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尹承勇 于 2013-8-25 16:31 编辑
星期天,在家写文。正笔走龙蛇,门铃忽然响起来。我急忙起身抬腿,直奔房门,拿起听筒,询问来者。
话筒里传来温馨的话语:“先生,您好!我们是xx公司住A城办事处的职工,我们公司生产的xx产品正在畅销,为了惠报老客户,我们特意上门赠送产品。先生,请您下楼一趟!”
天上掉馅饼啦!我赶忙放下话筒,一口气跑下楼。打开楼门,一位衣冠整齐、面含微笑的男青年立在面前。一见面,他赶紧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我,说道:“先生!这是你的赠品!”我惊愕地接过来,连声说:“谢谢你们!”我满怀欣喜端详赠品:左上角是品牌——“天女牌”,正中是产品名称——“精美丝巾”,右边是广告语——“美丽中的朦胧,朦胧中的美丽”。
我正欲开门上楼,他急忙喊住我。我回头问道:“还有事?”他笑道:“先生!还要麻烦您签个名!”我不解地问道:“签啥名?”他说道:“我们公司要回执,不签名的话,我们回公司没法说清楚!”我接过单子,仔细观看回执单内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庆幸自己没有得意忘形,盲目签字,否则一定会吃大亏。又一想,当时拒绝,不太合适,不如借此教训教训他。我灵机一动,迅速拿起笔,郑重的签上名字。他接过单子,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我也开心地笑了。
十天过去了,他又按响了门铃。我刚打开楼门,他就拿出回执单,指着给我看,还把“如果贵方接受了赠品,十日内必须购买我公司产品10件,每条50元”圈了起来。我抬起头,装出无奈的样子。他更得意了,盛气凌人地说:“先生,按照上次签订的合同办吧!”我笑而不答。他又说道:“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不履行合同,我们会起诉你的!”我没有和他搭话,而是关上楼门,上了楼,就听他在楼外大喊:“你不服是不是!你敢违背合同,那就法庭上见!”
我回到屋里,拿了身份证,又打开楼门。他认为我胆怯了,一见面就笑道:“先生,有啥事好商量!别拔腿就走啊!如果实在要不了那么多,可以少要几条!”我笑着问道:“我要几条,你就可以不告我了!”他慷慨地说道:“你少要两条,8条吧!”我不动声色地拿出身份证,说道:“和你签合同的是他吗?”他凑上前来一看,惊得目瞪口呆,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挠着头皮,低头哀求道:“先生,那条丝巾你可以还给我吗?我出外打工挺不容易的,家里生活困难,父亲过世早,母亲年纪大了,我结婚急需钱用,可怜可怜我吧!”我生气地说道:“如果按合同办的话,我不能还给你!”他连忙说道:“不按合同,你只要给我那条丝巾,我马上把合同撕掉!”说着拿出了那张回执单,递到我面前。我非常怀疑他说的那番话,现在有些人为了钱,什么招都使得出来。可是又想,如果他的家境果真是那样,确实挺可怜的,一条不买不够仁义;可是如果他说谎,即使把那条丝巾还给他,也是姑息纵容。我一时非常为难,到底该咋办,我实在拿不定主意。
我注视着他,想从他的神情中寻找答案。他见我一言不发,又急得挠头,一边擦汗,一边带着哭腔哀求道:“先生,你就行行好吧!我实在没办法才这样做的!”我将信将疑,心里十分可怜他。我说:“这样吧!你只要能证明你的话是真的,我就还给你!”一听这话,他马上放下提包,在身上翻起来,找了好一阵,终于找出了一个红皮本,难为情地递到我面前,低着头不说话。我接过本子,只见封皮写着: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再打开扉页,上面写着姓名、年龄、民族、家庭住址,最低保障金额,右上角贴着照片,果然是他。我合上证书,心里掠过一丝怜悯。
我拉起他的手,把证书还给他,然后对他说:“小伙子,到我家来!”他迟疑地说:“先生,我不上去,那条丝巾我不要了!”我赶忙说道:“你上来吧,我有话跟你说!”他扭扭捏捏地跟我上了楼。 我打开房门,让他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杯水,然后对他说道:“人啊,都会碰到难处!我不会讹你的那条丝巾!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用这种方式卖东西。你这样做,会招来许多麻烦!”他哭着诉了家里的一切。他是个下岗职工,年龄已27岁,因没钱办婚事,只好出外做推销员;母亲已六十多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