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四月天 于 2014-3-10 11:45 编辑
“请原告和被告双方出庭!”在楚州县法院二号审判厅里正在审理一起债务纠纷案。原告方是李大伟,被告方是杨勇和王晓云。 案件的起因是王晓云借李大伟一百五十万元未还,由于杨勇是王晓云的前夫,李大伟就把他们一并告上了法庭。王晓云之所以少李大伟一百五十万,杨勇之所以和王晓云离婚,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二十年前,杨勇和王晓云是同班同学。那时候王晓云十八九岁,正值妙龄青春期。一张白净的鹅蛋脸,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还有那纤细的杨柳腰,不知迷倒学校多少怀春的少男。经常有男生在背地里塞纸条,写情书,送礼物,但王晓云都是不屑一顾,置之不理。大家都叫她高傲的公主。但是在中学毕业后,王晓云嫁就给了相貌平平家庭条件一般的杨勇。其中的原因,只是后来有人听王晓云说,杨勇当时对她是死缠烂打,死皮赖脸,自己一时心软就嫁给了他。 婚后杨勇和王晓云就到楚州县城里做生意。从一开始的摆地摊卖鞋袜,到后来开饭店、开宾馆,前几年又做起了房地产生意。随着生意的越来越大,杨勇的胆子也愈来愈大。背着王晓云在外竟沾花惹草来,有了小三小四。被王晓云发觉后,她坚决要离婚。王晓云提出的离婚条件很简单,只是要了一套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其他财产都属于杨勇的。 离婚后的王晓云投资五十万元,做起了花店生意,钱是李大伟借给她的。李大伟也是王晓云的同学,上中学时也暗恋着王晓云。听说王晓云和杨勇离婚了,认为自己接近王晓云的机会来了,于是就主动上门借给了王晓云五十万块钱。但由于花店经营不善,不到一年就关了门。而王晓云对李大伟的追求,总是爱理不理的。在追求无果的情况下,李大伟就向王晓云讨回五十万块钱。王晓云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李大伟的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想到了杨勇,自己的遭遇都是他造成的,一定要向他讨回个说法,讨回二十年来付出的时光和情感! 后经过和李大伟一番商量后,王晓云就打了一张一百五十万的借条给李大伟,借款的日期是在她和杨勇离婚之前。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就能从杨勇手中要到钱。 因为在事先法院已经过调查、取证,今天法官只是在法庭上简单地宣读了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李大伟的起诉,被告王晓云和杨勇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已写的很清楚,王晓云只是要一套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其他的财产权都属于被告杨勇的,双方在离婚后不可以再分割财产;被告王晓云打给原告李大伟的借条是伪造的,法律上无效,且触犯刑法307条第2款“伪造证据罪”,另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