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12-20 22:22 编辑
说江歌案的判决
今天下午,众人瞩目的江歌遇害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决,这起发生在异国他乡的案件,之所以引起国人关注,是因为案件当事人都是国人,而且情节纷纭,所以格外引人注目。
12月11日开始,“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庭审,到12月18日,共进行了6天的庭审。在12月1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而今天下午的判决也果然这样一个结果。
面对这样一个判决结果,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女士一定是很失望,内心滴血的失望,却又无奈的失望。尽管她征集了452万人的签名,表达对凶犯予以死刑的愿望,可是愿望毕竟不是法律,而且不是我们的法律。平心而论,四百多万人的签名表达愿望,也算是众望所归了,但是愿望不能替代法律,这就是一个严肃的结果。
回望这起血案,在叹息之余,未免有太多的话题。
江秋莲的愤怒必须理解,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被夺走24岁的年华,凶手的残暴残忍可见一斑。
几天前,在一个微信群里议论这个案件的时候,有朋友说当事人血案制造者陈世峰必死无疑的时候,我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我认为他死不了。理由其实很简单,这个案件从案发到走上法庭,丝毫没有受到过多舆论的左右和影响,这是日本司法制度,你可以表达你的情绪,但是你左右不了法律的判决。
我相信按照多数国人的意愿,陈世峰都该死,因为他过于残暴,而且按照这次审理的检方所有指控,都毫无疑问的质证了他的残忍和疯狂。这个案件的民情民愿很容易让我想起当年药家鑫的案子,在一命抵一命的呼声之中,药家鑫用自己的命完成了赎罪,好像一切看起来很公平。
日本是一个慎用死刑的国家,当年制造了东京地铁毒气惨案的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在2006年被捕判处死刑后,至今还在上诉,还活着。这种情形也许我们很难理解,但确实就存在着。
所以,陈世峰固然罪恶,但是,日本的法律不会对他处以极刑。因为像奥姆真理教1995年用沙林毒气在公众场合杀人的影响力如此恶劣的极端事件制造者,导致13人死亡,6300多人受伤这么恶劣的事件,主犯如今还活着是不是按照我们的感觉实在不可思议?
其实,如果江歌案发生在国内,正常说陈世峰判死毫不奇怪,就算他死不了,也会被汹汹舆情判死。
但是,我们要思考的是,法律是法律,民意是民意。民意是一种主张的申请和表达,但是取代不了法律的判决,这是对严肃法律的尊重。由此说到我们国内有太多令人瞠目的法律判决,今年4月份发生的轰动一时的“辱母案”,当事人于欢一审被判无期,而再审是有期徒刑五年,从无期到五年,法律出现这样巨大的伸缩,让人瞠目。民意操纵了法律,还是法律顺从了民意,或者说之前的那个无期就是葫芦僧断葫芦案?
今天这个判决说实话也许令人失望,但可能无法改变。按照日本的相关法律,对审判结果只有检方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江歌妈妈作为遗属是没有办法再上诉的。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遗属可能会得到检方的同情,检方如果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上,比如说18年,那么检方是不会去做出上诉的决定。所以,几乎可以断定,这二十年的刑期,就是日本方面对此案的终决。
在这个案件里,我们看到的冷血,残忍,看到罹难者的无辜,也看到了陈世峰的极端,刘鑫的冷漠。
但是,更多的是我们需要思索。江歌无疑是善良的,但是,善良的江歌为所谓的“闺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代价太沉重,沉重到令人窒息。
其实,三个当事人,无论是遭遇不幸的江歌,还是凶犯陈世峰,还有那个幸存者刘鑫,都是悲剧的人物。这是需要背负一生的罪恶,和永远无法的洗白。当很多人都在惋惜,甚至替江歌感到不值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说了这样一段话:
在这个离去的,看起来有些柔弱的女孩身上,我感受到了一个大写的“义”字。
这个时代需要侠肝义胆,但是也需要智慧和冷静。
我们需要江歌这样的侠义,但是也要有清晰的自我判断和处理化解危机的能力。
道义不是法律,我们在为江歌的义勇惋叹的时候,必须告诉我们的孩子,该怎样去面对和化解危险。该如何理性的去甄别哪些事情自己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少做那个温暖了毒蛇结果丢掉了性命的农夫。
就是这样。 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