贾亮,你下来。”
  贾亮半坐起身,很英勇地嘱托我:
  “夏雨,今天我要是死了。你记得帮我照顾弟弟妹妹。还有,你一直喜欢我那艘巡航艇,就送给你好了。还有,你要记得每年来看我,给我讲些新鲜事。”
  “混帐,快给我下来。”贾红军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又急又恼。
  “爸爸,是我对不起你。上次那只碗是我打破的,我怕你骂,就赖到婷婷身上。还有,你不见的两块钱,也是我拿的,我拿去买糖了。还有,家里那只闹钟,也是我拆坏的。爸爸,我做了很多错事,可是我不想离开你。”贾亮呜呜地哭起来,“我长大以后,会努力赚钱,给你买很多很多的碗和闹钟,你不要把我送给别人!”
  贾红军的眼睛也迅速红了。他别过脸,举起袖子抹一把脸,贾亮的母亲,早已哭得落花流水。
  “亮亮,你就这么恨我,不愿意和妈妈一块生活?妈妈不带你走了,你乖,就只听妈妈这一次话,下来,好不好?”
  贾亮闻言,一骨碌爬起身,又问他父亲:
  “爸爸,她说的是不是真的?”
  看贾红军点头。贾亮高兴得合不拢嘴,连连说:
  “我就下来。我就下来。”
  他太过开心,忘记看一看脚下。积过雨露的屋脊破损不堪。他一个打滑,直直摔落下来。半途中遇到晒衣服的电缆绳,又翻了个跟头,“砰”一声栽在地上。
  贾亮顽固的代价,是小腿骨折,住进医院。我去看他,他的床头堆满蜜饯和罐头。贾亮的心情很好,说他妈妈刚刚来过,现在去打饭了。
  “你现在叫她妈妈了?”我涌上一丝莫名其妙的妒忌。
  “嗯。我在医院时都是她照顾我。反正我又不和她走。”贾亮嘴里塞了桃片,含混不清地说,“她也不是那么坏的。”
  我望着我的哥们。他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我疑心他是不是准备一出院改变主意。贾亮墙头草的脾性我摸得贼透。
  这时,他母亲端着饭盒走进来。她朝我笑一笑,把饭盒交给贾亮。香喷喷的白米饭,上面堆满了五颜六色的菜。贾亮吃得狼吞虎咽,他妈妈满心欢喜地盯着儿子,说:
  “亮亮,慢些吃。别噎着了。”
  我的眼窝忽然有点潮湿。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特别难受,很想哭。我借口要赶去上课,逃离了医院。我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头,一路将它踢到学校。
  过些天,贾亮重新回到课堂。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拍拍他的肩,调侃他说:
  “怎么不和你妈妈去过富日子?”
  贾亮以少有的严肃,一字一顿地说:
  “夏雨,我是不会离开柳镇,离开我爸爸的。再说,还有你。”
  我很感动,嗑嗑巴巴地问:
  “那她愿意么?”
  “她把婷婷带走了。说可以让她接受更好的教育。我爸爸也同意。婷婷自己也乐意去。”
  看来事情已得到圆满解决。我想起那个总讨要东西吃的小不点贾婷,也觉得她去才是最合适的,起码不用再成天跟在我们屁股后面瞎胡闹。贾亮留了下来,当然,他许诺赠送给我的巡航艇也变成气泡,向着太阳飘去。贾亮颇为后悔那天的坦诚,贾红军扣除了他四个月的零用钱,作为惩戒。这令我的朋友非常不满:
  “我是为他才留下来的。”他大大美化自己的形象,“他竟然扣我的零用钱。”
  我说:“谁叫你招认偷了他两块钱?要是夏老头,不揍得我半死才怪。”
  “一失足成千古恨。”贾亮总结。他不知哪里学来,语不惊人死不休,“我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亏大啦。”
  我十分愉快,为我的朋友没有离开。这让我觉得我不再是孤苦无依的,特别是他那句“还有你”,让我感动了很久。后来我们吵架了握手言和的时候,我都会和贾亮说:
  “不打不闹不兄弟。”
  贾亮捶我一拳,我们都咯咯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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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1 编辑

九、一朵向阳花
  我的成绩倒数一二,对绘画却极有天赋,这一点让狮子头大跌眼镜。我画的花鸟鱼虫活灵活现,贾亮给了个形容词叫栩栩如生,他说:
  “夏雨,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大画家。”
  他的口气,仿佛我当画家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我于是也眉开眼笑,觉得一支笔就可以换取N多水果糖。我最喜欢春游秋游,可以到山间溪流玩个痛快。吕小燕时常很不屑地发牢骚,说每次郊游都是爬山,一点新意都没有。她说的时候把眼睛眯得只有一条线,扬起下颌:
  “我表姐他们学校,就到旅游景点去,坐汽车都要坐好几个钟头。”
  吕小燕表姐在镇西的那所学校读书,吕小燕动不动就是“我表姐他们学校”,好像她也跟着她表姐沾了光一样。贾亮曾嘲笑她说:
  “你表姐学校那么好,你怎么没和她一块念啊?”
  吕小燕答不上来,重重地从鼻腔里“哼”一声,走开了。贾亮低声和我说,瞧她那个得意劲,我就不相信她们学校真那么好。
  他说归说,心里还是很妒忌的。有一次他托着下巴看窗外,我问他想什么,这家伙十分怅惘地回复我:
  “夏雨,你说柳镇外面的地方,都是啥样的?坐好几个小时车,一定很远吧。”
  “我不知道。”我说,我也没想过要走出柳镇。
  “不行。”贾亮若有所思:“以后我一定要走遍全国。”他为自己又定制了一个目标,兴致勃勃地从家里偷出地图指点给我看,“夏雨,这是北京,这是上海……”
  我斜了一眼,有点诧异,原来北京上海都只有那么丁点大。我们趴在桌上研究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柳镇在哪里。这让我有点泄气:柳镇是个不入流的小镇。
  “嘿嘿。夏雨,吕小燕表姐学校去玩的地方地图上也一定没有。”贾亮擅于找到心理平衡。他反而为这个发现雀跃不已,吕小燕再说起她的表姐时,轮到贾亮抬起头颅进行有力的回击:
  “你表姐去玩的地方,有北京大吗?有上海大吗?告诉你,我已经在地图上查过了,连个屁也没有。”他得意洋洋地宣告。
  贾亮有不少愿望,几乎每周一换。这次他能和你说想当作家,下一回没准就变成歌星演员,当然,每一次他都怀着崇高的信仰,查阅相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比如据他分析,一个好演员就是从跑龙套起步的。他强有力的证据是刘德华周星驰等人的明星之路。他说得滔滔不绝,我听得晕头转向。我根本不认识那些所谓的明星,贾亮也不认识,他不过道听途说,留了心眼记住罢了。
  所以他说要当个旅行者,我表示怀疑。贾亮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果然下个星期,他调转目标,誓言要当一名伟大的水手,就像大力水手那样。为了这个志愿,他甚至吃了三四天的菠菜,每天都跑来屈起手臂问我是否变健壮了,在得到我N次的否决后,贾亮像瘪了的皮球对当水手失去了兴趣。
  我没有想到,贾亮自己也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真的做成了一个旅行者,跋山涉水,足迹遍及各地。然而那次的旅行,是以逃亡的方式进行的。过程和结局都不美好。
  狮子头大概也听到部分同学的怨艾,对于每次春游都组织爬山有点抱歉,她站在讲台上,扶一扶眼镜,说:
  “同学们,明天学校春游爬山。大家要注意安全。”
  下面一片失望的嘘声,受吕小燕影响,不少同学都向往能去更远的地方。
  “明天早晨七点,操场上准时集合。”狮子头撂下一句,夹着讲义离开。
  同学们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基本上在说要买什么吃的东西。教室像沸腾的一锅水,“咕噜咕噜”地冒着泡泡。吕小燕趁机做起生意:
  “你们要买什么水果,我给打八折。”
  “看她那样。”贾亮阴阳怪气地捏着嗓子学吕小燕的话:“大优惠大减价,欲购从速。”
  “喂,夏雨,你明天带什么吃的。”
  “还有什么,馒头,水壶。”
  “你怎么老是这些?多没意思。”贾亮很为我感慨,“人贫百事哀。”
  我笑一笑,我没有多少悲哀。我觉得去爬山是很快乐的一件事。我还可以带上画笔,画下蓝天白云,绿草红花。每次站在山顶上眺望,自豪感就油然而生,地面上的人都变得像跳蚤那么大,汽车和轮船则像微型玩具。我时常有种错觉,好像妈妈的目光,在山的另一侧注视着我,迎面吹来的风,是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我,轻柔而又温和。
  夏雨,你真是爱幻想。”贾亮说,“你或许会成为诗人。他们通常会在山顶吟诗,什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什么成岭成峰之类的。”他又替我设想一个美好未来:“而且,还是世界上最优秀的诗人。”
  回家时夏老头已经收工,俯在桌子上打盹。随着我一天天长大,他打骂的频率也慢慢减少了,可是脾气依旧十分暴躁。我放下书包,转身去做饭,我家用的是煤油炉,烧一顿饭就如同历经一次战火,满鼻子满脸炮灰。做完饭我擦一把脸,到附近的小店里给夏老头沽酒,老板儿子嘎子在外面玩弹珠,看到我傻不拉叽地咧嘴笑:
  “爸,小破烂来沽酒了。”他问:“听说你们明天要郊游,去哪儿呀?”
  我瞪他一眼,把酒瓶子递给他爸:“沽二两黄酒。”
  “夏雨你明天郊游?看看有啥要买的。”老板笑眯眯地说。
  我尽量不去看柜台里陈列的五彩缤纷的零食。那是致命的诱惑,但我的眼前忽然铺出一溜食物来,苹果,话梅,巧克力,都扭动着身子,唱着秧歌。我匆匆扔下钱,拿了酒瓶就逃。
  吃饭时我无精打采,被夏老头一通臭骂。
  “龟儿子有啥心事?越活越像王八——八杆子也打不出个闷屁。洗了碗赶紧做作业去。”
  他吃完饭一抹嘴,出去闲逛。我坐在桌边,脑袋里全是挥之不去的苹果话梅,我双手抱住头,很讨厌自己像条馋虫。
  夏老头回来时带了两斤苹果,还有一小袋芒果干。他把东西丢在桌上,大刺刺地说:
  “龟儿子明天春游?咋不和我说。他妈的根本没拿老子当爸爸看。”
  我极惊奇。估计是嘎子他爸走漏风声。我每逢春游,只提带一句,夏老头似听非听,渐渐我也就不再向他汇报。没想到他今天慈悲心动,竟然会给我准备零食。我摸着光滑的苹果,又隔着塑料袋闻闻芒果,喜悦像一串鞭炮在心里“噼哩啪啦”炸响。
  第二天我高高兴兴带着点心去学校。时候尚早,天色泛着浅浅的鱼肚白,我到操场一看,已经有不少同学聚集在那里了。我找到贾亮,把昨晚夏老头的赏赐添油加醋地描绘一番,他听了把嘴张大得我可以清楚地数清里面有几颗烂牙。
  “啧啧,夏雨,你要转运了。”
  我说:“夏老头确实待我越来越好。但让我叫他爹,我还是叫不出来。”
  “别想了。那话怎么说的,船到桥头自然直。”贾亮做个手势,“狮子头在叫我们集合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已经爬过多次的小山。柳镇地势平坦,难见青峰。这座山可谓是鹤立鸡群,孤单地矗立在镇东口,像个守护柳镇的近卫兵。我们浩浩荡荡地出发,和这个卫兵进行第N次的亲密接触。我踩在他的胸口上,他用肩膀承托起我。爬了两个多小时,我就已经伫立在峰顶。此时阳光像一只金色的刺猬,端正地挂在空中,蔚蓝的天空深不可测,上面悬挂着一朵朵雪白的云,宛如一群在蓝色草原上欢快奔跑的羊羔。我大口大口深呼吸,清晨芬芳的凝露混杂着泥土的气息,钻到心肝脾肺里,十分舒畅。狮子头宣布就地解散,同学们三五成群地自由活动。我取出铅笔,坐在一块大石头旁,预备画下这幅美丽景色。
  正当我专心致志时,贾亮出奇不意地给我一掌:
  “夏雨,干嘛呢?我们去玩吧。”
  “没看到我在画画?”
  “真没劲。”他嘟囔着,走开了。
  没过几分钟,我听到贾亮“咦呀”大叫一声,紧接着不少同学惊天动地一阵骚乱。我赶紧抛掉画笔循声跑去,只见贾亮不知怎么滑落在山崖边,他大半个身子忽忽悠悠地荡在半空,像只在风里摇摆的螳螂。他两只手紧抓着崖壁上的一棵小树的树枝,那棵小树已经不堪重负,就要折断。我没有考虑,就趴到地上,把手伸给贾亮。
  “快,抓紧我的手。”
  我个子瘦小,怎么也碰不到贾亮。几乎要哭出声来。同学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震慑到目瞪口呆,我一边努力地向前扑,一边回头扫视同学:
  “你们谁来帮帮忙?胳膊长一点的。”
  大家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在吕小燕身上。她是我们班里有名的“长臂猿”。
  然而,我们的班长,在这关键时刻放弃掉了她平素的权威。她边摇着头,边期期艾艾地说:“这样是,不,不行的。我去叫老师来。”
  她转身一溜烟地跑掉,眼看贾亮就要掉下万丈悬崖,我的心急得像一万只蚂蚁在咬噬,有同学也趴下抱住我的腰,第二个,第三个,我们像一条蜿蜒的长虫,铺展在草地上。
  狮子头终于赶来了。见情形她呆怔了几秒钟,然后她命令我们站起来。她的手上握了根不知哪里寻来的铁棒,和我们说:
  大家排好队,夏雨你过来拉住我。其他人拉住夏雨。”她把铁棒探下悬崖,叫贾亮擎住它。我们“喝哧喝哧”地像拔河一般,把贾亮从生死攸关的边缘拉了回来。
  “虚惊一场。”贾亮喘着粗气说,“真是可怕。哎哟我的手好痛。”
  他的手上两道血红的口子。
  “我前面看你,真像只肥螳螂。”我笑着说,“挂在那里,好像千斤顶一样。”
  “你真不是哥们,还取笑我。”
  “说真的。”我话锋一转,“真应该好好谢谢狮子头。要不是她,我们谁也救不了你。她那时候的表现,确确实实是个好老师,又沉着又冷静。”
  “唔,我也觉得她很像亲人。”
  正说着,狮子头就来到身边。她蹲下身,仔细察看了贾亮的伤口。
  “一会回去记得上医院上药消毒。不然伤口容易发炎。夏雨,”她扭过头看着我说,“老师第一次发现,原来你这么勇敢。”
  我嘿嘿地傻笑着,受宠若惊,狮子头的表扬令我觉得自己一下子高大起来。我在心里说,我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狮子头也很亲切。
  这件事过后,狮子头在班会上表扬了我,说大家都应该学习夏雨勇敢,遇事临危不惧的精神。同时她狠狠地批评了吕小燕——她那天慌乱中并没有去叫老师,而是一个人偷偷地下山回家去了。狮子头说:
  “我们强调三好五好,最重要的,是思想品德要好。希望大家都能牢牢记住。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就算学习成绩再怎么出色,都不是可爱的。”
  同学们拼命地鼓掌,我和贾亮鼓得最起劲。贾亮激动得泪水盈眶,他前天给狮子头送水果花篮被拒绝了。这个事实让他推翻了之前我们的所有判断:狮子头并不会接受吕小燕家赠送的水果。因为她本身,是一个高尚的教师。
  “你怎么会跌下山的?”我问贾亮。他挠挠头皮,嘿嘿一笑,说:
  “我看到一只很漂亮的鸟,想去抓的,没想到一脚踩空了。”
  得,这个大笨蛋。不过我们也算因祸得福,对狮子头的认识更进了一层。沟通的渠道从此开始,狮子头注意到了同学身上各自的发光点,你们像一群小星星。她说:折射出许多光辉,让老师感动。
  不久,班级座位进行合理调整,我和贾亮也被调到前排——我们个子小。成见消除,作为对狮子头的响应,我和贾亮自觉遵守纪律,上课专心听讲,作业也认真完成。期末时,我的名次上升了十几位,贾亮也尝到了努力学习的甜头:他的自然居然考到班级第五名,贾红军一乐之下,答应暑假带他到边上的旅游景点游玩。夏老头开完家长会回来,笑逐颜开:
  “龟儿子,真替老子争气。你们老师当着大家的面表扬你呐。”
  我画了一幅图,详实地记录下当日的情形。我们的姜老师,眼睛里饱含关爱和忧虑,半倾着身体,伸长手拉一位肥嘟嘟的男孩儿。头顶上,金色的太阳,像一朵盛开的向阳花。
  柳镇少年儿童业余图画比赛时,贾亮怂恿我去参赛。我不同意,他借口要看,一把夺了去。结果这幅画获得比赛的第二名。贾亮跑来向我道喜,我还如在梦里,反应过来,欣喜地紧抱住他不会说话了。
  “我给画编了名字,叫《一朵向阳花》。”这小子不愧是兄弟,连我的心思他都知道。
  “就是把我画得太胖了。”他补充道。
  这事传到狮子头耳朵里,她很感动,专门找我进行了一次谈话。在这场对话中,她深刻地检讨了自己,诚挚地向我道歉,她说:
  “夏雨,以前是老师的教学态度有问题。老师向你道歉。今天起,老师和你们就是朋友了。”
  我的小手,握在她宽阔的大手心里,暖融融的。我在心里说:
  狮子头,你是我永远的朋友。
  
  
  
