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小茶 于 2013-6-21 09:06 编辑
我和我的下一双鞋子
文/安小茶
小糯米团子,这只刚刚花五十元钱从菜场门口那位老奶奶手里买来的小狗狗,正撒着欢向我们奔来,扭动着它小小的身子,发出轻轻的含糊的声音,时而绕着我们的鞋子打转,时而用毛茸茸的脸蹭蹭我们的鞋面,时而又溜到地毯边缘奋力地与地毯的流苏进行着拔河比赛……
终于玩累了的小狗狗,呈现出了最乖的一面,它抱着我们的鞋子,无比安心,无比香甜地睡去了,似乎还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就在这个时候,花文清对我说:“让我做你的鞋子吧,好吗?”
(一)
花文清这个男人,是我老妈相中的。自从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叫作“花文清”的男人,老妈就一直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你看人家仪表堂堂,年纪轻轻就做了副局长,这样的潜力股你上哪找去啊?”
花文清?男人还是女人啊?咋取这么个名?还有,百家姓百家姓,姓啥不好,非要姓个“花”?你说你姓花也就罢了,还偏偏要做个“花局长”?
要不是见面之前还没听闻这个大名,我想打死我也不会答应去相这门亲的。
然而,第一眼见到他,我心里就咯噔一下:我这是又要中一见钟情的毒了么?!深吸一口气,我命令自己:冷静、镇静、安静。于是,开始像个木偶一样――
“小茶,去给他削一只苹果来。”结果,我削了一个烂苹果。这可怨不得我,表面看上去红艳艳,光鲜鲜的,谁知道它会烂心啊。
不过,不得不承认,花文清这个男人,修养还是不错的。瞧我和他单独相处两个多小时,其间他一边甜蜜蜜地啃着手中的烂苹果,一边天马行空,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地跟我侃侃而谈,其中聊的最多的是他喜欢的各种球,啥足球啊、篮球、羽毛球,啥“Baseball”,亚历山大•乔伊•卡特赖德,当然,还有我感兴趣的斯诺克……
直到他前脚刚走,老妈才天塌般嚷嚷起来:你个小茶,你怎么给人吃了个烂苹果啊?!
哦,难道这是个坏兆头?
说实话,本姑娘虽然没有倾国倾城之容颜,也没有闭月羞花的本事,但整整活过二十二个春秋之后,总结一下,青梅竹马有过,校花校草之恋发生过,师生恋也品尝过,虽说没有轰轰烈烈吧,但也算是恋过、经历过了。但是,关于爱情,关于婚姻,我却始终还在迷茫中,困惑中,尤其是面对这么一个长相酷似我的偶像“雷子”,但却取了个坏名字的陌生男人……
见过几次,没过多久,我一向开明的老爸终于发话了:“小茶啊,我看这人各方面都不错,你就先谈谈看吧。”
我还在一旁扭捏呢,平常把我捧在手心里的老爸,突然向我扬起了巴掌:“如果这样的人你都不要,那你只能自个拿面粉捏一个出来了!”唉!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啊,难道真是你来了么?
好吧,看来我这朵鲜花,即将且必将要载在这位人高马大的花局长手里了……
(二)
2013年6月17日,雨过天晴。2013617,爱你一生乐要吃?嗨,今儿个是俺们吃货们的大好日子么,啊哟,咱们老百姓呀,今儿个真高兴!
是的,我有预感,今天,又是一个快乐的日子。我特别开心,因为我穿了一双新鞋子上班,一路唱来一路跳,啦啦啦~~
这是一双百思图的凉鞋。昨天刚被我从上海日月光广场淘来的。杏色羊绒皮的鞋面,鱼嘴,上面并排三朵桔黄色的小花,脚脖子上还是一根细细的皮带子,样子简洁明快,非常漂亮大方,坡跟约有五分的光景,但是我穿着它一点不觉得高,非常平整稳健,而且凉嗖嗖的感觉一直从脚到全身,舒服、舒爽、舒坦,我想穿着它,即使跑起路来怕也是虎虎生威吧。
我是一个鞋子控。我有好多好多双鞋子,我的最大梦想,就是拥有一个超大型的鞋柜,里面摆满各种样式、各种牌子的鞋子,花色繁多、五彩缤纷。
我到底是怎么成为一个鞋子控的?这也许是因了女人的天性,也许是从小到大被校服、工作服所束缚的逆反心理造成的吧,换不了漂亮衣服,那就只好不停更换鞋子呗。
听说过有人将婚姻比作鞋子,合不合适脚知道。还有上次看《非诚勿扰》,有位男嘉宾信誓旦旦地说愿意做他心动女生的“鞋子”,心甘情愿被她踩在脚底下,一辈子。可我总觉着把人比作鞋子,是不是不太妥当呢?
