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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公布2012年度全省消毒产品抽查情况。 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抽检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三类消毒产品共855批次,总合格率为92.6%。其中消毒剂类合格率为97.4%,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消毒器械类产品抽查全部合格;卫生用品类抽查合格率为92.2%。
在产品抽查中发现9种产品不合格,详细情况见附表,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辖地卫生监督机构均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湿巾产品13.5%不合格
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抽检卫生用品产品812批次,合格749批次,合格率92.2%。具体不合格情况如下。
抗(抑)菌制剂产品共抽检12家企业生产的4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21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合格率85.7%。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无抑菌效果、微生物超标。
卫生巾、卫生护垫产品共抽检29家企业生产的7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77批次产品,合格74批次,合格率96.1%。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细菌菌落总数超标。
湿巾产品共抽检70家企业生产的249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379批次产品,合格328批次,合格率86.5%。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超标、产品名称标注不规范。
纸巾(纸)产品共抽检112家企业生产的45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168批次产品,合格164批次,合格率为97.6%。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标签标注不规范(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核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不一致、或未标注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超标。
纸质餐饮具产品共抽检44家企业生产的40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98批次产品,合格96批次,合格率为97.9%。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标签标注不规范(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与核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称不一致、或未标注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无标签。
尿片、卫生棉、化妆棉产品共抽检24家企业生产的,20家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6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消毒产品不得宣传疗效
针对检查情况,省卫生监督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醒,建议到正规商场和超市购买。
在挑选消毒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看文号,生产此类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正确的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号。二是看标签说明书,产品不得有宣传消毒、灭菌效果和暗示疗效的作用,同时,不得宣传对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黏膜等特定部位的消毒或抗(抑)菌作用。也不得有与药品类似用语,如:“每日三次” “七天为一个疗程”等。
在选购卫生巾时应注意外包装应有以下标识: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名称、卫生许可证、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执行标准号(GB8939-1999、GB15979-2002)、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消费者应选择标识全的卫生巾、核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应避免。每个为包装和独立小包装的封口应平滑,无破损无漏气现象。好的卫生巾应外观整洁、边沿整齐,表层封闭严密,内层无外露,质地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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