  十祖母完不成的心愿(1
  我的祖母前额遍布了密密麻麻的皱纹,像一叠厚实的书页,哗啦啦摊开,就读出一段历史。她笑的时候,眼睛眯着,鼻翼挤在一块,仿佛一朵行将凋零的野菊花。尽管如此,我还是认定她年青时是个美人,清丽素秀的那种类型。有一天我从杂物箱里翻出她的照片,果然符合我想象的定义。
  祖母的家境最早还是不错的。她的父亲是个李姓屠户,有着所有屠夫的共同特征:红光满面,精神矍铄,吼一声方圆五里都能听见,手里的杀猪刀舞得虎虎生风。祖母的母亲是个药罐子,像根枯枝似地躺在病榻上,喝下的药比吃的饭还多,整个人也变成一味中药,除了呼吸,匀不出气力说话,于是就更沉默,存心叫人忽视她的存在。祖母童年时美貌就已显山露水,有媒婆上门做媒,李屠夫三碗酒下肚,拍着胸脯就把女儿许给隔村的骆家儿子,从此骆家常送了柴米绢布来,都一一笑纳。一直到祖母十岁,父亲牵着她去婆家探门,刚走进杂院,坐在门坎上的骆少爷“蹭”一下跳起来,鼻涕口水流了满面,抱住祖母就亲,李屠夫一巴掌挥去,他也不哭,松开手痴笑着:
  “漂亮媳妇,好。进洞房呐——”
  曾祖父才知道自己上了媒婆的当。骆家里里外外,统共两间茅屋,三床被絮,猪圈里的猪瘦到一环臂就能抱住,根本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这些年送来的东西,虽说不算少,还都是砸锅卖铁,举债四邻凑合的,祖母若嫁过来,还没享福先背上一屁股两大腿的债。他是后悔到肠子发青,然而说要退亲,那边一千万个不同意。吵嚷起来,四乡八村地放出风声,说李家背信弃义,礼也收了,头也点了,到头来稍不如意,就要退亲,把亲家往死路上逼。骆家老迈的太婆果然往村口大树上吊了三尺白绫,边吊边抹眼泪边等人来相救:
  “我们骆家怎么这么命苦啊!真比吃了黄连还苦呐,没良心的,我老太婆死了也不会放过你们——我要到阎王殿去告状,看那些缺了心肝的,都被雷劈死!”
  她如此叫喊一个下午,拾起白绫回家去了。媒婆早收受了骆家喜礼,叫她吐出,简直比登天还要困难。所以也收敛了一脸媚笑,义正言辞地指责李家贪财,盘剥完骆家又不愿意负责。
  她一张三寸舌搬弄是非,更把曾祖父说得无情无义。村里本来就缺乏谈资,遇到这事像遇到新大陆一样新奇,越传越为龌龊,李屠户一家完全成了吸血鬼,专门利用漂亮女儿骗取钱财。
  祖母的母亲,禁不住流言,握住祖母的手,说了她平时一个月也说不完的话:
  “儿啊,是我们命苦。注定要你嫁给那个傻瓜,我们是没有办法,你可不要怨恨爹娘。”
  于是事端平息,我的祖母,还是依规矩要嫁给骆家的傻儿子。当然她心里十分不愿意,又找不着奋起反抗的理由,到了规定那一天,骆家来迎接祖母,只临时找了两个帮工,左右架着骆傻子,来招领媳妇。我的祖母照样打扮得素衣素裤,在头上插了一朵象征喜庆的红花,端着几只脸盆,撇开脚步跟在后面,她的父亲站在自家的门口,看女儿像赴刑场那样大义凛然,眼窝濡湿。祖母没有和曾祖父说任何话,也没有回头看十七年来生长的一草一木,她走得迅疾,像要把所有委曲都狠狠地踩在脚下。到了村口的土坡,一阵风呼呼地吹过,祖母转过身,看到家的屋顶已经变成一颗小圆点,她咬咬嘴唇,举起袖子一抹眼泪,那些眼泪,连同她的欢乐,都被埋葬在风里了。
  骆家放了两串鞭炮,也没有宴请,悄无声息地把祖母迎进家门。这个标致的女孩子一进门,他们就猜测她并不符合要求。婆婆的眉毛揪集成一团,她要教会她如何做一个标准的儿媳妇。我可怜的祖母,在她的豆寇年华,开始学习下地耕耘,十指都磨出了血泡。几亩田地改造了祖母,她在风吹日晒和炉灶的烟熏火燎中变得粗鄙。她的形象和任何一个在田间劳作的女人无异:略微佝偻的身子,宽大的蓝布衫,裤腿卷到膝盖上面,说着一些下流的笑话。只有偶尔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祖母会对清澈河水里那个女人产生瞬间的疑惑,觉得她仿佛是自己,又不是自己。
  祖母到骆家的第二年,生了个女儿。这不是好兆头,全家人都明显地表现出失望,祖母自己最厉害。她一心想生个儿子挣得在骆家的地位,结果事与愿违,反而多出一份口粮的负担。祖母的脾气越发急躁,打骂女儿成了家常便饭。她在骆家受这许多气,女儿成了她的出气筒。但终究是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打完了又觉得不忍,抱住她一通大哭。
  女儿叫骆美好,长得并不美好,深深承袭了骆傻子的痴呆相。——祖母望着她,感觉又很陌生。他们一家都很陌生。祖母深夜里看着睡在身边的丈夫女儿,觉得自己置身在黑黢黢的一个大漩涡中,怎么拔也拔不出来了。
  小木匠是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仲夏来到骆家的。他背着一堆工具,停在门前的大树下,问祖母讨要水喝。祖母兜一碗井水给他。小木匠“咕咚咕咚”地喝完,对眼前这个美丽的女人表示了谢意。他的嘴上覆盖了细细的一层绒毛,像新鲜的桃子泛着阳光细碎的光亮。暑气浓重,祖母拿张小板凳给小木匠坐。她说:
  “就在这歇息一会吧。这大热天的,啥事都不能做。”
  小木匠腼腆地接过板凳,塞在屁股下。他开始给祖母讲述村子外面的故事。外面好像是另一个世界,多姿多彩。祖母听得入了迷,她对那个未知的世界,以及走南闯北的小木匠,滋生了不同寻常的情绪。她对眼下这种平淡无味的生活,更加厌倦。小木匠脸上细密的汗粒,都像在宣告一种丰富的神秘经历。
  我的祖母,在那个午后,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说家里的床坏了,请小木匠隔天来打造一张新床。而趁着没人,祖母却用斧头劈开了床的木板,然后将铺盖原封不动地放回。她像一个破坏者,破坏着原本完好的东西。晚上傻子睡觉,还没坐稳就被摔得四仰八叉。严厉的婆婆怪罪祖母不够小心,祖母表面黯然,心里却十分欢喜。她趁机举荐小木匠,说他的手艺精湛,收费又低。于是隔天,小木匠被请到家里来了。
  那天下午的情形大致是这样的:婆婆带了傻儿子和孙女去茶房看大戏,留下祖母在家当监工。小木匠在杂院里刨木桩,他脱掉上衣,露出精光透亮的后背,看上去结实并且性感。我的祖母捧着一杯凉茶,走到小木匠身边时突然跌了一个趔趄,茶水溅在小木匠赤裸的上身。慌乱的祖母掏出准备好的手帕为他擦拭,擦着擦着手就被捉住了。小木匠的眼睛比太阳还要热辣。祖母羞答答地“嘤呜”一声,转身逃进了屋里。杂院里满地的刨花,白朗朗一片,滚烫得如同刚刚烧沸的开水。
  等骆家大大小小回家时,我的祖母,已经像一层稀薄的空气,消失在傍晚的霞光里。那天的晚霞也很奇特,一朵一朵连接着,好像开放极奇艳丽的鸡冠花。
  骆家到李屠户家索要祖母,未果。我的曾祖母早两三年就已撒手人寰,不问世事。曾祖父孤家寡人,想起这几年来的满腹辛酸,还被人逼迫强要女儿,怒火中烧,拎着杀猪刀追赶得骆家人抱头鼠窜:
  “女儿?女儿不是给你们了?还敢来向我讨要!我还没有问你我女儿哪去了!他娘的人善人欺马善人骑,老虎不发威,你们就当我是病猫!”
  我的祖母,就以背叛这种不甚光彩的方式,和骆家人断绝关系。她满怀希望,觉着未来熠熠生辉。她的出逃,在她自己看来,是勇敢的行为,是为爱情牺牲的行为。她对于骆家,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他们只给她留下一段耻辱的回忆。她要脱胎换骨,重新找回被遗落的时光,这时光被寄予在小木匠身上,由他负责谱写和雕刻。
  小木匠姓夏,二十岁之前的状态是独来独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二十岁某个夏天午后,他突然迅速蜕变为一个要为家庭负责的男人。这个大他四岁的女人,用她丰腴的胴体,雪白的肌肤,引诱他犯罪。而且巧妙地利用眼泪,搏取他深切的同情。他领着她,穿行无数个城镇,逐步建立起相互无间的默契和依赖。像一切普通夫妻那样和生活里的残酷和疾病进行战争。祖母的秉性是纯良的,但沾染过多乡下女人的坏脾气:粗言秽语,不修边幅。她渴望融入到城里,又对城里人的习气不以为然,认为他们斤斤计较,追逐蝇头小利。她拿出她那一套准则,去衡量周围所有事物,看到的都令她不满意。她认定她受了欺骗,几乎每次吵架,祖母都会叉着腰骂:
  “你这个缺心肝的!老娘瞎了眼,放弃荣华富贵和你过这种漂泊的日子!”
  这个时候,从前一切的不如意,都被美化。那个强迫被嫁给傻子的女人,反而身价骤长,变成了衣食无忧的少奶奶。我的祖父很明确地指出这种臆想缺乏事实支持,他说:
  “要不是我,你这会儿,还在田里种稻子呢。”
  我的祖母大吼一声,冲上前去,揪住祖父的衣襟,又踢又踹,她的指甲印在祖父的脸颊横七竖八。小木匠也被激怒,扯住祖母的头发往墙上撞去,发出“咚咚”沉闷的,像敲击木鱼的声音。他们的战争能持续数个小时。最后两人精疲力竭,瘫软在地。而一到夜里,祖母明显占据了上风。我的祖父钻进被窝,想抱住祖母亲热,被她一脚蹬开。她冷冷地要求他郑重道歉,小木匠此刻在乎的,并不是谁是谁非,所以很爽快地应允了。于是他们和好如初。
  我的祖父,手艺确实精湛。在柳镇定居后,声名渐渐传开,来找他做家具的人络绎不绝。祖母在家编织竹筐拿到集市出售,因为价廉物美,也往往被抢罄一空。生活渐渐好转,祖母不再和祖父三天两头地打闹。又在几年时间里磨润了棱角,她此时,已和其他市侩的生意人一般了。
  祖母生命里的第二次变异,是在和祖父共同生活了九年以后。那时我的养父夏小山已经六岁,整天在泥地里翻滚。有一天祖父整理了行囊,对祖母说:
  “我到余姚去一趟。那边有个大户娶亲,叫我过去给打一套家具。工钱三倍。你带着小山在家里等我消息。”
  祖父的消息就是没有消息。我的祖母一边编竹筐,一边扳着手指等丈夫归来。报春花第三回开放的时候,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迈着风情的步伐踏进祖母家的门坎。
  “我是夏XX(我祖父的名字)的老婆。”她趾高气昂地说,顺手抛了一个信封在桌上,“这里是一千块,你点一点。他不会再回来了。”
  “放你娘个屁!”我的祖母正在和面,闻言怒不可抑,擎起面杖就扔过去:“滚!我才是他老婆!”
  “你不愿意承认就算了。你和他没有领证,不受法律保护,你自己也清楚。”女人一面跑出院子,一面掼下话。
  我的祖母,嘴里骂骂咧咧,她的表现盛气凌人,像一只斗鸡那样瞪圆眼睛,探长脖子。等那个女人出门,祖母一屁股倒在椅子上,眼光瞄到桌上那包钱,抓起来丢到地上,她跳上去狠狠地踩了几脚,又俯下身子,把钱捡起来。拆开信封,一张一张地清点抚平。夏小山看她的脸色历经阴转多云又到一缕阳光,很是不解,问她:
  “娘,爹为啥还不回来?”
  “你爹到很远的地方去了。看,这些钱,是他叫人带来给我们母子的。”我的祖母不愿意承认小木匠的变心,她不能接受别人的背叛,宁可自己欺骗自己。
  接下来,我的祖母仍旧以这种守望的姿态,过了多年。多年以后,即使是夏老头,也清楚地意识到父亲是不会再回来的了。然而我的祖母说:
  “他总是要回来的。”
  大概上天怜恤,某一天黄昏,我的祖父忽然风尘仆仆地出现在祖母面前。他面上的沧桑书写了这些日子的艰难。我的祖母那时在喂鸡,先是看到一双破败的布鞋,像被老鼠啮咬过一样。然后她的目光随着破破烂烂的裤管一路爬到男人的脸上。他谦卑而猥琐地微笑着。我的祖母攥了笤帚飞出去,“嗖”一声直扑祖父面门。
  男人没有躲避,他张开双臂,微笑着向祖母靠近。祖母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大哭:
  “你这个没良心的,舍得回来了?不怕狐狸精骂了?你回来干啥?”
  祖父患了肺病,家里舍不得拿钱医治。他名正言顺的老婆,又勾搭上邻村的一个男子。更不愿搭理祖父。木匠无奈之下,总算想到祖母,想到还有一对在等他的妻儿。
  祖父回来后第二年冬,由于医治过晚,一劳永逸地化为尘土。他死在柳镇,死在祖母身边。这是祖母最骄傲的事件之一:
  “他还是选择了我。”祖母说,“没有证又怎么样。老天有眼,谁待他最好,他心里明镜似地悬着哩。”
  (2)
  我的祖母,在勇敢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某一夜忽然想起她远在农村的女儿。这种情绪以星火燎原的速度蔓延开来,并影响到她和小木匠之间的感情。他对她出自天性的母爱鄙夷不屑,认为这是生活太过悠闲导致的负面心态。我的祖母,极力想证明她的怀念是有缘由的。她说:
  “美好是我的女儿。是我聪明懂事的孩子。她三岁就会拿着扫帚扫地了。我想见她。”
  小木匠翻着白眼,从鼻子里冷哼一声,反驳得铿锵有力:
  “你和我私奔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你懂事伶俐的女儿?”
  我的祖母哑口无言。她愤然扯过一只要缝补的袜子,狠狠地用针来回戳穿。然而他越是反对,她想见女儿的念头就越是强烈。有一天她在菜市场碰到同乡,寒暄之中得知曾祖父已在年前去世。祖母匆匆忙忙赶回家中收拾包裹,她要牢牢抓住这难得的机会,就像当初她抓住小木匠一样。
  “我爹快去世了,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她放声啼哭,饱含了对李屠户无尽愧疚,“我这做女儿的,害他吃了这么多年苦,真是大不孝啊。”
  我的祖父当时正在忙着做工,闻言头也没抬就答应了。祖母立即买了船票,连夜又转车回到家乡。
  祖母看到朝思暮想的女儿,是在第二天的黄昏。当瘦得像棵豆芽菜的女儿步履踉跄地背着一捆柴经过她身边时,祖母下意识地捂住了鼻子。女儿身上散发出一阵阵熏人的臭气,迫使祖母侧转了身子。要不是婆婆叫出她的名字,她们几乎失之交臂。
  我的祖母,一个箭步窜到女儿身前,摊开两只胳膊,想去抱她。
  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女儿被这突如其来的惊恐吓得瞪大眼睛,她抽出一根长长的柴棒,横亘在胸前左右挥舞,以防备祖母的袭击。她嘴里“咿咿呀呀”地发出极为愤怒的声响,喉间滚动着一连串听不懂的诅咒。
  祖母热泪盈眶地呼唤:
  “美好,我是你的娘啊。”
  她的深情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美好疑惑地盯着祖母,然后她双手一推祖母,狂叫一声,像只受惊的小兽那样奔跑起来。祖母蹲在地上,听到婆婆凶恶地训斥美好回家太迟。她的嗓子又尖又细,像只唢呐,吹出一连串刺耳的音符。祖母的眼泪从捂住面庞的十指之间滑落,指缝中,她看到骆家的大门,嘎吱嘎吱地呻吟着。
  祖母买备糕点,登门造访。堂厅正中高悬着骆傻子的遗容。婆婆并未认出眼前这个衣着华丽的妇人是谁,她请祖母上坐。然后和美好对坐着吃早点。一大碗白米粥,两碟腌菜。骆美好捧着洋铁碗,“稀呼稀呼”大口喝粥,伸出漆黑的手去抓菜。我的祖母一边仔细地观察着女儿,一边暗自摇头。美好喝完粥,跳下板凳,拿袖口一抹鼻涕,颠颠跑去拆食品包装,不留神,糕点滚落到地上。她慢慢地将之拾起,间或往嘴里塞上一两个。祖母又觉得陌生,女儿和她中间隔了一片汪洋大海,她起身告辞,临走塞了二十元钱到婆婆手中,让她好好照顾美好。婆婆受宠若惊,蹒跚地把祖母送出大门。祖母走出数十米远,回头望,那两扇木门,像两个久经沧桑的老人,在风里摇动着稀落的牙齿。
  我的祖母以另一种方式向丈夫通报女儿的情形。
  “真是脏。”祖母的口气很悲凉,她不知悲凉是为骆美好,还是为破碎的女儿梦。“我差点认不出她了。还是那副痴呆相——唉,到底是傻子的孩子。”
  此时,美好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她是傻瓜的孩子,她未必要做傻瓜的娘。先前想到的女儿,乖巧聪敏,完全是她一厢情愿的胡编乱造。祖母不再念叨着要见女儿。只是偶尔,祖母的心中会涌上一股难言的辛酸,马上又被压制住了。
  我的祖母再次回到家乡时,骆家只余下一扇大门,其余都被一坯黄土掩盖。关于骆美好的死亡,流传N种不同的版本。祖母没有深究,从下午直到子夜,她呆呆伫立在傻子女儿的坟前,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山里的风呜咽着扑向祖母,像一长串恶毒的斥责。我的祖母拖着颤抖的影子,最后一回把眼泪,洒播在故土上。
  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祖母第二个深切的遗憾,和小王姑娘息息相关。她在夏老头身体和心理都蓬勃发育的时候出现,浑身洋溢着青春肉感的气息。小王姑娘生得匀称挺拔,一根乌光油亮的大辫子甩在后背,随走路的节奏拍打着脊柱。小王姑娘爱笑,一笑两个酒窝,声音像银铃般悦耳。追求她的男人可以组织一个加强连。但她却独独青睐夏老头。
  他们很快就坠入了爱河。轧马路,看电影,去公园,柳镇处处留下他们的身影。
  我的祖母,却对这个貌美如花的姑娘,产生了奇怪的抵触情绪。她嫌她眉毛太短,显福薄;过于爱笑,不够端洁……挑剔出一大通的毛病。祖母在追求爱情时,是个新时代的女性,到了为儿子挑选媳妇时,她就自觉倒退回旧社会,毫不含糊。热恋中的夏老头和祖母争执了几次,她把帐统统算到小王姑娘头上。认为是她盅惑了儿子,才令他胆敢和自己对抗。小王姑娘成了洪水猛兽,必须把儿子拴在裤腰带上,以免被诱拐了去。
  夏老头对于恋爱的态度,十分坚决。他誓言非小王姑娘不娶。照这种情形,接下来他们应当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可是就在夏老头指天为誓的同时,小王姑娘却哭哭啼啼地找他来分手。
  那天傍晚风吹得很大。小王姑娘的眼睛哭得核桃一样红肿。夏老头在她断断续续的描述中,得知家人要将她许配给木材厂厂长的儿子。夏老头拗一拗脖子,豪气干天地说:
  “怕什么?有我在。天塌下来我给顶着。你就乖乖地准备当我夏小山的新娘吧。”
  “可是昨夜——”
  “昨夜怎么了?”
  小王姑娘趴在他的肩膀上,放声痛哭。她抽噎着告诉他,昨天木材厂厂长领着儿子来做客,半夜里,他摸进了她的房间,她的撕咬反抗都无济于事,家人对她的喊叫充耳不闻。
  “小山,你——忘了我吧。是我对不起你。”她说。
  夏老头紧箍着小王姑娘的手臂松开了,他又惊又怒,想不到自己连牵手都不敢的女神,居然被人给玷污。尽管这不是她的本意,但此刻的小王姑娘,就像一株毒草,叫他惧怕。他们的爱情完蛋了。
  小王姑娘鼓起勇气说完话,转身掩面就跑,“呜呜”的哭泣声回旋在风里,像一把锥子锥着他的心。
  然而夏老头还是很爱小王姑娘的。几天不见,他吃不香也睡不着。回想小王姑娘梨花带雨的面容,一阵揪心。他怒发冲冠,买了把尖利的西瓜刀冲入小王姑娘家中。我的养父,像个视死如归的英雄,握着长刀,血红了眼睛,逼王家人交出小王姑娘。他威胁他们说:
  “老子命一条,陪在这里。你们把哑哑叫出来!我要带她走!”
  小王姑娘的母亲吓得跌坐在地上,用手捂住心口。她有心脏病,受不得惊吓。女主角挑了帘子走出来,表现出异常的镇定。她的脸色苍白,神色凄楚,她对来救她脱离苦难的夏老头说:
  “小山,别吓唬我爹娘。女孩子的清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爱情。我认命了。”
  我的养父,像只咆哮的狗熊突然遭受了致命一击,眼冒金星,险些站立不稳。他又追问几遍,得到相同的答案。终于他气呼呼地接受现实。他“咣当”丢掉武器,垂头丧气地走出王家大门。
  夏小山不见了爱情,大病一场。其间他亲眼见证到小王姑娘的婚礼。女孩子穿着鲜艳的红色旗袍,钻进一辆黑色的小汽车里。汽车发动,扬起一溜尘烟,把夏老头并小王姑娘的过去,都抛在正在举行的婚礼之后。小王姑娘,从此是个不相干的人了。挤在人群里的夏老头,对着汽车的背影,深吸一口气,然后他买了一瓶白酒,捧着喝到七荤八素。
  我的祖母,对这场婚礼唯一在意的,是儿子的状况。她过轻地估计了小王姑娘的影响力,对她所造成的后遗症未曾采取有效措施。夏老头病愈后,完全变作另一个人。喝酒赌博,打架旷工,最后被单位除名。夏小山索性住在家里,每日狐朋狗友往来络绎不绝。他更换女朋友的速度也飞快,但没有一个相处能超过一个月。我的祖母紧皱着眉头,长吁短叹。原来她害怕儿子为小王姑娘失神落魄,现在改换担心他的不务正业。
  夏小山混沌地过了三年。忽然觉醒过来。此时他臭名昭著,已经没有单位肯收留他了。偶然一次和收购废品的人攀谈,才知道原来拾荒也是一路赚钱的门道。很快他就参入到拾荒大军的洪流里去。
  我的养父拾荒以后,见过小王姑娘两次。第一次是在垃圾场上,一个略显福态的女人来倒垃圾,我的养父一眼辨认出她就是小王姑娘。他把头缩进衣领,生怕被她看到。事实证明他的担忧其实毫无道理,当年的小王姑娘,现在的厂长夫人,巴不得离酸臭的垃圾越远越好。她扬起手臂,一袋垃圾在半空中划了道优美的弧线,跌落到夏小山的头上。
  过了两年,他们又在柳镇的东门相遇。其时小王姑娘吃力地蹬着三轮车上坡。夏老头上前帮忙推了一把。王姑娘向夏老头道谢,两人同时惊呼:原来是你。
  他们找寻到庇荫处,进行了分手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深层意义上的交谈。小王姑娘的现状可谓是“苦不堪言”。她自出嫁后,起初还过了段好日子,随着丈夫生意的兴隆和自己身段的臃肿,她在家的地位越来越朝不保夕。最后终于被一个妙龄少女取而代之。现在她在朋友开的幼儿园做采购,带着两个孩子,过节衣缩食的生活。她抽抽嗒嗒地大诉苦水。我的养父拿眼角瞄着这个当年丰采神韵的女人:她的大辫子经过N次改良,早已不见,原本清澈的眸子黯然无光,曾经很让人心动的两个酒窝贴在瘦削的下巴上,像两条斜着的蚯蚓。我的养父头一回感觉到时光的杀伤力:它能让一个美女变成一个毫无情趣的老太婆。
  “小山,当年。”王姑娘忽然陷进了回忆,“当年是多么美好啊。我们。你还记得不?你拿着刀到我家来要求我和你走。说实话那下子我真是慌乱又欢喜,若不是想到你娘对我说的话,我肯定就跟你走了。现在也不至于如此。”
  “啊?我娘说了啥?”
  “她跑来说。我家小山,是绝对不会娶一个失身的女人的。就算他要,我也不许。”
  噢,原来当年,祖母说过这番话。然而事过境迁,我的养父,和那个指天为誓的少年已经有了天壤之别。他甚至微微感到庆幸,认为母亲的一切安排,确实是为他好。这世界上的母亲所作所为,全是为子女着想的。
  我的养父,十分礼貌地和小王姑娘握手道别。说出再见。这一声再见,明确地表明,他不愿再和她见面。
  可是他通过这次会面,更坚定了不事婚娶的意念。要他眼睁睁地看一个女人如何苍老,实在是件非常可怕的事。
  我的祖母,对儿子这种思想,百思不解,一筹莫躇。最后她只有接受命运的安排。
  我上五年级的一个周末,和夏老头同去看望祖母。她依旧笑吟吟地做了满桌子丰盛佳肴。我们仨慢慢吃着饭,祖母问我的学习,笑逐颜开。她不停地给我夹菜,夸赞我。过了一会,祖母轻轻说了句:
  “小雨,奶奶累了。想困会儿。”
  她说完,慢慢地俯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我们和祖母告别时,她还是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揉搡祖母的身子,说:
  “奶奶,我们走了。”
  她的身子像没有支撑似的,一下子滑落到地上。夏老头急忙揽住她的肩,手指伸到鼻端一测:没有呼吸。
  夏老头放声大哭。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他如此悲恸。他哭得地动山摇,我也跟着哀嚎。我的伤痛是发自真心的,这么多年,祖母以她老人的和善和宽容,给予我短暂却无私的爱。我曾千万次设想长大后该如何报答祖母。结果天不遂人愿。祖母安静地睡着了,在她为儿子和孙子准备的晚餐桌上,她带着毕生的两个遗憾,沉寂地走向地狱犬守候的大门。
  夏老头将他的母亲抱到床上。他带着绝望的希望,用力摇撼祖母。我的祖母,像个石膏像一样毫无反应。夏老头带着哭腔大声咕哝:
  “娘,你起来,他妈的你还欠老子一个媳妇,你想赖着不还?呜——”
  不论他怎样痛苦,我的祖母,始终不发一言地躺在床上。她的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神情是安然的。人的生命就是一个圆圈,从起点兜兜转转,还是要走回起点去。我的祖母完成了她生命里所有职责,现在去和小木匠,傻子一家,以及她的父母相会了。
  祖母被火化的头一天,我反复嘱托贾亮,请他代我求贾红军不要对祖母的遗体唾骂。我说:
  “叫你爸爸为我奶奶唱支歌吧。什么歌都成。我奶奶爱听歌儿。”
  后来贾亮告诉我,贾红军为祖母哼了一支小调。
  “你奶奶是最幸福的死人。”他定义,“我爸还从来没为死人唱过歌呢。”
  我甚感安慰。我把祖母的相片折叠起来,放进随身的口袋里。感觉她一直在身边,从不曾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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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28 编辑

  十一我的初恋
  祖母过世一年后,我也从小学顺利毕业了。狮子头带着全班同学留了张合影,相片上大家都笑得一个模式的不自然。狮子头逐一拥抱了我们,她张开双臂来环抱我时,我觉得那两只胳膊,无比柔软。狮子头说:
  “夏雨,你们要离开这里了。老师知道你的境况,有份礼物请转送给你父亲。”
  我从她手中接过一只信封,放进裤袋。夏老头拆阅时手指颤抖,我看到两张大钞票从信封里溜到地上。我抢过那封信,狮子头的字迹端正地映入眼帘。
  “夏雨父亲,这些钱,给夏雨读书备用。他是个很有希望的孩子。我不想看他的学习生涯,就此结束。你就当向我借的吧。来日夏雨工作了,再让他还给我。以后若有什么困难,就打下面这个电话找我。”
  紧跟着一连串的数字。在我迷朦的眼睛里开出一朵朵金色小花。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到时候好好报答狮子头。
  贾亮也要和我暂别。他家以二比一的民主投票,推选他到贾婷的学校去就读。原因是他父母在教育方向上意见统一,都认为那里的教学更优秀,贾亮孤掌难鸣,他恋恋不舍地抱住我大哭一通,随后踏上了火车。
  我度过有史以来最沉闷的一个暑假。没有朋友,没有游戏。我在垃圾场里晃晃荡荡,像幼年一样和夏老头一同拾荒。有时候我停驻在炎炎烈日下,依稀看到我的过去:狗蛋,二毛,还有娟子,他们立在蒸气腾腾的热浪里朝我挥手。夏季结束时我被晒得又黑又瘦,仿佛一截晒干的长缸豆,夏老头的衣服已经不再像长袍,然而依旧宽大,我才意识到:我,长大了。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了。
  我的新学校就是曾经千万次仰望过的那一所,初一三班。报道那天,我静静地坐在最末一排的空位上。教室里人声鼎沸,大家彼此交换名字,兴趣爱好。有几个女生热络得像熟识已久的老朋友。她们穿着漂亮的衣裙,看来家境不错。
  我不想说话。我对这个新的陌生群体,还怀有一份莫名的敬畏。同时我又感觉自己和他们之间,隔堵了一道城垣。有个瘦高戴眼镜的男生坐在我身边,他拿胳膊肘捅我:
  “哎,我叫李志。你叫啥名字?”
  我懒懒地瞟了他一眼。没回答。
  “真没劲。”他摇头走掉了。
  除了李志,几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直到班主任点名,才有几个人扭过头来向我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当他们发现乏味无趣的我之后,他们很快收回了目光。
  我的中学时代,就在这样单调无聊的情况下开场。失去伙伴的我内心极为孤独,却更加默默无闻。我像一粒细小的沙尘,在初一三班的教室里悬浮着,毫不起眼。我忽然患上了幻听的毛病,有时候我竖起耳朵,却听到“嗡嗡”地一片声音,只能通过辨别老师的口形来猜测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的成绩开始退步,作业本上经常会被划上红叉叉,班主任找我谈了几次,我唯唯诺诺的态度使他非常不满意。他认为我精神恍惚的原因,是某种龌龊的念头作祟。他说:
  “夏雨,进学校你的成绩是班里最好的。怎么会退步这么厉害?你要好好地反省,找到原因。我知道,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容易走歧路,在思想上犯错误的。你要为自己想想将来。”
  他苦口婆心劝说的根据,是因为有一次他在课堂上发现我偷看藏在抽屉里的言情小说。其实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的有关“爱情”的书籍,然而我的争辩只会令他更加坚定他的想法。——我只好沉默。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到学习上。我做的一切事倍功半,幻听越来越严重,最后有时我完全听不到任何声音,只看到老师的嘴唇一张一翕,像条快要溺闭的鱼。
  我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想念狮子头和贾亮。有一次我跑到电话亭,拔通狮子头家的电话,狮子头温和地问:
  “哪一位?”
  我又慌慌张张地挂断了。我无法形容当时的心情,听到她声音的那一瞬,我的眼泪哗地一下冲出眼窝,我像受伤的小兽一样需要抚慰,但看到有人远远地走来,还是挣扎着跑开了。
  夏老头毫不知情。他对我的未来,充满信心。他看我的目光里,饱含自豪。他以为我仍是那个聪明才智,成绩优异的小男生。
  这种情形一直维系了整整一个学年。初二上半年,这种突如其来的症状又奇迹般地消失了。一切恢复正常。我一边恶补拉下的功课,一边对自己身体的某些变化感觉惶恐。有一天半夜我大汗淋漓地从梦中惊醒,发现内裤上粘乎乎附着了一片东西,我仔细回忆梦中的情形,捕捉到一些细碎的光影,似乎是同班的女生,这让我极端困惑,进而羞耻到无地自容。
  接下来我时常做怪异的梦,每次苏醒我都更加痛恨自己。我觉得身体里有另一个夏雨,一个邪恶的,面目全非的夏雨。他在夜里跳出来,不断向我灌输肮脏的东西,我却拿他无能无力。我的精神极端沉重,有一次我对着镜子,感觉里面的那个人就是应该捉拿的元凶,我一拳挥去,结果割破的是自己的手背。
  我们班的女生,像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我原本十分厌恶她们的喧哗。现在却希望她们越吵嚷越好。一旦她们沉寂下来,我就觉得所有的女生,都窥探到我的内心,看到我梦中所做的一切,她们的目光,能将我千刀万剐。
  我开始变得怕和女孩子交往。她们从我身边经过时我大脑一片空白。要是谁对我微笑,我就从脚底窜起一股冷气,一直冰到心里。有一次一个女生和其他男生吵架,她指着他骂:
  “小流氓!”
  我感觉她在指桑骂槐。从此我不和她说任何一句话。她对我的提问,我只以点头或者摇头来回答。
  我的精神颓靡,目光涣散。做事丢三拉四,失魂落魄。交物理作业我会交上数学的,交数学又会交上政治的。班主任对我的耐性早已磨光耗尽,连谈话的气力都省掉了。他和其他老师如此评述我:
  夏雨那个孩子,烂泥糊不上墙。
  除了物理老师不发表意见以外,其他老师,都纷纷举手赞同他的说法。
  物理老师姓林,是个年青的女人,从事教师这份神圣的职业还不到两年。她第一次走进教室时,我差点把她误认为是新转来的同学。她穿着一条湖蓝色的连衣裙,齐耳短发,肤色白净,一双温情的大眼睛,像夜雾里晶亮的珍珠。
  她的课讲得非常好,声音带着苏南人惯有的甜柔,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她从不发脾气,对所有同学一视同仁。我唯一一次见她恼怒,是她讲课几次三番被对街建筑工地上高音喇叭播放的歌曲打断。那天放学后,我看见林老师独自走进建筑工地,和一位领导模样的男人交涉了许久。后来我们上课时,就再没有听到“妹妹上花轿”之类震耳欲聋的歌声了。
  有一天林老师下课前走到我的座位旁,俯下身子,轻轻对我说:
  “夏雨,放学后你来办公室一趟。”
  我不知道她找我干什么。放学后我来到办公室,看到我的日记本摆在她的桌上。我的头“嗡”一声涨大了。我的所有隐私,此刻,就在她的桌上被一层层地摊开来。天知道我怎么会把日记错当成作业交了上去。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脚像被套上镣铐,站在门边寸步难移。我恨不得把头钻到裤裆里去。夏雨,原来你这么可耻。我几乎听到她恼怒严厉的批判。
  “夏雨,你愣在那里干啥?走过来。”林老师出乎意料地温柔,她朝我招手。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挪动步子走到她身边。
  “对不起,林老师。我。”我嗫嚅着,脸憋得通红。
  林老师沉吟了几秒种。
  “好了,你把日记拿回去。以后和作业分开放,免得再交错了。”林老师犹豫了一下,问,“夏雨,你最近状态不好,是不是因为这个?”
  “我——”
  “其实这是正常的。”林老师说,“别把它看成洪水猛兽。不过是正常的生理反应,每个人都必经的。你不要有太重的思想负担。卑鄙无耻这类词,以后不要再用来骂自己了。这不能用来评判一个人的道德品质。”
  我惊异地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小心翼翼地去拿日记,林老师爽朗地把它递到我手里。她的微笑让我觉得像在做梦。
  “夏雨,回去吧。有机会老师找这方面的书来给你看一看,你就都明白了。还有,老师十分感谢你对老师的评述。”
  我在日记里,说林老师是世界上最温柔最动人的老师。
  我捧着日记走回教室整理书包。同学们都走光了,剩下做值日的李志。他刚倒完垃圾回来,满脸都是汗。看到我,他有点好奇:
  “夏雨,你怎么还没回家?”
  “我有点事。”我想了想,拉过李志的衣袖,压低嗓子问他:“你会不会做一些很奇怪的梦?”
  “什么梦?”
  “譬如,呃,梦见女同学之类。”我涨红着脸,尽量表述清楚一点。
  “哈哈,你是说那个啊?”他爽朗地大笑起来,“当然有啦。我敢说我们班大部分男同学都做过。”
  “真的?”
  “那有什么,很正常的嘛。”李志不以为然地说。
  我放下心,感到自己真是个傻蛋。前一段时间的压抑困惑,迎刃而解。原来这是正常的现象,并不是灵魂被谁掠夺而产生的流氓举止。我大舒口气,和李志说了自己的担忧,他一边听一边掩不住笑。
  “哈哈,夏雨,你真是太逗了。”
  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紧张,课间连上厕所也要争分夺秒。在众多拖堂的老师之中,唯有林老师按班守点。
  我开始梦见林老师,有时她走在我的前面,有时走在我的身旁,总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样子。醒来时我怅惘不已。我的目光开始追随她的裙裾,空闲时写一些乱七八糟的句子。有一天我在英语课本上画下“林老师,你是我的太阳”时,她正好从窗外经过。还有一回我在校门口遇见她,她朝我灿烂一笑,说:
  “夏雨,早。”
  我觉得我和她,有着某种注定的缘分,这个发现让我雀跃。我决心向她勇敢表白。我向李志借阅了几本情书守册,那些情意绵绵的文字让我昏头涨脑,东择西挑地摘抄了一份后,我又对这份狗屁不通的情书产生了疑惑,这就是能让女生们喜出望外的法宝?李志在我的后脑勺击了一掌:
  “成了,保管你成功。”
  李志不停追问我对象是谁。他是这方面的专家,据说给班里四分之一的女生都送过情书。有一个还被感动得哭了。我说:
  “她不是我们班的同学。”
  我不能告诉他是林老师。这家伙一定会夸张地叫嚷到人皆尽知。放学后我窜出校门,在街拐角等林老师出现。半小时后林老师推着自行车走来,我极力装成偶然碰到的样子,红着脸叫了声:
  “林老师。”
  “夏雨?怎么还没有回家?”
  “我忘记拿作业了。”我说,我的手心攥得紧紧的,低头不敢看她。
  “那快去取吧。老师先走了,再见。”
  情书没有送出去,我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举动,放学后躲在偏僻的角落,等林老师下班,再目送她骑车远去。李志问我进展如何,我唉声叹气。他大失所望,又帮我想出一个锦囊妙计:把情书夹在书本中送出。
  我的行动还未诸实施,林老师就用事实歼灭了我的幻想。在一个非常美好的周末傍晚,她搀着一位男人的胳臂,和我在柳镇广场上不期而遇。我的头“嗡”一下大了,正要躲避,林老师发现了我。
  “夏雨,这么巧。”
  “林,林老师。”我结结巴巴地叫她。
  “这是我先生,这是我的学生。”她笑吟吟地为我们介绍。
  那个男人高大俊挺,和林老师站在一块,郎才女貌。我的脚底有些发虚,匆匆忙忙找了个借口溜掉了。回家后,我翻出情书,把它撕得粉碎。林老师是有丈夫的,很显然我是在自作多情。我十分沮丧,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直到偶然翻到泰戈尔的一句话:“采着花瓣时,得不到花的美丽。”我才重新振作了些。
  我没有彻底领悟到什么叫做“你快乐就是我幸福。”我只知道,林老师开心,我就跟着开心。如果她哪一天紧绷着脸,我的心里,也肯定不好受。
  李志替我总结失败的教训,他归吝到我的性格上:“你太被动了。”他说,“男生应该主动出击。”他以身举例说明,我不厌其烦,后来他自己也说得不好意思,便缄口不言。
  有一天我在路过柳镇的一家咖啡店,看到林老师的丈夫,搂着另一个女人的腰推门而出。他们态度狎昵,很是亲密。我好像吞了一只苍蝇,浑身都不舒服。我跑上去堵住他们的路,不声不响地盯着他,男人愤愤说了声:
  “有毛病。”
  我情急之下,抱住他的腰。那女人惊呼起来,引来不少行人围驻。林老师的丈夫想尽快甩开我,他额上青筋绽出,一脚蹬到我的肚子上。我跌坐到地上,又气又急,大声叫喊:
  “我要告诉林老师!我要告诉林老师!”
  我的嘶喊毫无用处。他们早走得无影无踪。
  我决定向林老师陈述一切。第二天一下课我就跑进办公室,她正在批改作业,神态安静。我的话在唇边打了个滚,又咽进肚子里。我没头没脑地问她林老师你还好吧,你先生还好吧。她笑着点头说:
  “夏雨,昨天的事,老师都知道了。那个女人是老师的好朋友,和我丈夫是同事。大概有点误会。老师代他向你道歉。”
  她都知道了,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呢?凭直觉,我不相信他们之间就只是同事那么简单。但又很希望林老师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后来我又看到过那男人几次,我没有和他打招呼。扬着脸擦身走过。
  过了几个月,林老师休产假。我和几个同学去看望她。她大腹便便地坐在沙发上,脸色红润,气色上佳。她的丈夫在厨房准备午餐,一阵阵菜香扑鼻而来。看到我,他有点尴尬,但马上就被微笑掩饰了。他招待我们吃饭。很温柔地为林老师剔鱼刺,盛汤,我恍惚地觉得,自己真是冤枉他了。林老师一定会很幸福。
  我到底还是少年,对于成人的世界,知之甚少。在我长大以后,我才知晓,有些男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奉行的原则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我每每思考到这一环节,就有些遗憾,觉得林老师的幸福,是被障眼法遮盖的幸福。
  
