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参考报》发文称,浙江省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主体经营性企业,其高级管理层几乎都由桐庐县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昨日,浙江桐庐县委常委、副县长毛根洪回应此事时称,“兼职干部均未在国资公司领取报酬”。(6月2日中国新闻网)
早在2004年,中纪委和中组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禁止党政领导干部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这个决定虽有防止官员进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之意,但根本目的是遏制以政代企、以权扰企现象。
如今官方用“兼职不兼薪”来回应桐庐“集体兼职”问题,态度虽诚恳,但没有回应到关键处、症结点,难脱转移视线、引偏关注之嫌。
据公开资料显示,桐庐国资公司12位董事全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5位监事也分别由该县各机关部门领导兼任,此外还有数位公职人员在桐庐国资公司兼职。
桐庐国资公司所有“管事的”都是公职人员,与其说是个“独立企业”,还不如将之称为“党政部门”。人们不仅要问,兼职官员的“主业”是行政工作还是企业工作?假若他们的“主业”是行政工作,那么企业工作就是个“附带活”,肯定不会花多少心思和精力在企业上面,有多少“挂名和尚”会掏心掏肺为寺院着想?如果他们的“主业”是企业工作,那么他们负责的行政工作谁由捉刀、如何推进?
即使这些官员均能很好地处理企业工作与部门工作的关系,但以政代企、以权扰企的现象有木有发生过,他们所在的部门揩没揩过企业的油,兼职官员有木有在企业报销过费用、领取过福利、分享过红利,兼职官员有木有把自己的老表舅子、兄弟朋友安插进公司,这些疑问在“兼职不兼薪”的回应中都找不到对应的答案。
“兼职不兼薪”不等于不“偷腥”,也杜绝不了“偷腥”。因此,桐庐在即将开展的清理兼职行动中,不能仅把兼职官员“回收”了事,还应彻查官员们在兼职期间有木有“偷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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