不过,这句话倒是真理: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而且新鞋刚穿不久,和脚总会有那么一个磨合期,细想想,大多数的新鞋子穿上之后,头几天都会或多或少、亦轻亦重的咯疼脚、擦破皮的,所以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双让我穿着最舒适的鞋子。
那也是一双从上海买来的羊皮鞋。浅棕色的鞋面,小坡跟,鞋头上是一朵大大的用棕色跟绿色相间的皮做成的花。主要是后梆子那块用好多铆钉钉上去的绿色圆环看上去绿意盎然,特别生动,所以一眼就把我吸引住了。这是一双至今为止,从第一次上脚到穿破报废,都没让我的脚受过一次罪的鞋子。而且没穿几次就让我产生了再去一模一样买一双来的冲动。
后来,好几次去上海,又逛商场,又逛巴黎春天,我照理又在鞋柜前乐此不疲地转悠,留连往返。终于有一天,一位大妈级的营业员眼尖,瞅见了我脚上的这双鞋子,轻飘飘地说了句“你脚上穿着的是我们的牌子呢。”
“是吗?真的吗?”我欣喜若狂。因为当时的这双鞋子,由于穿的频率过高,鞋底已经被磨出了一个小洞。尽管在它还没有招我摧残之前,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同一家商店同一个柜台专门寻找过它,可惜找了好几次好多遍,均未找见。
谁知两年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功夫。知道那位大妈也是为了推销她们的产品,但我是真心感谢她啊。而且她说这款已经不再对外销售了,要从仓库里给我调出来,再给我快递过来。
(三)
当花文清知道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鞋子控的时候,朝我竖起了大姆指。他说他特向往我穿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在他的面前快乐地旋转,翩翩起舞,为他跳一个人的舞蹈;他还说我今后所有的鞋子他都全包了,意思就是我的下一双鞋子,下下一双鞋子,都将与他有关。他说还要为我亲自打造出一双独一无二的水晶鞋……
去年端午节。也就是我们认识半年之后,这个花文清,他自作主张,迫不及待地以毛脚女婿的身份登堂入室了。我老妈自是不必说了,没想到以我太姥姥为首的所有亲人们,无一幸免,集体中下了糖衣炮弹。
我这位妈妈的妈妈的妈妈,已经92岁了。她耳聪目明、和蔼可亲,是我的死党。跟我一样,她也是一名副其实的90后呢,所以我们俩之间似乎很少代沟,有时候聊起来能聊个天昏地暗,尤其我最喜欢听她给我讲那过去的事情了。谁知就那么短短半顿饭的功夫,也就是那顿端午节的聚餐,最疼爱我的太姥姥,就天真地第一个对那样一个外人缴械投降了。
不知是因为太兴奋了的缘故,还是那天的菜被我老爸施了啥魔法,太姥姥她吃多了,噎着了。她先是吃到一半停下了筷子,一个人在那里不动声色地揉肚子,当时我们大伙儿把个新泡的烧酒杨梅喝得正欢呢,谁也没注意到。
花文清看到了,他先是将我太姥姥吃剩下的半碗剩菜剩饭毫不犹豫地扣进自己的碗里,呼啦几口扒完,然后就扶起太姥姥去了卧房休息。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吧,我太姥姥还是觉着胸闷气短,脸色也越发惨白。我们大家这才纷纷放下手中的筷子,争先恐后地跑过去,还未等我们仔细询问,他就果断地背起太姥姥,一个箭步直奔楼下。
我家住七楼啊,他仿佛连气都不带喘的,一口气、一个劲地把太姥姥背到了楼下,送到了医院,硬生生地把我太姥姥从死亡线给拉了回来。医生说要不是送得及时,这么大的年纪还真有生命危险呢。
这下我的太姥姥更是拿他当亲人了,一见面就拉着他的手,上演“太姥姥看孙女婿,越看越欢喜”的一幕,搞得我心里酸溜溜的。
据说是为了化解我内心的严重不平衡吧,他将功赎罪,买来一双爱步皮鞋来安抚我。我才不吃这一套呢。可是他一计不成又施一计,说如果我坚持不肯试穿那双鞋的话,他就要拿它去换两件情侣衫来,叫太姥姥命令咱俩穿上。
唉!也可能他早就已经洞察了我的软肋,在我这个鞋子控面前,哪里抵挡得了美鞋的诱惑啊。那双有条白色皮带子悠悠然穿过蓝色鞋面的休闲鞋,其实已牢牢抓住了我的眼球,我只是在拚命克制着不伸出手去罢了。
哪里想到,我这里刚刚穿上新鞋子在镜子面前比划得瑟,他就零不丁地,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一下蹿了出来,跑到我身边,伸出了他的臭脚丫子,“咔嚓”一声……
就这样,我的处女情侣照,就被他逮了个去。他还一脸坏笑着说,情侣鞋比情侣衫更精彩哦。原来他早有预谋,同样款式的鞋子给自己也买了一双,这个坏蛋!竟然还恬不知耻地说,从今以后,他的鞋子要做我鞋子的“人生导航仪”。
(四)
有人说,爱情,好比在悬崖上摘花。花文清说,爱情,是有人在你心里种下一朵花。
那我就问花文清,你为啥要姓花啊?难道想广撒种子,给你开放一片花的海洋?