  十二一个穿蓝格子衫的女人
  我的初中,基本上可用波澜不惊四字概括。从学习到生活,都过得有章有节。李志成了我这一时期最要好的朋友,但我们的友谊,似乎并不那么单纯。李志的双亲都是医生,他时常在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地流露出得意炫耀的神气来。贾亮的信件只维持了两年,这对他这种没有长性的人来说已实属不易。最后一封信里,他很明确地表示了自己的大方向,用的是豪气干云的口吻:
  夏雨。他写道:我立志要当一名刑警了。那有多威风。从现在起,我要好好温习功课,你就等着看吧。
  狮子头这些年来一如既往地资助我的学习。我去看过她两回,后一次她坐在校长办公室里,忙碌地分配着各年级的重任。她的波浪卷的头发已经束起,人也见得清瘦了些。我坐在长椅上盯着来回晃荡的裤管,狮子头向我走来,仍旧很亲切地抚摸了一下我的脑袋,笑着问:
  “夏雨,来找老师有事?”
  “就是来看看您。”我说。
  我们立在走廊上,匆匆交谈了几句。有人喊她,她便急促地摁了摁我的肩,说小雨你要争气,回头处理事情去了。
  我是从夏老头那里听说狮子头升任校长的消息的。传言原校长接受了一笔捐款,本应用在改善学校软硬件设备上,他却将之装进了自己的腰包。随之付出的代价足以让他后悔终身。作为一名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老师,狮子头得到大家的一致推崇,被委以重任。我在这个曾留下无数欢笑和眼泪的学校里徜徉了片刻,一边回味旧事,一边欣赏着粉饰一新的课堂。时时见诸报端的消息,极有利地推动了子弟学校的发展。如今的房屋经过修补,已不再有“外面大雨,里面小雨”的困扰了。
  走出校门我抬头望了望天空。瓦蓝瓦蓝的,我顾自笑了起来。现在的学生们,也许再不用在音乐课上昏昏欲睡。
  回家时又在门坎遇到那个穿蓝格子衫衣的女人。她低垂着脸,半侧着身子,与我呈两条直线地一进一出。夏老头坐在饭桌边,就着酒盅嗑花生米。桌上有喷香的饭菜。
  我把书包甩在床上,兜了两碗饭。推一碗到夏老头的面前。
  “怎么不叫她一块吃?”
  “她有事。”夏老头皱一皱眉头。欲言又止。
  我必须承认,自从出现了这个蓝格子衬衫的女人,夏老头的脾气便变得越来越好。没有一个人能确切地说出她来自何方。我和她的三次接触,都缘吝一面。夏老头也不愿意过多地提起她,我们在此事上达成默契,他不说,我也不多问。然而凭直觉,我依稀能判断出他们之间的那一点瓜葛。我们破败的小屋,总是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夏老头衣裤原先的缺口,都被细密的针脚覆盖住了。我在这些细微的变著中,领略到一个女人对于家庭的重要性。她不只只是一种修饰,更多的,是涵复着的另一种气味,它能让你彻底舒心,把家,看成是温暖的,安全的收纳地。
  一次我放学回去,门从里面反锁着,窗帘直挂,屋里有轻微的人声传出。混杂着压抑低沉的呻吟。我调转了身子,向小巷的另一处走去。阳光斜斜地刺在肩上,我的手指沿着墙壁游走,指尖舒软地麻。就这样往复了几个来回,经过家门时我都远远地瞥上一眼,内心惘然地陌生。
  后来她就大大方方地从我家穿进走出,不再低着脸。她的面目说不清楚地苍楚着,却在这种世事的苍楚中凝出一份红润来。她与我们同桌吃饭,替我们收拾屋子,缝补鞋袜,洗衣做饭。她的话语很少,可每一句都很柔和动听。夏老头称她为“芳芳”,我则唤她“芳姨。”
  芳姨的性格柔顺。不论夏老头说什么,她都照着去做,从不反对。我唯一一次见到他们争执的情景是:芳姨一直平静而坚决地说着什么,夏老头则从暴跳如雷到渐渐平息怒火,最后竟然屈诚了。晚饭后夏老头送她回住处,去了很久。我透过窗子眺望到小镇的万家灯火,揣想芳姨的住处,是否也燃着一盏桔色的小灯。
  我对芳姨的莫可名状的感情,日趋浓厚。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几乎拿她当作母亲的替身。虽然她不及我想象中的端庄明艳,但她勤勉,敦实,宽容的个性,已足够弥补一切缺陷。这一段快乐时光,时常造就我另一种错觉:我不再是夏老头拾来的垃圾场的孩子。我与他,与芳姨,原本就是一个完美的家庭组合。
  所以,当芳姨像空气一样凭空消失时,我的焦灼和失落,丝毫不亚于夏老头。我们满大街小巷地贴启示,疯狂地寻找着她。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夏老头终于说出实话:
  芳姨不是本地人。关山之外,她有一个和美的家庭。然而一次误听误信了朋友的话被骗到附近,以五万元的价格“出售”掉了。她几经周折,想方设法跑出来,身上仅有的一点钱,又遭人偷盗。夏老头发现她的情形,和当初发现我差不多。彼时芳姨蓬头垢面,猫腰拾了个糜烂的苹果往口里塞。夏老头就把她领回家里,又给她钱打电话回家。本是喜庆的事情,谁料原本的丈夫在她不见的第三年,另娶新欢。芳姨丢下电话,失声痛哭。夏老头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心态,为她租住一间小屋。又通知她的娘家人。他没有料想,之后的朝夕相处,竟对她产生出无比强烈的感情来。芳姨的温柔,善体人意,深深地打动了孤独的夏老头。而他的热情,芒刺一般的个性,也赢得了芳姨的心。俩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那次他们的争执,就是为了她搬不搬来住而引起的。芳姨认为,只有一间屋子,她搬来,就意味着我必须住到外面去,而当时我就读的初中,没有寄宿制。
  数月后,小道传来的讯息表明,芳姨是被迫离开的。有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推搡她坐进一辆小客车。趁夜色驶进苍茫的村落中。
  我又一次直感到自己的多余。倘若不是我,芳姨必与夏老头和美地生活在一起。夏老头常骂我是“害人精”,这话有一定依据。
  夏老头没有追究我的责任。他得知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公安局报案,第二天他们翻山越岭地到达某个村庄,夏老头站在那家人屋前的空地上,大声地叫芳姨的名字。芳姨如愿出现在他面前,却是一个大腹便便的形象。面对一大票警察和激动异常的夏老头。她抑制住自己的泪水,颤声劝夏老头回去。
  “你为什么不跟我走?”夏老头嘶哑了嗓子问。
  芳姨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只是一个劲地摇头。她说:
  “小山,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你的。你还是走吧,忘了我,好好生活。”
  她的眼泪滑下,滴落在手背上。她转过身子,朝那所囚笼走去。几分钟后,芳姨重新出来,手里多了两件白色的衫衣。
  “这两件衫衣,是我亲手做的。一件给你,一件,给夏雨。”
  夏老头捧着两件衫衣,看着芳姨的背影,看希望一点点地被两扇紧阖的门楣咬噬掉,夜缓缓地拉开帷幕。夏老头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说:
  “他妈的,老子走就是!”
  他带着芳姨的祝福和两件白衫回来了。衫衣很合身,仿佛亲自拿尺寸丈量过,连细节都拿捏到位。夏老头绝口不提芳姨,然而那件衫衣,他一天到晚穿在身上,不舍得脱下。春秋寒暑,衫衣破了,他便缝补后再穿。到最后,整件衣服,都分辨不出本来的色泽。
  我则在穿戴一次后,把它叠平,压在枕头底下。我老觉着是我害了芳姨,也害了夏老头。一穿上它,愧疚和自责,就像漫漫的潮水,一浪一浪朝我涌来。
  芳姨的亲属,在某个午后找上门来。夏老头提供了芳姨的住址。他们恳请他带路前行,夏老头婉拒了。
  “你们自己去吧。不算难找。我还有事要做,腾不出时间来。”
  于是他们各自搜索。一方是寻访芳姨的亲戚,一方是搜寻垃圾宝藏的夏老头。那天他直到子夜茶浓时,才醉醺醺地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醒转,又是那个成日转悠,动不动说粗口,动粗手的夏老头了。
  我对芳姨的怀念,一直延续着,无休无止。我也苛求自己的学业更上一层楼。家里处处都还留溢着芳姨的味道,疏淡又矛盾地浓烈。我们的生活,在一阵子的芳香中,渐渐颓败下来。芳姨的出现,就像一束冬日里的阳光,而随后发生的意外,如同一柄硕大的利剪,把阳光截落成一段一段,分搁在回忆夹道两旁,冷却了温度。
  夏老头似乎十分仇恨芳姨,他忌讳我提及和她相关的一切。然而他自己,又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她。如果说小王姑娘是他生命当中的第一朵流云,那么,芳姨,无疑就是第二朵。他注定是孤独的,痛苦的。而我,誓必永远都记得那一件蓝色的格子衬衫,不擅言辞的芳姨,她苍楚的脸庞,和温和的,美好的声音,如同铬印熨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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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28 编辑

十三卢意,不如意
  贾亮暑期回来找我,我们坐在河流边,看来来往往的船只。贾亮的衣饰,处处透露出他的今非昔比。他面庞圆润,油亮油亮的。偶尔李志也会一同玩耍,他们非常投缘,不久俩人就像熟识的老朋友了。
  李志立志当一名医生,支持他想法的,不是救死扶伤的崇高医德,而是他经过分析,认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都在医院当护士。我们对这种想法惊诧不已,贾亮说:你这头小色狼,还敢披着白衣战士的袍。
  说完我们哈哈大笑。笑声荡漾在河床,推开一圈圈细小的波浪。
  贾婷也跟着回来了一趟。这个拖鼻涕的黄毛丫头已经出落成为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看见我,有点窘迫,我估计她担心我说出当年的糗事。于是故作正经地表态:
  “你放心好了。”我说,“再怎么样,我也保证不说出你追着人要糖果的事。”
  这妮子追着我满大街地窜。最后她放弃了报仇的念头,愤愤然啐了我一口,转身走掉了。
  李志对她颇感兴趣,追问我未果后,又到贾亮那里打探。得到贾亮N个脑壳的犒赏。他嘟囔着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被我们加踹一脚。
  当然,不等李志的意图实现,贾亮兄妹就回校念书了。他们走后第二天,李志乐颠颠地跑来展示他最新成果——一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情书。他对着我抑扬顿挫地念道:
  “贾婷MM,原谅我这么称呼你。自从见到你的第一面起,你的倩影,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我做梦都梦到你乌黑的长发,闪亮如瀑布,美丽的双眼皮,大眼睛,笑起来,就像一朵粉红的桃花……我的心已全部被你占据。希望你能让我握住你的手,相约永久。”
  我强忍住笑,听他念完。这家伙不知道哪根筋搭错,对贾婷如此念念不忘。我提醒他这封信件严重缺乏事实根据。贾婷分明长着一双单凤眼,他辩驳说女孩子都喜欢被美化。当得知梦中女孩已经回去学校时,李志捶足顿胸了两分钟。然后他把情书重新叠起,放进贴身的口袋。之后某一天,班中的另一个女同学偷偷地为我展示了一份一式一样的情书。除掉开头,就连结尾的署名:一个对你倾心已久的人,都毫无二致。其时她红云满颊,兴奋的喜悦冲昏头脑,如果对着镜子照照,她应该可以发现N处破绽。——我取笑李志毫无新意,他厚着脸皮洋洋自得地吹了声口哨:
  “这叫广撒网,捕大鱼。”
  升入高中后,功课压力越来越大。贾亮也有两个暑期不曾回来。李志开始念叨着贾婷,逐步也将心性收敛,有一个道理他还是懂的,追求女生,对分数提高毫无益处。
  这一段日子,紧张,像个陀螺不停歇地转啊转。夏老头拒绝我与他一同拾荒,他的理论是,花的学习时间和效率是成正比的,我不能叫狮子头失望,也要让祖母能够含笑九泉。
  夏老头已年逾六十,他的身体明显不如从前。腰板虽然还挺硬朗,但晚上常常咳嗽,睡得越来越迟,起得却越来越早。我有点担心,劝他去检查一下。夏老头捋了半截袖子,瞪我一眼,说:
  “他妈的,臭小子管自己学习。老子还有的是力气!”
  这期间有个人物我不得不提一下。就是小时候曾被我们吓破胆的卢意。高二她分到我们班。站在讲台上时,她第一眼就瞟见我,浑身打了个机灵,连自我介绍也做得嗑嗑巴巴。她的位置恰好与我只隔着一条走道,从此战战兢兢,如坐针毡。有一天我偷偷塞了团纸条给她,大意是我为童年的无知感到愧欠,希望她能给我补偿的机会。她看了以后,朝我展露了一个非常美好的笑容。我们冰释前嫌,她常来请教我数学方面的习题。她趴在桌前听我讲解,额前的几根碎发细细地飘动着,发散出好闻的香气。我偶然抬头,会看到她清澈的眸子,波光流溢。这时候我便感到安然,恬宁。
  我不知道这是否叫做爱情。事实证明我对这个单薄的女同学产生了非比寻常的感情。卢意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每门功课都力求挤进三甲。测验成绩不达到预期目标,她便抿着唇,泪光闪现。有一次模拟考试不甚理想,她竟然偷偷地躲到学校池塘边,一言不发。我站在背离她几步远处,看她的肩膀一耸一耸,感觉心尖略略地发酸。我叫了声:卢意。她转身,飞速地冲到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胳膊,大哭。我抚着她的头发,轻声安慰着她。尔后我忘记自己说了些啥,只记得她再度仰起脸,已是微微噙着笑意。那天午后的风,像柄毛刷,温柔地刷着我们的心脏。痒痒的。
  卢意最常说的话,是她父母对她十数年如一日的教诲:
  “我们这种人的出路,只有考上大学。别无选择。夏雨。”
  她说话的时候,一脸严肃,这种表情令我汗颜,我卯足了劲追赶。有一次我梦到自己牵着卢意的手,走着走着,她突然挣脱了我,朝一个象牙塔跑去,等我追到时,塔门已经砰然关上,整个塔轻飘飘地朝半空升去。
  我预感到这不是一个好的征兆。我以为我们之间这份干净单纯的恋情,会在高考的紧张冲刺中一同变得紧张。果然。在高三整个学年中,卢意没有与我谈及任何一句学习之外的话语。当然,她和别人亦是如此。我有时候会突然有浓厚的悲哀,难道除了大学,我们就不再有第二个选择了?
  卢意最后一次找我,是在临近大考的前一个月。她在我们狭小阴冷的房子里呆了短短半小时。夏老头眉开眼笑地东拉西扯老半天,她拘谨地以点头或摇头来回答一切提问。后来他索然无趣,拎着酒瓶子走出去。当我解答完卢意不懂的一道习题后,她利索地收起习题,和我道别。我看着她的眼睛,鼓起勇气问:
  “不能再多呆一会儿么?”
  卢意往后掠了掠头发,这个动作让我回想起那个午后的柔软。她朝我认真地笑了一笑,说:
  “夏雨。就要大考了。我们可不能分心,要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到考试上去。至于其他,将来的路还长远着呢。”
  她的意思非常明确。我准备的滔滔话语,都被打回肚里。我尴尬地说,是啊是啊,一边将她恭送出门。
  命运是一把铜锁。要找到它的钥匙,不只需要毅力,还需要运气。高考揭榜,我赫赫有名,录取通知书很快就寄到,夏老头拿着它去祖母坟前转了一圈,又在小巷里四处标榜。这是我所见到的,他最为开心的时刻。
  卢意意外地考砸了。她的总分,甚至连最低分数线都没达到。李志带来可怕消息,说卢意在家割腕自尽,幸好抢救及时,刚刚脱离危险。我赶快丢下手中的活,跑去看她。卢意安静地平躺着,脸色惨白。看见我,她的目光划过一道欣喜,她喃喃地说:
  “你们都来了。我还以为,我被世界遗弃了。”
  “上不上大学就真的这么重要?”我坐在床沿,握着她纤细冰冷的手腕,“难道,比生命还要重要?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再说,今年考不好,明年还可以再考。如果生命结束掉,你就真正什么都没有了。”
  “我懂。失血的瞬间,我忽然变得十分害怕。夏雨,不管怎么说,谢谢你们。也祝贺你们。”
  接着我们说些轻松的话题。我决定利用这个假期打工,挣得自己的生活费用。李志如愿考上了医学专校,我戏谑他从此“百花丛中飞”,这小子却摇晃着脑袋,声明对女生已经厌倦,发誓在大学里绝对规规矩矩,不招蜂惹蝶。
  贾亮这个暑期也回来一趟。他的视力成了上警校的阻碍,贾红军的意思,让他去读财经——贾亮不愿意。
  “我还是跟着叔叔(他妈妈的现丈夫)学做生意。也算读大学,嘿嘿,社会大学。”
  这一年,我已经过了双十。我替人搬煤,送外卖,在暮色里为人擦鞋,想尽一切办法挣钱。我和夏老头一致商议,不再接受狮子头的捐资,一方面她的女儿患了重病,急需要费用。另一方面,我觉得利用假期打工,已经足够赚得日常开销。
  我和夏老头的关系,微妙地好转。我不再惧怕他的恐吓,芳姨事件过后,我甚至怜悯起他来。他不过是社会底层,挣扎着生活的一个缩影。是他捡回我,让我的呼吸得以持续。是他供我学习,生活,他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的,最亲近的人。我即将走出柳镇,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崭新的旅途,在新鲜和喜悦之余,有一些些辛酸。每每对坐桌前,看着夏老头花白的头发,越来越混浊的眼睛,一股莫明其妙的自责就油然而生,还有隐隐的担忧。他依旧哼小曲,大口大口地饮着烈酒,时不时给我一个脑粟子,然而这些,却仿佛都成了一种亲密无间的态度展现。很久之后的某一天,我亲自伫在他的尸身前,看贾红军将这个我又爱又惧的老人一点点地推进火红的焚炉里,大脑一片空白,眼泪横七竖八地遍布了面颊。那也是我一生之中,最最伤心,与孤惧的一天。
  卢意选择复读,次年,她以柳镇第一的分数考进她心仪已久的学校。毕业后在就读城市的某所中学,担当起教导主任的重职。见过她的同学都说,她已是一个坚强,快乐,明朗的优秀教师。我想,必定有一些人,会在时光的漩涡里被磨砺,从而改变自己的脾性,而这种改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十四亦是亦非
  出柳镇之前,我并不知道,关山外会有这么一个大城市。单单是它的一所校园,就足以囊括四分之一的柳镇。之前我认为我就读的中学,已经称得上宽广硕大。而当我上了火车,乘坐电车来到现在足下的这片土地时。我才发觉我的眼光是如此渺小。坐井观天,这词在我身上非常适用。
  校园里有数十条宽阔的道路。高大的梧桐分矗两旁,伸出的枝臂刚好环成一圈墨绿的弧顶。三五成群的学生们,从绿色胳膊下如鱼游走。道路边栉比的建筑物,分属图书馆,若干个食堂,还有一些杂货店。
  宿舍旁边新落成一个大公园。流水潺潺,芳草如茵,成为学生们偏爱的去处。在这里,孜孜学习者有之,谈情说爱者有之。师兄告诉我们,曾经有人闲着无聊,一到夜色降临,就提着手电到处乱照,如果正撞到卿卿我我的一对,他们往往会迅疾地自动隔离,惹来一阵轰笑。后来有人如言效仿,结果那女生厉害非常,反给撞了一鼻子灰回来。这事不知真假,不过自此传言后,这种无聊的游戏便后继无人了。
  话虽如此,公园于学生最有利之处,的确是提供了相当好的约会场所。大一下半学期,寝室众兄弟就从夜半私语话女生的地下活动转为对她们的正面攻击,短短一个月间,都与单身时代潇洒别离,沦为爱情的囚徒。
  陈二曾问我:
  “夏雨,你别只顾着用功啊。浪费掉恋爱的黄金时段,多可惜。”
  我微笑着摇头。对于自己的处境,我有相当清楚的认识。我必须发奋读书,考取奖学金,积攒备用,可能的话,我希望闲余时间可以用来打工,换取生活费用。夏老头为我已经极尽所能,不能再要求他更多。
  每每清晨时分,别人都还在蒙头大睡时,我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捧书默读。我喜欢清晨的空气,混杂着泥土和青草的馥郁,令人心智清明。而另一个欢喜的原因,源出一位美丽女孩的笑容。
  我每天都能看见她。我们几乎同时到达公园,相距不足十米,各自阅读。偶尔合上书,她就会投送一个笑容过来,她有一对梨涡,漾开的时候干净又俏丽。我也还之一笑。然后,我们各自收拾书本,背向而行。
  我觉得我与她之间,产生出一类默契。不用交谈即能会心领悟。所以陈二惊喜地向我传送消息时,我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她的影子。
  陈二羡慕地说:
  “夏雨你小子真不赖。听说中文系的系花喜欢你呐。啧啧,飞来艳福啊。”
  “中文系系花?”
  “还装蒜。我说你每天那么早都爬起来早锻炼,原来是泡妞啊。高,实在是高。”
  我没有追问。系花或者其他,都与我无关。重要的是,陈二口中的她,是每天早上与我对视而笑的那个女孩子。
  我已然忘记我当时是如何思索的。人的记忆,其实并不忠实于真相。比如她,在我的记忆里,完全可以用A或B来替代,甚至她的高矮胖瘦,都并不那么真实。或者是有意谈漠,或者,它们的隐藏,完全是为了烘托那对酒窝的可爱。反正之后我一旦记起她,最先也是唯一深刻的,就是她的酒窝,盛装下万语千言地漾溢。
  我的记忆里至多苦痛磨折,有时我觉得自己是棵狗尾巴草,赢弱,可是坚韧。我能完整地记录下任何一件事情的经过,然而对于她——系花而言,她的完全的整体,只有这一对酒窝。
  我们很自然地走到一块。旁人大跌眼镜,都认为她的选择是个错误。他们指指点点,一时间,我俩成为校园的风头人物。人们无时不刻不在议论,为何楚楚动人的她,会青睐我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子。
  她没有辩解。我更是不在意那些流言。我们之间的默契,完全不需要用言语来表述。就好像一个人和他在太阳底下的影子。不管方位形状如何改变,影子都不会变成旁人的。
  交往过程中,我不曾赠送她多少礼物。这点让她的同寝姐妹们愤愤不已。然而她毫不介意,一直都对我保持着非常友好而美丽的笑容。
  现在我回想起来,会觉得有些微的遗憾。我至今无法很准确地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一块读书,一块去食堂吃饭,一块沐浴在月光如纱的羽翼里,听一架架飞机从头顶上轰鸣驰过。我们言语极少,就算相依坐下,中间必然也隔了半人之距。也许身为一个男人,我应该向她主动靠近。然而我始终觉得,一旦过于亲密,就会伤害到她,及我们现在无法言说的快乐。
  陈二笑我迂腐,说好听是高古,说得难听些,就是呆瓜。他说。
  我与系花良好的关系,应当算是无始无终的典范。开始时就懵悝懵懂,结束也糊涂,她整个微笑的脸庞,从我的心脏像阵轻烟穿梭而出。在身后凝成一团潮湿的雾气。
  我想,必然有些事情,导致了我们生疏。仔细搜索,或者是从大二假期,我去一家小吃店帮杂,让她有所误会。而这时候我们原先的默契,反而阻挡我们进一步沟通。我认为她应该对我有所理解,而她,大吃一惊后,重新打量和思考,结果是我们背离得越发遥远。
  小吃店在离学校两站处,老板是个高高瘦瘦的中年男人。另外兼营一间发廊。小吃店就归妻子打理。她三十出头,脸孔搽得粉白,纹青黑色的眉毛,眼圈下面浮肿着半月形的眼袋。她喜欢穿紧身服,将浑圆的胸脯和腆出的小腹一并勒出。我初报道,她正趴在柜台嗑瓜子,鲜红的嘴唇启开,瓜子壳不偏不倚地落在我的头上。下午两点钟,生意出奇清冷。于是她拥有足够时间盘问我。从家世学校身份一直追问到我的喜好,最后她伸出手与我握了一握。她说:
  “夏雨,你就在这儿帮忙吧。若干得好,月薪有加。我喜欢你这样有志气的孩子。对了,以后就叫我林姐。”
  必须承认,林姐是个好女人。她勤劳,善良正直,努力钻营,把小店管理得井井有条。老板我只见过一回,后来他就不再露面。私下里,厨子和我说,这俩人的婚姻,已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老板和发廊里的女人早就公开住在一块。只是林姐执意不肯离婚,就这样半死不活地维系着。
  林姐牌友很多,都是和她差不多岁数的女人。饭店打烊后,她们围坐着打麻将。我会为她们砌上一壶茶,再静静走开回校。
  系花假期竟也没有回家。我疑惑她为什么留校,但她坦诚的笑意中明确无误地透露出答案,皆因我。她白天泡在图书室里,傍晚则在小店附近的公交车站等我一起回去。我们坐在晃晃荡荡的公车上,看窗外的街灯一字儿通明,偶尔我转过头,会看见她浅盈盈地冲我笑着。
  我寻思送点东西给她。这份礼物理应和她的酒窝一样纯净透明。有一天我在商店的橱窗里发现一朵水晶玫瑰,晶莹剔透,做工独特。经过再三恳求,店主答应不将之出售。过些日子,我问林姐预支薪水买下它。系花收到它时,满面惊讶欣喜,她说:
  “夏雨,别再费钱为我买东西了。我知道你最需要些什么。”
  她的话似是一语成谶。不久后,系花叫陈二带回了水晶玫瑰,它的纯明,有点烧灼了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此举究竟是在批判自己,还是在讥讽我的良苦用心。陈二有些嗫嚅:
  “我女朋友让我把它还给你。她说她接受不起这样的礼物。”
  关于结束,我一直找不出合适的理由。事实上,那天晚上并不如她所见进而所思的那般龌龊。林姐一反常态地喝了许多酒,然后伏在桌上哭。我递纸巾给她,当一盒纸巾都用完的时候,林姐抬起红肿的眼睛,嘶哑了嗓子问我:
  “夏雨,你说我是不是很没有用?”
  “林姐,你不要多想,身体要紧。”我不知道如何劝慰一个刚刚走出围城的女人。
  “我和他苦撑了这么多年,一路多少风雨泥泞都走过来了。现在才有了起色,他居然变心要离婚。离吧离吧,都散了才好。”
  她摇摆着站起,朝屋外走去。我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担心她一个踉跄,就会跌倒。
  “夏雨,姐姐要去其他地方生活了。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她蹲下身子,大吐。我连忙拿扫帚来清理。又搀着林姐坐下,泡杯茶给她喝。她吐过之后,情绪略微稳定了些,又安坐几分钟,她看了看表,让我回去。
  我站起,林姐也起身送我。暮色渐浓,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中间隔着索然的凄寂。快到公交站时,林姐停住唤我:
  “夏雨,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可不可以,抱一下姐姐?让我感觉不那么冷和孤单?”
  我回头,月光下,林姐粉白略略浮肿的脸,像幻影一般忽明忽暗。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宛若迷路的小女孩一样,满面惊惶失措。对于不确定的未来,她深感惶恐不安。再如何孔武坚强的女子,都需要一个宽阔肩膀的依靠。
  我紧紧拥抱了林姐。她把头搁在我肩膀上几分钟。然后我们道别。系花迎我走来,我们坐在公车里,一言不发,她依旧微笑,粗心的我没有察觉到,她笑意里隐含的期待。
  直到陈二将礼物退还给我时,我才似有所悟,原来,有些话是必须说的。并非所有的事情,仅靠眼神的交汇就能达到相互理解的最佳效果。我说陈二你一定要好好对待她。她是一个难得的大度的女孩子。
  林姐的店终于转让了。某个深秋,我途经时停驻片刻,梧桐叶子像金色的蝴蝶,一朵两朵地旋转着,掉落在我的头顶,和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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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29 编辑

