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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帮辩》卖淫合法化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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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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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又跑题了,辩题辩的是“应该不应该”合法化,而不是“应该不应该”立法
请楼主注意一下两者之间的词性,“立”字可是动词啊, 不要趁机又来偷换概念 再者,如果不存在立法的可能,那你们挑这样一个辩题又有什么意思呢?长江后浪推前浪,总要有第一个人去吃这只螃蟹。还没开始呢,就先想着失败了,于是放弃。若是这样的话,那么伟大的中国人民又是怎样推翻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的。如今我们能站在这里辩论,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是噤若寒蝉,难道就不能证明历史在前进,难道我们前人为我们所流的鲜血都是白流的吗,那么多人的牺牲只换来的你的一阵讪笑? |
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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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年的封建统治中国人民都能推翻,就不信卖淫这么一件小事都不能做到合法化。只不过取决于路程的漫长而已
你看不到合法并不代表我看不到,我看不到并不代表我的孩子看不到,我的孩子看不到并不代表我孩子的孩子看不到……无非就是另一个两千年的等待而已,我们的血脉在延续,永远也不会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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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沙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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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古代史官按皇帝意愿记载历史,从来都是把不利于皇帝的那些史实抹掉。一个浅显的比喻,无非就是“皇帝的新装”而已。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身染可涤,心染可除。这都是伟大慈悲的佛家语,佛家尚能接受她们,甚至是每一个杀人者作恶者,一旦回头,功得圆满,又有什么心病存在。心病就是我们这些所谓人格高尚的卫道夫们所强加给她们的。基于此,卖淫还是合法化了好,这样才能让她们光明正大,抬头做人。这才是在真正的帮助她们,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打击卖淫,让她们永远生活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永不见阳光。 阳光,空气,水,只有这三样是不要钱的,人人有权享受,性工作者们也一样,所以请不要把她们渴望阳光,渴望温暖的权力也抹杀掉吧。除非你能像古代皇帝那样去更改历史,你可以很淡定命史官挥笔写下这么一句:我国历朝历代,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妓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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