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向日本告知“宽厚”的投降条件,促使日本“无条件投降”
在名义上,德国与日本都是对盟国“无条件投降”,但实际情况并不相同。1944年2月,丘吉尔在一次演讲中解释:“‘无条件投降’一词,并不意味着德国人民将受到奴役或灭亡。但是它却意味着盟国在受降时不受任何条约或义务的约束……如果说我们是受着什么义务约束的话,我们只凭着自己的良心对文明负有义务。我们并不因订立契约的结果而对德国人负有义务。这就是‘无条件投降’的意义。”⑤ 在对德问题上,丘吉尔一直坚持上述观点,主张“没有必要把我们将来的政策告诉德国人——他们必须无条件投降,然后等待我们的决定”。在英、美、苏三国签署的《雅尔塔会议公报》上即规定:“我们已就共同的政策与计划商得同意,以便实施在德国武装抵抗最后被击溃后,要共同使纳粹德国接受无条件投降的条款。这些条款,在最后击溃德国之前,将不使人知道。”⑥ 对日的《波茨坦公告》显然与此不同。盟国不仅向日本公布了具体政策,还给予了一些看上去相当“宽厚”的许诺。如公告第九条规定,“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返其家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第十一条规定,“日本将被允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须及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但可以使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可准许”。盟国最后承诺,“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撤退。”⑦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日本有条件投降”,有一种论据认为:“盟国在受降书上把原定要求‘日本国’无条件投降改为‘日军’无条件投降”,以表明“日本政府”没有“无条件投降”。这种说法其实并不成立。首先,德国的投降书中说,“我们的陆、海、空军的所有武装力量以及现在由德军统帅部指挥的一切兵力向红军最高统帅部,同时向盟国远征军最高统帅部无条件投降”,也仅说德军投降,而未言及德国政府。 其次,在日本给盟国的投降书上,虽只有“日本帝国大本营与所有之日本国军队以及日本国支配下任何地带之一切军队,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的话,但在给中国的投降书上,则明确说,“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⑧因此绝不仅是日军“无条件投降”。 总而言之,日本政府在“名义”上,确属“无条件投降”;但就其“实质”而言,这种“无条件”,是有其前提的。盟国对保留天皇制的暗示,以及在《波茨坦公告》中的“宽厚”,对日本投降起到了加速作用。 中国庆祝抗战胜利时,打出“四大领袖”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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