十五殊途
  对于母亲,我一直保存着一份美好的臆想。她的面目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童年的某一时段,我曾经千百万次地设计我们母子重逢的场面,无一不是痛哭流涕,泪雨滂沱。我迷蒙地觉得那是种幸福。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类假想渐而形踪隐灭。时光明白无误地告诫我,事实上我们相遇的几率几乎为零。睿智的贾亮很早便意识到,他那句反诘:“你妈妈为什么在你一出生的时候就把你丢进垃圾堆?”成为最好的击灭幻想的武器。
  大学里空闲时候略略多了,我学着当家教,也能挣些钱,存贮起来当作来年的学费。五一长假,宿舍里的兄弟们或是回家,或是在爱情沼泽里忙得不亦乐乎,我则背起画板,走上街头,替人肖像。在我与这个诺大的城市相处近两年里,每一条公交线路,我都记得无比熟稔。公园,广场,影院门口……人潮人海中,我寻觅着自己的位置,用画笔记录下在我生命之中交臂一瞬的人与事。有时候我会莫名地想起柳镇,想起夏老头,以及以往生活的断章残句。生命像张蜘蛛网,纵横交织,每个人都在倾力吐着自己的丝去构建它。积淀下来厚厚一层,有用没用的故事,全粘结在一块。
  夏老头偶尔给我挂个几个电话。话筒里的他气势磅礴,保证自己身体无恙一切健康。我说未来由我自己分配和掌控,你不要过于操心。他马上跳起来说:
  “老子操个屁心!老子是指望你给我养老送终!”
  我每每会不自觉地笑。他的口气虽然强硬,听习惯的我却觉得这种关切尤其顺耳。
  宿舍楼由一位周大妈负责兼管。她面慈目善,嗓门洪亮,正适合坐阵传达室。这天我刚走到楼梯口,她便声若洪钟地对着话筒喊到:
  “四零三,夏雨电话——”
  我小跑去接听。是夏老头。
  “龟儿子,有没有空回来一趟?”
  “我在打工呢。”
  “打个屁工,快回来,你老娘在这里等你。”
  “我?妈妈?”我疑心听错。
  “嗯。你快来,她着急见你。”
  还想再问。那端“啪”一声,挂断了。
  我匆忙收拾行李,跳上末班车,赶往柳镇。我的心情简直难以表述,半是欣喜半是置疑。母亲,这个二十多年来空泛的词,今天要得到最具体的诠释了。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它们齐刷刷地向后倒退:狮子头,芳姨,还有宁可的妈妈,贾亮的妈妈,所有这些曾让我对母亲产生联想的女人,都随着风景一路后退。离柳镇越近,我却越来越感觉迷茫和不安宁:我要去见一个陌生人。她和我流着同一种血,并且,在我的虚幻世界中存在了许久。
  房间里弥漫着非常浓烈的酒气。夏老头胡子拉茬,他高抬着一只脚,架在板凳上来回晃悠。床沿坐着一个女人,盘着高高的发髻,瓜子脸杏核眼,穿一套烟灰色职业裙装,看上去非常温婉。
  我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场合,以这样的方式再次遇到她。简直匪夷所思,就在前一个月,我还在街头,为她们一家画过肖像。英俊的父亲,美丽的母亲,再加上一个天使一般的孩子。——经典幸福之家。画像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我珍藏着。她居然是我的母亲?
  她也明显地吃了一惊。然后她走到我面前,反复打量。我从她的瞳仁里读到反馈出的信息:犹豫,吃惊,狐疑,同情。我直直盯着她的眼睛,直到她垂下头,喃喃地说了句:
  “怎么会是你?真是天意。”
  我也呆怔片刻,等了那么久,如今母亲就站在跟前。我反而犹疑了,怯懦了。我注视着她,企图在她的面庞上搜寻与我关联的珠丝马迹,却徒劳无获。我说:
  “你怎么想到来找我?”
  女人嚅动一下嘴唇,没出声。
  我又问:
  “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
  周围死一样地沉寂。
  我平静地提出第三个问题,这个问题像一根针掉落在空旷的山谷,没有半丝回音。
  “你为什么要丢下我?现在,准备带我走吗?”
  “孩子,妈妈是有苦衷的。”
  我忽然没来由地愤怒起来。之前为母亲抛弃我准备的所有原谅理由,贫苦,饥寒,她身上一样也没觑见。相反地,她是那么容光焕发,那么明艳动人。她孤单地站在我的面前,但我的思海里,反复翻腾的,却是她们一家的甜蜜,和我与夏老头数十载的辛酸。我觉得很恶心,胃在缓缓抽搐和蠕动,我蹲下身子呕吐,结果吐出来一滩苦水。——晚饭没有吃,长途颠簸,再加上眼前的女人,无一不令我作呕。
  她伸出双臂想来搀扶我,被我一抡搁掉了。接着,我瓮声瓮气地说:
  “你一定认错人。我不会是你的孩子。”
  “你的屁股上有块榆钱大的黑斑,是胎记。还有,”她扬一扬手里的布裹,“这是当年我用来包你的包袱,里面还有封信。是我写的。夏雨,你是我的孩子!”
  “你胡说!”我尖叫,“我不是你的孩子。”
  夏老头慢悠悠地帮腔:
  “龟儿子,你真是她儿子。”
  我抓过她手中的包袱,抛到地上。我的心里一片混乱,大脑空白。我想到贾亮对待他母亲的态度,今天,我彻底知晓那是如何的一种情感。交织着所有强烈的爱,与剧烈地仇恨。凭什么?凭什么那个小姑娘就应该穿得如同公主,而我从来都没有新衣裳?凭什么她幸福地生活却让我从小挣扎在垃圾堆上?凭什么她要扔下我就扔下我,现在要相认就得相认?我不要这样的母亲!
  “小雨,当初妈妈实在迫于无奈才会丢下你不管。你原谅我吧。”
  我冷哼一声:
  “这样的故事听多了。你要认我也可以,你是不是带我回去?”
  “小雨,”她艰难地,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现在的情形,不可以。不过妈妈可以做补偿的,妈妈可以提供你要的一切东西。只要你说,我就去做。”
  我冷眼瞅着她。原来这个女人,是这样地怯懦,不堪一击。她来寻找我,不是因为思念,而是受良心谴责驱使才做出的举止。她对我没有母爱,只有内疚不安。
  我说:
  “你回去,我没有你这种母亲。我宁可自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你也不必内疚,就当从来没有生过我。没有你,我一样生活得很好。”
  “小雨,妈妈不是那个意思。”女人的眼泪悬然欲坠,“只是情形不允许,你懂吗?”
  “你少惺惺作态。不就怕我破坏了你现在完美的家庭?你放心吧,我不会。”
  空气凝滞住了。女人背过身去揩眼睛。我看她颤动的脊背,倏然感觉扬眉吐气,肠胃舒通。我的心里装满稀奇古怪的报复快感,它们正像一个渐渐涨大的汽球。现在回想,思念到极限,也许会产生可畏的反作用力。
  女人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摸出厚厚一沓钞票。
  “既然你不肯原谅妈妈,那请你收下妈妈的一点心意。不用再那么辛苦在街头卖画了。”
  “你走!”我勃然大怒,“我卖画怎么了?至少我安安心心,干干净净!有什么好自卑的?起码我不用半夜发噩梦。”
  我的思绪停阻片刻。这之间,似乎是夏老头的训斥和女人倾盆泪雨。果然是预想中的相见,但不是幸福的。——我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岚岚暮色,难以言明的悲怆像劈头盖脸的暗器一般将全身射满了窟窿。我抱着头塌坐在地上,回忆着这些年来的点点滴滴,它们像被捕捉的麻雀那样四处乱窜,又毫无头绪,作垂死挣扎。我紧咬嘴唇,直到夏老头返回。
  夏老头拍桌子教训我:
  “龟儿子,你倒是骨气了?你妈大老远地赶来,就为了听你小子的臭骂?你读那么多年书,倒是越读越糊涂了?”
  夏老头又说:
  “你以为你妈她扔你是她愿意啊?用你的破脑瓜子好好想想。当年若不是走投无路,她怎么会丢下你?”
  夏老头接着说:
  “你倒好,牛脾气一上来,啥难听的都骂了。钱你妈叫我留着,还是给你。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呐。”
  夏老头发言完毕。把钱放在桌上,拎着酒瓶去沽酒。
  我环视着这间小屋,在这里,我曾做了多少个关于母亲的美梦啊。那个天真无邪的少年,总以为他的母亲,寻找到他之后,会领他走出这间屋子,融入到另一个家庭之中。他也总以为他见到母亲的霎那,该是激动无比,哭着投进她的怀抱的。然而一切都本末倒置。他对她咆哮,认为她自私狭隘,活该受惩罚。
  我把钱捏在手里,手心里全是沁湿的汗。
  第二天中饭时夏老头告诉我:
  “她今天回城。下午两点的船,你快去送送。别跟个倔驴子似的。”
  我马不停蹄地赶到码头。她果然提着旅行袋,伫在角落,向人群里张望。我看见她脸庞的失落茫然,混杂着欲言又止的愁绪,然后她一步一步地,踏上船舷。不知为什么,我始终没有跑到她的跟前,只看着船鸣笛离开港口。而那个女人,仍倚在栏杆上,眼神空空地,落在柳镇这一方的天空里。
  船在视线里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我坐在河旁的堤岸上,拿出祖母的相片,她微笑地望着我,仿佛在问:
  小雨,你有勇气接受苦难。为什么没勇气接受最想念人的诚挚歉意。
  我呆坐到天色昏暗,晃晃悠悠回到家。夏老头少见地正襟危坐。
  “龟儿子,过来,给你说一个故事。”
  故事是有关一个不幸的女人的。她在外务工时与男人相识相爱,正要回家禀告父母,男人意外地被车辗送到天堂,这时候女人发现自己即将临产了。家里催促着她回去相亲。——那样一个年代,她似乎别无选择。
  “龟儿子,你要清楚。”夏老头陈词总结道,“不是所有坏的结果,都因为事先的坏念头在作祟。像老子一样,捡一辈子垃圾,难道是我喜欢?不过捡也捡出个宝,他妈的值。”
  这是我所听过的,夏老头最精辟也最令我动容的一句话。他的言语粗俗,道理蛮浅显。但让我感动不已,不只为他的话,还为他看我的态度。我毕恭毕敬地对夏老头鞠躬,说:
  “谢谢你。老爹。”
  我写信告诉贾亮,我喊出了许久都不曾再称唤的“老爹”。“夏老头手舞足蹈,快乐得像个孩子。”我写道,“或许,早就应该叫出这一声。但自负的心怎么也不愿意接受自己有这样一个拾荒的父亲。细想来,倘若不是他,我哪里来的今天?可能早被饿狗叼食了。贾亮,和我们作对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心魔啊。”
  贾亮的回信写道:
  “夏雨,生活是需要宽恕的。我现在与妈妈叔叔和爸爸,都相处得很好。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懂得宽恕别人,其实也是让自己快乐的一种办法。另外,我现在的生意正慢慢走上轨道,希望你也万事如意。原谅你妈妈吧,原谅她犯的无心之失。”
  我向夏老头索要了母亲的住址。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敲响了她家的门。她对我的到来又惊又喜,我对她眨了眨眼,说:
  “阿姨,我听说你家要请一个家教,是吗?”
  后来的所有事情,都进行得非常顺利。我成功地当上了我同母异父的小妹的老师,为她补习功课,拿我应得的酬劳。尽管有时候,我听着小妹甜甜地叫唤“爸爸妈妈”时,会泛起一丝微酸。然而一抬眼,看见外面湛蓝的天穹,灿烂阳光,想起遥远的柳镇,那里有养育我的拾荒爸爸,——就不再难过。
  有一天我被小妹的父亲拉到一旁,他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夏雨,你是倩容的亲生儿子吧?”
  “啊?”
  “不要害怕。我只是证实一下。昨天,倩容把全部的经过都告诉我了。她是小妹的妈妈,也同样是你的妈妈,不要再委曲自己叫她阿姨了。”
  和我一样,母亲,也终于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克服自己的心魔。从而获得了真正的安宁和幸福。我凝视着她,她同样凝视着我。我们不约而同地笑起来。我说:
  “妈妈,原谅我的粗鲁。”
  而她说:
  “小雨,请你原谅妈妈的懦弱。”
  同样,这件事,我完整地告诉贾亮。他比较好奇我最后的决定,——我换了辅导对象。贾亮说夏雨我虽然不懂为什么,但我相信我们都长大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不愿意过多影响到母亲现今的生活。我作为她那个阶段爱情的产物,代表的只是过去。小妹的功课很棒,已经用不着再请家教。而我从此,在这繁杂的都市里,又多出一个周末去处。母亲的家,我的家。
  我和夏老头通电话的频率明显增多。周大妈响亮的嗓门在走廊里回旋:夏雨电话!而我兴高采烈地接听着。有一回我听周大妈与人闲聊说:
  “现在的孩子,出了门都不着家。成日里都是男女朋友的电话。夏雨那孩子最孝道,总还惦记着家里的老人。当爸的还特别奇怪,老大声叫夏雨龟儿子。”
  我心里甜滋滋的。周大妈又怎么会知道,我和夏老头悬妙的关系呢。有时我沉默,听夏老头在电话那端唠唠叨叨,说着琐碎的拾荒事情,我的心里荡漾着暖暖的温情。他依旧叫我龟儿子,依旧说最粗俗的语言,骂难听的话,然而,我完全都不介意了。
  贾亮总是有先见之明的。宽恕,的确令人更快乐。
  李志也和我取得联系,他大倒苦水,说在医专遇见的女孩子都是极品,脸蛋共阴天一色,笑容和拳脚齐飞。如今正是苦不堪言。又问我是否见过贾婷,极其怀念她的长腿与单凤眼——我想起他说当医生只因为护士漂亮的话,笑到岔气。我说李志你不是说大学里不再追求女孩子要好好读书的?他沉寂一会,又信誓旦旦了一回。这次他非常认真,打那之后我们的聊天内容变成围绕奖学金开展话题。
  大二结束的暑期,李志躲在家里翻阅各色医学书籍,我和贾亮去找他,他极为严肃地申明:
  “我真正对这行产生兴趣了。医生是高尚的职业。”
  期期艾艾又轻声跟一句:
  “只有这样,贾婷才可能喜欢我。”
  然而贾亮对我说:
  “夏雨,那妮子其实喜欢的是你。”
  我不知道这话的真假。大三开学迎接新生,居然有贾婷的踪影。我替她拎着大包小袋,穿过校园。贾婷在身后笑嘻嘻地问:
  “知道我为什么考这所学校不?”
  又自顾自地回答:
  “那是因为你在。”
  我啼笑皆非,这妮子,越大越不像话。她这一来,无形为我增加了不少负担,打开水打饭,甚至去澡堂,她都非得拽上我。有一次遇到系花,她朝我们会心一笑,笑容让我不战而栗。陈二追问我是否和新生恋爱,我一口否决。然而不几天,贾婷公然在众人面前挽住我的胳膊,一本正经地拒绝掉一位男生的追求:
  “我就是为夏雨才来这所学校的。我从小就仰慕他,喜欢跟着他。”
  李志闻听后,长叹一声,他说夏雨你小子真幸运我死心了要努力攻读医学情场失意学场得意。至此,他一心一意投入到学业当中。若干年后,李志成为柳镇非常著名的医生,办公室里的锦旗铺展掉整整一面墙。我在他身上,读到最古老的一句话:哪里有辛勤耕耘,哪里就有收获。
  十六此岸,彼岸
  有人说,生命就像一艘船,从出生开始,就必须做一次远程旅行,经练所有大风大浪。过程里遇见的人们,无疑是这艘船装载的丰富内容。我不清楚自己是何时何处踏上贾婷的生命之舟的。据她的言语推断,应该在我和贾亮成天厮混的那一程日子。
  贾婷的性格开朗,热烈,是一团熊熊燃烧的小火球。她一进学校,就吸引了不少男生的眼光。可她无动于衷。
  “除了夏雨,我谁都不嫁!”这妮子,上升到婚姻的层次上去了。
  我说:“你别小孩子脾气,怎么能拿往后的幸福开玩笑?”
  贾婷嘴一翘,别我一眼。
  “我就押宝在你身上。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乐意,你管不着。”
  我哑口无言。贾亮知道妹妹的心思,更是一旁怂恿,他几次三番电话,都是以贾婷需要人照顾为由,掇撺我接受她。我申明照顾可以,但身份只能是哥哥。贾亮哈哈大笑,连声说好:
  “这丫头粘人功夫一流,魅力无限,我看你这块石头日久后动不动心。”
  贾亮四处奔波,具备了生意人相当的精明和独到眼神。我暗想贾婷纵然再美,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怎可能水滴石穿?我喜欢的女生,应该文气婉约,内敛优雅。
  贾婷也知道这一点。然而她说:
  “你一定会喜欢我的。不是喜欢扭怩作态的我,而是最本质,最真实的贾婷。”
  大四后半学年,大家都忙着写论文,找实习单位。我凭借自己的优异表现和良好成绩争取到本市最大一家报社实习的机会。我说:
  “以后你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要老跟个孩子似的。”
  “喂,你又不是去哪里了,怎么说得生离死别一样?我有周末啊,可以来帮你打扫屋子。”
  她不按常规出牌,我只好缄口。
  报社离学校有五站路远,她果然每逢周末就来看我。有一回我下班晚点,在宿舍楼下看见贾婷耷拉着头蹲着,似乎就要睡着。我拍拍她的肩膀,她睁开眯缝的双眼,笑了。
  “周末怎么也上班?我等了一天,累坏了。”
  “你可以到单位找我。”
  “那哪成?你刚刚上班,我不能给你造成负面影响嘛。”
  我心里微微一热,原来贾婷还有如此细心的一面。我说上楼坐坐吧,她看看表,摇头:
  “看到你就好,再晚,可赶不上末班车。你要加油,做一个出色的记者噢。”
  贾婷双手拢住我的脖子,在我脸上印了个吻。然后小跑离开。我摸着被她吻过的脸颊,忽然感觉一股悸动,从身体某处轻盈地飘飞。
  工作越来越忙碌,和贾婷见面的时间也随之减少。有一阵我被派外整整一周,走前匆匆忙忙通知她。贾婷咯咯笑道:
  “嘿,我看出你留恋我了。”
  她的话令我愣了好一会儿。我想不应该让她误会。如花美眷,可不能葬送在我身上。回来时,我特意请贾婷吃饭。我指着身边的女同事,为她们相互介绍。这是我女朋友,这是我妹妹。我说得干脆利落。贾婷闻言抬起头,眼神在我和同事之间逡巡,绽露阳光一般的笑容。
  “你啥时候找的女朋友?还真漂亮。”
  她说得诚心。倒让我感觉有些汗颜。后来我搂着贾婷时,这一出剧幕又鲜灵活现地跳出来。我问你那天怎么一点也不伤心失落呢?贾婷点我的鼻子,说你那傻样,我一看便不对劲,说是女朋友,手也不牵,菜也不替别人夹,就连称呼,也是连名带姓叫得硬梆梆的。哪里像一对恋人啊?
  贾婷对我死心踏地。知晓我有“女朋友”后,她仍时常看我。替我收拾宿舍,她嘻嘻哈哈地,一面叠被子一面取笑我:
  “瞧瞧,还是我这个妹妹服务周到。做事勤快。”
  我有意岔开话题。
  “贾婷,学校那么多男生追你,就没有喜欢的?”
  “我只喜欢你,怎么办?”她凑近,俯在我耳朵边说,“你也会喜欢我的。”
  我觉得她执意要往死胡同走,女孩子倔犟起来,还真是可怕。我摇头叹息,不再在这问题上与她辩驳。
  又一次周末,她搭乘末班车回校,拒绝我送。理由是第二天我得早起上班,我靠在窗沿,看她一蹦一跳地走远,转身瞥见桌上摆着一串钥匙。贾婷大大咧咧是出了名的,我急忙拿着钥匙追出门。
  我一想起那个夜晚的情景,便觉得有些寒冽。事实上那个夜晚,我表现得极为神勇。我拿着钥匙追到黑漆漆的胡同里,远远眺见三个流里流气的男人围住贾婷,其中一个蓄了满脸络腮胡子,另一个又高又瘦,还有一个矮胖得像只肥冬瓜。贾婷被逼站到墙角,单薄的她摆出一副格斗的架势,大声怒吼:
  “我可是柔道黑带!”她的吓唬毫无作用,反而逗得那三个男人放声浪笑。
  “得了吧,把你的花拳绣腿收起来。陪爷几个好好玩玩。”络腮胡子竟伸手捏贾婷的脸蛋。
  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弯腰拾起一块大石头,急步朝他们走去。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大石头朝络腮胡的头顶使命砸下,趁他们忽愣的当儿,一把揪出贾婷,撒腿就跑。络腮胡的头上渗出一溜血丝,他暴跳如雷,一面捂着伤口,一面指挥瘦高个和矮冬瓜追赶我们。眼看就要成功逃脱,贾婷突然“哎哟”一声,崴了脚。瘦高个与矮冬瓜对视一眼,狞笑着向我们走来。贾婷眼眶里盈含着泪水,推搡我走开。她说:
  “夏雨哥哥,你快逃吧。我用防身术对付他们。”
  我又气急又好笑,都这时候了,她还逞能。我二话不说,背起贾婷就跑。我一心想着冲出巷口脱困,连背后追兵还在不在也全不知晓。直冲到灯火通明处收住脚步。贾婷涨红了脸慢慢站定,我才发觉我们的关系又亲密一层,讪讪说不出话。——回想刚刚奔跑的过程,她紧紧环抱着我,我的后背都能感觉到她剧烈的心跳。而她的呼吸,在我的脖颈间细微地呵送。
  沉默片刻,我们互望着对方,笑了:
  “你的脚有没有事?”我问。
  “有点疼,不碍事。不过学校可关门了。”贾婷十分无辜地伸舌头。
  贾婷拒绝去医院,天色越来越暗,我只好带她回宿舍。
  我取出一床被子摊在地面,贾婷笑嘻嘻地看我,两脚搭在床沿晃荡。她催促我去洗漱,等我洗完脸,她已经整个包裹在刚铺好的被子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她朝我闪闪眼睛,说:
  “晚安,夏雨哥哥。”
  月亮又大又圆,像一枚黄澄澄的大柑橘,挂在窗台前。空气里散溢着贾婷温柔芬芳的气息,填满屋子每寸角落。我呆坐着,看贾婷被月色笼罩的脸庞,它也像一枚柑橘,处处透露出青春的清香。贾婷翻转身子,我们的目光短暂交织,她收拾起惯常的嬉笑,偏头凝睇了我几秒钟,然后把头埋进被子,轻微地呵呵笑出声来。
  这一个夜晚,比任何一个夜晚都要短暂。我和贾婷就像蹲守在黑暗之中的两只小猫,相互窥视,小心谨慎地体会静夜无言的快乐。这以后的若干天内,我魂不守舍,一心盼望周末快点降临。每逢夜,我都会推开窗子,重温这一夜的温馨。我开始嫌时间走得过慢,希望把所有的空闲都节余到周末使用。终于捱到相见这天,贾婷竟没有来,打电话到她们宿舍,说她与一位英俊帅气的男孩子出去了。我茫然地搁下听筒,开始不自觉地揣摩那个神秘男人是谁。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之间饥肠辘轳,爬起来塞了一碗泡面下肚。夕阳西沉时我意识到这一天的零乱,贾婷有了新的目标,而这正是之前我期待的。但没有意想里的欣喜与轻松。原来有些人,就在不知不觉间铬下刻印,比如贾婷。
  我百无聊赖,觉得呆在宿舍只会更烦闷,不如出去走走。门刚打开,贾婷风风火火一头撞进来,后面跟着西装笔挺的贾亮。
  这绝对是惊喜。贾亮捶我一拳,说:
  “他妈的,为你挑个呼机有这么难。臭丫头一会嫌颜色不好,一会嫌款式不行。好不容易才搞定。”
  贾婷搂住我的胳膊,回瞪她哥哥:
  “难得陪我一天,还这么罗嗦。这样找夏雨方便嘛。”
  我充满了愉悦和感激。贾婷是上天馈赠我的一份大礼。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母亲也很喜欢贾婷的直率和坦诚。再回柳镇时,我牵着贾婷的手,出现在夏老头的面前。他眼里闪耀着兴奋的光芒,脸上的皱纹一道道地舒展开来,他不停地搓着双手,说:
  “你们先坐,我去打酒。”
  贾婷安坐不住,挽起袖子清理房间,我劝她歇会,
  她朝我灿然一笑:
  “不累。咦,夏雨,原来你从小就这么棒啊。”
  拉开的抽屉里,塞了满满一叠我的奖状和成绩报告单。我的眼角濡湿了。有些人很不擅于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夏老头当属此例。不识多少大字的他,却将我的成长过程,以如此特殊的方式记录保存,我还能说什么呢。
  每一个人都随着环境在改变。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潜藏着最柔软的一面。活着,能彼此见证这些不为人知的柔软,着实是一种幸福。
  夏老头沽酒回来,拉长脸,把抽屉重新合上。
  “臭小子,”他嘀咕,“又随便乱翻老子的宝贝。”
  我望着夏老头,现在的我,比他还要高出大半个头。时光催人老。曾几何时,我眼里威武的夏老头变作这样羸弱?仿佛昨天,我还在这间屋子里,被他像擒小鸡一样从东抛到西。我说:
  “老爹,晚上我陪你喝一盅。”
  晚饭时我和夏老头推杯换盏,谁也没有多说话。贾婷盈盈笑着看我,又看夏老头,不停为我们斟酒。我微醉间清楚地意识到,这么多年来,我和夏老头,已是彼此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分。不管是爱,恨,感激,或者厌恶,我们的关系,已如同鱼水茎叶一般,再也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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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29 编辑

