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3-7-24 11:39 编辑
文/归隐宋朝
闲散兄的《城管的前世今生》挺有意思,题目就很吸引眼球,这不仅是剥了皮看瓤,且大有追考其祖宗八代的架势,只是这“前世”有些语焉不详。不过,从结尾那句“什么东西”可以看出闲散兄的立场和愤懑。当下“城管”无疑是饱受国人垢病,然而,既是如此不堪,为何政府还要逆民意而为之哪?
闲散兄所举之证是有所选择的,他只是指出了“城管”成立时政府赋予的权限,而并没有说明为何要设立这样一个部门。其实,这是一个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的产物。上世纪八十年代,城市建设方兴未艾,这就要求城市管理也要上新台阶,管理水平也要进入高层次。当时,已经出现了爱卫会、城建稽查、工商稽查、市容办等部门多头管理、政责不清、相互争权、相互推责的局面,因此,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势在必行,这在当时也是顺应民意的,“城管”就是这种形势下应运而生,它的管理对象也不仅仅是小商小贩。
“城管”发展到今天这个“丑恶”样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不能以篇概全,也不能简单地为大局论。怎么讲?城市管理的初衷是为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市容市貌,理顺经营秩序,更好地为招商引资、吸引游客等,从而提高城市的整体质量。但这无疑是把一些弱势群体置于管理的对立面,于是,猫捉老鼠的游戏不断上演,甚至发展到“鬼子进村”。这既有管理者的矫枉过正,也有被管理者的无自律性。然而,归根结底还是体制与法制的不健全。试想,如果我们的各项社会保障体制及安全、政府对工商业的就业门槛降低、各项服务设施到位、各项法律法规健全,这种管理与被管理激烈对立的局面会不会减弱哪?若是我们这些小商小贩能够文明经商、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依法纳税,会不会减少一些矛盾哪?其实,政府对那些弱势群体扶持一下,降低或取消一些特定人群(如特困、伤残、农民工等)相关的税费并不难,难的是官员的心思不在这里,都花在政绩上面了。一个城市你就是把它整成一个一尘不染的花瓶,唯独缺少了人气又能怎样?
不可否认,改变前面所说的一切需要时间和成本,而就目前出现的这些执法违法案件,我也理解为是这个改变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因为,我们现在还处于一个“人本位”、“官本位”依然左右一切的时代。但是,这不能影响我们去打击和制止这些害群之马,也不能妨碍我们对这个执法部门的整肃与监督。从已经暴露出来的“城管”违法执法的案件看,粗暴执法、违规执法,乃至违法执法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为国人所侧目。如不大力加以整顿,很难平息国人之愤,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
国家倡导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讲了十余年了,可曾见到有多大成效?沿袭数千年的为官之道已经人入到中国人的骨髓里,要不怎么人人都想为官,家家族族都想出仕哪?自古以来,官员出行都讲究鸣锣开道、肃静回避,这叫以视官威。现在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没了,但在大小官吏们的心里依然存在。不用展开,大家懂的。一方面,国人痛恨官吏的腐败与凶暴,另一方面,大家又趋之若鹜。正如石勇所言:“人们会发展到,无论有无机会挤进利益集团里,也无论他们多么痛恨采用各种手段占有较多社会资源的人,骨子里,他们其实是想成为这种人的。所以,痛恨腐败,某种意义上,只是痛恨自己没有机会腐败而已;骂公务员,也只是痛恨为什么公务员的职位不是给他。”这样的“社会性格”是完整的吗?这种心态的为官者,很难真正把百姓的利益与疾苦放在心上,也很难把草民的诉求、争辩与抗争放在眼里。既然有老子第一、舍我其谁的想法,自然也就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了。如此一来,执法者违法也就不奇怪了。
中国人讲究人情也是出了名的,之所以选择法律那是不得已而为之。此前数千年,中国人在骨子里是认可人治社会的,眼睛里不出现鞭影都不知道怎么迈腿走路了。从最近这几十年看,国人的道德观急速下滑,物欲横流、自私自利,这就直接导致自律的严重缺失。说句不太受听的话:要是放任自流、任其而为,天安门城楼可能玄点儿,天安门广场一定会像姜昆说的变成农贸市场。所以,闲散兄有一句话似乎不妥:“这些享受着纳税人血汗的‘管理者’,却每每成为纳税人的对立面……”这些被管理的对象,大多不是合法合规的纳税人。这是实情,这一点我们也用不着撂出如此混淆不清的狠话来。
现在有一种声音开始甚嚣尘上,那就是取替“城管”,或干脆取消“城管”。可是,这是不是另一种矫枉过正、因噎废食哪?中年以上的人都会记得以前排队买冬储菜的情景,邻里相互帮忙、社会齐心响应,等销售完毕,全民动员搞卫生,一夜之间街道整洁如初。现在行吗?“城管”的消失必须是功能性的消失,我真心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因为,那将是我国民生大为改善、社会保障极为健全;政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于民(这是个大前提),而国民得以安居乐业,视遵纪守法为荣,缺乏自律为耻;以讲究公德唯尚,不当获利为耻的美好时代。 不是有句话吗:一切皆有可能。 绝无调侃之意,慢慢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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