花文清说,我姓花还算好的,我们局长大人还姓刁呢,刁德一的刁。
哈哈,我说你们是个神马局啊?两个坏蛋当领导,嘻嘻~~
那天,当我家的仙人掌终于开出洁白的花来的时候,花文清在我家阳台上亲吻了我的脸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换句话说,还没等我开骂呢,就被他堵上了嘴……
他说他当时看到我穿着那条白裙子,胸前穿过两条红色飘带,在风中扑腾着,就是一只美丽的小鸽子,让他欢喜极了。
我则说他像极了我床头的那只大灰狼,那是我去迪斯尼游玩时得来的奖品。
其实我喜欢狼。我喜欢他的执着,他不会因失败而沮丧,他只会愈挫愈勇;我喜欢他的单纯,他没有太多太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我喜欢他的勇敢,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他不会轻易退缩;我喜欢他的机智,狼极少蛮干,逞匹夫之勇。他非常注重战斗计策和团队精神;我还喜欢他的坚定,他爱也坚定恨也坚定。当然,也正是因为狼具有这样的品质,所以很难被驯服……
当我告诉花文清这个秘密的时候,当我告诉他我每天都要抱一抱我床头的这只卡通狼,拍拍它,亲亲它,让它给我勇气和力量,让它做我心灵的守护神的时候,他沉默了好久……
他说,好吧,那就让我做一匹勇猛无比的狼吧。
周末跟朋友们一起去K歌,花文清不由分说地抢了麦霸。因为他想为我演唱那首《来自北方的狼》,他要为我演唱那首李键的《传奇》――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边
从未走远
原来,早在八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小屁孩的时候,花心清就已经见过我这个“小老太婆”了!
那是在一个夏天,我记得那年夏天的台风好厉害呢。我放暑假去乡下看姥姥,因为去的时候没带太多衣服,所以突如其来的降温,让我好戏作乐地穿上了太姥姥的老太衫,就是那种斜对襟的。然后跟着姥姥去菜市场买我喜欢吃的无花果。没想到在菜场门口跟一位毛里毛燥的小伙发生了冲撞,我手上的无花果顿时撒了一地,当时气急败坏地跟他干架的场景现在想起来还历历在目。
难怪似曾相识呢……
花文清唱着唱着,就唱出了眼泪。于是,旁边的朋友们都愣住了,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然,接下来又是一片哗然,他们开始纷纷起哄,说我当时目不转睛地盯着花文清唱歌的样子,十足的花痴一枚。
尾声
朋友们的笑声,突然让我想起了那双让我出尽洋相的鞋子。
那是一双陪伴我好多年的运动鞋。我和它一起走过辽阔草原,踏过冰天雪地,美丽的原野上有我和它戏笑追逐的身影,香港维多利亚港湾上也留下过它那对相亲相爱的脚印,它陪着我在柔软的浅水湾沙滩漫步过,我拎着它在波澜不惊的海面踏过浪。我穿着它一起走过七彩云南,爬过玉龙雪山,去过神奇的九寨,跑过东北三省,它跟着我一起踏进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里。忘不了那次在皑皑雪山上,因为它的鞋底太滑,让我在海拨5596米的高空上狠狠地摔了一个大马哈;也忘不了在中朝边境的图门江大桥上,由于我忙着搔首弄姿,左一张右一张地拍摄精彩瞬间,却不小心踏着它越过了分界线,险遭暗枪,和它一起成为涛涛图门江上的孤魂野鬼……
它的样子,我实在不敢恭维,一点都不好看。灰头土脸,破旧粗糙,款式也早就过时了。但是穿起来却特别舒适,而且它跟脚配合的时间越长就越和谐。要不是跟它在一起能让我脚踏实地,心情舒畅地云游四方,我也不会如此这般地依恋它啊。
只是,作为鞋子,也一样经受不住岁月的考验。它也会身心疲惫,它也会满身沧桑,它不可能一直陪着我走到地老天荒。
这不?星期天,当我身轻如燕地从山顶上越级而下的时候,它的一只鞋后跟突然在半道上弃我而去了,害得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一瘸一拐地下了山。
但对于这么一双劳苦功高的鞋子,我还是没舍得扔掉它,而是擦擦干净收进了我的鞋盒里……
讲到这里,花文清默默地揽过我的肩膀:以后的路,让我来陪着你一起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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