  十七苦中汲乐
  我和贾婷日趋亲密,这让贾亮乐得合不拢嘴。
  “看看,被我料中了吧?”他得意洋洋地定义,“夏雨,你要变成我妹夫啦。丫头喜欢的东西,就非得到不可。”
  贾婷横他一眼:“怎么把我说得像恶毒的王后一样?”
  她提起童话,我不禁想到宁可。那个洋娃娃一般的女孩子,现今不知身在何处,她的童真,善良,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贾婷是个快乐的女生。她和贾亮遭遇的童年,与我大同小异。但他们从来都能找到让自己开心的办法。有时候我想,快乐的多少,其实取决于个人的脾气性格。就像面对一朵带刺玫瑰,有些人见识的是它美丽的花朵,而有些人则只看见它尖锐的刺。
  贾婷会在周末清晨赶来,拖我起床吃早点。精灵古怪的她喜欢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拉我穿梭于城市大大小小的巷子,我们触摸那些古老的围墙,它们苔迹葱翠裂痕斑斑,贾婷说夏雨我常想人生就像这样一堵墙,开心呢,就像这些青苔,得从缝隙里努力钻探出来。很小的时候,爸爸一发火,哥哥就带我到墙根下,他告诉我有一天,这些苔绿会覆盖住整面墙壁。
  我第一次听贾婷凝重地谈论贾亮,从小到大,他都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曾经很羡慕他的无忧无虑,现在才明白,这些快乐,原来是由一颗充满希望的心培植出来的。并且擅于制造快乐的他,也能带动别人一同分享。
  我再见贾亮时,告诉他:
  “你身体里有奇异的化学能源,我正在偷师学艺。”
  他惊异地挠着后脑勺:
  “真怪,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我和贾婷交换眼神,哈哈大笑。贾亮一副疑惑神情,他嘟哝着:
  “莫明其妙。”
  不过他马上忘记深入追究,转换话题到其他方面。贾亮从不透露他具体做何生意,我每次提问,他只说市场需要什么他便做什么。贾婷也不清楚。有一回她戏说毕业后要帮助贾亮,投身到“家族事业”里混饭吃。贾亮极为认真地一口回绝。
  “你好好读书,将来寻安稳的事,嫁给夏雨。哥哥也就安心了。”
  我隐约感觉不妥,私下里和贾婷探讨,贾婷说:
  “他和叔叔都很奇怪,就在妈妈面前,也从来不说外面生意的事儿。只管叫我们放心。”
  现在想来,我后悔到极致。假如当初,我能深入了解一下贾亮究竟在做什么。也许,顾念朋友情谊,他会考虑悬崖勒马。然而,一切已成盖棺定论。他在我和贾婷心里,扎下一辈子难以愈合的伤。
  和贾婷的相处是愉悦的。这种轻松愉快的情形维持了两年。两年后贾婷被本市一家颇具实力的公司录用。她非常繁忙,我也总在来回奔波,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偶尔几次相聚都未得安宁,总被工作滋扰。贾婷提议与我同居,她的理由是起码能够经常见面。但我考虑再三,还是否决掉了。——对同居,我持说不清道不明的恐慌。我们第一次有所争执,结果是各不相让,贾婷撅着嘴闷闷不乐。我清楚她的心思,但笨口拙舌,不知道怎样解释。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人有旦夕祸福。所有意外的来临都叫人措手不及。有一天我接到狮子头的电话,她焦急的语气让我的心一下子蹦到嗓子眼。狮子头说:
  “夏雨你快回家一趟。你父亲住院了。”
  我丢下电话,匆忙赶回柳镇。据小店老板描述,基本情景是那天下午,夏老头像往常一样沽酒。他春风满面,哼着小调,沽完酒还热情地邀请人去家中小坐。然而他走了没几步,突然脚一软,身子像团面似地瘫在地上。
  我在医院听大夫的简单概括:喝酒过量引起的突发性脑溢血。
  “幸亏抢救及时,”他郑重其事地告诫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他很可能半身瘫痪,病人的情绪会波动很大。”
  我不知道命运会以这样一种出奇不意的方式向我们宣战。我以为大半辈子磨折过后,夏老头的生命里,总会有星光闪耀。这一夜我静坐在病床旁边,看夏老头熟睡的脸庞,像个婴孩似地恬静。往日像一卷逐渐打开的画幅,一点一滴清晰呈现。我想到他的暴烈,想到他无故的责罚和辱骂,想到他拿出全部积蓄送我上学,想到那抽屉的奖状,我的鼻子酸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父亲。他自然真实,有明显的缺陷,也有旁人不及的优点。假如生命可以重头再来,我必定还是他的孩子。
  第二天贾婷也回到柳镇。她怪责我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消息,又说自作主张为我请过假。我才惊觉回来得过于匆促,我说:
  “贾婷,我可能不回去了。我爸需要我照顾。”
  “你不回去我也留下。”贾婷毫不含糊地说。
  “那怎么行?”
  “夏雨,工作是可以再找的。可是亲人和爱情,失去就再找不回来了。”
  我握着贾婷的手,她的手温热又柔软。从下午到晚间,我们互握着对方,静静守候在夏老头的病榻前。我感觉充满前所未有信心,夏老头一定会康复的。
  母亲抽空也回柳镇看望我们。那天下午阳光分外温暖,慵懒地趴在白色的床被上,夏老头环视着他周围的人:狮子头,贾婷,母亲和我。他的嘴唇干裂,我倒水喂他喝。贾婷给大家削苹果,狮子头说:
  “夏雨,从今天开始,你要照顾好你的父亲。你是个大人了。应该懂得如何照顾别人。”
  我点头。狮子头曾经说过,成长本身,也是一种收获。她说的是箴言。
  我推掉了母亲的资助,我说妈妈你也不容易,倘若我的力量不足以承担生活,我再来找你吧。她怔忡了一会,凝视着我说:
  “小雨,你真的长大了。妈妈尊重你的意见。”
  不几日,我们推夏老头回家,他坐在轮椅上,脸色欣慰里透露出阴郁。刚得知自己右半边瘫痪时,他拒绝吃饭。贾婷做了N天的思想动员,夏老头才接受残酷的现实。——贾婷事先早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又买了张行军床放在角落。
  “我是为夏伯伯住在这里的。”她调皮地说,“你可不能反对。”
  又过几天,她抬回一台大电视。
  “夏伯伯会闷坏。有台电视,还能做个消遣。”
  再过几天,她又抬回一台冰箱。
  “多买些吃的放在这里,夏伯伯想吃的时候,就可以为他做。”
  我义正言辞地警告贾婷不能再买东西,否则我们家会没有立足之地。贾婷冲我做个鬼脸,安分了一段时日。
  她最后搬回来的,是一只微波炉和一堆食谱。
  “做菜不是难事,但要学做得又精美又营养就比较困难。我刚找到新工作,若是下班晚了,夏雨你可得保证把伯伯养得又白又胖。”
  夏老头的身体状况像个摆脱不掉的幽灵,时时困扰他。贾婷为此常常受无故责备。有一次夏老头借口菜做得不合胃口大发脾气,接连摔掉三只碟子。碟子带着尖锐的风,从贾婷头顶旋转飞过,“啪”地跌落在地。我担心贾婷受不了如此委曲,然而她一面跪着搜寻瓷器碎片,一面安抚夏老头:
  “伯伯不喜欢,我下次就做别的。可是饭一定得吃。”
  我不知应该如何形容我内心的感激。入睡前我牵着贾婷同看万家灯火,它们倒映在粼粼的水面上,像一支支漂散的郁金香。我说年少时心情不好就会望这些美丽的灯火。从中觅求黑暗里的温暖。贾婷靠在我肩膀,她轻声说夏雨哥哥你知道吧我小时候老希冀有人带我离开柳镇,真正离开了,又有些舍不得。我们同样把根扎在柳镇,所以注定要回到这里。
  贾婷查阅了不少资料,认为多做肢体伸展对夏老头有很大帮助。她鼓励他试着扶住物体直立,起初夏老头站得摇摇晃晃,他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可贾婷嘻笑着置若罔闻。夏老头在贾婷锲而不舍地鼓励下坚持练习,终于获得成功。之后贾婷又鼓励他向前迈走,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夏老头每挪一步都十分费劲,他有点灰心。贾婷替他打气:
  “夏伯伯,要挺住。坚持不懈才能胜利。”
  他俩十分投缘,配合默契。我有时想,如果没有贾婷,我和夏老头会是什么模样。可以肯定一点,远远不如现在。我的心里充满了怜爱和感谢。——但某个午后,夏老头刚迈出三步,就摔倒在地上,他的身躯发出“通”一声沉闷的声响。刚到家的我惊心动魄,我急忙扶起夏老头,朝贾婷狠狠剜了一眼,我说:
  “别瞎子点灯——白费蜡!要是跌伤了怎么办?”
  我的语气又急又重,贾婷茫然望住我,我气势汹汹地回盯她。然后贾婷抓起背包,说我出去上班,反身带上门,勾着头疾步走进巷子。我的思绪反复,乱成一锅粥。夏老头抓起一只枕头向我抛来:
  “臭小子,还不去追?要是把老子这么好的儿媳妇给气走,老子和你没完。”
  我如梦初醒。叫唤着贾婷的名字,追出门去。贾婷听到我的叫喊,反而走得更快,我小跑,她也小跑,最后我在巷口阻截住她,一把将她拖进怀里。
  贾婷笑嘻嘻地朝上翻翻眼珠,她的泪水和汗水一齐凝结在脸庞:
  “叫你也尝尝追人的滋味。”
  “你不生气?”
  “当然生气啦。不过跑动几步,发泄一下就没事了。为你气坏自己的身体,我多不划算!”
  这个小妮子。有时候我觉得贾婷就是一只花蝴蝶,有着蜕变后的美丽,和小精灵一样的魔咒。她像一个魔术大师,把我的生活变得精彩纷呈,让我更有勇气和信心,直面未知的旅程。
  十八似曾相逢雁归来
  我离开这些年,柳镇悄无声息产生了一系列变化。发廊舞厅茶馆一夜之间如同雨后春笋窜得到处都是。这种变化就像一位年过半百的阿婆,把林林总总的化妆品一股脑儿涂抹在脸上,到最后看不清本来面目。我曾经心血来潮,清点某处临街发廊,发现光叫“妮妮”的就有三家,只一家敞开大扇玻璃门迎接客人,另两家则“偏袖半掩”,灯光暧昧。透过贴着朦胧薄纸的门楣,能看见里面挨次靠坐在沙发上的洗头小妹,或剔指甲或玩头发,可谓是“百态人生”。一旦有客人,她们会齐刷刷地跳起来,迅速堆上一脸谄笑,像狮子围攻猎物那样形成包围圈,伺机而动。贾婷每每与我走至此处,用眼角瞥我一下,然后抿着嘴笑,她慢条斯理地指着其中一间说:
  “夏雨你从实招来,到这种地方来过没有?”
  我目不斜视拽着她的手向前走。贾婷朗朗的笑声,抛落在身后。她说夏雨我不过问问你怎么这样紧张嘿嘿一定是做了亏心事。我看着她洒满阳光的长睫毛,它们眨动时像一柄淡金色的小扇子。——我的话于是又咽回肚里,贾婷捏一捏我的鼻子,她说:
  “真是个傻瓜。”她以一句亲密昵称结束对我的盘问。
  有时候我想,那一刻究竟是我的幻觉,还是我真的看见娟子。童年记忆的深刻程度是否会影响到现在的判断。比如同样的黄头发,乌溜溜的黑眼珠,以及倨傲的神气。她歪歪地俯在发廊外沿的墙上,下巴抬得颇高,斜睨着往来的路人。穿一件火红的衬衫,领口开得极低,黑色超短裙,露出裙裾下面白灿灿的大腿。她的发梢微卷,嘴唇涂得血红,指尖夹着一支香烟,不断有烟圈从她的鼻息和唇齿间吐露出来。她的脸是沧桑的,那种无谓浮世的凝练。像有把刀子一点一滴地将生活的苦难都镌刻在她的面庞上。高高的颧骨,被掩饰在胭脂的重叠之下,仿佛把所有的不甘和挣扎都包裹得严实,不让人瞧见。当时我推着车经过,眼睛被扎了一下,然后我倒退回发廊的门前。我们相互行注目礼,女人的眼内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但她随即平静地掸了掸烟灰,把烟蒂丢在脚下踩灭,她吐出最后一个烟圈,转身走回发廊,很快搭着一个男人的肩膀一同消失在门帘后面。
  我的思想中不断回播这个镜头。它搅得我神思不安。有些天我反复梦到娟子,一会还是孩提时的天真无邪,一会却变成一个冷陌冰凉的女子,她站在火山口,朝我轻蔑地一笑,纵身跃进茫茫火海。我苏醒过来,后背已然被汗水浸湿。我再三思酌,决意去找那个女人查问清楚。然而当我第一次走入那家发廊时,得到的答案是:
  “小菊不做了。我们也不知道她去哪里。”
  我获取到一些凤毛麟角的线索:小菊,孤身,不太合群,来去无踪。仅凭这些,我无法确定她的身份。也许这只是错觉,我繁琐的生活里偶尔冒出的假象。
  夏老头已能不借助支撑朝前迈进六七步了。全部功劳应该归属于贾婷。有一次贾亮途经柳镇,痛斥我不好好照料他的宝贝妹妹。
  “看我们家贾婷,都要人比黄花瘦了。”他指责我,“别人是有爱情滋润,我看她是为爱憔悴。”
  贾婷跳出来为我辩护。
  “哥你啥时候学会打文腔了?这叫奉献得心甘情愿。”
  我默不作声。贾亮说的是事实,贾婷的确消瘦不少。可她像没事似的,一如既往乐此不疲地照顾我和夏老头。她甚至喜滋滋地打趣说:
  “这多好哇。又锻炼身体,又能自然减肥。”
  贾亮越来越时尚。他开始讲究生活质量。当然,这种质量是和金钱做等价交换的。他衣冠楚楚,念叨的都是我不知晓的所谓品牌。起初他塞大把的钱给贾婷,当我发觉小妮子把花销全用在我和夏老头身上而她自己却愈发清减时,内心的矛盾无以言表。我不清楚这样一个活泼爱美的女孩子抗拒外界的种种诱惑需要多大的定力和勇气,但她的若无其事确实深深折服了我。初到公司面试的那次,贾婷揪着我去百货公司买东西,趁我不注意就把一套标价三千多的西服买下了。贾婷解释说:
  “花的是我的薪水,和哥哥无关。我知道你的脾性,不受嗟来之食,早就拒绝掉贾亮资助了。”
  她偏了头想一想,补充上一句:
  “可是我近三个月的薪水,你上班后得加倍还给我的。”
  这一段日子的确过得清苦。夏老头必须定期去医院做检查,量测血压及配针药。他的情况很不稳定,有一回半夜嗷嗷大叫,吓得我们魂飞魄散,而复诊的结论也让人不能安心。医生指明此时的夏老头非常脆弱,任何一点刺激都极有可能引发他的病症。事后我们一再追问,才知道肇事者居然是一只老鼠。它在夏老头半梦半醒间从他的腹部大摇大摆地经过,并且在他半边瘫痪的大腿根部小憩片刻。
  夏老头说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我握着他的手,轻言安慰。眼前的夏老头,瘦弱无力,眼睛混浊,皱纹像叶片的脉络那样清晰分明地摊在脸颊。时间是一个奇怪的导师,它能使我们熟悉陌生的东西,同时陌生熟悉的东西。例如老鼠之于夏老头,在夏老头数十年的拾荒生涯里,被他踩死的老鼠多如过江之鲫,然而最终,他却会害怕这种不起眼的动物。
  我说老爹别怕。他慢慢平静下来,举目看窗外的风景。几只燕子叽叽喳喳地停滞在电线杆上,巷子里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嘻哈打闹地走过。夏老头咽了一口唾沫,说:
  “臭小子,现在城东城西的垃圾场,都谁在看管?”
  我没想到他大病初愈,最关注的,竟然是垃圾场的归属问题。后来我想,人一生之中,必定与他所处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习惯一旦养成,即成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息息相关,脉脉相承。夏老头和垃圾场之间,就像一个人和他的终身信仰那样密不可分。垃圾场已不单单只是垃圾场,它更是一种见证和标识。是夏老头青春,爱情甚至人生的摇篮,还有坟场。他人生的每寸足迹,都沿袭着柳镇大大小小的垃圾场一路奔走,若要将人生制定主题,夏老头的主题曲,无疑是垃圾。虽然他同时亦非常嫌恶它们,但很显然,如果脱离了垃圾,他将不能完整地描绘下他生命的整个篇章。当然,更不会有我的存在。
  秋天到来时夏老头吩咐我把椅子搬到窗旁。贾婷栽植的一盆金色小桔只只丰盈地悬坠着,夏老头微微眯了眼,目光游移到青蓝色的天空里。大雁排成人字形的长队振翅高飞,夏老头叹息着说:
  “臭小子,那方向是柳镇南门的垃圾场。那会儿你又小又丑,一转眼都长这么大了。时间不等人哪。”
  我双手搭在夏老头的肩膀上,我说:
  “老爹,遇到你是夏雨的福气。”
  夏老头十分欢喜贾婷。但也有不满意的地方。因为贾婷限制他饮酒。夏老头说:
  “每天只给老子那么一口酒喝,太不过瘾。丫头片子什么都好,就是太管闲事。你不听,她还唠叨。”
  贾婷不愠不恼,笑嘻嘻地拿出医学书来:
  “那是为你好。伯伯,我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
  然而有一天,夏老头却和贾婷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芳姨缝制的衫衣是造成他俩争吵的导火索。贾婷刚发薪水,兴致勃勃地为夏老头买了两件新衬衫。第二天夏老头却察觉原先的衫衣不见了。他勃然大怒,追问起来,原来被贾婷顺手丢弃了。贾婷眼泪汪汪,满面冤屈,另一方则怒气冲冲,指责她胡作非为,擅作主张。我劝抚了夏老头,又对贾婷说:
  “衬衣呢?你把它丢哪去了?”
  “我看它又破又脏,丢垃圾堆里去了。一件衬衫,值得发这么大的火吗?”
  夏老头嚷嚷:
  “去把它找回来。快点去!”
  他开始艰难地解身上新衬衣的扣子。
  贾婷咬着下唇,望向我。这使我非常尴尬。我用胳膊肘捅了捅她,压低嗓音说:
  “丢哪了。我陪你去找。”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家门。贾婷拖着脚步走在我身后。她紧蹙着眉,盯着地上零碎的石头,一路走一路踢。我停下等她。然后牵着她的手,讲述了夏老头和芳姨的故事。贾婷的眼睛瞪得溜圆,她显然没有预料到这一件衬衣对于夏老头来说非比寻常的意义,她抱怨我不曾对她事先言明。她的脚步从滞重变得匆促,等我们从恶臭漫天的垃圾箱里寻出那件衬衣,贾婷捧着它如获至宝,她步履轻盈,欢快地在我脸上“吧”地亲了一记。
  “找到了。夏雨,你看,伯伯多重情谊。”
  事态平息。夏老头事后称赞贾婷说:
  “丫头好心肠。要是别人,早被我气跑了。”
  贾婷则笑吟吟地回答他:
  “我是被骂大的。我爸骂得还要难听呢。夏雨,你说是不是?”
  我会心一笑。联想到贾红军毫无生气的表情,还有从前贾亮添油加醋的描述,使我确信:龙配龙,凤配凤,一株长在罅隙的小草,只有遇到另一株同样具有茂盛生命力的小草时,才更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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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0 编辑

 
十九、危险信号
  许多城镇都面临着这样的尴尬,一方面是本土人口的流失,年青一代纷纷背起行囊,到大城市里勇闯天下。另一方面,从其他地方涌入的人口源源不绝。我童年的同学之中,能执平常之心在柳镇安家落户的为数不多。吕小燕是寥寥镇守的一员。她的经商天分在年少时便已露峥嵘,中学肆业后,她毅然抛掉书本辅助父母,投入到贩卖水果的经济浪潮中并拔得头筹。凭借天生的巧言辞令和精明算计的头脑,竟也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门面扩张了三四倍。我经过她的水果铺前,凭直觉就认出这位昔日威风凛凛的班长来。彼时她高挽着袖管,一手擎着高音喇叭,扯开大嗓门像报流水帐那样报着各式水果的价钱品质和成色。吆喝过后,她塞满一袋水果递给我:
  “老爷子病了,我都没时间去看他。”
  我说吕小燕没想到你会辍学真可惜了。她大咧咧地一摆手,说:
  “那都多少年的事儿!行行出状元嘛。我吕小燕一不偷二不抢,凭真本事做正经生意,谁敢说闲话?”
  吕小燕挪出一条板凳。我们海阔天空地闲聊。聊柳镇朝夕的改变,聊她初做生意跌的种种跟头,聊同班同学的出路和现状。我提起卢意,自然追溯到小时候,免不了一通感慨。我说吕小燕你大概不知道那时我和贾亮对你简直“恨入骨髓”,认为你又爱搬弄是非又喜欢打小报告。吕小燕的眼神黯然下来,她注视着远方,良久不语。
  “夏雨,其实我清楚。”吕小燕说,“我只是想引人注意。爸妈成天只顾着忙赚钱,根本不管我。我又争强好胜,总想着成为班级的核心。你们拔我头发,放蛇吓唬人,我都清楚是针对我的。”
  她回忆一下,又呵呵乐了。
  “喂,夏雨,其实你很勇敢呐。要不是你,贾亮的命恐怕都没有了。”
  我谈到贾婷,眉飞色舞。我说她有多么善良多么热情。吕小燕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表一下身为女人的感叹。起身辞别时她问:
  “夏雨,贾亮现在做什么事你知道不?”
  我摇头。吕小燕挑了一下眉毛,低声说:
  “你劝着他点儿。有一次,我看到他在对街和戴老六鬼鬼祟祟不知道在干什么。那个戴老六,不务正业可是柳镇知名的。”
  贾亮的“生意”,已成为我心中硕大的疑团。他越是神秘莫测,我就越担忧他走上歧路。人生要面临许多岔道,有些可以折返,有些却不能回头。
  贾亮有一次来看贾婷,我趁机扯着他询查,然而他躲躲闪闪不肯回答。贾亮说:
  “夏雨,你只管照顾好我妹妹就是。别的事情,了解得越少越好。”
  他不愿意交待,我也无可奈何。只好扳着脸严肃地劝告:
  “你要向我保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不做触犯法律的事。”
  贾亮敲一个脑门,做晕厥状。他说夏雨你啥时候这样婆婆妈妈了,我做的事情,是满足一部分人群的需要。
  贾亮的解释暂缓了我的疑虑。我想满足人群需要,总不见得会是坏事。当时我头脑简单,没有仔细思索,人的需要也是有良莠的。而之后某天我回想起这一刻贾亮来,方感觉到他笑容里的牵强和无奈。
  有些人,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伴随着我们成长。你以为他和你贴得极近,事实上,他却背离你越走越远。我的悲哀在于,我和贾亮站在同一个起点,我能意识到他的方向错误,却不能及时伸手去拉他一把。及至我回头目睹,他已经大半个身子,都陷落在泥沼之中。
  一天傍晚,我在某条巷子的转角看见贾亮。他背向我和一个男人低声交谈着。男人鹰勾鼻,狮子嘴,眼睛像尤隼一样敏锐扫视四周。我的好奇心被勾发,蹑手蹑脚地靠近贾亮,想听清他们说些什么。我的意图很快被那个男人犀利的目光刺破。他狠盯了我一眼,迅速将一包东西插入裤袋,喃喃骂着脏话转身离开。贾亮见到我,脸上晃过一丝吃惊,不过他马上用微笑掩饰过去。
  “夏雨,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眼光追随着男人,他步履匆匆,从巷子拐角像只老鼠一般窜过,消失。
  我说:“我偶然经过。那个人是谁啊。”
  “他姓戴,人称戴老六。”
  “啊——”我忍不住拖长声调。吕小燕的忠告,又一次冒出脑海。我说贾亮我听说这个人是个危险份子,你可得和他划清界限。贾亮尴尬地搓着双手,他说:
  “我们没有其他往来,不过是生意上的一些小事情。”
  “什么小事情?”
  贾亮沉吟不语。
  我觉得自己有点咄咄逼人。贾亮不愿意说,必然有他的理由。我走到他跟前,探出手心,贾亮笑着和我对击一掌。我们并肩朝灯火阑珊处走去。明朗的月色匍匐在我俩的额头,像两团絮软的海棉。这一瞬息,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我们又回到了亲密无间的童年时代。我们之间没有私密,没有间隙,有的只是愈久愈醇厚的友谊。回家我问贾婷:
  “你说一坛黄酒放久了,会不会变质走味?”
  贾婷的回答颇出乎我的意料。
  “那得看你存放得好不好。”她说,“假如没有封存严密,就一定会串味。”
  我几次想把遇见贾亮和戴老六的事向她禀告,思虑再三,还是咽回肚里。我不想她无端担心。对于贾婷来说,贾亮和我,是她生命里最亲近的两个男人。
  以后我时常思考贾婷的这句话。也许,贾亮人生的这坛酒,就是没有封存严实的。在时间积淀中遭受细菌的不断侵蚀,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早不是当初的那一坛。
  夏老头在寒冬将至的时候,向我郑重提出要求。
  “龟儿子。你和小丫头也相处不少时候了。该把事结了。我也好安心回去。”
  贾婷给他捶膝盖,抿嘴笑:
  “老爹你胡说啥呀。我还等你给我抱娃娃哩。”
  我也觉得应该给贾婷一个交待。相处若干年,她俨然已成为我生活的重心和主宰。我和贾婷商量,先去领取结婚证明,等来年开春再举行婚典。贾亮听闻消息,准备送一套新房作为贺礼,被我婉言推辞掉了。一方面我觉得这份大礼过于隆重,另一方面,总隐略含着担忧,贾亮出手越是阔绰,我便越怀疑这钱的来路不明。我说贾亮你要相信我的能力,我不会让贾婷受委曲。贾亮翕动一下嘴唇,没出声。
  和贾婷领取结婚证那天,柳镇居然落起了雪。大片大片的雪花,像纷纷扬扬的鹅毛从天而降。天地间银装束裹,世界仿佛突然之间被披上白色外套。街上鲜有行人,我牵着贾婷的手,乐乐悠悠地从百货大楼里挑选了几件新衣。——贾婷对夏老头的体型,竟然比我还要了解。她为他挑选了一套青灰色的中山服。
  “老爹穿这个,一定很帅气。”
  我们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里行走。积雪在脚下发出“嘎吱嘎吱”嘣脆的声响,我和贾婷彼此搀扶着行进。我捎一眼贾婷,感觉像吃了一串甜滋滋的冰糖葫芦。贾婷的脸被冻得通红,眼睫毛上凝结着蒙蒙一层水汽。这个小妮子,终于成为我的妻子了。我的内心,充满了欣喜和欢乐。假如生命是一次短暂的花期,那么,所有的蜜蜂都必定可以找到它采集蜂蜜的花蕊。我望着贾婷傻笑,她一偏头,也扑哧地笑出声来:
  “在想什么呢。夏雨。”
  “我想,以后应该如何让我的老婆生活得无忧无虑。”
  贾婷停下步子。她认真地凝视我片刻,然后踮起脚尖,捧着我的头,在我唇上盖下一个深沉的吻。她的唇沁凉的,但传递出来的信息却是滚烫的。
  “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说,“夏雨,我也要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洁白的雪花飘在贾婷的头发,眼睫,还有眉毛上。她像一个雪娃娃。我看得有些发怔。贾婷揪我的鼻子,她说夏雨你发什么愣。然后她跑到远处,弯下身子捏了个雪球,向我抛射过来。我也予以还击。我们在冰天雪地里一路跑一路丢,不一会儿,感觉就不那么冷了。
  贾婷的技术十分糟糕,十有八九都失掉准心。最后一只硕大的雪球居然从我左耳侧旋转飞过,直击后面独行的一个男人,不偏不倚在他的面庞上摔裂。贾婷吐着舌头,推着我前去道歉,她躲在我背后,低声吩咐:
  “夏雨,好好和人家说对不起。”
  我硬着头皮正要开口,那男人猛地抬起头,鹰隼一般的目光怨毒地瞟过来——是戴老六。我悚然大惊。他穿着裘皮大袄,脖子缩在衣领里,看起来像一只正在冬眠的熊,被我们打扰了。我傻站着,戴老六鼻翼里发出一声冷哼,从我们身旁快速走过。我看他的身形越离越远,很想追踪看看贾亮是否就在前面,我有不好的预感,似乎贾亮不明不白的举动,都和这个阴沉可怕的戴老六有直接关联。然而贾婷的笑声让我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不能在这样特殊的日子,让她留下一丝一毫不愉快的回忆。
  街口的红灯闪烁。我牵着贾婷,等待绿色信号灯的亮起。人生有多少个这样的十字路口,有多少要遵循的规则。随意乱闯红灯必然导致天灾人祸。我忽然想若是贾亮在此,我一定要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贾婷又有多么依赖他。简单,干净的生活,才是最朴实和安全的。
  贾亮一身未化解开的细雪果然证实了我的猜想。我意味深长地告诫他:
  “贾亮。你可要遵守交通法规。”
  贾亮若无其事地吹着响亮的口哨。看起来心情不错。
  “嘿嘿。”他喜上眉梢,“从今天起,我可就是你的大舅子了。夏雨。”
他的反应又让我非常困惑。觉得自己过于猜疑。贾亮不还是那个爽朗快活的贾亮吗?也许是我的感觉判断失误,得好好调理修整一下。不过,东西倘若坏了,尚可以拿去修理。人若是走上斜路,进的修理厂可就是易进难出的了。
二十悲喜两重天
  我和贾婷的婚礼操办得很简洁。没有披婚纱,没有去教堂。一切以最古老传统的方式进行。我在柳镇一家中型酒店摆了几桌酒席,邀请昔日好友参席,母亲携同小妹也赶来了。小妹对贾婷大红色的礼服赞叹不已,认为那极度体现了中国特色。贾婷含笑招待宾客,在人群里来回穿插。李志偷偷把我拖到一旁,他的语气里很是羡慕:
  “我从来没见过贾婷像今天这么漂亮。”他说,“女人果然是因为爱情而美丽的。”
  李志的女朋友,是他们医院的护士。这恰好应验了他当初的话。女孩子长相一般,但看上去温文尔雅。我说:“不同美丽的女人,却有着相同的美丽。”
  贾亮“蹭”地跳出来,横在我和李志当中。他来之前不知道在哪里喝过酒,红光满面,酒气连天。他的眼睛醺醺地半睁着,掏出一只红包往我怀里丢。
  “夏雨,呃,看在那么多年兄弟的份上。呃,你帮我照顾好婷婷。这丫头,呃,太倔气。你可得让得她点。”
  我把贾亮架到餐桌边坐下,倒了杯茶给他。李志皱着眉头不满地说:
  “怎么喝成这样。”
  我隐约感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正待发问,狮子头在不远处朝我招手,我只好匆匆交待李志一句,迎向我最尊敬的老师。
  狮子头更消瘦了。她的两鬓微微泛起白霜,肩胛骨高高突起,眼窝深陷。做一个受人敬重的好老师,实在很不容易。一年前她重病的女儿,终于抗挣不过病魔,离开了她。听说那时刻的狮子头,正在学校筹措一场学生演讲会。消息传递到耳际,她缓缓地叹了口气。背转身子,朝窗外凝望了好一会儿。演讲会如期举行,获得空前成功,狮子头从中发掘出不少优秀苗子,送往镇里比赛,结果学生不负所望,包揽了演讲比赛的前两名。这份成绩,从某种程度上安抚了狮子头,她从此之后更加忘我的投入到教学事业当中。我明白,这其实是一种爱的转移。狮子头将对女儿不能尽职的母爱,完全投置到所有孩子的身上。小时候,常会写这样的句子:老师是一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细化到狮子头身上,则是燃烧了整个生命,站立成一座灯塔,为学生导航。
  狮子头说:
  “夏雨。老师能见到你成家立业,真好。你要记得,为人须光明堂正,对待家庭,也要认真负责。”她顿了顿,“老师是这方面的失败者。”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述我此刻的心境。我看着面前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老教师,只有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用温度来传递我的热爱,还有感谢。也许之于家庭,她不是一个好母亲,但她绝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老师,会有许许多多如我一样的学生,永生铭记。
  狮子头没有入宴。她下午要参加教务处的会议,布置新学年各年级的任务。我望着她拖沓的脚步,却似乎无比坚定。她的背影依旧孱弱,然而我在她的背影里,瞧见了过往将来。我的过往,和许多人的将来。遇见这样的老师,是福气。
  酒宴过后夏老头坚持回家要再拜一回天地。贾婷照规矩端茶叫“老爹”。夏老头和贾红军坐在两侧,中间夹坐着我的母亲。他们的脸上洋溢着一式的笑容:干净,安详,并且天真。李志和贾亮分立左右,小屋里充盈了和谐和温情。贾婷说:
  “什么,都比不上一家团圆。老爹你说是不是?”
  夏老头笑得眼睛弯成一道桥,连声回应:“是。是。”
  我的新家庭即告正式成立。狮子头的赠言,让我对于家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身为一个男人,理所当然地,要为自己的亲人多加努力,给他们创造更舒适优越的环境。我开始抽取时间寻找兼职,贾婷劝阻我说:
  “夏雨,我们并不需要你赚多少钱。我和老爹的唯一心愿,就是希望你健康快乐。”
  夏老头也说:
  “臭小子,你别只顾着赚钱,怠慢了媳妇。”
  我经过思索,决定将空闲时间用来撰稿。之前在报社的一段阅历,足以让我对身边发生的小事体察入微。投出去的稿件皆是有的放矢,很快成为柳镇小有名气的撰稿者。贾亮非常得意,一次饭后打着响亮的饱嗝说:
  “夏雨,我,呃,我早就说过吧。你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我想起少时的傻话,笑着问他:
  “那你呢?你究竟是当成了旅行者,还是演员?警察?”
  贾亮摆着手说:“都别提了吧。我现在是生意人。专打算盘的。”
  我又想追问他从事的到底是什么生意。可是贾亮很显然不愿意谈及这件事,话锋一转,又回到贾婷身上。
  “婷婷大概怀孕了。”他说,“李志在医院遇见她。丫头还让他不要宣扬。”
  这可是天大的意外之喜。我的兴奋无以言表。初为人父的欣喜,很快将对贾亮职业的疑虑冲刷得一干二净。晚上我坐在写字台前奋笔疾书,贾婷端着一杯泡好的绿茶走过来,像平素那样把它端正地放在桌角。此时窗外落着小雨,雨珠从屋檐上滴滴嗒嗒地跌在窗台上。浅黄色的灯光,映着贾婷圆润的脸庞,光洁的额角。我拽过贾婷,柔声问她:
  “贾婷,你是不是有喜了。”
  “这个李志,他答应我保密的,怎么那么多嘴。”
  “那是真的?我要当爸爸了?”
  “才一个多月。我不想你做事分心。瞒着没说。”
  我说你真是个傻老婆,这样大的喜事怎么能瞒着我呢。贾婷依着我坐下,我把头贴在她的肚皮上,仔细聆听。贾婷吃吃地笑起来:
  “夏雨,现在是不会有动静的。”
  我不知道旁人做父亲的感受。我的心里如同种下一株种子,期待它发芽,开花。现在除了夏老头和贾婷,我在世上还有了另一股精神动力。它促使我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将来打基础。我现在的积蓄,已经够为购置一套房子预付首期。我想,最幸福美满的日子,马上就要到来了。
  夏老头知道了贾婷怀孕的消息,表现得比我还要高兴。他不要贾婷时刻陪着,有一空就撵她休息。平时不屑一顾的电视广告,这时候成为必看专栏。只要具有滋补疗效的保健品,他就催促我去购买。有一天,夏老头竟然委托别人织了一件婴儿衫送来。贾婷揣在怀里哭笑不得,她说老爹你别操心孩子还得过一阵子才能出世呢。
  我们的生活,朝着美好大踏步迈进。有时候我觉得人生,就像一棵松树那样,也可能长在悬崖峭壁,也可能历练风霜剑影。但只要看见一丝曙光,就不能停止向上生长的欲望。生活是杯酒,舌尖最先触到的是苦涩,之后才是香醇。
  夏老头这一阶段神清气爽。身体康复得很快。我和贾婷乐观地估计,过不了多久,他就能行动如常。我带贾婷去看了未来家园——是一套七十平米的大居室,贾婷开心地从这扇门跳到那扇门:
  “这间朝阳的房间给老爹住。可以常晒太阳。我们住那间大屋,隔一方空间出来给你写字读书用。还有一间小房,就给未来的宝宝用。”
  她已经把一切都构思妥当。我们于是商议先不告诉夏老头,届时可给他一个惊喜。
  我以为所有苦难都早已经过去。没想到生命要呈现它的权威时,就丝毫不会怜惜你是否有所准备。圣经上说,上帝不会折断压伤的芦苇,不会吹灭将残的灯火。如果依律事实分析,上帝必定是个混蛋。
  夏老头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面对着城东的垃圾场,像一根笔直的电线杆一样向前扑倒,再也没有醒转过来。
  那天午后,天空湛蓝得像一块大琉璃,暖风轻拂,夏老头情绪高涨,他说:
  “龟儿子,天气不错。不如我们出去转转。”
  他转一转的目的地,是柳镇大大小小的垃圾场。我推送着他,在数个曾经无数次俳徊的垃圾场边停留。春天暖融融的气息,搀杂着垃圾的酸臭,制成一种奇特的腐败的味道,在鼻息间飘荡。仍有年幼的孩子,俯身在垃圾堆里认真挑拣着。黑黝黝的脸庞,蓬乱如草的头发。宽大的衣裤简直像一团花色抹布。我和夏老头同时注视着他。注视着曾经的我。夏老头慢悠悠地说:
  “龟儿子,他可真像小时候的你。”
  我没有回答,直接冲那个孩子喊了句:
  “喂——你过来。”
  他挪动着步伐,移到我们面前。他举起袖子擦额头细密的汗珠,另一手放下奇大的一只塑料袋,有些狐疑地瞪着我。
  “你叫我?”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去读书,要在这里拾荒。小家伙梗一梗脑袋,眼睛里倒是不屑的神气。
  “读书有什么好,它能卖钱吗?”
  他的反诘卡住了我。我无法很清楚地和这个孩子解释学习与赚钱的关系,在他这样的年纪,眼前远远甚于不可预知的将来。
  夏老头说:
  “你爹妈呢?”
  “他们就在那边。”顺势望去,两个粗壮的拾荒者的背影。
  我又问他:“爹妈也没有让你上学么?”
  “我爹说,上学的都是傻子。”他吡牙咧嘴地冲我一笑,“我爹说我顶半个劳力,夸奖我会赚钱养家哩。”
  他接着和我们道别,小跑向他的父母。一家三口,背着三只大塑料袋,手牵着手,朝遥远的人生道路走去。
  我心里有点发揪。与他相比,我是多么幸运。而这样的幸运,竟来自于我曾深深厌恶痛恨的夏老头,来源于我非常厌倦的拾荒行业。他一生的拾零,竟是为了培育我这个和他没有血缘之亲的陌生人的孩子。
  我蹲下身,半跪在夏老头身旁。他面上重重叠叠的皱褶,像一道道错综的丘陵,七横八竖地交织着。夏老头两手摆放在轮椅的两侧,眼睛望着花花绿绿的垃圾,若有所思。他说:
  “龟儿子,我有点口渴。你去买瓶水给我喝。”
  拐过垃圾场有个小卖铺。我说老爹你等我一下。夏老头“唔”了一声,等我付完钱回转走了一半,我看到夏老头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挥动着手臂,大嚷:
  “龟儿子!买瓶水都要这么久。老子等到豆荚都全开花了!”
  夏老头嚷完这句,忽然举起胳膊,整个人像一根电线杆失去牵引,砰然倒塌。金色的阳光下,他的身躯扬起一阵滚滚烟尘。我几乎呆愣着目睹这一切的发生。烟尘渐渐消散时,我猛然意识到大事不妙。我狂奔到夏老头身边,翻转了他的躯体,一手托住他的头,一手箍住他的瘫软的胳膊。我一迭声地叫唤着老爹,猛力摇晃着他的身子,然而,四周静悄悄的,毫无回应。
  夏老头微张着嘴,一溜唾液顺着他的右唇角流经下颌。他的眼睛圆睁,我几次抚也没有抚平。我的眼泪像开闸的洪水,迅速侵占了整张面庞。有相当一段时间,我的脑子空茫茫一片,耳朵反复回旋着夏老头最后的叫嚷。我不知道,在他生命最后终途,他究竟看见了什么。我为自己的迟缓的行动感到气怒。甚至归结出一个荒诞的结论:倘若我能早一点买回水喝,夏老头不至于绝尘离去。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夕阳下山时我横抱着夏老头渐渐冰凉的尸体,一步一步向家中走去。我的步伐踉跄,两条腿像被铐上了枷索,走得颤颤巍巍。我感觉它们飘起来了,完全不再属于我。我怀里的夏老头,变得像羽毛一般无比轻盈。房屋,街道,都以一种奇缓的速度向后倒退,渐渐暗淡的天空,仿佛一面古铜镜,播放着一程一程的旧事,都从头顶上飘然而过。我听到夏老头曾经称呼我的所有“昵称”,它们铿锵悦耳,伴随着夏老头或怒或喜的表情,在眼前跳跃。
  贾婷看着呆若木鸡的我,又望了一眼我怀中的夏老头,完全明了一切。她指挥我把夏老头放在床上,并替他盖好被子。她坐在床沿,眼泪刷一下流出。我喃喃地说:
  “早知道这样,应该让老爹早点住进新屋。”
  贾婷默然片刻。她抓起夏老头一只手,放在自己略微隆起的肚子上,她哽咽着说:
  “老爹你放心吧,孩子会平安出世的。”
  然后她把夏老头的眼皮阖上。又转身给贾亮和李志打电话。他们赶到时,夏老头的尸身,已经慢慢地缺失了水分,看起来像矮了数十公分。贾亮购置来的灵衣,贾婷替夏老头擦拭了身子,为他穿上。李志忙着打电话给火葬场联系停尸和火化事宜。我模模糊糊地看着他们忙碌。一霎那竟感觉自己像是局外人。最后,贾亮逐一拥抱了我和贾婷,他抱我的时候,身体微微地颤动着。李志也过来拥抱我,他拍打着我的后背,说:
  “夏雨,要坚强。”
  我坚持要为老爹守灵。贾亮索性也留下陪同我们。黑暗里,我们默不言语,能听见彼此滞重的呼吸。一个不再有生命迹象的躯体停摆在我们之间,我屈起膝盖,把头深深埋入两膝中央,后半夜的春寒,一点一滴蚀入肌肤,令我逐渐清醒过来。我找了条毛毯披在昏昏欲睡的贾亮身上,扣紧了贾婷的手。我说:
  “你们休息吧。我看着就行。”
  贾婷坚决地摇了摇头。我挽住她,她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说:
  “贾婷,你还是睡会儿。毕竟肚里还有孩子。也得为他考虑一下。”
  贾亮也很担心,催促贾婷休息。她拗不过我们,只好准备休息。她回头看一眼夏老头,别过脸,咬了咬下唇,还是裹了被子坐在我的身边,她说:
  “夏雨,我不放心你。也舍不得老爹。”
  时间似乎静止了。只听见墙上的钟“嘀嘀嗒嗒”地走着。单调,急促。在这时光的流转中,我依稀看见夏老头坐在饭桌边,边嗑花生边灌酒。他的一只脚搁在板凳上,间或哼一下说不出名的小曲。我在这幻想中,感受着昔日的亲切。直到黎明第一抹亮光,偷偷地捱进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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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0 编辑

二十一意外相遇

  夏老头去世后的一个月内,我一下子丧失了大部分热情,我懒懒洋洋打点着工作和生活。精神好像困顿在一方枯井里。我眼前常常浮现夏老头生命终结的那幕,懊悔和痛恨如同藤萝一样紧紧抓住了我。一有空我就像个机器人,游走在柳镇的各个垃圾场内。这一段时间,我胡子拉茬眼神空落,被贾亮称之为“行尸走肉”。
  我言语极少,贾婷也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寂静有多么可怕,原来夏老头的训叨,已成为我生命之中的习惯。然而现在,我们却只能在追忆中去寻找以往的和谐与快乐。吃饭时我和贾婷对坐着默默扒饭,唯一能提醒我们时间正在流逝的,是挂钟走动的声响。有一次贾婷夹了一筷子排骨朝左边探送过去,老爹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炖——她话说了一半,座位是空荡荡的,贾婷的手一哆嗦,排骨滑落下来,掉在空碗里。我们互瞅着对方,我勉强熬出一个笑容,说:
  “快吃吧,菜都凉了。”
  第二天开始,饭桌上不再有多余的空碗。我们竭尽全力地扫除一切可能构成心理障碍的东西。夏老头死了,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接受事实。
  贾亮建议我们尽早搬家。
  “到了新的住处,就不那么触景生情了。”他说。
  我未置可否地摇头。直到某一天的清晨我醒来看见熟睡着的贾婷双手交叉,轻按在隆起的小腹上,阳光从窗隙间钻入,洒在她嫩白的脸庞——我骤然间感觉到一种陌生的,久违的美好。我再一次轻轻把耳朵贴在她的心房,从贾婷匀称的呼吸间感觉另一个生命的蠢蠢欲动。生命的本质是爱的延续。此时有燕子低掠过屋檐,衔了枯枝,预备安立新窝。我起身打电话给贾亮,告诉他我决定今天搬家。
  搬家的人很快到了。车上跳下来三个大汉,都长得孔武结实。其中一个引起我的特别注意,我感觉自己曾在哪里见过他。他有一张方正的国字脸,左脸颊斜着一道刀疤,从塌平的鼻翼一直伸展到厚厚的唇角。他的眼里蕴藏着聪慧,机敏,还有略略的不安。东西很少,装在货车上砰砰作响。我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上,行驶中可以偶尔听到他们开的黄色笑话,接着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贾婷坚持要带上夏老头常坐的摇椅。她在某方面非常虔诚。到新房后她首先把摇椅放在阳台上,笑着说:
  “这下,老爹就可以常晒太阳了。”
  家具摆置到位。我结款,请师傅们喝茶稍坐。他们只坐了一会儿,就急忙推说还有任务要告辞。我送他们下楼,车子发动前,那个被我注意的男人又跳了下来。他跑到我面前,很激动地看着我,问:
  “你是不是小时候捡垃圾的那个夏雨?”
  他的眼神满是热切的希望。我刚点头说是,他已一把探出胳臂,大力捏住我,几乎咆哮地兴奋大叫:
  “真是你!夏雨,我是狗蛋啊。你还记得不?小时候,和你一块捡垃圾的那个狗蛋?”
  难怪我会感到如此熟悉。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音容相貌,但却不能改变他的特质。狗蛋是影响我忆忆的关键部分,像一架机器的零部件那样承接了我幼年的种种经历。我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激动使我的问话毫无秩序疙疙瘩瘩。我说狗蛋你什么时候回到柳镇的怎么会当了搬运工你住在哪里有没有成家。狗蛋说夏雨我现在要去做事没有空闲聊了我写个地址给你晚上你就到那里找我。他匆匆拿笔在我的记事本上划下“秀丽娱乐城”的字样。一蹬腿又跃上了货车。他坐在空荡的车板上,咧着嘴露出整齐的白牙向我挥手。我目送着他,车子在视线里越行越远,最后变作一个小黑点,我背过身,暖风轻柔地抹在我莫名其妙潮润的眼眶上,我倏然觉得一切都那样崭新,并且让人愉快。
  晚饭后我来到秀丽娱乐城。这家坐落在柳镇中心的娱乐城,已成为柳镇夜生活的标志。所有白天被压抑的情绪,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放任,解脱。用娱乐城的口号来说,就是脱下一切面具伪装,尽情狂欢。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在振聋发馈的音乐声和五光十色的彩光中寻觅狗蛋的身影。他刚刚以拳头威吓了几个酗酒闹事的年轻人。我说,狗蛋你请个假,我们换地方好好聊聊。
  我们沿着河堤一路走,一路谈。我们彼此倾吐着这些年来发生的故事。听说夏老头去世的消息,狗蛋随我沉默下来。我们并肩停驻在曾经时常嬉戏的河滩,狗蛋蹲身拾起一块小石子,朝水面丢了出去。小石子在水面跳动,划出三圈水波,最后,被平静的河水吞吃了。我抬头仰望,星星如同米粒铺满了整片天空。
  “夏雨。你知道吧。我去了西部,在监狱里结识了一个伙伴,他叫何峰。长得就像二毛,又瘦又小。”
  我转过脸,静静望着狗蛋。
  “我就不知道为什么,总想保护他,照顾他。监狱的生活,真不是他妈的人过的。谁弱,谁就要吃亏。有一次他们欺负他,恰好被我看到了。我冲上去,对准为首的那个人就是一拳头。他的鼻梁骨当场就碎了。”
  狗蛋说到这里,轻叹了口气。接着说:
  “当时我正在努力减刑。这样一来可好,不只刑没减成,反而多坐了两年牢。”
  “何峰虽然很感激我。但他的处境更不妙了。我人高马大,别人不敢找我算账,把气都撒在他的身上。”
  “后来,他就死在监狱里。据说是猝死,心肌梗塞。他妈的老子才不信,那么屁点大的人,会心肌梗塞。”
  我不知道说什么。夜晚的江风吹在身上,让人感觉有点寒冷。
  “不过人都死了。还能怎么追究。所以老子终于想通了,”狗蛋拍打我的肩,“很多事情,都是被老天注定的。你只要尽力过,就别再责怪自己。夏老爹不会怪你的,你也要学会原谅自己。”
  狗蛋的手掌里全是厚实的茧。粗糙,却有力量。隔了衣衫,我仍能感觉到他手心的内容。一个孤儿的成长史,势必会有更多的纷繁和挣扎。
  “你怎么想到回来?”我问他。
  “我走了很多地方。一直都想着回来看看。看你,看二毛。我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你们是我最容易想起,也最喜欢想起的人。一想到你和二毛,我就觉得我其实一点也不孤单。”
  我很感动。我看着狗蛋说不出话来。他的表情憨厚,神情安宁。我们不再说话,共同遥望点点繁星,假如星辰能代表一个人的魂灵,那么今夜,二毛,何峰,祖母,还有夏老头,一定也都在注视着我们。
  天色一点点地暗沉下来,直至漆黑一片,水面倒影的灯火,一盏接一盏地寂灭。狗蛋的脸,在夜色里只留下一个轮廓,他说:
  “夏雨,我要回娱乐城接人。”
  狗蛋爱上了娱乐城一个叫小芳的陪酒小姐。每天下班都要护送她回住处。我说我陪你去。我们重回到娱乐城,人群已经三三两两地散去,杯盘狼藉,几个服务生正收拾着桌椅。我们站在更衣间外,等小芳的出现。狗蛋靠在墙上,很温柔地叫唤小芳的名字。女人拉开门,刚卸完妆的脸庞显得有些惨白,她没好气地冲狗蛋翻着白眼。
  “你今天不用送我。我还有约会!”
  又是她。我疑惑命运安排的所有巧遇,是否都是为了继续生命之中未唱完的歌曲。小芳?小菊?还是娟子?她的声音暗哑,神情倨傲。她同样疑惑地瞥了我一眼,从我们之间“噔噔”地走过。狗蛋垂头丧气地看她钻进一辆银色的轿车,四个轮子从狗蛋的心坎上缓缓地压了过去。
  我说:
  “狗蛋,回去休息吧。你又做两份工,没有充裕的休息时间是吃不消的。”
  “没事儿。我习惯了。小芳说,等我赚了足够的钱就能娶她。”
  我突然想起问他:
  “她不是本地人吧?”
  “可能曾在柳镇呆过一段时间。不过她从来都不肯多说,她很恨别人问她的过去。”
  我和狗蛋在十字路口分别。已是凌晨两点,街上拢聚着薄薄的晨雾,把我们包裹在一片潮气中。我说:
  “狗蛋你记得,无论无何你都有我这个朋友。”
  他摸摸后脑勺,扬起唇角,安慰地笑了。
  “夏雨,记得常来看我。”
  我们朝各自的方向行进。抵达家时,屋子里居然还亮着灯,电视也没有关,屏幕上全是雪花点。贾婷搂着枕头,半坐半卧在沙发上,我蹑手蹑脚地关了电视,抱起贾婷,她迷迷糊糊地醒了。
  “你下次叫老朋友来家里吧。”贾婷嘟囔着,“外面又冷又不安全。”
  我洗漱完毕,替贾婷捻好被角,旋掉台灯。眼前交替更迭狗蛋和小芳的脸庞,人生的道路,要多少次披荆斩棘,才能走到理想的彼岸。我想生命是一卷白纸,每一个字的刻录都有它非凡的意义。狗蛋之于我的意义,就是勇于面对和承担。
  和狗蛋相遇的头个周末,我们去柳镇南郊公墓看望沉睡地下的二毛。二毛的坟冢荒草丛生,他的父母拿到新的生育指标,从此离开这个令他们悲痛欲绝的小镇,到其他地方开辟天地。——狗蛋细心拔去坟头的杂草,将一束幽香的百合花和一大盘猪头肉放在二毛的坟前。我们垂首肃立,二毛的黑白相片,仍对我们天真灿烂地笑着,仿佛时光,永远停驻在贫寒却快乐的童年。
  二十二千里共婵娟
  (1)
  友谊这个词,在我的一生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重遇狗蛋之后,我以为我们之间,仍会像幼时那样亲密无隙。然而事实的发展,完全叫人匪夷所思。狗蛋来我家小坐过两回,每回屁股刚粘着板凳不久,就又起身告辞。他很拘束,坐姿毕恭毕敬,话语也甚为简略,聊天时,眼睛并不看我,而是在雪白的墙面上飘来荡去。通常我问一句,他答一句,十分没有意思。我很困惑,这与我记忆里豪爽的狗蛋,甚至与我重新结识的狗蛋,都判若两人。
  夜晚时我静坐灯下,对着书本发愣,贾婷微笑着端茶进来。
  “夏雨,有心事?我猜猜,一定是和狗蛋有关的吧。”
  “他从前不这样。”我皱着眉头,“那时我们简直好得穿一条裤子。”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贾婷说,“其实你们的成长方向,道路,都不一样。我猜狗蛋定是有些自卑,才会疏远你的。这和环境,和我,估计都有一些关系。下次你啊,别再多问别人近况了,应该多提提小时候的事儿。等他消除了这种自卑感,你们自然会更亲近的。”
  我让贾婷坐在腿上,她的小腹已经浑圆,我越来越欢喜这妮子了。她睿智,通达,并且聪敏。我说老婆,你真是叫我爱不释手。贾婷呵呵乐起来:
  “敢情我是你的玩具啊。”
  我想贾婷的分析是有一定道理的。秀丽娱乐城龙蛇混杂,烟雾缭绕,不是我能呆得住的地方。于是我索性在狗蛋白天工作结束的时候,守在搬家公司的门口。狗蛋满面汗渍,从卡车上跳下,见到我极是惊讶。我迎上前,亲热地搭住他的肩,我说:
  “今天高兴,咱哥俩找个地方喝它几盅,好好聊聊。”
  我们在热闹的大排档找位置坐下,柳镇城南的大排档经过多年打磨,已颇具规模。我叫了几碟小菜,两瓶啤酒,和狗蛋推杯换盅。也许是环境缘故,狗蛋明显轻松了许多,三杯酒落肚,话也变得唠叨。他说夏雨你知道不知道我这些年走南闯北是怎么过的,可真苦啊,也挺过来了。帮人家通厕所扛大米扫大街,哪一件都是受气的事儿。我就一直想着要回柳镇来。一路颠簸跌撞的,居然还真回来了。夏雨遇到你,老子他妈的真高兴啊。就算死了,也他妈的值。
  我说狗蛋你别狗嘴吐不出象牙,既然回来了,就得好好活着。兄弟还等着喝你的喜酒。
  那一夜我们喝到很晚。狗蛋请假没上夜班,我们都有点发飘。狗蛋谈到小芳,他真心爱护的女人:
  “都怪我没用。不然她也不用这样辛苦,陪人喝酒卖笑。”
  我想起那个古怪的女子,微微一怔。
  “夏雨,她苦啊。”狗蛋自管自语地说,“几乎每天都喝得吐了,再喝,再吐。为啥?还不是为那点钱。有时候我想得揪心,真想狠狠抽自己两巴掌。”
  “狗蛋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和我说。”
  狗蛋深深看我一眼,又替自己斟一杯酒,仰脖一饮而尽。
  “我知道你关心我。夏雨,放心吧,我还撑得住。”
  我沉默一会。我理解狗蛋的心情,身为一个男人,他只想依靠自己的力量,为她创造幸福。我说那好吧,你啥时候需要,啥时候和我说一声。
  霓虹褪尽,道路慢慢清冷,而大排档依旧热火朝天。从娱乐城三三两两结队涌出的人们,说笑着准备吃夜宵。我和狗蛋相互搀扶起身,忽然狗蛋直起身子,脸上的笑容像石膏一样凝结了。
  我随他的目光望去:小芳挽着一个又矮又胖的中年男子,正灿若莲花地朝我们走来。
  狗蛋甩掉我的手,径直冲到他们面前,他脸膛血红,却极力压抑自己,小声说:
  “小芳,你不是说今天不舒服,不去上班了?”
  “那是我的事。”女人冷冷回答。
  “我——”狗蛋停顿片刻,“送你回家吧。”
  “你走开,我今天不回去。”
  “那你去哪里?”
  “你是谁?”站在一旁的大胖子倏然发问,对于这个夜半杀出的程咬金,他怀存相当的戒备。
  怨怒的狗蛋狠狠瞪了胖子一眼,他几乎是嘶哑了嗓子低吼:
  “小芳是我老婆!小芳,你和我回去吧。”
  胖子闻言阴阳怪气地咯咯笑了。
  “老婆?她答应今天陪我过夜的。你这个老公怎么当的?哟,我倒是头一次听说,还有老公叫老婆出来做的。”
  我暗想不好。果然,胖子的话未完,脸上已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狗蛋这一记拳头力道极大,打得他后退数步。胖子捂住嘴,唇边有细细的血丝渗出。狗蛋极是愤怒,借着酒劲还要上前,被小芳从中阻拦住。
  “你给我站住!”
  狗蛋扬着的拳手举在半空。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收了客人的钱,有义务好好陪他。”小芳说,“请你不要妨碍我做事。再说,我也没有说一定要嫁给你。你还是好自为之吧。”她挽住胖子的胳膊,轻言细语地问他:
  “有没有伤着?”
  胖子的脸上洋溢出万分得意的神气。他特意搂紧小芳纤细的腰身,巴不得和她揉成一团,俩人齐背转了身,踏上一辆计程车,扬长而去。
  狗蛋非常受伤。他的姿势成为定格,我慢慢地把他擎着的手臂放下,摒住他的肩,说:
  “狗蛋,你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千万不要哭。我们,走吧。”
  他机械地点头。我架着狗蛋的胳膊,他似乎还没醒过神来,全身都是僵硬的。行至宿舍楼下,狗蛋才仿佛突然觉醒,他努力挺了挺脊背,昏黄的路灯照在他既怒又错愕的表情上,狗蛋呸地吐了口唾沫。他说:
  “早该料到有今天。我太傻了。”
  我说:“也许事不至此,我们或者太多心了。”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宽慰狗蛋。一个倾心相付的女子,在大庭广众之下,给予他如此致命一击。这一击,打掉了狗蛋的尊严,打掉了他们之间已是维系不易的感情。
  狗蛋环抱我:
  “夏雨,我没事。你回去休息吧。”
  他强装笑颜,脸色却无比苍青。他死命憋着眼眶里的泪水。我故作轻松地拍拍他的肘,我说狗蛋我先回去了你早点休息就当作了一场恶梦明天醒来一切都是全新的。他已不愿说话,只是朝我不住点头。我背转身,快步向家的方向走去。我不想看到好朋友的眼泪,同样,他也不愿我见证他的脆弱。男人之间的友谊,其实是一种无声无息的关照,还有某些刻意的忽略。
  三天后我再去等候狗蛋,他的气色已有回转,但仍是底气虚弱。狗蛋拒绝我的邀请,原因是他必须在一刻钟之后去娱乐城报道。他和小芳的关系,已到了无可退路。女孩子第二天就辞掉了娱乐城的工作,留下一封绝交信。信里说得清楚明白,他们是不再可能的了。她已经厌倦无休止的等待,趁着青春年少,得为自己谋求富贵。作为对狗蛋感情的补偿,她愿意拿出适当的金钱,来终止对他的伤害。狗蛋掏出裤袋里的信,收信人上面的三个大字已被眼泪滴透,模模糊糊。狗蛋叹口气,说:
  “夏雨,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小芳不?”
  我摇头,静静听他说下去。
  “那是因为,”他抚摸着那三个字,“她是第一个能够完整并且喜欢喊我全名的女孩子。”
  我的心中一阵酸涩,我别过脸去,不忍心看狗蛋布满血丝的眼睛专注盯着字迹的样子。狗蛋将信重新放进口袋,他握住我的手,似乎轻快地对我说:
  “夏雨,我赶着上班了。有空我再来找你。”
  我无言。看他的身形一点点地远离,突然喊住他:
  “余光杰!”我第一次叫出他的全名,“记得别太劳累,你还欠我一顿酒饭。”
  狗蛋的身形颤了颤,他大声回应我:
  “我记得的,夏雨!”
  然后他迈着大步,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感慨万千,回家后和贾婷念叨了这个情节,贾婷微笑着说:
  “夏雨,其实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需要被重视,被关切。你常说名字是一个人的代号,现在你应该明白,这个代号,于有些人的确无关紧要,于有些人,却有多么重要了吧。”
  数月后我在街上与狗蛋相遇,他已经恢复如常,偶尔眸子里擦过一丝惆怅,很快就平息掉了。他问我要烟抽,在升腾的烟雾里安静地思考和回忆。烟蒂烧烫到食指,他弹开它,搓了搓双手,说:
  “夏雨,怎么柳镇的天气比小时候要冷得多了。”
  此时已是初秋。又是清晨,沁凉的朝露贴在他裸露的胳膊上——狗蛋还穿着夏日的T恤,他的身形由于过度劳损,已有些佝偻,黑发里竟杂夹着不少银丝,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大上许多。我的心里蓦然浮现出青年的狗蛋来,年富力强,活力四射。我不由分说地拽着他去买了件长袖衬衣。这几个月我与他未曾谋面。一来因他工作本就繁重,二来,贾婷行动日渐不便,于月前终于替我产下一个男婴。
  我说:
  “光杰,去我家坐坐吧。孩子刚出生,还没见过你这个伯伯呢。”
  狗蛋呵呵地憨笑,他说夏雨今天我很忙,改天必定来看你和弟妹。
  他说完,躬着身子,缓步猫上一辆电车。我站在原地,看他安份地排队上车,他被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紧紧抓住车上的把手,从密匝的人流缝隙朝我轻轻招了招手。
  过了些日子。狗蛋果然登门造访。这天的他极为光鲜,穿质地并不考究的一套西装,擦得锃亮的皮鞋,头发也抹得齐齐整整。他拿出一块非常精致的长命锁,把它挂在孩子的项上。随后我们欢欢喜喜地去吃饭。这是我与他重逢后,见到他最为开怀的一次。
  夜晚我伏案疾笔,记录下这一天的快乐。贾婷微微地蹙着眉,依在书桌边。我说:
  “婷婷,这么开心的事,你怎么反而长吁短叹了?”
  “夏雨。你注意到了没有?狗蛋的衣服,连标签都没有剪掉。鞋子也明显大了一码。走起路来趿趿拖拖的。”
  “那怎么了?”我没反应过来。
  “我看他的脸色,很不好。一定做得非常辛苦。这身衣服不准还是问人借的。可你看他给宝宝买的这只长命锁,绝对是在商城里花了不少钱。我心里不太舒服。”
  我心里格愣一下。我说可能是你多心了吧,狗蛋再穷,也不至于落到借衣服的地步啊。再说他现在身兼双职,怎么地也不至这样落魄的。
  贾婷悠悠地叹了口气,说:
  “但愿如此。”
  女人的直觉敏锐甚于男人,某一天我彻底清楚意识到贾婷预知的正确性。那天我路过秀丽娱乐城,骤然间极想见见狗蛋,便打了个电话进去。狗蛋出来时,不住哆嗦。他身上的夹衣不知经过多少次洗涮,已薄得像一层塑胶纸。我说狗蛋你上回穿的那身西服呢?他闷不做声。我不住追问,结果其然与贾婷说的一样。我十分恼怒,又疑心他是不是把工钱都用在不好的事情上面,逼问得紧了,狗蛋只好答应等他下班告诉我答案。我坐在嘈杂的娱乐城里,郁闷不解就像一堆无头苍蝇,嗡嗡打转。好容易等到下班,狗蛋领我来到他的宿舍楼下。他抬头望了望透着微光的窗子,说:
  “夏雨,你自己上去吧。答案就在上面。我还要去买点东西。”
  他把钥匙塞在我手中,匆促地走掉了。
  最出乎意料的答案,竟然是房间里端坐着缝扣子的小芳。她对我的到访很是诧异,又似乎有些惭愧,咬着下唇一言不发,只顾端详着手里的针线。她的浓妆已经卸去,比上次相见,又更瘦弱了些,下巴已是削尖的了。我瞅着她,这个在数月前还意气风发的风尘女子,此际挑针拈线,和寻常的贤慧居家女子毫无二致。我从她平静的表情里读到隐约的不平静来。僵持稍许,小芳将针线推到一旁,手忙脚乱地给我倒水。她的手微微抖索,一些水溢了出来。我说:
  “回来就好。免得狗蛋惦记。俩人也好有个照应。”
  小芳低垂了头。半鬏头发遮掩住脸颊,她哭了。
  “是我对不起他。”她抽噎着,肩膀一上一下地颤动,“我太虚荣了。”
  我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去劝慰她。女人的虚荣心,有时候就像是一柄没上好栓的枪,如果把握不好,就容易走火伤到自己。
  从小芳断断续续的叙述里,我得知了事情的始末。中年胖子甜言蜜语,允诺会给她一个安定的家庭,她辞了职铁了心跟着他,却发现原来他不只有家室,而且在外面包养了不少女人。这时候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诺都不见了,俩人反目成仇。更要命的是,小芳长期陪酒落下了严重的胃病,再重新回娱乐城上班已不可能,她茫然地走在柳镇大大小小的街巷,有一刻几乎决定结束无趣的生命。
  “我和光杰总算有缘的。飘到哪里都会撞在一起。”
  小芳似是欣慰地笑了一下。
  门被推开,狗蛋顶着一身秋寒走进来。他反身旋好门锁,放下手上的一大碗菜肉面。又取出两只小碗,招呼我吃。我说我不饿你们吃吧。他于是又把碗重新收起,只多留了双筷子,与小芳头抵着头慢慢吃。小芳仔细地挑出肉丝让给狗蛋。狗蛋则嘿嘿地笑着,热气腾腾的面条,映衬着两张拥有穷苦幸福的脸庞。我感觉喉咙发痒,起身告辞。狗蛋要送我,被小芳制止了。
  “你早点歇息。我送夏雨下楼。”
  我们穿过黑黢黢的楼道,来到街上。小芳十分沉静地望着我。她提出一个叫我备感惊异的问题来。
  “夏雨,可不可以为我写一个故事?”
  “你和狗蛋的事,我一定会写的。”
  “不是他。是一个叫娟子的姑娘的故事。”
  娟子?我霎时提起精神,竖起耳朵。我有些迟疑地看着这个女人,她安静的眼神似乎已在证明一切。
  “夏雨哥哥。我就是娟子,和你一起吃包子的那个娟子。”
  
  
  
  (二)
  娟子的叙述有些迟滞。对她而言回忆是一件苦痛的事情。她不时会停顿下来深吸口气,微微扬起脸,从口腔里拖出一声吁叹,然后沿着零乱的思路继续讲述下去。我安静地听,听到惊愕的时候紧捏拳头,我听见自己齿间磨擦发出的声响,我猜想我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
  她离开我的时候不过五六岁,转眼竟已是眼前这么秀颀的女子了。拾荒者的身份注定了她的漂泊,在城市和城市之间赶场似地辗转,路过许多和柳镇雷同的小镇,娟子没有家,在她眼里,所有曾暂时栖息过的屋檐,代表的不过是一个个形状各异的垃圾仓库。她像一只永远在迁徙的小鸟,不知道下一站会落脚何方。
  她的监护人,那个门神一样精壮的男人,从物质上保证了娟子的基本需求。她始终处于吃不饱也饿不死的生活状态,这种状态成为他控制她的最佳手段。娟子的俯首贴耳,是他苦心栽培的结果,在这个世界上,他收留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是积下的厚德,她必须对他感恩戴德,言听计从。
  这种特殊的关系束缚着娟子的思考。在她完全成长发育起来之前,她一度认为他是她的亲叔叔,唯一的亲人。娟子忽略掉他们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男人也不曾意识到这个黄毛丫头会对自己产生多大的影响。他们都低估了时间的魔力,当某一天,男人看到娟子奋力地洗刷染血的内裤时,她蹲着的身形突然之间成为一种诱惑。他站在她的背后,居高临下地偷窥她,目光从前倾的衣领一路滑落到她的胸脯——娟子浑然不觉,她的上半身随动作的幅度有节奏地抖动着。男人的血液朝头顶直冲,他没想过身形单薄的娟子竟在不知不觉中进步成为丰实的女人。他的小腹膨胀,他走到墙根,解开裤袢,狠狠地屙了一泡尿。夜里他一连点了七支烟,借以平息自己渐渐亢奋起来的神经。他开始有意注视娟子,她饱满的胸脯柔软的腰肢,还有走起路来一撅一撅的屁股,都变作致命的诱惑。他不明白这个女孩子,怎么忽然之间会像一块芳香扑鼻的蛋糕,从形体到面容都有了质的飞跃。他带她去理发,依照理发师的建议,将她的流海分边,露出光洁的额头,发梢向里卷曲,弧度衬托出她十分姣好的脸颊轮廓。他又带她去购置衣物,娟子穿着缀着粉红色小花的短裙,羞答答地站在跟前,简直就是一朵盛开的小喇叭花。男人面对她修长的双腿,惊诧不已,偷偷地咽了好几口唾沫。
  男人的三百六十度大转变,并未给单纯善良的娟子敲响警钟。她固执地认为那是出自他叔伯的本能关爱。在芳菲初绽的季节,娟子和一切少女一样希冀能够装点自己的美丽,她期待像一只花蝴蝶那样破茧而出,羽化成蝶。过度的信任使娟子丧失了必要的防范,甚至有时候男人有意无意的抚摸,她都解释为是一种关怀的表达方式。她感觉天一下子明媚了,生活也美好了。
  娟子的快乐并没有维持多久。当然,这期间男人也是做了一番思想挣扎的。他当初收养她的目的,只是为了老来相依,并没打算在娟子身上找寻到情欲的出口。他们同处一室,每个深夜他都在受无穷无尽的煎熬。娟子匀称的呼吸声,像传说中神秘的笙箫,吸引他不停地思想。隐隐打在她身上的月光,又像一层朦胧的纱,覆盖着她的玲珑曲线。男人翻来覆去,当香烟也不能帮助解决问题时,他试图以双手去寻找解决之道。一阵抽搐间,男人心满意足地搁下双腿,他的头缩在被子里,这时才又大汗淋漓地冒出,男人咂咂嘴,转一个身,沉沉睡去。
  娟子说,我的悲哀,从某种立场来说,是自找的。
  假设那一夜,娟子不曾起身,或许噩梦也不会那么快地降临到她的身上。那天夜里一直下着倾盆大雨。木头房屋又闷又热。半夜突然刮起大风,强劲的西北风“呜呜”呼啸,夹杂了豆大的雨点甩在窗台上,噼啪作响。娟子醒来了,她起身去查看窗栓是否扣紧。黑暗里,娟子听到男人压低了嗓门,发出“嗬嗬”的呻吟声。她犹豫了片刻,摸索着走到男人床边,隔三四步的距离,男人的脸不见了,余下一团弓着的被子。娟子好奇地立在黑暗中,看那团被子微微蠕动。她甚至更靠近了危险一点。这时候从被子里骤然伸出一只手来,这只鬼爪几乎在一瞬息就完成了扯,拽,压,撕等一连串的动作。可怜的娟子,还来不及反应,就被男人沉重的躯体压在了身下。男人的目光像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球,他呼吸急促,理智的防线在娟子的女人香飘在床沿的霎那土崩瓦解。几十年的鳏夫生活要结束了。娟子轻言细语的抗拒更激发了男人的欲望,她的推搡则绵软无力。男人迅速地剥落娟子的衣服,像剥一只竹笋那样轻巧,他伏在娟子身上,尖锐的牙齿紧咬住她的肩膀。娟子惊哭,她不断地问阿叔你怎么能这样俺可是你侄女是你亲手养大的你怎么能这样?她的哭泣毫无作用。男人饥渴如狼,以进一步猛烈的动作拒绝娟子的央求。
  天蒙蒙地亮了。男人还在熟睡。昨夜像一场战役,他横刀入侵到娟子的领土,并取得最终胜利。床上凌乱地摊摆着他的衣物,香烟,还有几张斑渍点点的厕纸。娟子跳下床,开始清扫战场。撕裂的疼痛还未完全消逝,两条腿像没有了知觉,拖动行走。床单上一滩殷红,流成一张战地地图。娟子闭上眼,瘫坐在地上,双手抱住头,终于号啕大哭起来。
  哭声惊动了男人。光溜溜的他跳下床,搂紧了娟子。男人心里多少有点愧疚,于是声音也异常柔软。男人说:
  “叔叔是忍不住。娟子,你就原谅了俺。你若是愿意,俺就娶你,若是不乐意,俺也保证不勉强你。”
  十六岁的娟子,掀起核桃样红肿的眼眸,定定地望着男人。男人接着说:
  “俺会负责的。俺一定会负责的。”
  然而历经此事,男人就像一只偷了腥的猫,总想着鸳梦重温。如果说之前男人尚有良知,这刻的他,已完全控制不了自己。他的言语并不能束缚行动,反而将“负责”二字时时挂在嘴边当作侵扰娟子的借口。男人不仅在半夜大摇大摆地爬到娟子床上,就连白天也极尽可能地创造机会。男人说:
  “俺会负责。你如果嫁不掉,也只有俺才肯要你。”
  全一副无赖嘴脸。娟子是残花败柳了,他不愁她不乖乖听话。男人的思想发生翻天覆地的大逆转。娟子现在像拾捡来的垃圾一样,是属于他的私人物品了。他不允许她和其他男人多说话,不许她多瞅他们一眼。
  娟子不吱声。她对男人还保存着美好天真的幻想,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虽然又老又丑,也都是命运的安排。她只有服从。只是有时候坐在门前的板凳,抬头望澄蓝的天空时,娟子的思绪中会飘过一个淡淡的身影,湿润了眼窝。
  “夏雨,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看着娟子,她淡淡地朝我一笑。很快给出答案:
  “柳镇是我唯一留存美好记忆的地方。你,则是我唯一想在死前见上一面的人。”
  我说娟子你别瞎想,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现在你自由了,就应该好好地重新生活。娟子摇摇头,她恳请我给她烟,点亮了,她继续陷入到那段痛苦的回忆中去。
  起初的日子虽然凄苦,也还算过得去。男人除了时刻监视娟子以外,其他方面倒还正常。娟子的乖巧和认命,无疑正中男人下怀。虽然老夫少妻会招致不少流言蜚语,好在拾荒出身,被人指点评论也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坏就坏在某一天,男人的朋友送来一些白色粉末,这些微小的晶粒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把男人一举捕获。男人的食指顶住一只鼻孔,另一只鼻孔从管子里轻轻地吸食它们。男人开始手舞足蹈,脱衣服,喃喃念叨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毒品带给男人的欢愉甚至超过了娟子。男人开始沉迷于吸毒,拾荒明显不能满足需要。他动用积蓄,当本来就少的存款被花到一文不剩时,他做出一个可怕的决定——借高利贷。后来的一切似乎都水到渠成:利滚利的高利贷决不是悬壶济世的善举,男人东躲西藏,最终在一条小巷被截获。面对对方明晃晃的刀刃,男人紧张地蜷屈了身子,他在一通拳打脚踢中连喊带哭地叫道:
  “我还有老婆。我让她来抵债!”
  于是那一天,做好饭等男人归来的娟子,等到了一群男人。男人不敢看她,盯着脚尖交待:
  “娟子,你照顾好郑爷。”
  郑爷一脸麻斑,两只招风耳朵几乎可以拖到下巴。娟子直直站起,第一次很鄙夷地捎了一眼男人,掀开门帘进了屋子。郑爷赶紧腆着肥大的肚子跟进,反手一扬关上门。布帘子在门楣晃荡,然后静止。郑爷啧着嘴走出,舔舔下唇,他说:
  “这次算还了利。你老小子艳福不错。”
  男人毕恭毕敬地站着,猫着腰,不敢直起来。直至娟子系着扣子走出,娟子一巴掌挥去,男人捂着肿痛的左脸不敢发怒,只是嘿嘿地陪笑。娟子长久以来的压抑和苦楚,仿佛全被这一掌给击打出来,男人的表现叫她轻视之余,又附生出一些得意来。他欠了她的。她大可以对他招来挥去地使唤。更重要的是,以男人目前犯毒瘾的情形来看,他往后要求着她的时候还有的是。娟子更加讨厌男人的猥亵,半夜他再爬到她的床上,被她狠狠一脚踹了下去。他滚落在地,门牙磕出了血,也只是讪讪地离开,敢怒而不敢言。娟子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泪水和笑容同时在脸上交织开来。
  这以后郑爷来过几次,男人的毒瘾越来越重,干脆每天游荡,招募其他男人到家里“舒服舒服”。完了照例拿换得的钱去购买毒品。娟子早已麻痹,她尽力迎合他们,发出自己都弄不懂的轻笑,她的眼前飘过一张又一张陌生的面孔,还有五颜六色的纸币。郑爷最后一回踏访,是在男人摔死之后。男人的死因至今都是个谜,或许是酒喝高或许是毒品吸食过量,他一脚跌到鬼门关里,再也没有回来过。
  郑爷带了一些钱,塞在娟子掌心。他说:
  “人都死了。你还年轻,为自己打算打算吧。”
  娟子把钱放进贴身的裤袋里,扯着郑爷的衣袖进了堂屋。她给他沏茶,一件件缓慢地褪掉身上的衣饰。她一丝不挂地站在郑爷身边,闭上眼睛。微微颤动的睫毛像某种奇特的召唤。娟子说:
  “让俺好好服侍爷一次,那死鬼与郑爷的帐,从此与俺不相关了。”
  郑爷轻轻叹息了一声。
  “娟子,你这是何苦?你又没有真正嫁给他。”
  她拉住郑爷的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胸膛上:
  “这都是命。都是造化。”
  后来娟子就没有再见过郑爷。她从那个标志耻辱的小镇上迅速撤退,开始又一程的流离生活。男人在世时,她对衣食住行都无所要求。一混入到大千世界,眼前豁然开阔。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社会如同一只巨大的怪兽,将娟子卷介其中。她学会抽烟喝酒,学会卖笑,学会用青春的肉体去换取无边无涯的欲望。然而,在她的内心深处,却一直惶惑不安,这是出自于灵魂深处的声音,另一个自己劝阻她继续堕落。娟子感到空虚,但她并没有意识到它的来源,很多时候,她环抱着双臂静静坐在地板上,熄灭灯光,盯着墨黑的浓夜,试图找寻到自己最初的影子。这种坚持一直到她回柳镇,在发廊被我发现的那一天才有结果:她在我身上看到那个童年的夏雨,同时在他的身上看见折射出来的童年的娟子。
  “我想喊你的。”娟子说,“就是有自卑感。喊的两声全压在嗓子里了。”
  我凝视着她,我说:“娟子,不管你曾做错什么。你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个美好干净的娟子。”
  娟子愣了一下,她显然没有料想我会这么说。她的眼圈慢慢潮红了。我生怕她又触及往事,赶忙转换话题,我说娟子你怎么会遇到狗蛋的,这个我倒是非常有兴趣听听。
  “说起来,我接近他还是有目的的。”
  我大吃一惊。等我弄明白娟子所说的目的时,忍不住微笑了。
  狗蛋回柳镇找我,用的是最古老的办法,发动群众。他凭借脑海中残留的影像,大致勾勒了我的体貌特征。狗蛋要找一个也拾过荒的,叫夏雨的人的消息很快传到娟子耳际。狗蛋大概认为娱乐城人多眼杂,消息渠道灵通,没想过我是不去那种地方的。——娟子与狗蛋套了会近乎,从他的叙述中得知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狗蛋说得洋洋得意,娟子听得津津有味。听到二毛死的时候,娟子落泪了。她一遍遍地在心里描绘着那幅场景,越发觉得狗蛋的自首行为是英雄壮举。当然,娟子并没有把和我的故事也对狗蛋全盘托出。她那时候已在发廊见过我,决心不与我相认。
  狗蛋为我搬家,又是一个意外。他意气风发地告诉她这事,她也就静静地听他的形容。包括贾婷,还有她肚子里未出世的孩子。她听他的口吻,揣测我的事业家庭,忽然觉得远远地注视我也十分安心。
  娟子和狗蛋恋爱了,他们相爱得十分辛苦,正如我所知。一方面,娟子极希望脱离这个光怪陆离的圈子,另一方面,他们现有的收入却不能确保让她享有一份安定闲适的生活。中年胖子出现后,娟子又一次进行了错误的估测和选择。
  “夏雨哥哥。我现在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了。人不怕穷,就怕穷得太没骨气。”
  我笑。她终于找到了应该走的方向。有相爱的人互相温暖,这对一个伤痕累累的女孩子来说尤为重要。我说:
  “娟子,你不知道吧。狗蛋对未来其实有美好的设计,你相信他,他会交给你一份圆满的答卷的。”
  她重重地点头。天气寒凉,晚风吹得人眼睛都迷蒙起来。我说娟子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光杰要担心的。她噙着笑摆手,转身进楼。想一想,又跑到我的面前,严肃地恳求我说:
  “夏雨哥哥。我从没和任何人说过这些话。所以,也请你不要告诉光杰。好吗?”
  我看着她诚挚的眼神,捏紧右拳举起。我说:
  “我愿意指天为誓,娟子的从前,我和谁都不会提起。”
  她满意地朝我眨了一下眼睛,再次走进楼道。我静立着,看他们小屋的灯熄灭,才调过身子,沿着河堤朝家而行。秋天的河水漫涌,水位线抬高了十几厘米。我朝茫茫的河流望去,娟子的音容在黑黝黝的浪尖沉浮。
  “夏雨哥哥,这河里住着水妖。一有孩子不小心,就被它捋下去蒸了吃。”
  我相信娟子已经被河妖捋走了。世界上只有一个娟子,活在我的心底。还有一个活生生陪伴着狗蛋的女子,叫做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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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1: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11-28 14:30 编辑

  
  二十三:彼岸花(一)



  冬季过后,暖春便迈着脚步姗姗来迟。狗蛋携同娟子来看我,娟子勾住狗蛋的胳膊,露出甜滋滋的笑。她经过一季调补,气色已经好许多,大概是走得着急的缘故,脸上红扑扑的,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来。狗蛋也见得康健了,我说从你身上果然能读出心宽体胖四字真经。狗蛋憨厚地笑着,放下一篮鸡蛋:
  “夏雨,我们是来向你辞行的。”
  “啊?”我没反应过来。
  “医生说小芳这样的身子,适宜在乡间调理。我们商量了一下,打算回她的家乡去。先盖间房子,再找些事做。我们都已经辞职了。”
  “我打从小离开,都没回过家乡。这次终于可以回去,好激动哩。”娟子接口说。
  “那你真是如愿以偿,”贾婷端茶给她,“人啊,到一定年纪就开始惦记着叶落归根了。能早回乡,还是早回地好。”
  她们话匣子一打开,顿感投缘,俩人躲到房里叽叽喳喳海聊去了。我和狗蛋对坐,互相仔细打量着,然后一同笑。
  “夏雨,这次一分开,又不知道到哪年哪月才能再见。”狗蛋搓着双手,“我一定会很想念你的。”
  “我也一样。没关系,天涯何处不逢君嘛。回去后好好待老婆,等过两年我来看你,可得让我抱大胖儿子了。”
  我们相互交换了住址。狗蛋买下午一点的渡轮票,不能耽搁太久。我要送他们去渡口,被婉拒了。娟子说夏雨你别送我怕我们一受不了就不走了。贾婷也意外地劝阻我,还一个劲朝我挤眉弄眼。我看他们紧紧依偎着走到路边,坐上开往渡口的公交,渐渐地消失在我的视线。我有点难受,颓然地坐在椅子里发呆。生命中可珍视的朋友,重逢后又各自天涯的感觉并不轻松。贾婷泡了芬芳的茉莉,摆在桌上。她微笑着注视我:
  “夏雨,别难过了,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家啊。别离是为下一次的相逢嘛。你不是常这么说的?”
  “话是这么说。我总有点担心他们。”我轻轻摇头,没有再说下去。
  “生活是靠双手创造的嘛。”贾婷咯咯笑了,“我刚刚偷偷往小芳的皮包里塞了二千块钱。”
  “啊?”我大窘,这个傻妮子,真是啥事都想得出来。
  “你别担心。我没说完。我啊,在钱里夹了纸条,说这钱是我们借他们造房子用的。归期两年。我怕他们发现不收受,才拉着你不让送客。”
  我紧紧地搂着贾婷。是啊,人都有各自的家园,朋友哪怕在天涯海角,只要彼此牵挂彼此惦记,就已经很完满了。我还苛求什么呢?
  果然,一年后狗蛋的汇款单如期而至。他和娟子回乡后承包了鱼塘,又栽植柑桔,年终结算时,盈余竟有万余元。于是就迫不及待地把款先给我们汇来了。和汇款单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张全家福。狗蛋和娟子的中间,端坐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孩子。背后标记了拍摄时间,还有孩子的名字:
  余夏。
  我把相片压在写字台的玻璃板下,和我儿子的满月照并列摆放,两张天真无邪的面孔,都朝我灿烂若花地咧嘴笑着。
  李志也结婚了。对象正是我看见过的那个护士。他们琴瑟和谐,均对医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一个是出名的医生,一个是护士先进份子,我戏称这才叫天作之合。李志一脸柔情蜜意地盯着他的新婚妻子,嗯了一声。他的目光让我想到若干年前那个风流倜傥的帅小伙,成天琢磨着如何在情书造诣上百尺竿头,又想到他给贾婷未遂的那封万能情书,不禁“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李志十分尴尬,急急地为自己辩解道:
  “年青不懂事的时候,只注重外表。等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时,就更兼重涵养一点了。”
  贾婷存心捉弄他:
  “噢?这么说来,我就是虚有其表而败絮其中,尊夫人则是金玉其内却姿色平平的了?”
  李志窘迫得答不上来。他无辜地望着我们:
  “你们夫妻俩一唱一和,厉害得要命。我才不和你们争。我老婆啊,就是我眼里最漂亮的花朵。”
  我听他说花朵,又想到他曾对着班上体育委员朗诵的事。我们的体委是一位牛高马大的女生,常代体育老师打年终分数。李志体育成绩不好,从来都是不及格,他想从她那里走后门过关,就对着她情声并茂地朗诵:“啊,你是我的大丽花!”刚好那个女生胸部极大,平时非常避讳人们说到“大”字,一脚踢中他的要害。李志偷鸡不成蚀把米,在家里哼哼唧唧了一天才来上课。走路还是内八字,这事在我们班里传笑了好几天。
  我说:
  “她是你的啥花都好,万万不要是霸王花。”
  满堂轰笑。李志红着脸踹了我一脚。
  贾婷笑着忽然沉默下来。我担忧地问她在想什么,她说:
  “哥哥不在这里,我想他大概又有事来不了了。”
  贾亮越来越神出鬼没。出席聚会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李志选择的是旅行结婚,说好了回来后要大家聚聚的,他事前也应诺得很好。到这时候还不露面,一定是不来了。
  李志问贾婷:
  “贾亮这小子,我们都成家了。他到现在还是个快乐单身汉,你哥哥是不是把嫂子藏起来了不让大家看?”
  “哥哥说他不结婚。怕拖累人家。”
  “什么拖累不拖累的,夫妻坐在同一条船里才叫风雨同舟。”
  我有点疑惑。李志的话很有道理,夫妻同林鸟,何来拖累一说。贾亮真是叫人摸不着头脑。倏然间,我脑中疾速闪过戴老六猥琐的模样,贾亮做的事会不会和他有关系?他们那天交换的到底是什么?
  正思考间,贾亮匆匆赶到了。他一屁股坐下,咕噜噜地连灌了好几杯茶,剥了一堆开心果往嘴里塞。
  “好啊,我都听见了。从实招来,在说我什么坏话?”
  李志掩住笑,一本正经地回答:
  “贾亮同志,据悉你近来行动无常。根据我侦察员不分昼夜的严密侦察,发现你正从事不法活动,现证据确凿,希望你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啪”一声,贾亮的杯子摔在地上。他的神色大变,恼怒中混杂着莫名的惊骇。他用力拍着桌子,脸膛青黑,太阳穴突露,喝道:
  “是谁在造谣?简直无中生有,胡说八道!”
  贾婷急忙掰开他的手掌,看有没有被划破的地方。李志显然没料到他的一个玩笑会激发贾亮如此大的反应,一时间怔在那里。喃喃说:
  “我不过是开个玩笑。”
  我也觉得贾亮的反应实在过激。他仿佛也有所意识,弯腰去捡地上的玻璃碎片,低声咕哝了一阵。等他坐直了,又恢复成那个开心快乐的贾亮。他给李志一记老拳:
  “他妈的老子的心脏病迟早被你吓出来。说得像真的一样。”
  大家嘻嘻哈哈坐着谈笑了一阵,李志医院临时要接受一个急救手术,于是我们纷纷互道晚安,离开茶室。贾亮随我和贾婷走了一程,他本来要去探望外甥,这时候手机响了。贾亮掏出手机,先直接断掉连接。然后埋头发了个消息。数分钟后,他改变了主意,对我们说另行有事,急急调转身子打了辆车,走了。贾婷望着他钻进车门,似有所思地晃了晃脑袋,叹息一声。我揽定她的肩膀,我说傻丫头不要担心你哥哥他没事。贾婷强装着扯了扯唇角,她说我知道我知道他只是太忙忙到没时间陪我们。
  我们都不再说话,我知道我和贾婷都在为贾亮担心,但又都不想接受这样的猜测。说的话不过是彼此安慰罢了。柳镇的改变日新月异,昔日居住的小巷已经扩建,围墙也早已经被推倒。可是我希望人的变化并非如此,特别是贾亮。
  大概过了两个月,我们的担忧变成铁打的事实。戴老六在严打期间被查出藏毒,遭受刑拘,他在审讯里提供出有价值的线索:供货的上家是贾亮。霎时柳镇的大街小巷都张贴出贾亮的头像。贾亮终于梦想成真了,不过这次,让他环游世界的是一张黑白色调的通缉令。那天我在书房写字,贾婷在厨房忙碌着,突然听见在客厅看电视的儿子拍着双手笑着嚷嚷:
  “舅舅上电视喽。舅舅上电视喽!”
  贾婷慌乱地掼下菜刀,冲进客厅。儿子指着屏幕里的肖像说:
  “妈妈你看,舅舅在电视里。”
  贾婷大叫一声,瘫痪在沙发上。我急忙抱起她,贾婷伏在我的肩膀,“哇”地放声大哭。我抚着她的背,也是又焦虑又伤心,我千思百想,万万没想到这个与我从小玩到大的志趣相投的朋友,竟然在做着这样的违法勾当!我腾出一只手,播贾亮的电话,手机是关着的。贾婷抱着我的腰,泪水像破堤的洪水一样,很快淹湿了我的前襟。她断断续续地抽泣:
  “夏雨,夏雨,我心——如——刀——割!”
  我能感觉到她的颤抖。此时的贾婷,像片在秋风中悬悬欲坠的落叶。我只能更紧地搂住她,眼眶也一阵模糊。电视里贾亮的头像忽远忽近地跳动,依然是那样快乐无忧的笑容。他怎么会这样糊涂,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从前的一切看似不妥的地方都有了解释:那是因为贾亮的的确确在从事见不得人的所谓“事业”。而这种“事业”,誓必最终要以生命和自由作为偿还的代价!
  第二天傍晚,警察找上门。他们彬彬有礼,问了几个问题。贾婷卧在床上不吃不动,眼神空洞渺茫。我尽可能地提供出相关线索,事实上我的思绪也是一片空白,好几次答非所问。我说:
  “你们一定是搞错了吧。贾亮是我的好朋友,我和他从小玩到大的,他绝不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
  我说:
  “贾亮从小就是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懂得如何去帮助别人。”
  我说:
  “一定是有人诬陷他。你们可要查实清楚,不要冤枉了好人。”
  可是警察回答我说:
  “我理解你们的心情。如果没有证据,我们是不会通缉他的。他小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代表他长大后就还是这样的人。这一点,我相信你们应该清楚。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假如他有任何消息,请你们配合警方工作,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我们。”
  我呆若木鸡地点头。
  等他们出门,贾婷轻悄悄地从床上起来,她流着泪,坐在我的身旁。朝远处凝神眺望了一会,然后抹掉眼泪,以一种决然而平静的态度说:
  “他们说得对。他不能一错再错了。我们要劝服他投案自首。”
  我讶然地瞪着她。贾婷又重复了一遍,这次她的语气更加坚定。我的内心一阵波涛澎湃。贾婷,这个柔弱的女孩子,在这么紧要的关头,不是想着如何帮哥哥逃脱法律的治裁,而是要将之亲手送进监牢。她的内心需要承受多大的煎熬,才能做出这样的决择啊。我伸手环住她的胳膊,她仍在轻轻地颤抖。我说:
  “他会明白你的苦心的。我们也是为了他好。”
  贾婷虚弱地靠在我的身上,如今,我真正成了她唯一的依靠。而我们要联手去抓捕的,是她的哥哥,我的死党。
  过了片刻,李志的电话打来了。李志的声音十分憔悴,听得出他也一宿没有睡好。李志说:
  “夏雨,我思考了很长时间,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给你。贾亮这次犯的可能会是死罪,我思来想去,身为他最好的朋友,我们都应该有坚持的立场。好朋友更不应该包庇他。所以,无论是你还是我,一有他的消息,都还是立即通知警方吧。”
  李志的表态更让我坚定了态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和贾婷都守着电话,怕错漏掉贾亮的任何消息。一天,两天,半个月过去了,贾亮就像从这个世界上凭空消失了一样,被蒸发得干干净净。大街小巷处处张贴着的大幅通缉令,有些已经被新的广告覆盖,有些则经受了风雨的腐蚀,破烂不堪。警察到家中例行走访过几次,一无所获。这个小镇迭出的案件让他们疲于应付,有一回一个民警甚至在我家问询笔录时睡着了。他们的劳碌让我唏吁,同时感受到一份莫名的亲切,所有平安幸福的生活,都是来之不易的。一些幸福的产生,必然会牺牲掉另一些幸福。


  (二)

  当我以为贾亮彻底消失的时候,他却以一种闯入者的姿态躲藏在我家里。他胡子拉茬神情疲惫,眼窝深深地陷入,眼睛布满了血丝,颧骨高高暴起,嘴唇干裂,头发像一篷枯草又长又干遮住脖颈。他的手上握着一副黑色太阳镜,听见有人开门,他蓦地惊跳起身,抽出随身的匕首躲在门后。见是我,他长吁口气,朝我呶嘴示意把门反锁。我确实是惊喜交加,见贾亮这样落魄潦倒的样子,忍不住鼻尖一酸。贾亮软软地倒在沙发上,我倒水给他喝。他一气灌完了。我正要问他话,他却抢先说:
  “妈的,这逃亡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我已经大半个月没洗澡了,夏雨你有没有能换的衣裳先借我穿穿?我去洗澡,回头咱哥儿好好聊聊。”
  我找出一套衣服递给他。他找个袋子装好,径直向卫生间走去。
  我隔着门,听里头哗哗的水流声,贾亮很轻地在哼一支小调,是他从前常哼的调子。我安静地听着,一会儿,他不唱了。我说:
  “贾亮,到处都在通缉你。你还敢跑回来。”
  “我太难受了。猫在山林里,风餐露宿的,还成天提心吊胆,怕条子来搜山。”
  我可以想象出贾亮担惊受怕的样子。我说:
  “还是自首吧。说不定政府能宽大处理。这样逃,啥时候才到头啊?”
  水声止住了。贾亮沉默了一会儿。
  “夏雨,我拿你当哥们才回来找你。你知道我犯的是什么罪?贩毒!是掉脑袋的事儿!条子能那么轻易饶了我?”
  我不吭声。在想怎么才能劝服贾亮自首。弃暗投明,争取宽大处理,这是他唯一的出路。
  “戴老六那个XX,我真是小看他了。他妈的胆比谁都小。”贾亮像是想到了什么,补充道,“他才藏几克毒,能判多少年?妈的老子的一个小拇指都不到!”
  “贾亮,自首吧。”
  门被拉开,贾亮换好衣服了。我们面对面地盯视着,他的目光满是迷惑不解。
  “夏雨,你被条子灌了迷魂汤了还是怎么地?自首?自首我能落个好?还不就是吃枪子儿。你要是怕我连累你,明里说话,我贾亮绝不是拿兄弟开涮的人。”
  “不是——”我不知道怎么和他解释。
  “不是就好。”贾亮像往常那样捶我一拳,“我就相信你是靠得住的朋友。这里我也不久呆,过三两天我就走。其实本来马上就可以出去的,还是有些放不下你和贾婷,还有我的小外甥。真要走了,不知道猴年马月再能见面了。”
  “走?到哪里去?”
  “文莱知道吧。假护照人都帮我办好了。身份证也有。”他从换洗的衣服里掏出一叠文件来,我瞟了一眼,看到新身份证的名字一栏,印着张天水三个字。
  我无法再多说了。我的脑袋乱哄哄的响成一片。贾亮打了个呵欠,说:
  “我先睡个囫囵觉。别叫我。”他往床上直挺挺一躺,四仰八叉,扯过被子盖在肚子上,才几秒钟就打起呼噜。我心知他是太累了,这种躲藏的生活比游击战役还要让人劳心伤神。我靠在房门,看贾亮睡得香甜,心里乱成一锅粥,公安局给的电话号码就端正地摆放在茶几上,只要我动一动手指,我就能把一个贩毒者送进大牢,就能从此问心无愧。可是我怎么也拨不下那几个简单的数字。贾亮分明能逃出法网的,他只是惦记我们才折回来看看。我的眼前浮现出从前的一幕一幕,它们像一句句的哀请,哀请我不要干蠢事。最后我发现自己摁出的号码是贾婷的。
  贾婷即刻就赶了回来。她走到床边,把贾亮的手臂放进被子。她坐在床沿,像妈妈那样细心地理着他的发角,眼睛里满是泪水。她端详着贾亮好一阵子,然后走出房间,轻轻旋转了门,从容不迫地对我说:
  “报警吧。”
  “我——”我支支吾吾。
  “还是我来。”贾婷说。她照着号码一个个地拨动,到最后一个时,她停住了。右手一压消除键,还是没有拨号成功。她紧咬着下唇,一行泪顺着面庞滴落在听筒上,我上前夺过电话,挂断。我说:
  “再想想,也许还有其他办法。”
  “除非他能自首。”贾婷无力地说,“否则谁都帮不了他。”
  我说:“那我们就再劝劝,也许他能醒悟?”
  于是这个傍晚,贾婷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我们绝口不提其他事,只一个劲地回忆小时候的欢乐时光。贾婷斟满三杯葡萄酒,举敬贾亮:
  “哥,从小到大你最疼我,我记得有一次别人欺负我,是你冒着危险把我从围殴里夺了出来。为这,敬你一杯。”
  她说着,仰脖一干而尽。
  我也说:“贾亮,从小到大我都和你混。我挨罚你也挨罚,我受表扬你也受表扬,我们可谓是甘苦与共,好兄弟,好朋友,我敬你。”
  贾亮很受感动,我们一点一滴地细数着件件小事。喝了不下五瓶红酒。贾亮喝得脸红脖子粗,他频频举杯,到最后好像醉了。他左手搭着我的肩膀,右手搂着贾婷的胳膊,趴在桌子上,喃喃地说:
  “好妹妹,好妹夫,我只剩你们了。”
  依照我和贾婷的计划,这顿晚宴算是最后的团聚。第二天我们便要将这个最亲最爱的人绳之以法。然而半夜贾婷去给贾亮倒水,却发现床铺空空。——贾亮不知何时遁走了。一封信,静静地放在床头:
  
“婷婷,夏雨: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你们和我一句句地讲从前,讲快乐。我就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我做错了事,我也明白,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我不能自首。一自首,一切的一切,就全都完了。
  婷婷,大哥最疼你。也最不放心你。你是个傻丫头,凡事都那么倔气,其实一个女人聪明不聪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个能疼她的好男人。大哥很欣慰你找到夏雨,他是一个能负责任的好男人,好爸爸。
  夏雨,我的兄弟。我记得在很久以前,你问过我从事什么生意。现在你清楚了。我所谓的“生意”,根本从头到脚都只是贩毒。对不起,我骗了你,骗了李志。你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想你们卷入到这个漩涡里来。我一辈子都没有对你说过谎话,但是在这件事上,我撒谎了。实在对不起。
  另:也许真正相见无期了,代我好好照顾婷婷。
  贾亮
  即日
  我捏着这张稀薄的纸片,它们在我手中重逾千斤。贾婷趴在我的肩头,再一次泪流满面。我们相拥着坐在漆黑的夜里,看远方的青山,慢慢在晨光里露出线条。太阳高挂在天空的时候,我牵着贾婷的手,来到柳镇公安局的门前。阳光点缀在悬在头顶的国徽上,它看起来是那么肃穆。街道边并肩驻立着几间商铺,有欢快的音乐从其间一家流溢出来。贾婷的眼睛又红又肿,她冰凉的小手不自觉地紧捏着我的手心,一下一下。我则不住地屏气,生怕自己不够坚定。铁栅栏缓缓被拉开然后合闭,一辆警车从我们身边错肩驰进公安局的院落。我看到几个威严的警察跳下车子,拿着步话机汇报情况。贾婷猛然抬起头来盯着我,她极力聚出一个笑容来:
  “夏雨,我们吃早点去吧。我饿了。”
  我握着的拳头慢慢松开,我说:
  “好。我也饿了。”
  我们背过身,贾婷揽住我的腰,她几乎把整颗头颅埋进我的胸膛。我们忽忽悠悠地晃荡着,眼前的道路忽然变得无比清宁和宽敞,整个世界静寂得只剩下我和贾婷。而我们不停地走,却不知道自己究竟要走到哪里。某一瞬息我们不约而同地仰视天空,每天的这个时刻,都有飞机从柳镇上方掠过。我们望着那片虚无的蓝,在里面寻找贾亮湮灭了的影踪,直至脖子发酸。贾婷吐出一口长气,她问:
  “夏雨,我们做错了没有。”
  我无法回答。贾亮是我最好的朋友,平凡是,犯罪也是。一天是,一辈子也是。
  我们没有再提到贾亮。贾婷翻找出一份世界地图,她的指尖始终在南中国海岸线间摩挲,日日不休。
  警察再次上门征询的时候,贾婷在阳台上晾衣服。我堵在门槛应答他们的提问。我的安静与从容看上去毫无破绽,事实上我的目光从没直视过对方,我的心里扑通扑通地敲着擂鼓。他们友好地收拾好笔录,和我道别。但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
  “能借个洗手间吗?“
  我侧开身,示意他们进屋。一个警官匆匆跑到卫生间,另一个则坐在沙发上和我聊天,他的注意力很快被摆在茶几上的地图吸引住了。他摊开地图,用似乎漫不经心的口吻说:
  “你也喜欢旅游?”
  他的蓦然发问让我吃了一惊。我连声应说是啊是啊我从小就对地理很有研究喜欢到处旅行。警官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我攀谈起来。他说:
  “这么巧,我小时候的志愿,可是当一名真正的探险家呢。我姓姜”他探出手来,“想不到能在这里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我看他笑得爽朗,提着的心总算放下。我们随意聊着各国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这时贾婷冲泡好两杯茶叶,她将之放在茶几上,顺手把地图重新折叠收好。贾婷讪笑着说:
  “你们辛苦了,喝杯茶吧。”
  “我们还有工作,还是告辞了吧。”
  我送他们出门。姜警官十分严肃地注视我,他说:
  “夏雨,人情大不过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们应该懂这个道理。如果有贾亮的音讯,要及时通知警方。”
  我一个劲地点头。他若有所悟地沉思了一霎,又笑着说:
  “你的地理知识还需要重温啊。树熊并不是加拿大的代表动物。它生活在澳洲。刚才我说的时候,你可没有反驳。”
  我的笑容僵在脸上。我直觉他凭借警察的敏锐,嗅出点什么。他目光中的威严智慧全部映照在我的面上,我感觉面庞一阵火烧。关上门,贾婷静静地望着我,我自嘲地笑了一下。贾婷走到我的跟前,她踮起脚尖,双臂环绕着我的项背,她把脸紧紧贴在我的下颌,贾婷颤抖着轻声说:
  “夏雨,他们都知道了是不是?”
  我的心里异常难受。我很痛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竖起耳朵,仔细研究他说的每一个字。但是,一切仿佛都太晚了。贾亮的命运,全然掌握在警方手中,我们只能祈祷上天不要那么快地对贾亮实施惩罚。他是其他人眼中的毒枭,是罪不可恕的贩毒者。然而对于我们来说,他却是生命里至关重要的亲人。他所犯的所有罪责,都不能成为推断掉我们深刻情谊的缘由。人的本质都是良善的,贾亮没有选择好他的人生,却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悲哀,而是所有他爱及爱他的人的共同哀伤。它像一根钢针一样,深深地刺进我和贾婷甚至更多人的心窝。没有为他抵挡住命运的洪流,则是我们的失职。我和贾婷的精神更为紧绷,我们密切地注意着新闻,每天清晨买份《柳镇日报》,晚上准时收看电视,其间李志也打来过一次电话。对李志的提问我同样抱以沉默,电话线的另一头,他也沉默了片刻。李志说:
  “夏雨,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有人怪你的。”
  其实我们非常清楚地意识到,无论是谁,都不能阻止贾亮被缉捕归案了。这是事态发展的必然。然而所有一切徒劳无功的关注,都好像是在绝望中守候着希望,守候着最后一点残存的相关记忆和快乐。
  三周后的某一天,报纸花大篇幅刊登了贾亮被捕的消息。这条消息之所以轰动,一方面在于它跨跃了两国的国界,另一方面,在于贾亮被捕前的惊人举动。他爬到一所教堂的尖顶钟楼上,试图从上面跳下结束性命。然而国家的法网承接住了他。在医院就诊后,他被转押到柳镇看守所。“贾亮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审理。”报纸上说。
  贾亮生命的两次跳跃,都在屋顶进行。一次是在自己家的房檐,为了逃避当时他厌恶的母亲,另一次就是在异国的教堂上,他没有逃脱掉法律的惩处。
  庭审的结果也很快昭示于众:贾亮贩毒数量太多,对人民财产和社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经查实,证据确凿,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事人可提起申诉。
  贾亮没有申诉。行刑前几天,我和贾婷去看他。贾亮托狱警带出一条手工编织的红色幸运扣,正是贾婷和我在他的本命年买来赠送他的,作平安符。贾婷那时候曾调笑说:
  “这枚平安扣送给你,保护哥哥永远平平安安。”
  贾亮的意思很明显。他不愿意再见我们了。我和贾婷相搀扶着离开监狱,步履迟重而缓慢。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回头注视着那幢高墙,那里面关押着我的朋友,她的亲哥哥。风吹在脖颈里,怵怵地发凉。
  到行刑那天,我们关掉电视,不看报纸,不听收音。我们极力抗拒有关死刑犯的所有消息,自欺欺人地想象贾亮仍旧活着,活在高墙之中。可是中午时分,贾婷切菜突然切到指甲,我手忙脚乱地找OK绷给她缠上,忽然从外面传来一阵轰轰的沉闷的声响,是工程队在开劈山路。贾婷背靠着厨柜渐渐蹲下身去,她双手堵住耳朵,低下头,大颗大颗的泪珠笔直地落到我的鞋尖上。
  贾亮被枪决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家阴云散布,我和贾婷像两个没有知觉的木头人,单调机械地吃饭,睡觉,反反复复。然而有一天,李志的电话打来。李志说:
  “夏雨,我要接受一项新的挑战,要为一个六岁的孩子换颗心脏。这项手术我从来没有做过。我看见她了,很可爱的小姑娘,穿桃红的裙子,系着粉红的蝴蝶结,喜欢史努比,喜欢小丸子。她叫我李叔叔而不是医生。夏雨,我一定要让手术成功。”
  我受他的情绪感染,有点激动,我说:
  “相信自己,李志,你一定会成功的!”
  关上手机。我遥望着窗外,又是桃红柳绿的一季新春,蔚蓝的天空中飘浮着几丝洁白的云彩。贾婷挂在我的臂弯上,微风扬起她的刘海。我微笑着和她对视,依稀在她的目光中,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抱着一只大娃娃,遥遥地向我走来。金色的夕阳余光里,漫天晚霞里,她像一个纯洁的天使,张开雪白的羽翼,飞翔在我的周围。
                                                                                                                                              全文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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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1-28 12:39 |只看该作者
佩服,你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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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1-28 12:43 |只看该作者
一叶舟 发表于 2014-11-28 12:39
佩服,你太厉害了

碎红厉害,我只是印刷的{:soso_e1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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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11-28 12:44 |只看该作者
闲过信陵饮 发表于 2014-11-28 12:43
碎红厉害,我只是印刷的

嗯,碎红姐厉害,你也厉害{:soso_e142:}喜欢她做滴点心,更喜欢她滴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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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11-28 14:17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读来甚是方便。有空一定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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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11-28 15:16 |只看该作者
闲过推荐的文字,一定错不了。
有时间学习。{: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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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11-28 17: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全文读完。
一篇这样长的文章,能吸引哥连续读下去很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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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1-28 17:4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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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11-28 17:45 |只看该作者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4-11-28 14:17
这个好,读来甚是方便。有空一定拜读!

说话得算数哦{: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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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4-11-28 17:45 |只看该作者
陌上有灵 发表于 2014-11-28 17:19
全文读完。
一篇这样长的文章,能吸引哥连续读下去很不易。

说明是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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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11-28 20:45 |只看该作者

  必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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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11-28 20:47 |只看该作者
另一个版本的《奥利佛.退斯特》,佩服!{:soso_e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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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11-29 06: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读了全文,佩服碎红的文采.

很久没读这么长的小说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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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11-29 11:27 |只看该作者
  全篇读过,相当不错。这篇是绣十几年前的作品了。十几年前就可以驾驭长篇小说,仅就这一点,就足可以让人心服了。老夏头的塑造最为成功,夏雨的成长,特别是以他的视角打量童年他眼中的世界以及人情冷暖,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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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11-29 22:58 |只看该作者

欢迎二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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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11-29 23: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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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4-12-1 13:2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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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4-12-2 09:47 |只看该作者

不二咋找这里来了呀,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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